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個法案,好主意。
但是,依個人的經驗,法律尤其是民法,從都只是管到不該管的人,
舉個例,目前已有個公平易法,此法之後,您有感到從此以後您買東酉就公平了嗎?,在下想不見得吧?
更重要的是:法律是保護懂法律的人。
如果也有個命理法律出現,這些要命理工作者必然是去了解,然後,再運用那些露洞,來整人的。
以您所謂的不準要退費的問題。
要學或要相命之前,必然要您簽個同意書,這個同意書當然足以命理工作者之自保的條文。如何告呢?
如果要不準要退費也可以,命理工作者為了自保,當然也不是隨便人就接受了。
更重要的是費用如何算呢?
到底是問命者所賺的錢的5成或7成當成費用。
而且問命者也不敢不給,因為賺錢是命理工作者所保證的,
所以只要命理工作者開口說:您不給的話,賺錢就無法再一直繼續的保證了,
在下想,所有人的都必然會心存感激的將賺的錢送給命理工作者。
如果這種演變,您會喜歡嗎?
但是,依個人的經驗,法律尤其是民法,從都只是管到不該管的人,
舉個例,目前已有個公平易法,此法之後,您有感到從此以後您買東酉就公平了嗎?,在下想不見得吧?
更重要的是:法律是保護懂法律的人。
如果也有個命理法律出現,這些要命理工作者必然是去了解,然後,再運用那些露洞,來整人的。
以您所謂的不準要退費的問題。
要學或要相命之前,必然要您簽個同意書,這個同意書當然足以命理工作者之自保的條文。如何告呢?
如果要不準要退費也可以,命理工作者為了自保,當然也不是隨便人就接受了。
更重要的是費用如何算呢?
到底是問命者所賺的錢的5成或7成當成費用。
而且問命者也不敢不給,因為賺錢是命理工作者所保證的,
所以只要命理工作者開口說:您不給的話,賺錢就無法再一直繼續的保證了,
在下想,所有人的都必然會心存感激的將賺的錢送給命理工作者。
如果這種演變,您會喜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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