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案子是這樣的,就是屋主發現小偷,
小偷嚇一跳,東西不敢偷了,丟下就跑了,
屋主的兒子拿著家裡的菜刀追出去,追很遠很遠,
逮到小偷時就一陣亂砍,三十幾刀,把小偷給砍死了!
所以才被判防衛過當的!
所以如果當小偷是拿刀要砍他,危及他的生命,
他反擊把小偷誤擊死亡,
這樣就不是防衛過當了。
基本上,這是比例原則的問題。
小偷嚇一跳,東西不敢偷了,丟下就跑了,
屋主的兒子拿著家裡的菜刀追出去,追很遠很遠,
逮到小偷時就一陣亂砍,三十幾刀,把小偷給砍死了!
所以才被判防衛過當的!
所以如果當小偷是拿刀要砍他,危及他的生命,
他反擊把小偷誤擊死亡,
這樣就不是防衛過當了。
基本上,這是比例原則的問題。
編輯者: 小毛 (2005-07-07 09:5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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