簽約的部分只提到,在試用期內,必需要有一個禮拜的通知(也就是一個禮拜的薪水)
但這點人事也提到是優於勞基法的,一付也可賴帳的樣子
但我們是有白紙黑字的契約的
公司昨晚還是想快刀展亂麻,也自知理虧,
曾提出如我昨晚答應自動離職,願支付一個月薪水,否則今天就是開除
但已被我回絕,我說照原協調部分,先請兩天假,5/4告知我選擇自願性離職或非自願
昨天晚上逼我做決定,給我一年薪水也辦不到
我同時提出會訴諸法律程序,才讓我老闆鬆口,讓我星期四再做決定
剛問過勞工局,我的情形可申訴
勞工局會協調雙方面談協商,
但依勞基法,若選擇非自願性離職,並不會留下不佳記錄(業務縮減之類都好理由)
還可領失業救濟
不過依勞基法,可獲得的薪資就很少了,只有月薪的1/24,
但可爭取工作權,就粳在那兒,氣死我老闆,可能也氣死我自己
還是有點選不出來,讓我再想想
也歡迎大家給些意見,因為時間很急!!!
但這點人事也提到是優於勞基法的,一付也可賴帳的樣子
但我們是有白紙黑字的契約的
公司昨晚還是想快刀展亂麻,也自知理虧,
曾提出如我昨晚答應自動離職,願支付一個月薪水,否則今天就是開除
但已被我回絕,我說照原協調部分,先請兩天假,5/4告知我選擇自願性離職或非自願
昨天晚上逼我做決定,給我一年薪水也辦不到
我同時提出會訴諸法律程序,才讓我老闆鬆口,讓我星期四再做決定
剛問過勞工局,我的情形可申訴
勞工局會協調雙方面談協商,
但依勞基法,若選擇非自願性離職,並不會留下不佳記錄(業務縮減之類都好理由)
還可領失業救濟
不過依勞基法,可獲得的薪資就很少了,只有月薪的1/24,
但可爭取工作權,就粳在那兒,氣死我老闆,可能也氣死我自己
還是有點選不出來,讓我再想想
也歡迎大家給些意見,因為時間很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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