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 />因果學說與現代文明社會<br /><br />《稻稈經》中有一句非常著名的話:“如來出現若不出現,法性常駐。” 意思是說,不管釋迦牟尼佛出現也好,不出現也罷,因果之間的自然規律永遠都存在。<br /><br />雖然釋迦牟尼佛出世之前,在古印度的其他宗教的書籍當中,也提到過因果,卻沒有佛經裡面講得那麼透徹、到位。是釋迦牟尼佛創立了因果學說,闡述了因果之間的關係,建立了一個完整的思想體系。但因果本身,卻不是釋迦牟尼佛創造的,也不是任何鬼神創造的,而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自然規律。<br /><br />佛教不會要求教徒必須去討好教主,否則就會受到懲罰。佛教認為,只要尊重因果規律,信不信佛都有自己的果報。如果自己行善,製造了幸福的因,將來就會幸福;只要自己沒有行善而造罪,將來就一定會感受痛苦;沒有製造受苦的因,將來一定不會受苦。即便相信釋迦牟尼佛,但假如造了殺盜淫妄等惡業,將來也一定會受惡報,釋迦牟尼佛也救不了自己。因果規律就像太陽、地球等宇宙天體的運轉一樣,都屬於自然規律,無論科學與宗教如何去解釋,都不能更改自然界運行發展的軌跡。自然法則是任何人都超越不了的,佛也無法改變。<br /><br />(本文摘自慧灯之光.上師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