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之前曾詢問與人合作創業如何<br />後來小弟選擇自行創業,因為年初與之前一位友人合作,已有不佳結果,原因是對方脾氣暴躁,曾因事不如他意,結果動手動口,後來雖勉強再合作,但至今年四月底正式劃下句點,我也告上對方,要求其反還出借的機器,目前官司仍在進行中,未知結果<br /><br />2.早幾年錢的工作惹上的官司,目前所知,檢方無法找出新的證據,加上原先他提出的證人等均不願出庭,因此只剩一個字, "拖",我問律師,律師說大概檢方也很頭大,因為沒具體證據,這案子大概就只有拖,所以.....<br /><br />3.目前因負債300餘萬,所以每月要積極工作還債,五月後陸續有接案,但因為忙不過來,再加上希望能將事業推上軌道因此想請問是否適合請人,會不會又遇人不淑,徒增糾紛,也想知道財運如何,希望能在二年間將債務還完,之前八字版有大大說不適合創業,但本身負債甚多,不創業靠薪水拭無法還清這些債務的,因此還是想辦法弄了小工作室,本錢也沒投太多,幾萬元而已,因為是服務業,所以不會有投資賠錢太多的情形<br /><br />4.這三個多月有不少朋友幫忙介紹客戶,因此生意還算可以,只是賺的錢全投入負債了,本身還是兩手空空
編輯者: 山姆小朋友 (2007-09-22 07:2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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