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拒絕
王時思執行長
連續強暴犯考上第一學府該不該假釋?楊性受刑人的努力向學,把這個假設性的討論議題搬到了社會實踐的場域。法務部即將宣布假釋審查結果;台大的學生自救會也進行連署,反對無條件假釋就學;從法律專家、心理專家到婦女團體,感性表達願意接納的心情者有之,但是真正要支持他出現在校園,卻誰也舉不起贊成的手。
各界學者專家、人權工作者在這個問題上所交織的矛盾與掙扎自不待言,但是在這些「主觀上願意接納、客觀上無法贊成」的表達中,說明了一件事,就是這位受刑人究竟能不能赴台大就學的問題,考驗的其實不是什麼人權意識,而是對監獄教化功能的信心。要社會相信這位受刑人有心向善並不難,難的是,誰來證明他真的已經有能力可以控制自己?
面對這個疑慮要先回到假釋制度裡來討論。目前的假釋制度是一種門檻制,一旦符合二分之一的刑期就有資格受到假釋審查。這裡出現兩個向度的問題,一方是在服刑期間的行為表現由誰、依據什麼標準來評鑑?是有社工、心理、犯罪學的專業判斷、深入接觸,還是格式文章一律敷衍?相對的另一方是,假釋出獄之後的管理追蹤由誰監督、由負責、有沒有追蹤或定期評估?除非做好這兩個向度的制度準備,否則社會要如何重新相信一個出獄的受刑人能夠「更生」?
事實上除了對假釋制度的疑慮,面對完整刑期又何嘗不是?假釋不過是將出獄的時間提前,讓恐懼提早到來,即使沒有假釋制度,受刑人還是有回到社會的一天,只要監獄沒有發揮教化功能,無論受刑人何時出獄,人們的恐懼都不會改變。所以根本的問題是,監禁制度究竟在犯罪矯治上要扮演什麼角色?
面對這次事件所引發的各界疑慮,或許正是透視監獄教化制度的最好機會,社會終於發現,只要有監禁制度存在的一天,就要面對受刑人回復社會的可能性。這次是台大,下次呢?期待的是,除了恐懼的拒絕受刑人回歸社會之外之外,能有更多人願意把力量放在推動監獄教化功能的建立,讓監禁不再是犯罪學院,以更誠實的方式規劃監獄的教化功能,督促法務部拿出具體的配套措施,讓監獄的功能更落實、監督機制更完整,讓社會除了拒絕還能有其他選擇。
作者為司改會執行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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