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天上,台灣就是缺水國。如果再扣掉八0%逕流入海的流失比率,水資源不足的情形更是嚴重。可是隨著人口增加、工商業發展,台灣年用水量已在四十多年內成長了近一倍,使台灣的缺水危機更加嚴重。地面水不足,地下水就成為另一個取水來源。台灣地下水每年天然補助量才四十億立方公尺,但自民國七十二年起,台灣地下水超抽量年年上升,至民國八十年,抽取量已近補助量的兩倍。等於老天爺只給台灣人一年一杯水喝,台灣人卻硬要喝第二杯水。
違反自然的結果,造成沿海各地地層嚴重下陷。根據省水利局最新調查報告,台灣地層下陷面積已超過總坪地面積一一%,比四個還北市還大。而下陷最嚴重地區的累積下陷量已達二.八八公尺,將近一層樓高。而地下水抽取中,目前不僅有八五%違法,而且每年違法抽取量,幾乎是全台灣水庫總取水量的二倍。
違反自然的結果,造成沿海各地地層嚴重下陷。根據省水利局最新調查報告,台灣地層下陷面積已超過總坪地面積一一%,比四個還北市還大。而下陷最嚴重地區的累積下陷量已達二.八八公尺,將近一層樓高。而地下水抽取中,目前不僅有八五%違法,而且每年違法抽取量,幾乎是全台灣水庫總取水量的二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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