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男人的身份,不認同文章內容. 
情人:
甚麼樣的證據,證明二個人的情人關係??若是肉體關係,這叫罪證.
這位"通姦者"應該直接跟太太說清楚,當然,丈夫要付贍養費.
紅顏知己:
其實,不過是朋友,她是太太和通姦者之外;完全不同的另一個存在,甚至可能是另一個人的太太.
不要用無恥的心態,硬把一個朋友;編進"自己的女人"的類別之中,枉對方還經常為妳排難解憂.無恥!!
這文章,簡直是男人的恥辱,但望不是出於男人之手.
情人:
甚麼樣的證據,證明二個人的情人關係??若是肉體關係,這叫罪證.
這位"通姦者"應該直接跟太太說清楚,當然,丈夫要付贍養費.
紅顏知己:
其實,不過是朋友,她是太太和通姦者之外;完全不同的另一個存在,甚至可能是另一個人的太太.
不要用無恥的心態,硬把一個朋友;編進"自己的女人"的類別之中,枉對方還經常為妳排難解憂.無恥!!
這文章,簡直是男人的恥辱,但望不是出於男人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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