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迴向」就是將自己的功德讓給別人,一般我們會在親人去逝、超渡冤親債主、隨緣佈施、念經的時候迴向給親人或十方眾生。
但不是說「自作自受」、「自業自報」嗎?「迴向」有用嗎?關於「迴向」的問題,「地藏菩薩本願經」裡有詳細的說明。「地藏經」:所做功德,七分裡,活者得六分,亡者得一分。
為什麼亡者還能得一分?我認為那是因為我們的父母、眷屬是與我們因緣極深的人,所以因緣不易切割清楚,因此在相生與共的因緣下,亡者還能得到七一分功德。
既然亡者只能得一分,為什麼地藏王菩薩能救度她(祂當時還是女身)的母親出地獄?那是因為地藏菩薩做了無限量大的功德--發願入地獄救度眾生,地獄未空誓不成佛。所以是地藏菩薩迴向發願的無量功德救贖母親脫離地獄,而非神力。因此,我們要做很大的功德才能讓亡者得到充分的救贖。
有錢人能多做法事功德,窮人沒辦法,這樣不公平?這觀念也是不對的,因為「地藏經」也說,功德不是在表面的金錢或供養的多寡,而是一份真摯實在的慈悲心,而且,功德不只包含財物,更包含法和無畏,譬如同情、安慰、為人說法、以行動幫助別人,甚至發願……都是。而更重的是,這是要在真懇的慈悲心底下,才能有大功德。
為什麼還沒實現的「發願」也是功德?「華嚴經」有云:「初發心時便成正覺」,亦即,真摯實在的大悲心所發的願是一定會力行的,所以當然是大功德,至於應付了事的發願,當然也不能感應出功德出來。
另外,為什麼冤親債主、十方眾生也能感應我們的迴向?「地藏經」:十方眾生是我們累世的父母眷屬,所以我認為,因而他們一樣能得到我們的迴向。
我一定要迴向給十方眾生,不能只迴向給親人嗎?或者先不要迴向,把功德存起來,以備不時之需?如前所言,功德是在大悲心之下才有的,悲心越大,功德越大,自利心底下功德是很少的,所以我們千萬不要計較功德,更何況,「迴向」本身又是一種功德,所以迴向功德,就又是一種更高級的功德。此外,迴向也是在消除自己的業障,能時時刻刻迴向,時時刻刻讓自己的業障減少,猶如一有錢就去還欠款,不是解除債務最好的方法嗎?
還有人甚至說,我的功德不足,迴向給十方眾生力有未殆,所以經常遭受十方眾生的索討。學法學佛要自在無礙,不要學到疑神疑鬼,擔心受怕,這樣不但落於法執,還落於法礙。真心向上,慈悲救度,自有神助,幹嘛一直以鬼神之說,揣度佛法之事?
有大悲心,就什麼都不用怕了。
~~摘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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