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者: 郭富城
我覺得那還是要先確定,,要約談你的是不是真的警察??
因為正常來說,,應該是以該局的名義或是有公家機關等文件以郵寄的方式來通知你,,
如果用網路,,請你先回電給該管警政機關去確認一下才行!!!
其他的就誠實的和警察說明就可以了....
我認為,,如果像你目前這樣說的,,應該就是違反了商標法第30條第2項的規定...
你賣LV包包,,也要問問商標權人或是可以代表同意的人才可以,
不過如果你不是慣犯那還好,,現在都一罪一罰嚕,,賣一個而已嘛,,犯行不大,,
不用怕啦...
只是警察可能是以偵查<違法販賣集團>的心態來約談你,,你自己好好說明就可以...
因為正常來說,,應該是以該局的名義或是有公家機關等文件以郵寄的方式來通知你,,
如果用網路,,請你先回電給該管警政機關去確認一下才行!!!
其他的就誠實的和警察說明就可以了....
我認為,,如果像你目前這樣說的,,應該就是違反了商標法第30條第2項的規定...
你賣LV包包,,也要問問商標權人或是可以代表同意的人才可以,
不過如果你不是慣犯那還好,,現在都一罪一罰嚕,,賣一個而已嘛,,犯行不大,,
不用怕啦...
只是警察可能是以偵查<違法販賣集團>的心態來約談你,,你自己好好說明就可以...
我有打去該縣分局確認有無此人接電話的員警說有這位員警沒錯
我只問這樣其他我就說喔我怕是網路詐騙沒事謝謝~~
天阿我真希望市網路詐騙勒...
lv皮夾我本來是要自己用的後來跟沒沒用才拿去拍賣QQ
編輯者: 醬子 (2008-11-14 04:5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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