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
據所知..沒有所謂備不備案..去-就是"報"案..所以要嘛就是不理他..要嘛報案提告訴調通聯..看看是不是他...如不是..後果自負..
閣下解卦有失客觀
前幾次就想跟您說了
我被騷擾是事實..
車被破壞是事實
被人意圖拐騙性侵害是事實
被人威脅是事實
何謂後果自負?
後果應該是那個騷擾我又不自覺已經犯法的人要承擔吧?
好奇怪的回答說...
如果我只是接到幾通不出聲的電話
或是電話只響個一兩聲就斷了
就跑到派出所報案說被騷擾
那警察可能會認為我謊報甚至妨礙公務把我抓起來
如果不是事態嚴重
我才不會大驚小怪 無理取鬧
搞的大家雞犬不寧
我已經去備案了
身邊的人都贊成也要我這麼做
警察會幫我處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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