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自http://www.miobuffer.com.tw/clwm/199812/16.htm
文章為1998年12月post的,整個標題為「畜牧新聞集錦」,在茂群峪畜牧網http://www.miobuffer.com.tw/
================================================================================
立法院完成「動物保護法」立法程序建立我國動物保護里程碑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表示,由於我國社會經濟迅速成長,國人飼養寵物情形日益增加,犬隻之走失、棄養或犬隻傷人事件時有所聞,對於寵物之管理亟有必要加強,惟我國向來缺乏法令以為管理之依據,爰於民國 85 年 3 月完成「動物保護法」草擬工作,陳送行政院審議,行政院復於民國 86 年 1 月函請立法院審查,於 87 年 10 月 13 日完成三讀立法程序,建立我國動物保護之里程碑。
農委會又表示,動物依其生活環境與人類之關係,可概分為二類,一為生活在自然環境中之野生動物,另一為人類基於各種原因所飼養及管領之動物。人類飼養與利用動物之時間非常久遠,對動物之利用是無時無刻存在著,且有增無減,如食肉用之動物、產乳之動物、使役用之動物、醫學研究及藥品測試用之實驗動物、玩賞伴侶用之寵物或娛樂用之表演動物等。在這種情況下,對於動物不當之虐待或過當之利用,均習以為常而不自知,此種行為不僅過分侵害動物,且對人類本身道德之發展,亦有極大之負面影響。
農委會指出,基於愛護動物之精神,對需要宰殺之動物,應儘量減少動物之不適、恐懼及痛苦;實驗動物之使用,亦為國際間極為重視之一環,我國尚乏管理之規定 ;另飼養寵物亦會造成極大之環境污染、安全危害與疾病媒介等問題。目前已有 53 個國家制定有關人為飼養動物之保護法律,為順應世界保護動物之潮流,且杜絕遊蕩動物造成之環境衛生問題,實有必要制定專法,以為保護及管理人為飼養動物之依據。三讀通過之「動物保護法」計七章四十條,對於動物之一般保護、動物之科學應用、寵物之管理與行政監督均有明確之規定。
農委會最後特別說明,「動物保護法」完成立法程序,對宣誓我國保護動物之決心及建立國民尊重動物生命與保護動物之觀念,均有極正面之影響,另本法通過後,對規範動物保護之權利義務將有法律依據,對流浪犬之處置亦將獲得改善,使我國之動物保護工作得以落實。
總統令公布「動物保護法」建立我國物保護新形象
10 月 13 日完成三讀立法程序之「動物保護法」,11 月 4 日由總統公布,將於 11 月 6 日正式施行,我國動物保護工作將進入一個新紀元。行政院農委會表示,「動物保護法」於總統公布施行後,對宣誓我國保護動物之決心及建立國民尊重動物生命與保護動物之觀念,均有極正面之影響。
農委會指出,由於我國社會經濟迅速成長,國人飼養寵物情形日益增加,寵物之走失、棄養、人類傷害動物或動物傷人事件時有所聞,故對寵物之管理亟有必要加強,惟我國向來缺乏法令以為管理之依據。本法公布後,對規範動物保護之權利義務將有法律依據。如日後倘再發生候選人丟擲動物之情事,將處新台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之罰鍰。另對流浪犬之處置,亦將因本法之施行獲得改善,使我國之動物保護工作得以落實,並提昇國際形象。
農委會強調,基於愛護動物之精神,我國將在動物保護法之施行細則中,對需要宰殺之動物、實驗動物之使用限制等,逐步加以規範。另飼養寵物所造成之環境污染、安全危害與疾病媒介等問題,為順應世界潮流,且杜絕遊蕩動物造成之環境衛生問題,亦將在施行細則中有明確之規定,以為保護及管理人為飼養動物之依據。
文章為1998年12月post的,整個標題為「畜牧新聞集錦」,在茂群峪畜牧網http://www.miobuffer.com.tw/
================================================================================
立法院完成「動物保護法」立法程序建立我國動物保護里程碑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表示,由於我國社會經濟迅速成長,國人飼養寵物情形日益增加,犬隻之走失、棄養或犬隻傷人事件時有所聞,對於寵物之管理亟有必要加強,惟我國向來缺乏法令以為管理之依據,爰於民國 85 年 3 月完成「動物保護法」草擬工作,陳送行政院審議,行政院復於民國 86 年 1 月函請立法院審查,於 87 年 10 月 13 日完成三讀立法程序,建立我國動物保護之里程碑。
農委會又表示,動物依其生活環境與人類之關係,可概分為二類,一為生活在自然環境中之野生動物,另一為人類基於各種原因所飼養及管領之動物。人類飼養與利用動物之時間非常久遠,對動物之利用是無時無刻存在著,且有增無減,如食肉用之動物、產乳之動物、使役用之動物、醫學研究及藥品測試用之實驗動物、玩賞伴侶用之寵物或娛樂用之表演動物等。在這種情況下,對於動物不當之虐待或過當之利用,均習以為常而不自知,此種行為不僅過分侵害動物,且對人類本身道德之發展,亦有極大之負面影響。
農委會指出,基於愛護動物之精神,對需要宰殺之動物,應儘量減少動物之不適、恐懼及痛苦;實驗動物之使用,亦為國際間極為重視之一環,我國尚乏管理之規定 ;另飼養寵物亦會造成極大之環境污染、安全危害與疾病媒介等問題。目前已有 53 個國家制定有關人為飼養動物之保護法律,為順應世界保護動物之潮流,且杜絕遊蕩動物造成之環境衛生問題,實有必要制定專法,以為保護及管理人為飼養動物之依據。三讀通過之「動物保護法」計七章四十條,對於動物之一般保護、動物之科學應用、寵物之管理與行政監督均有明確之規定。
農委會最後特別說明,「動物保護法」完成立法程序,對宣誓我國保護動物之決心及建立國民尊重動物生命與保護動物之觀念,均有極正面之影響,另本法通過後,對規範動物保護之權利義務將有法律依據,對流浪犬之處置亦將獲得改善,使我國之動物保護工作得以落實。
總統令公布「動物保護法」建立我國物保護新形象
10 月 13 日完成三讀立法程序之「動物保護法」,11 月 4 日由總統公布,將於 11 月 6 日正式施行,我國動物保護工作將進入一個新紀元。行政院農委會表示,「動物保護法」於總統公布施行後,對宣誓我國保護動物之決心及建立國民尊重動物生命與保護動物之觀念,均有極正面之影響。
農委會指出,由於我國社會經濟迅速成長,國人飼養寵物情形日益增加,寵物之走失、棄養、人類傷害動物或動物傷人事件時有所聞,故對寵物之管理亟有必要加強,惟我國向來缺乏法令以為管理之依據。本法公布後,對規範動物保護之權利義務將有法律依據。如日後倘再發生候選人丟擲動物之情事,將處新台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之罰鍰。另對流浪犬之處置,亦將因本法之施行獲得改善,使我國之動物保護工作得以落實,並提昇國際形象。
農委會強調,基於愛護動物之精神,我國將在動物保護法之施行細則中,對需要宰殺之動物、實驗動物之使用限制等,逐步加以規範。另飼養寵物所造成之環境污染、安全危害與疾病媒介等問題,為順應世界潮流,且杜絕遊蕩動物造成之環境衛生問題,亦將在施行細則中有明確之規定,以為保護及管理人為飼養動物之依據。
前一個議題
索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