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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1020 - 2007-01-23 08:09:01 書法的生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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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躍在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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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2006.05.10  中國時報


漢寶德


最近「人間副刊」發表了非書法家的書法作品,引起很大的迴響。很多人不免起疑,究竟書法在目前的台灣處於什麼狀態?它是一個逐漸在消失的藝術呢?還是正在復興中呢?它被視為一種藝術呢?還是一種溝通的工具?由於學術界並沒有從事這方面的研究,這些疑問一時是得不到解答的,可是像這樣一個有趣的問題,免不了在腦子裡打轉,因此楊澤兄要我就生活書法表示點意見,我就毫不客氣的答應了,因為這個問題在我腦子裡轉了很久了。

書法的藝術其實是人類愛美的天性的自然流露,與文字的形式、書寫的方式並不相干。中國的文字,自刻出來的甲骨文,到硬筆寫出的篆書,其美感是有目共睹的,自從使用有彈性的毛筆沾墨水書寫,中國的書法實際上就是熟練的使用毛筆的藝術。但我們不能過份強調其藝術面,因為書法只是傳達信息的副產品。一種工具運用成熟後,熟能生巧,巧而能妙,遂產生美感。所以自隸到楷到行草,各擅勝場,實在沒有孰高孰低的問題。

硬筆對於教育普及的貢獻

因此不同的書寫的工具與方式同樣可以產生優美的書法。自中國書法看,毛筆發明後,筆的硬度逐漸降低,演變到後期柔軟度高的羊毫,每個時代都產生了令後世模仿的書法大家。自世界的書寫文明來看,各民族發展出不同的文字,使用不同的書寫工具,卻都有美觀的書法藝術。書法者,寫字的方法也。西方中世紀的書寫聖經,被視為書法藝術的典範。他們用的是鵝毛筆,是有彈性的硬筆。發展到後來的鋼筆,書法一直是學校的重要課程,因為學生必須掌握這種必要的工具。其實我們幾乎不認識的文字,其書法藝術何嘗不是如此?伊斯蘭文的書法之美,我們曾在世界宗教博物館展覽過一次,書法家流暢的使用木板書寫的技巧也令觀眾嘆為觀止呢!

從這個觀點看,這種溝通的工具不論怎麼改變,都可以成為藝術,只要文字需要用手書寫一天,情形是不會改變的。我們不必耽心文字的演變不當。文字學家也許認為自正體字變為簡體字是不當的,我看有些俗字也看不慣,但它不會影響書法藝術的存在。在現代化開始的民國初年,由於鋼筆逐漸代替毛筆,傳統的維護者感嘆書法的淪失,其實也是過慮的,如果毛筆真的消失了,中國文字會產生硬筆的書法,幾乎是沒有疑義的。

記得我在念中學的時候,喜歡讀一本教孩子寫文章的書,書名是「文心」,其中有一篇就講到用鋼筆寫字,寫鋼筆字照樣可以寫得好,要想寫得美就要講究書法。如果我們真丟掉毛筆,一種新式的書法就會出現。可是自民國初年至今,快一個世紀了,我們並沒有丟掉毛筆,我們只是為了使用上的方便在生活中排除了毛筆。自書寫的方便與效率來說,西式的硬筆比毛筆要好得多了,所以受中國影響的毛筆文化圈幾乎都舉手投降,在生活上投入鋼筆的懷抱。

我們不能不承認,改用硬筆,對於教育的普及有很大的貢獻,現代的生活無處可脫離文字,隨時都要寫字,這種改變也是大勢所趨,沒有哀聲嘆氣的必要。自開始在小學教育上使用硬筆寫字後,我們並沒有完全放棄傳統。我小的時候,在大陸的鄉下讀書,讀的是國字課本,用鉛筆學寫字,但同時要學毛筆字,寫歐陽詢的帖。這種保存傳統的方法,一直到不久前才完全放棄。這與白話文運動成功之後,文言文是中學生所必讀的意思是近似的。近來教育部打算減少文言文的份量,引起文學界的反對,其保存傳統文化的意義也非常近似。

生活中的書法藝術

前文說過,只要我們用手寫字,生活中的書法藝術就會演化而生存下去,所以書法藝術的真正敵人是使我們放棄用手的機器。在西方,這個機器就是打字機。有了這個機器,西方人就不寫字了,改用手指去彈。

用打字機,使得西方人不需要寫得一手好字,仍然予人良好的印象,在打字機前人人平等,沒有巧手笨手的問題了,只有打得快慢的問題。但是打字快的人當打字員,為打得慢的人服務,大家只要學著簽個好看的名字就可以了。所以西方人不是不再學寫字,而是不再在意書寫之美,用手寫字不過寫個便條,只要使人看懂就可以了。

在我年輕的時候學著打字,用一部公家退休的英文打字機練習,一面學,一面想,中國字沒有字母化實在太好了,我們沒有辦法用打字機,只好保持傳統,人人都要寫一手拿得出去的字,因此書法藝術會繼續存在,代表著中國文化的精神。當時的中文打字機太龐大,太難打了,只有訓練有素的打字員才打得來。

可是曾幾何時,電腦時代來臨了。人類指揮電腦非打字不可。三十年前,沒有中文電腦,中國人不會英語就被排除在新時代之外,因此來自中國的電腦專家研究的第一件事就是把中文納入電腦之中,也就是中文電腦化。這時候,各種輸入的方式陸續出籠了,看到今天的年輕人雙手飛快的在鍵盤上跳動,回想六○年代末,聆聽電腦專家討論中文電腦化困局的往事,恍同隔世!中國人終於順利的進入電腦世界了。

這等於宣布了書法生活化的死刑。中文與西方拼音文字一樣都不必用手書寫了。年輕人不但不需要用毛筆,也不再需要用硬筆。記得有一位西方歷史學者認為中國之所以在科學上落後,是因為沒有發展出拼音文字之故。根據這種邏輯,目前的中國文字已可直接打入電腦,其效率性與拼音文字無異,中國的學術發展在未來世紀中與西方分庭抗禮應該是可以預期的了。

目前在文字上的阻力只剩下像我這樣年紀的老人了。我們的手已經習慣了爬格子,要我們的手改用鍵盤寫稿,直接打出整齊的文字,省下編輯與校對的工作,已經不可能了。所以這幾年來,寫成篇拙文,麻煩老編諸友做些落伍的稿件處理,實在很不好意思。可是話說回來了,如果連我們也上鍵盤了,誰還會用手寫字呢?

順著我的思路可知,今天的孩子,未來的主人翁一定完全放棄書寫之美。他們在學校裡沒有學過,長大成人,除了簽名,用不到寫字。怎知何為書法,為何要書法?怎麼辦呢?難道沒有辦法恢復生活中的書法藝術了嗎?

寫毛筆字消遣

這樣的書法藝術不會消失,即使國中小不教,才藝班會教,藝術中學與大學中會教;生活中的書法就靠不住了。要想保住這個幾千年的傳統,國中、小一定要教。進步的人士以為時代變了,書法已經沒有用了,而且孩子們學著用毛筆塗鴉,與未來的生活無補,學它何用?我要奉勸教育界的先進,孩子們學著用蠟筆塗鴉又有何用?學著塗毛筆字,不但有美育的意義,還有無形中維護傳統的價值!試想近年來為甚麼書法藝術又有復興的跡象?因為五、六十歲的人,到了知天命的年紀,書法是打發時間最理想的方法。這也是生活,只是並非為謀生而已!世界上還有另外一種這樣文雅的休閒生活方式嗎?可是為甚麼有此可能呢?只因為在我們的幼年曾學著寫毛筆字,知道一些基本的筆法。老來重新拾筆是很容易的,想想看,今天退休的公務員,六十幾歲,身體健康,含飴弄孫之餘,寫毛筆字消遣不是很自然的嗎?

我重拾毛筆是在六十歲之前,登琨艷初去上海闖天下,發現大陸的廉價筆、墨與紙張。他回台時帶來一批給我,要我消遣老境。其實在當時我仍是科博館館長,正忙著籌劃台南藝術學院,卻因為有了這些消耗品,開始以研究書法來打發閒暇的時間,因為我收藏一點近代的字畫,所以就在清末名家的作品中尋找典範,也就是設法找到合自己胃口的字體來摹仿。由於是消遣,心裡沒有負擔,所以很快就沉迷其中了。

因為我的紙、筆資源充沛,開始就寫大字,而不是寫小字練功夫。這使我發現了書法在生活化上有特殊的意義,那就是可以裝裱作為居家裝飾。收藏古人的書法,其目的就是掛在客廳裡,可以視為藝術品,也可以視為詩文情趣的延長。于右任先生每天早上寫子,使得有一陣子,有頭有臉的人家客廳裡無不掛著于右老的草書。據說他不問認不認識,只要帶紙來,附上姓名,他就會在練字時大筆一揮。所以喜歡他的字,都設法找門路認識他的秘書。

問題是掛名人的書法是理所當然,自己的書法初學乍練,自然談不上精彩,要可供欣賞談何容易?如果寫了大字又沒有掛出來的機會,是不是大煞風景?這樣以來,書法的生活化豈不是做到一半?

書法是有感情的

誠然,我剛開始恢復寫字時,絕沒有想到要裱裝向墻上掛,不只是寫得不夠滿意,而是壓根兒沒向這上面想。因此我每天練字,只是便宜了字紙簍!其中還可以看的,就留幾張起來,準備以後如果真成了氣候,也可以供自己回顧。那知道有一天,一位好友居然向我討一幅字,我的回答很直接,目前我正在塗鴉期,等自認成家了再送。他很堅持的說:字,不只是好壞的問題,是看誰寫。

這句話把我點通了。

怪不得我到朋友家裡常常看到的不是名人書法,而是看上去並不特別精彩的作品!原來書法是有感情的。我們會挑某人的字,是因為想看到他的字,不一定為了書法藝術上的成就,還因為見字如見其人。情人眼裡出西施;看朋友的字感到特別親切、特別美。即使是書法家的字,也是求來的比較美,因為背後有個故事,有值得懷念的點點滴滴。試想有多少人花的起大價錢買一流名家的作品?一般書法家的字那裡來購買在家想掛的動機?

了解了這一點,凡是有人看到我的字,誠心向我討取,我經過推辭而不獲,就不客氣的送人了,我雖知道自己寫的字時有敗筆無法與名家的作品相比,但在家裡掛出來沒有必要臉紅,反而覺得比較合適些。我相信凡是以書法為消遣的人都應該把自己的作品裱裝,掛在家裡,而且不時更換。這才是最接近生活的藝術呢!

如果我們的中、小學不再學習書法,是否還能指望書法生活化的復興呢?這確實是很困難的。現在大家不是都在廣泛使用電腦字了嗎?我一直不相信會到這般天地。近來我認為即使沒有中、小學書法,毛筆的文化也許不會完全消失,只是過去書法藝術的傳統可能為塗鴉式寫法所取代。最近幾年,我常看到一些廣告類的文字,用傳統的標準衡量,是很拙劣的毛筆字。然而大家似乎不見怪。當然了,時代已從傳統進步到現代,又從現代發展到後現代,美感的價值觀也應該改變了。中國人的書法傳統,自漢代起算,至少已兩千餘年,現代主義來臨,只是使書法的造型改以印刷體為主而已。中共嚴格統治大陸時期,除了毛澤東體外,市街所見,普遍的使用印刷體,可以視為現代精神之代表。他們在政治上開放之後,就步台灣的後塵,廣告上又使用毛筆字了,而且還特別喜歡用名人的毛筆字。

個人風格

後現代的中國書法早年應該是日本的現代書法,相當徹底的改變了傳統美感觀念,走上構圖主義。其特色是把筆墨的感覺丟掉。如果把此一路線改變為個人風格與兒童式稚拙,應該就是後現代風了。

說到這裡,我們要調整觀念,不要再談碑、帖,不要再提晉、唐,只提個人風格就可以了。因此怎樣是好的書法、怎樣是拙劣的書法,已經沒有標準了。這一現象代表甚麼意思呢?這是說你並不一定是書法家才可以公開你的書法,你不一定要練過書法才可以振筆直書,你只要有寫毛筆字的意願就可以了。人人都有用毛筆創造自己書法的自由。丟棄了傳統的規範,未來派的書法其實更可以生活化了。人人可以為書法家豈不更好!誰都有塗鴉的權利。

我甚至覺得電腦的技術也許有一天會融入個人風格。今天的電腦傳送的文字仍然是現代主義風格的印刷體,即使出點花樣也不過使用字型軟體公司所提供的字體,不脫通用的範疇。如果電腦的技術發達到一種程度,每人輸入的文字帶有自己的風格,並不是天方夜譚。如果我可以用電腦傳送一封信給我的朋友,他收到時不是一封打字的信,而是我親手所寫,感覺會完全不同。今天電腦的輸入法已經早已可以用手書寫了,把書寫的字體通過電腦傳過去應該不會很困難吧!

書法的生活化仍然是可以期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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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1021 - 2007-01-23 08:10:02 Re: 書法的生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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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揮灑的草書


漢寶德  (20070123)



去年春天,我為「人間」寫了一篇「書法生活化」,以響應「人間」倡導書法的努力。文中談到現代中國人的書法藝術與休閒生活的關係。完稿後,覺得意猶未盡。使我一直悶在心裡的問題,是自草書與休閒生活的關係,進而探討草書與整個中國文字發展的關係。

面對中國幾千年的文字史,今天的我們在書法中尋找樂趣的時候,有多種選擇。經過學者的研究,最早的甲骨文已經是一個選項了,篆、隸、真、行、草,隨我們的喜好選取,資源實在很豐富。這些字體各有特色,並沒有好壞之分。古人為了辨識的功能,在生活中放棄了古雅、美麗的篆書。那時候,他們尚不知有甲骨文,對篆文也認識不多;那都是已經死亡的文字。草書流暢,便於書寫,極具造形與筆墨之美,但也許是太先進了,不易辨識,所以在生活中也很少使用。直到近代,篆書與草書是只有藝術家才寫的兩種字體。寫,只為好看,只有裝飾的功能。

書法做為一種藝術,能否辨識並不重要。但做為一種生活藝術,辨識就是一種基本條件了。
其實文字是一種溝通的工具,它的可辨識性與藝術性並沒有必然的矛盾。只是應用藝術之美與純藝術之美間的差異,在本質上並無不同。一只用來飲茶的杯子可以同時是一件藝術品,我們稱之為應用藝術。現代有些前衛的陶藝家,以茶杯為主題,創作了無法或不易使用的作品,只能觀賞,不能飲茶,就是純藝術了。兩者之間並沒有何者高級的問題,可是一般人總覺得藝術比較高貴,涉及使用就工具化,也就平凡了。有一點可以確定的是,應用藝術也可以融入生活,純藝術則只能供擺設之用。自生活美化的觀點看,應用藝術是不容忽視的。



基於這些理由,中國文字藝術的生活化與字體無關,真草隸篆中,自然以大家都認為的真、隸與行書為容易被接受。所以過年時貼對聯,一般都用楷書或行書。這兩種字體被大家廣泛使用,反而失掉了它的藝術性。並不是容易辨認的字體不夠藝術或沒有藝術性,而是因為看慣了標準化的字型,個人的風格與藝術性比較容易被輕忽,很難引起大家注目。反而是不易辨識的字體,大家因好奇心的驅使,引發特別去欣賞的興趣。

話說回頭,草書做為中國文字中重要的字體,沒有被國人所普遍接受生活化,確實是很可惜的。世上各國的文字至少都有正式的標準字體與方便書寫的字體。後者幾乎都是與書寫工具相配合的。當草書產生的時候,因為隸書的架構太規矩了,不方便在生活中使用,才很自然的發明了毛筆書寫流暢的字體。

這個時候政府權力應該介入才對。民間感覺到有此需要,由他們私下創造字體,很難大量流通,成為一種主要的溝通工具。只有公權力才能使文字字體系統化,符號化,進而通過教育體系,成為全民共有的資產。日本在向中國學習的時候,先用中國字的偏旁創造了拚音符號片假名,後來又因便於書寫,創造了行草式的平假名,都是借助於政府的支持而普及化的。由於漢朝的統治者沒有支持草書,這種有無限可能性的字體就流落在民間,為少數讀書人所利用。即使如此,大勢所趨,草書還是迅速發展。自今天留傳下來的王羲之父子的草書信函看,至少在東晉,草書在士大夫間似乎已有相當的共識。有些簡化的符號如果沒有相當程度的流通,是不可能用在書信上的。



可是草書的自由書寫實在太誘人了。這些讀書人一方面要建立共識,一方面要自由揮灑,因此才無法大量傳播。這種自由發展的過份,就出現于右任先生所說的「作者自賞,觀者矇然」的境地,作者表現的藝術綽綽有餘,但不得不與社會大眾徹底分家。

在書法史上確有些書法家努力過,希望能把草書標準化,成為大眾通用的字體。南朝的僧人智永與唐代的書家孫過庭都整理了當時流行的草書,集為千字文,可是都沒有成功。相反的,大家都對張旭與懷素的狂草熱烈的崇拜,並支配了自唐至明八百多年的書藝。據說宋徽宗也曾著過草書的千字文,說明做皇帝的他已感到草書有標準化的必要。照理說,在上者提倡,民間應該響應才是,然而他的主張顯然也沒有得到回響。這實在是因為草書到了狂草,已經積重難返,沒有辦法回歸系統性書寫了。在野的文人的情緒在書法上求發洩,狂草實在是一個良好的出口,何況其產品受到大家的喝采呢!直到今天,在古書畫的市場上,狂草的價位遠高過可以辨識的楷書、行書之上。

老實說,隸、楷、行書字體都可以達到高度的藝術境界。清代中葉以後,書法界出現了幾個怪人,如金農與鄭板橋,寫的雖是我們認識的字體,但卻都有高超的表現,使今天的收藏家求之而不得。他們的作品有創意,有美感不失其用,才是最理想的文字的藝術。他們的傳統影響了近、現代的書法家,只是後代作品達不到他們的水準而已。

這麼說,為甚麼大家還是非草書不愛呢?因為越是生活中平凡的東西,其美感越不容易被賞識。一般人對美感缺乏素養,不能自平凡中見偉大,看不到茶杯的美,一定要不常見的東西才注意到。所以見到不能辨認的草書,筆墨龍飛鳳舞,即使在行家眼裡不太高明的作品,也會得到他們的讚賞,被說為藝術品。

草書被說為方外人士筆下超然物外的逸品,宋代以後就沒有人動腦筋去整理它了。直到民國以後,于右任先生基於文字功用的的原則,認為中國為求進步,需要一種便於書寫的字體,才以救國救民之心,進行草書的整理工作。他與一群追隨者努力了幾十年,又身體力行,以普及草書為己任,雖在國民政府中以黨國元老身分擔任重要職務,卻無法達成目標,使他的標準草書成為中國文字史上可能是最後一次草書系統化的努力!



坦白說,于右老的失敗固然因為沒有教育界的協力推動,任他們所整理的系統乃沿用古來的習慣寫法,因此缺乏與楷書的關連性,是失敗的主因。古人草書的寫法常是名家隨筆為之,既無文字學的依據,又無邏輯可循,只是前人的寫法,後人視為範式,不可更易。要改革不能破除積習,就走到死胡同去了。

草書不過是便於毛筆連續快捷書寫而已。今草來自楷書,就應該把楷書各種構件簡化,系統化原不難達成,若捨不得古代名家的範式是走不出來的。在于右老師徒們整理的符號中,同一個代表符號,可以有自二、三個到七、八個楷書的意指,豈不搞得一團混亂?還談甚麼系統!比如楷書中走、夫、立、火、去等偏旁都是一個符號,如何辨識?其結果是,習草書的人幾乎無法自楷書推演出草書的寫法,只有逐字硬記。除了花大功夫學草書的人,誰能輕易掌握草書的正確寫法?何況自王羲之以來創造很多特別的字形,如叔、卿等草寫,一直延用至今呢!

于右老的標準草書整理了草書史,沒有真正的標準化、系統化,沒有解決辨識問題,因此無法如他老人家所希望的生活化。一種易寫又美麗的字型就這樣被閒置了,無法為眾人所用,甚至在休閒書法中都用不上。我們只好說,保留草書的神秘色彩,與人間保持一定的距離,可以供我們做心靈的探索,給書法藝術家一些自由表現的空間,也許更合乎我們的民族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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