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花了公家錢五百二十萬,謝長廷(高雄市)卻花了一千兩百萬元,倒底是誰變相打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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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剛剛仔細的看了您附的數據來源,發覺您根本弄顛倒了.
潤利公司的結論明明是 [馬英九實際花的電視廣告經費應該在 2700 多萬元左右,謝長廷約 590 萬元。]
以下是我 COPY 您附的資料來源,省得您麻煩.
潤利公司表示,以李應元在電視的廣告播出量,如果不考慮節目時段折扣,九月至今其廣告經費高達三億元,但實際支付的應只有四千一百多萬元; 九月至今馬英九實際花的電視廣告經費應該在二千七百多萬元左右 ;張博雅約六百多萬元; 謝長廷約五百九十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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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剛剛仔細的看了您附的數據來源,發覺您根本弄顛倒了.
潤利公司的結論明明是 [馬英九實際花的電視廣告經費應該在 2700 多萬元左右,謝長廷約 590 萬元。]
以下是我 COPY 您附的資料來源,省得您麻煩.
潤利公司表示,以李應元在電視的廣告播出量,如果不考慮節目時段折扣,九月至今其廣告經費高達三億元,但實際支付的應只有四千一百多萬元; 九月至今馬英九實際花的電視廣告經費應該在二千七百多萬元左右 ;張博雅約六百多萬元; 謝長廷約五百九十萬元。
編輯者: Andrea (2002-11-22 00:3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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