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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3359 - 2007-05-23 08:36:38 三命通會卷一,繁體全文校正,益同好
毛遮洞 離線
見龍在田
註冊: 2005-04-12
文章數: 22
欽定四庫全書 子部七 三命通會 術數類五 命書相書之屬
提要
臣 等謹案,三命會通十二卷,與此本卷數相合;惟以通會做會通,為稍異,今考世所傳星學大成,專論五星者,為萬民英所撰,已著於録,此本專論子平,亦出民英之手藝,文志蓋因育吾山人之號,誤以民英為民育,又通會二字,傳寫互倒,遂有不同,其實即此書也,自明以来二百餘年,談星命者皆以此本為總彚,幾於家有其書中間所載仕宦八字往往及明季之人蓋後来坊刻所攙入亦己非原本之舊特以其闡發子平之遺法,於官印財祿食傷之名義用神之輕重,諸神煞所係之吉凶皆能採撮羣言,得其精要,故為術家所恒用,要有未可遽廢者,至其立論多取正官、正印、正財,而不知偏官、偏印、偏財亦能得力;知食神之能吐秀,而不知傷官之亦可出奇,是則其偏執之見,未能圓徹,且胎元等論,施之今日,亦多有不驗。言命學者,但當得其大意而變通之可矣,若所引珞琭子與今永樂大典中所輯完本,其文迥殊,則其時秘冊僅存外間末由窺見,遂誤信依託之本,固未足以為病也。乾隆四十四年九月恭校上    總纂官 臣 紀昀
                       臣 陸錫熊
                       臣 孫士毅
                   總校官 臣 陸費墀

三命通會十二卷,原本不著撰人姓名,卷首但題育吾山人著。考明萬民英,字育吾,大寧都司人,嘉靖庚戌進士,歷官河南道御史,出為福建布政司參議。撰有星學大成,此書題育吾,當亦出民英手。明史藝文志所載卷數,正與此合,惟誤民英為民育,又通會做會通耳。粵稽星命之學,原出陰陽家,隋書經籍志,有雜元辰祿命、 溪祿命,著錄最早,惜書佚不可考。今所傳述者,為唐李虛中命書,宋徐子平珞琭子賦注為較古,其託作於鬼谷子及周世子晉者,大抵古人學說,分著書、口述兩種,術家傳授,尤其口述,因流溯源,文殊理貫,有自來已。宋元術士,談命踵起,或謂四季十二時,各變部位,或取生人干支配合八卦,或專用神煞,或別尚演禽,附會依託,謬優荒誕,是書獨闡發子平遺法,凡官印財祿食傷之名義,用神之輕重,諸神煞所係之吉凶,皆能採撮群言,得其精要,可謂融會古今,抉微闡奧矣。惟是滄州藏版早稱散失,蘿村補輯,因陋就節,冊頁錯亂、文辭脫失、刪節納音、罣漏名氏、坊俗流傳,沿訛更甚,文明主人覓得舊刻若干本,以余粗窺堂奧,俾加理董,誤者正之,脫者補之,校勘疑義,丹鉛雜陳,致更寒暑,書始告成。而世稱星命家圭臬者,乃重見盧山真面矣。抑余更有說者,方今人慾橫流,怨懟並起,循環往復,順性逆施。溯予所過,燕魯吳越湘鄂兩粵,綜所見聞,參其命造,往往倏起倏滅,旋得旋失,遠而禍國,進而喪身,竟悍然為之無顧忌者,不知安命為之階也。然則此書之成,俾世知順受其正,或亦挽回劫運之道乎,余倦矣,息影淞濱,研參玄理,天時人事,有感斯通,此則焚香讀易時所睾然高望者已。民國中元甲子秋月,白下秦慎安識於申江用拙齋。

三命通會 卷一 明 育吾山人著(萬民英)
原造化之始
老子曰:無名天地之始,有名萬物之母;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列禦寇曰:有形生於無形,天地之初,有太易、有太初、有太始、有太素。太易者,未見氣;太初者,氣之始;太始者,形之始;太素者,質之始,氣與形質合而未離,曰渾淪。
歷紀云,未有天地之時,混沌如鷄子,溟滓始芽鴻濛滋萌律厯志云太極元氣函三為一。
易曰,易有太極,是生兩儀,兩儀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定吉凶。易疏云,太極謂天地未分之前,元氣混而為一。
蒙泉子曰,太初者,理之始也。太虛者,氣之始也。太素者,象之始也。太乙者,數之始也。太極者,兼理氣象數之始也。由數論言之,可見渾淪未判之先,只一氣混合,杳冥昏昧,而理未嘗不在其中,與道為一,是謂太極。
莊子以道在太極之先,所謂太極,乃是指天、地、人,三者,氣形已具而未判者之名。而道又別是一懸空底物,在太極之先,不知道即太極,太極即道。以其理之通行者言,則曰道。以其理之極至者言,則曰太極。又何嘗有二邪?
向非周子啓其祕,朱子闡而明之,孰知太極之為理,而與氣自不相離也哉。所謂太極者,乃陰陽動靜之本體,不離於形氣,而實無聲臭。不窮於變化,而實有凖則。故一動一靜,互為其根,分陰分陽,兩儀立焉。儀者,物也。凡物未始無對,而亦未嘗獨立。
天以生覆而依乎地,地以形載而附乎天。有理斯有氣,陰陽之謂也。有氣斯有形,天地之謂也。天地不生於天地,而生於陰陽,陰陽不生於陰陽,而生於動靜。動靜不生於動靜,而生於太極。蓋太極者,本然之玅也。動靜者,所乘之機也。陰陽者,所生之本也。太極形而上,道也。陰陽形而下,器也。動靜無端,陰陽無始,此造化所由立焉。
柏齋何子曰:天,陽之動者也,果何時動極而靜乎?地,陰之靜者也,果何時靜極而動乎?天不能生地,水不能生火,無智愚皆知之。乃謂陰陽相生,不亦誤乎?蓋天地水火,雖渾然不可離,實燦然不可亂,故陰之與陽,謂之相依則可,謂之相生則不可,謂之互藏其宅則可,謂之互藏相生則不可,此言的有見也。
夫天地未立,道本天地,天地旣立,則太極之理,散在萬事。由是而五行生焉。五行一陰陽,五殊二實,無餘欠也。陰陽一太極,精粗本末,無彼此也。五行質具於地,而氣行於天,以質而語其生之序,則水火木金土,而水木陽也。火金陰也。以氣而語其行之序,則曰木火土金水,而火陽木也,水金陰也,又統而言之,則氣陽而質陰也。又錯而言之,則動陽而靜陰也。蓋五行之變,至不可窮,然無適而非陰陽之道,其所以為陰陽者,則又無適而非太極之本然也。
栢齊何子曰:五行一陰陽,陰陽一太極。周子固謂太極不外乎陰陽,陰陽不外乎五行矣。自今論之,水,水也。火,火也。金木水火土之交變也。土,地也。天安在乎,有地而無天,謂造化全可乎?若以謂天即太極,故朱子以上天之載釋太極,天道流行釋陰陽。觀易曰:易有太極,是生兩儀,兩儀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之中,有乾有坤,則天地皆太極之分體明矣,以天為太極之全體,而地為天之分體,豈不誤甚也哉?其説似有理也。
夫五行之生,各一其性,四時之行,亦有其序。春以生之,夏以長之,秋以肅之,冬以藏之。春而夏,夏而秋,秋而冬,冬而復春,而相循無窮。蓋五行異質,四時異氣,而皆不外乎陰陽。陰陽異位,動靜異時,而皆不離乎太極。至於所以為太極者,又無聲臭之可言,是性之本體然也。故五行各一其性,所謂各具一太極也。四時自有其序,所謂運用一太極也。五行四時,週而復始,所謂統體一太極也。而性之無所不在,又可見矣。夫天下無性外之物,而性無不在。此無極二五所以混融而無間,所謂玅合者也。無極是理,二五是氣,真以理言,太極無妄之謂也,精以氣言,陰陽五行,不二之謂也。凝者聚也,氣聚而成形也。蓋性為之主,而陰陽五行為之經緯錯綜,又各以類凝聚而成形焉。陽而健者成男,則父之道也。陰而順者成女,則母之道也。是人物之始,以氣化而生者也。氣聚成形,則形交氣感,遂以形化,而萬物生生,變化無窮矣。
鮑魯齋曰:天地以氣交而生人物,觀其所交,則氣之所至,可以知其類之所從出矣。天氣交乎地,於人為男,於物為牡,地氣交乎天,於人為女,於物為牝,男女牝牡,又自交而生生化化不窮。人物旣生,氣隨天地之氣,升降交感,人得天地之中氣,四方之氣無不感。物得天地之偏氣,而亦各隨所感。故觀天地之氣交,可以知人物之初生矣。觀天地之氣感,可以知人物之相生矣。
朱子曰:乾道成男,坤道成女,凝體於造化之初,二氣交感,化生萬物,流行於造化之後,此理之常也。若姜嫄簡狄之生稷契,則又不可以先後言矣。此理之變也。
張九韶曰:論人物始生於天地肇判之初,則由氣化而後有形化,張子所謂天地之氣生之是也,論人物始生於結胎受形之初,則由精氣之聚,而後有是物,朱子所謂陰精陽氣聚而成物是也。由是言之,則人也物也,氣也形也,孰有出於陰陽之外哉?夫命禀於陰陽,有生之初,非人所能移,莫之為而為,非我所能必,於是有生而富、生而貴者,有生而壽、生而夭者,有生而貧、生而賤者,有生而富貴雙全、巍巍人上者,有生而貧賤、兼有落落人下者,有生而宜壽而反夭閼,有生而宜夭而反長年,之數者,謂由於所積而然與,亦由於所性而然與。謂由於所積,則貧可以致富,賤可以致貴,夭可以致壽,古之所謂人能勝天者也。謂由於所性以得乎,富貴者終於富貴,貧賤者終於貧賤,壽夭者終於壽夭,古所謂命不可移也。
夫謂之積,則不可專以為命,夫謂之性,則不可專以為人,將以付之於所積與,未知命之所禀富貴壽夭貧賤何如也。將以付之於所性與,未有富貴壽夭貧賤可坐待者,而人為似不可缺也。或曰命禀有生之初,誠哉是言也,何人生天地之中,有五行八字相同,而富貴貧賤壽夭之不一,其故何也?答曰:陰陽二氣交感之時,受真精玅合之氣凝結為胎,成男成女,得天地父母一時氣候,是以禀其清者為智為賢,禀其濁者為愚為不肖,智者賢者,由是或富或貴或壽,必有所得,所謂德足以獲福也。愚者不肖者,不能自奮,日益昏蔽,則貧賤與夭有不能免,所謂下愚不移是也。其富貴兩全者,原禀清輕之氣,生逢得令之時,兼以財官亨通,祿馬旺相,其運與限,甚吉甚祥,縱有少晦,不係駁雜,其貧賤兼有者,原禀重濁之氣,生逢失令之時,刑衝駁雜,無些順美,雖無禍患侵擾,未免蹇滯不前。又有富而貧、貧而富、貴而賤、賤而貴、壽而夭、夭而壽者,又有為賢為智而反貧賤,為愚不肖而反富貴者,天地間之人萬有不齊,此亦四時五行偏正得失,向背淺深之氣之所致也。故當時元氣雖禀輕清,然而生於衰敗之時,行休囚之運,富者損失財源,貴者剝官退位,壽者夭閼不祿,其元氣雖禀重濁,其人生中和之令,行旺相之運,貧不終貧而為富,賤不終賤而為貴,夭不終夭而為壽,雖然修為在人,人定勝天,命禀中和,性加積善,豈但一身享福已哉,而子子孫孫,榮昌利達,理宜然也。命值偏枯,性加積惡,非惟自身值禍已也,而子子孫孫落落人下,得非報與。由此言之,雖係於命,亦在於人之積與不積耳。
易曰: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殆此之謂歟。
耕野子曰:天一氣爾,氣化生水,水中滓濁,積而成土,水落土出,遂成山川,土之剛者成石而金生焉,土之柔者生木而火生焉,五行具,萬物生,而變化無窮矣。
浚川子曰:天地之初,惟有陰陽二氣而已,陽則化火,陰則化水,水之渣滓,便結成地,渣滓成地即土也,何至天五,方言生土,水火土天地之大化,金木者,三物之所自出,金石之質,必積久而後結,生之必同於人物,謂金之氣生人,得乎哉。且天地之間,無非元氣之所為,其性其種,已各具太始之先,金有金之種,木有木之種,人有人之種,物有物之種,各各完具,不相假借,不相凌犯,而謂五行遞互相生可乎。今五行家以金生水,厥類懸絕,不侔厥理,顛倒失次,不知木以火為氣,以水為滋,以土為宅,此天然至道。而曰水生木,無土將附木於何所?水多火滅土絕,木且死矣,夫安能生?周子惑於五行家之説,而謂五氣順布,四時行焉,不知日有進退,乃成寒暑,寒暑分平,乃成四時,於五氣之布何與焉?其曰春木夏火,秋金冬水,皆假合之論。土無所歸,配於四季,不知土之氣在天地內,何日不然,何處不有,何止流行於季月之晦。季月之晦尚有,而孟月之朔即滅,其滅也歸於何所,其來也孰為命之?天一生水,乃緯書之辭,而儒者援以入經,水火者,陰陽始生之玅物也。故一化而為火,日是也。再化而為水,雨露是也。今曰天一生水,地二生火,戾於造化本然之玅,可乎?其折朱子以四時流行之氣論五行,天地奇偶之數論五行,太極圖陽變陰合而生水火木金土論五行,其折五行配四時,如五行家四時各主其一,春止為木,則水火土金之氣,孰絕滅之。秋止為金,則水火土木之氣,孰留停之。土惟旺於四季,則餘月之氣,孰把而不使之運。又安有今日為木,明日為火,又明日為土為金為水乎?按王氏之説有理,而非達觀之見。
珞琭子曰:以為有也,是從無而立有,以為無也。天垂象以示文。夫天垂日月五星,三垣二十八宿之象,觀天王會通,其立名分野,是亦人為之耳。而義象符合,至災祥占卜,或屬類某事,或指見某方,應於某年月日,如探左契,雖天道玄遠,亦不外人事與五行。
陰陽家以十干十二支分為五行,因日與天會而為歲,月與日會而為月,日有三十,時有十二,以人生年月日時所得干支立為四柱,以推一生吉凶,亦理之自然者也。
王氏以春屬木而土何在?不知五行旺相死休囚,各主其當時不當時,用事不用事而言,非為春木旺而土則無,十干十二支,錯綜為六十甲子,週而復始,不假安排,即造化之所在也。非為今日屬木,明日屬火,便非天道之自然。不思人立而天從之,人感而天應之,即天象立名分野之義,天人合一之道也。觀一日,有早午晏晚,自有溫涼寒熱氣候,是金木水火土備於一日,五行之不相離如此,謂今日木,明日火,又何莫而非天道之自然也耶?且朝廷造厯,頒之天下,其載一年三百六十五日,中間一年之神煞方位,每月之天行德旺,而一日之中,又有黑黃吉凶,事之宜與不宜,人遵之則福,違之則禍。是果無理強造,而率天下以必從哉。
又相人術,觀氣色之青黃赤白黑而決禍福,應於某年月日時,青則甲乙,黃則戊己,赤則丙丁,白則庚辛,黑則壬癸,一毫不爽。察病亦然,觀素問可見,是干支雖所以紀日,而造化不外是也。又人之精神夢寐,預兆吉凶,占之者或以意斷、或以物象、或以字解、或以音叶,皆人為之也,而吉凶不能外焉。是有是人而後有是夢,因是夢而求是人,造化且不外,而况干支五行。自有天地,便有此理,因有此理,便生是人,人與天一也。外人以言天,外天以言人,皆誣矣。若伏羲畫卦,仰觀俯察,遠稽近取,是得天地人物之理,而八卦所由作也。今之談陰陽者,雖窮極天地之變,探索人物之微,彰往察來,因著知微,與天地合其德,與日月合其明,與四時合其序,與鬼神合其吉凶,亦豈能外干支五行,而別有造化,以盡天地人物之大哉。今王氏知尊易而不信陰陽家説,是知有理而不知有數也,理數合一,天人一理,神而明之,存乎其人焉耳。

論五行生成
天高寥廓,六氣回旋,以成四時。地厚幽深,五行化生,以成萬物。可謂無窮而莫測者也。聖人立法以推步者,蓋不能逃其數。觀其立數之因,亦皆出乎自然。故載於經典,同而不異。推以達其機,窮以通其變,皆不離於數內。
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者,咸有所自也。
水,北方子之位也,子者陽之初。一,陽數也,故水曰一。
火,南方午之位也,午者陰之初。二,陰數也,故火曰二。
木,居東方。東,陽也。三者奇之數,亦陽也,故木曰三。
金,居西方。西,陰也。四者偶之數,亦陰也,故金曰四。
土應西南長夏,五者奇之數,亦陽也,故土曰五。
由是論之,則數以陰陽而配者也,若考其深義,則水生於一,天地未分,萬物未成之初,莫不先見於水。故靈樞經曰:太乙者,水之尊號。先天地之母,後萬物之源。以今驗之,草木子實未就,人蟲胎卵胎胚,皆水也。豈不以為一。及其水之聚而形質化,莫不備陰陽之氣,在中而後成,故物之小而味苦者,火之兆也。物熟則甘,土之味也,甘極而反淡,淡本也。然人稟父母陰陽生成之化,故先生二腎。左腎屬水,右腎屬火,火曰命門,則火之因水而後見,故火曰次二。蓋草木子實,大小雖異,其中皆有兩以相合者,與人腎同,亦陰陽之兆,是以萬物非陰陽合體,則不能化生也。旣陰陽合體,然後而春生、而秋成,故次三曰木,次四曰金。蓋水有所屬,火有所藏,木有所發,金有所別,莫不皆因土而後成也。故次五曰土。
木居於東、金居於西、火居於南、水居於北、土居於中央而寄位四維。應令四季,在人四支,故金木水火,皆待土而後成,兼其土數五以成之。則水六、火七、木八、金九、土常以五之生數,不可至十者,土不待十以成,是生成之數,皆五以合之,明大衍之數,由是以立。則萬物豈能逃其數哉?三陰三陽,正化者從本,生數,對化者從標,成數,五運之紀,則太過者其數成,不及者其數生,各取其數之生成多少,以占政令氣化者,復著之述作,蓋明諸用也。周子曰:五行之序,以質之所生而言,則水本是陽之濕氣,以其初動,為陰所陷,而不得遂,故水陰勝。
火本是陰之燥氣,以其初動,為陽所檢,而不得達,故火陽勝。蓋生之者微,成之者盛,生之者形之始,成之者形之終也。然各以偏勝言也,故雖有形而未成質,以氣升降,土不得而制焉。
木則陽之濕氣侵多,以感於陰而舒,故發而為木,其質柔,其性暖。金則陰之燥氣侵多,以感於陽而縮,故結而為金,其質剛,其性寒。土則陰陽之氣各盛,相交相摶,凝而成質,以氣之行而言,則一陰一陽,往來相代。木火金水土者,各就其中而分老少耳。故其序各由少而老。土則分旺四季,而位居中者也。此五者若參差,而造化所以為發育之具,實並行而不相悖。蓋質則陰陽交錯,凝合而成,氣則陰陽兩端,循環不已。質曰水火木金,蓋以陰陽相間言,猶曰東西南北,所謂對待者也。氣曰木火金水,蓋以陰陽相因言,猶曰東南西北,所謂流行者也。質雖一定而不易,氣則變化而無窮,所謂易也。
程子曰:動靜陰陽之本也,五行之運,則參差不齊矣。
張子曰:木曰曲直,能旣曲而反伸也。金曰從革,一從革而不能自反也。水火,氣也。故炎上潤下,與陰陽升降,土不得而制焉。木金者,土之華實也,其性有水火之雜,故木之為物,水漬則生火,然而不雜也。蓋得土之浮華,於水火之交也。金之為物,得火之精,於火之燥,得水之精,於水之濡,故水火相待而不相害,鑠之反流而不耗。蓋得土之精實於水火之際也。土者,物之所以成始而成終也。地之質也,化之終也,水火之所以升降,物兼體而不遺者也。
又曰:陽陷於陰為水,陰附於陽為火。
朱子曰:五行之序,木為之始,水為之終,而土為之中。以河圖洛書之數言之,則水一木三而土五,皆陽之生數而不可易者也。故得以更迭為主,而為五行之綱。以德言之,則木為發生之性,水為貞靜之體,而土又包育之母,故水之包五行也,以其流通貫徹而無不在也。木之包五行,以其歸根反本而藏於此也。若夫土,則水火之所寄,金木之所資,居中而奠四方,一體而載萬類者也。
又曰:水火清,金木濁,土又濁。
邵子曰:金火相守則流,木火相得則燃,從其類也。水遇寒則結,遇火則渴,從其所勝也。
論五行生尅
五行相生相尅,其理昭然,十干十二支,五運六氣,歲月日時,皆自此立,更相為用。在天則為氣,寒暑燥濕風;在地則成形,金木水火土。形氣相感,而化生萬物,此造化生成之大紀也。原其玅用,可謂無窮矣。
木主於東,應春。木之為言觸也。陽氣觸動,冒地而生也。水流趨東以生木也,木上發而覆下,乃自然之質也。
火主於南,應夏。火之為言化也,燬也。陽在上,陰在下,燬然盛而變化萬物也。鑽木取火,木所生也。然火無正體,體本於木,木出以應物,盡而復入,乃自然之理也。
金主於西,應秋。金之為言禁也,陰氣始禁止萬物而揪斂,披沙揀金,土所生也。生於土,而別於土,乃自然之形也。
水主於北,應冬。水之為言潤也,陰氣濡潤,任養萬物也。水西而東,金所生也,水流曲折,順下而達,乃自然之性也。
土主於中央,兼位西南,應於長夏。土之為言吐也,含吐萬物,將生者出,將死者歸,為萬物家,故長於夏末,火所生也。土或勝水,水乃反土,自然之義也。五行相尅,子皆能為母復讎也。木尅土,土之子金反尅木,木之子火反尅金。火尅金,金之子水反尅火。水尅火,火之子土反尅水。土尅水,水之子木反尅土。互能相生,乃其始也;互能相尅,乃其終也。皆出乎天之性也。
素問所謂水生木,木復生火,是木受竊氣,故水怒而尅火,即子逢竊氣,母乃力爭,與母被鬼傷,子來力救,其義一也。強可攻弱,土得木而達。實可勝虛,水得土而絕。陰可消陽,火得水而滅,烈可敵剛,金得火而缺,堅可制柔,木得金而伐,故五者流行而更轉,順則相生,逆則相尅,如是則各各為用,以成其道而已。
論支干源流
夫干,猶木之幹,強而為陽,支猶木之枝,弱而為陰。昔盤古氏明天地之道,達陰陽之變,為三才首君。以天地旣分之後,先有天而後有地,由是氣化而人生焉。故天皇氏一姓十三人,繼盤古氏以治,是曰天靈。澹泊無為,而俗自化,始制干支之名,以定歲之所在。其十干曰,閼逢、旃蒙、柔兆、彊圉、著雍、屠維、上章、重光、玄玄黓、昭陽。十二支曰,困敦、赤奮若、攝提格、單閼、執徐、大荒落、敦牂ㄗㄤ協洽、涒ㄊㄨㄣ灘、作噩、閹茂、大淵獻。
蔡邕獨斷曰:干,幹也。其名有十,亦曰十母,即今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是也。支,枝也。其名十有二,亦曰十二子。即今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是也。
謂之天皇氏者,取其天開於子之義也。
謂之地皇氏者,取其地闢於丑之義也。
謂之人皇氏者,取其人生於寅之義也。
故干支之名,在天皇時始制,而地皇氏則爰定三辰,道分晝夜,以三十日為一月,而干支始各有所配。
人皇氏者,主不虛王,臣不虛貴,政教君臣所自起,飲食男女所自始,始得天地陰陽之氣,而有子母之分,於是干支始各有所屬焉。至於伏羲仰觀象於天,俯觀法於地,中觀萬物與人,始畫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類萬物之情,以作甲厯,而文字生焉。
逮及黃帝,授河圖,見日月星辰之象,於是始有星官之書,命大撓探五行之情,占斗綱所建,於是始作甲子,配五行納音之屬。路史云:伏羲命潛龍氏筮之,乃迎日,推策相剛柔,建造甲子,以命歲時。配天為幹,配地為枝,枝幹配類,以綱維乎四象。故情偽相感,而星辰以順,則至黃帝命大撓探五行之情,考天書三式,以十干十二支,衍而成六十,取納音聲,而定之為納音。即甲子乙丑海中金之類是也。風后釋之以致其用,而三命行矣。彼術家以黄帝定天干十字,屬河之圖。地支十二,屬洛之書,以鬼谷子算成納音,東方朔解納音象,皆不得其源而妄云也。
浚川王氏曰:昔大撓作甲子,名數無有窮已,便於紀時,偶爾定之,若推考其源,必日月初轉之日而後為甲子可也。天之開,尚未有地,安能有人?尚未有人,孰從而傳以記之?以為本於十二辰之常而知之耶。
天地之運,如環無端,運周一元,磨磑之轉,獨不再始乎。日周十二時,天之運,獨不再子乎?一元之上,安知其不有一元耶。况厯元之度,牛斗之變,歲差遠矣。後世之厯,各自為據,以求合時爾。古厯之法,隨世亡矣,安能算而合之?今之言甲乙者,必曰實有木氣主之,而今日木、明日火、後日土,不亦誣乎?
或曰大撓占斗柄而造甲子,必能遠遡天地之始,故以年甲子、月甲子、日甲子、時甲子為厯元,不思占斗柄,止可定十二月。天地初開闢,日月如合璧,五星如連珠,俱起於牽牛之初,而後可以定夜半之冬至。此乃死法。故孟子以為千歲之厯,可坐而致,以今之厯考之。如所云云,則天地之開闢者亦數矣,是豈天地之始耶,日月初轉之始耶。文字未興,天運無稽,又安能盡推之也耶。按王説果為有見,然古今高人達士,稽考天數,推察陰陽,以太乙數而推天運吉凶,以六壬而推人事吉凶,以奇門而推地方吉凶,以年月日時而推人一生吉凶。如天罡、淳風、一行、虛中輩,無不奇中,抑又何耶?若如王氏所説,前皆不足信矣,其然。豈其然乎?
論十干名字之義
天氣始於甲干,地氣始於子支者,乃聖人究乎陰陽重輕之用也,著名以彰其德,立號以表其事,由是干甲相合然後成紀。遠可步於歲而統六十年,近可推於日而明十二時。歲運之盈虛,氣令之早晏,萬物生死,將今驗古,或得而知之。非特是也,將考其細而知未萌之禍福,究其用而察向往之死生,則精微之義可謂大矣哉。
是以東方甲乙,南方丙丁,西方庚辛,北方壬癸,中央戊己,五行之位也。
蓋甲乙其位木,得春之令。甲乃陽內而陰尚包之,草木始甲而出也。乙者陽過中,然未得正方,尚乙屈也。又云:乙,軋也。萬物皆解莩甲,自抽軋而出之。
丙丁其位火,行夏之令。丙乃陽上而陰下,陰內而陽外,陽丁其強,適能與陰氣相丁。又云:丙,炳也。萬物皆炳然著見而強大。
戊己其位土,行周四季。戊,陽土也。萬物生而出之,萬物伐而入之。己,陰土也。無所為而得巳者也。又云,戊,茂也。已,起也。土行四季之末,萬物含秀者,抑屈而起也。
庚辛其位金,行秋之令。庚乃陰干,陽更而續者也。辛乃陽在下,陰在上,陰干陽極於此。庚,更故也。而辛,新也。庚辛皆金,金味辛,物成而後有味。又云:萬物肅然更改,秀實新成。
壬癸其位水,行冬之令。壬之言任也,壬乃陽生之位,壬而為胎,萬物懷妊於壬,與子同意。癸者揆也。天令至此,萬物閉藏,懷妊於其下,揆然萌芽,此天之道也。以為日名焉,故經曰:天有十日,日六竟而周甲者,此也。蓋天地之數,甲丙戊庚壬為陽,乙丁己辛癸為陰,五行各一陰一陽,故有十日也。
論十二支名字之義
夫清陽為天,五行彰而十干立。濁陰為地,八方定而十二支分。運移氣遷,歲歲而盈虛應紀。上升下降,物物而變化可期,所以支干配合,共臻玅用矣。
子者北方至陰,寒水之位,而一陽肇生之始。故陰極則陽生。壬而為胎,子之為子,此十一月之辰也。至丑陰尚執而紐之。
又丑,陰也,助也。謂十二月終始之際,以結紐為名焉。
寅,正月也。陽巳在上,陰巳在下,人始見之時,故律管飛灰以候之,可以述事之始也。又,寅,演也。津也,謂物之津塗。
卯,日升之時也。又,卯,茂也。言二月陽氣盛而孳茂。
辰者,陽巳過半,三月之時,物盡震而長,又謂辰,言震也。
巳者,四月正陽而無陰也,自子至巳陽之位,陽於是盡。又巳,起也。物畢盡而起。
午者,陽尚未屈,陰始生而為主。又云:午,長也,大也。物至五月,皆豐滿長大也。
未,六月。木已種而成矣。又云:未,味也。物成而有味,與辛同意。
申者,七月之辰,申陽所為而巳,陰至於申,則上下通而人始見。白露葉落,乃其候也。可以述陰事以成之。又云:申,身也。言物體皆成。
酉者,日入之時,乃陽正中。八月也。又云:酉,緧也。萬物皆緧縮收斂。
九月戌,陽未旣也。然不能事,潛藏於戌。戌中乃乾位。戌為天門故也。又云:戌,滅也。萬物皆衰滅矣。
十月亥,純陰也。又亥,劾也。言陰氣劾殺萬物,此地之道也。故以此名月焉。
甲之干乃天之五行,以一陰一陽言之。子之支,乃地之五行,以地之方隅言之。故子寅午申為陽,卯巳酉亥為陰。土居四維,王在四季之末。土有四,辰戌為陽,丑未為陰,故其數不同也,合而言之,十配十二,共成六十日。復六六而成歲。故經曰:天以六六之節以成一歲,此之謂也。
陳摶曰:天干始於甲而終於癸,河圖生成之數也。地支起於子而終於亥,洛書奇偶之數也。陽自復始,六變而乾陽備。陰自姤始,六變而坤陰成,合二六之數而為十二辰也。夫甲丙戊庚壬,陽幹也。子寅辰午申戌,陽枝也。乙丁己辛癸,陰幹也,丑卯巳未酉亥,陰枝也。法以陽幹配陽枝,陰幹配陰枝,猶木之有幹而有枝。自甲子為首,以六甲五子,次第推排而盡於癸亥。仍以幹枝本數而計其成數,總其成數幹枝若干,然後以五數除之,遇其有剩者約之,以生五行之音,是為六甲納音。聖人推之以入用,以分金。六十位,定布於二十四位,以正五行為各宮之主,以六甲大五行為緯,察其分金胎養衰死之氣,定其孤虛旺相之卦。內有戊己為龜甲空亡,甲乙為補接之空。以是消息陰陽,凡立葬乘氣,定命納音,皆宗乎此。
總論納音
嘗觀筆談,論六十甲子納音,本六十律旋相為宮法也。一律含五音,凡氣始於東方而右行,音起於西方而左行,陰陽相錯而生變化。
所謂氣始於東方者,四時始於木,右行傳於火,火傳於土,土傳於金,金傳於水。
所謂始於西方者,五音始於金,左旋傳於火,火傳於木,木傳於水,水傳於土。
納音與易納甲同法,乾納甲、坤納癸、始於乾而終於坤。納音始於金,金,乾也,終於土。土,坤也。五行之中,惟有金鑄而為器,則音聲彰。
納音所以先金,白虎通曰:鍾,兌音也。
納音之法,同類娶妻,隔八生子。(此漢志語也)律呂相生之法也。
甲子金之仲(黃鍾之商),同位娶乙丑,(大呂之商,同位,謂甲與乙,丙與丁之類,下皆彷此。)隔八,下生壬申金之孟。(夷則之商,隔八,謂大呂下生夷則,下皆彷此。)壬申同位娶癸酉,(南呂之商)隔八,上生庚辰金之季。(姑洗之商,此金三元終,若只以陽辰言之,則依遁甲逆轉仲孟季,若娶妻言,則順轉仲孟季也。)庚辰同位娶辛巳,(仲呂之商)隔八,下生戊子火之仲。(黃鍾之徵,金三元終,則左行傳於南方火也。)
戊子娶己丑,(大呂之徵)生丙申火之孟。(夷則之徵)丙申娶丁酉,生甲辰火之季(姑洗之徵)。
甲辰娶乙巳,(仲呂之徵)生壬子木之仲。(黃鍾之角,火三元終,則左行傳於東方木。)
如是左行,至於丁巳,中呂之宮,五音一終,復自甲午金之仲,娶乙未,隔八,生壬寅。一如甲子之法,終於癸亥。(謂蕤賓取林鍾上太簇之徵)
自子至於巳為陽,故自黃鍾至於中呂皆下生。自午至於亥為陰,故自林鍾至於應鍾皆上生。(甲子乙丑金與甲午乙未金雖同,然甲子乙丑為陽律,陽律皆下生。甲午乙未為陰呂,陰呂皆上生。六律呂相反,所以分為一紀,五音變而周,乃十二晨各含五音,則成三十位,而變六十甲子。)
夫上下生者,正謂天氣下降,地氣上升。易曰:天地交泰,義見於此。然所生止三者,亦三元之義。故經曰:三而成天,三而成地,三而成人。易爻之象取三。老子曰: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蓋有始、有中、有終,畢矣。
又觀路史云:甲乙木,丑未土,子水而午火,六者無一金。而風后配合,乃以甲子乙丑,甲午乙未,謂之金,此出乎數者然也。數之所合,變之所由出也。乾為天,坤為地,乾坤合而為泰。德為父,紅為母,德紅合而為東。干為君,支為臣,干支合而納音生。是故甲乙為君,子丑為臣,子丑甲乙合而為金,蓋五行之在天下,各有氣性,有材位,或相濟,或相尅,若成器,未成器,旺中受絕,絕中受氣,惟相配而取之,為不同耳。此金數之所以難同,而又有海中沙中之異。
或曰甲乙以相尅取,甲嫁庚,乙嫁辛,甲乙遂有金氣,故凡木必受金胎。
陽生於子,水旺之地,故甲子乙丑為海中之陽金。
陰生於午,火旺之地。故甲午乙未為沙中之陰金。
子,陽之始。午,陰之始。以甲加子,乙加丑,數之至午得庚,至未得辛,為陽索陰。以甲加午,乙加未,數至子丑,亦得庚辛,為陰匹陽。
蓋亦旋宮之法,夫妻子母,相濟相尅,相上相下,而吉凶之兆著矣。草有莘與藟,獨食之殺人,合而食之有壽。金錫兩柔,合而煉之則剛,理固如是。
又觀六微旨論云:納音者,謂子午數至庚,丑未數至辛,寅申數至戊,卯酉數至己,辰戌數至丙,巳亥數至丁。得七者,西方素皇之氣,納音屬金也。得三者,南方丹天之氣,納音屬火也。得九者,東方陽九之氣,納音屬木也。得一者,中央總統之氣,納音屬土也。得五者,北方玄極之氣,納音屬水也。
假如甲子甲午,從甲至庚;乙丑乙未,從乙至辛,其數皆七,所以納音屬金。
丙寅丙申,從丙至戊;丁卯丁酉,從丁至已,其數皆三,所以納音屬火。
戊辰戊戌,從戊至丙;己巳己亥,從己至丁,其數皆九,所以納音屬木。
庚子庚午,辛未辛丑,其數皆一,所以納音屬土。
丙子丙午,從丙至庚;丁未丁丑,從丁至辛,其數皆五,所以納音屬水。
納,干數也。所以只數其干,不數其支。如從丙至庚,即丙丁戊己庚,是其數五也。又如從甲至庚,即甲乙丙丁戊己庚,其數七,即路史之義。
又瑞桂堂暇錄則云:六十甲子之納音,此以金木水火土之音而明之也。一六為水,二七為火,三八為木,四九為金,五十為土。然五行之中惟金木有自然之音,水火土必相假而後成音,蓋水假土,火假水,土假火,故金音四九,木音三八,水音五十,火音一六,土音二七。如甲子乙丑,其數三十有四,四者金之音,故曰金。戊辰己巳。其數二十有八,八者木之音,故曰木。庚午辛未,其數三十有二,二者火也,土以火為音,故曰土。甲申乙酉,其數三十,十者土也,水以土為音,故曰水。戊子己丑,其數三十有一,一者水也,火以水為音,故曰火。凡六十甲子皆然。蓋兩金兩木,相擊自然成音,而水必以土擊,火必以水激,相勝而成音。土必以火陶成器而後有音,亦自然之理也。
又一説,六十甲子納音皆從五音所生,有條不紊,端如貫珠。蓋甲子為首,而五音始於宮,宮土生金,故甲子為金,而乙丑以陰從陽。商金生水,故丙子為水,而丁丑從之。角木生火,故戊子為火。徵火生土,故庚子為土。羽水生木,故壬子為木。而己丑辛丑癸丑各從之。至於甲寅,則納音起於商。商金生水,故甲寅為水。角木生火,故丙寅為火。徵火生土,故戊寅為土。羽水生木,故庚寅為木。宮土生金,故壬寅為金,而五卯各從之。至甲辰,則納音起於角,角木生火,故甲辰為火。徵火生土,故丙辰為土。羽水生木,故戊辰為木。宮土生金,故庚辰為金。商金生水,故壬辰為水,而五巳各從之。宮商角皆然,惟徵羽不得居首,於是甲午復如甲子、甲申如甲寅、甲戌如甲辰,而五未五酉五亥亦各從其類。
又一説,大衍之數五十,其用四十九,先布四十九數,卻用太玄數,甲己子午九,乙庚丑未八,丙辛寅申七,丁壬卯酉六,戊癸辰戌五,巳亥單名四,以五數除,不滿五者作納音屬,水一、火二、木三、金四、土五,相生取用便是。如餘一水,水生木。餘二火,火生土。餘三木,木生火。餘四金,金生水。餘五土,土生金。假令甲子乙丑四位干支,共除三十四數,外有十五數,以二五除一十,餘剩得五數,屬土,土能生金,是甲子乙丑金也。丙寅丁卯四位干支,除二十六數外,有二十三數,以四五除二十,餘剩三數屬木,木能生火,是丙寅丁卯火也。餘皆倣此。
大抵六十甲子,歷也。納音,律也。支干納音之別也,此天地自然之數。
河圖,生數也,生者左旋,故以中央之土而生西方之金,西方之金而生北方之水,北方之水而生東方之木,東方之木而生南方之火,南方之火而復生中央之土。
洛書,尅數也。尅者右轉,故以中央之土而尅北與西北之水,北與西北之水而尅西與西南之火,西與西南之火而尅南與東南之金,南與東南之金而尅東與東北之木,東與東北之木而又尅中央之土。此圖書生尅自然之數也。蓋術根理數,無微不通,此納音之所為玅也,斷斷乎出自黃帝無疑矣。
再考太玄數,如何以甲己子午為九數,蓋萬物者,本乎天地,運乎四時,春以萬物滋長於艮,秋以萬物凋零於坤,生發歸藏,莫離於土。土者,坤艮也。易曰:艮乃生物之始,坤乃成物之終。甲,天干之首。子,地支之首。二義之循環,一陽之來復。故甲子起於天地之數是也。
子一陽屬乾,父道也。甲壬配之,從子數甲,至申見壬,得九數,乾元用九也,夫婦配合,故甲己二干皆得九也。丑上加乙至申得八,故乙庚二干皆得八也。寅上加丙至申得七,故丙辛二干皆得七也。卯上加丁至申得六,故丁壬二干皆得六也。辰上加戊至申得五,故戊癸二干皆得五也。此天干起於乾也。
午為一陰屬坤,臣道也。乙癸配之,從午加乙,至寅見癸得九也。子為一陽,午為一陰,夫婦之道,故子午二支皆得九也。丑加寅至未得八,故丑未二支皆得八也。以寅加申至寅得七,故寅申二支皆得七也。以卯加酉至寅得六,故卯酉二支皆得六也。以辰加戌至寅得五,故辰戌二支皆得五也。以巳加亥至寅得四,故巳亥二支皆得四也。數止於九,不言十者,十則又起一數矣,故凡十數則曰一十,洛書數始於一,終於九。太玄獨從四起數,不言一二三者,蓋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一為天,二為地,三為人,有天地而後有萬物,故曰三元。且天干十,地支十二,起於九,終於四,天干地支已盡,自無一二三,太玄起數,皆理之自然如此,不可不知。
論納音取象
昔者黃帝,將甲子分輕重而配成六十,號曰花甲子。其花字誠為奥妙,聖人借意而喻之,不可著意執泥。夫自子至亥十二宮,各有金木水火土之屬,始起於子為一陽,終於亥為六陰,其五行所屬金木水火土,在天為五星,於地為五岳,於德為五常,於人為五臟,其於命也為五行,是故甲子之屬乃應之於命。命則一世之事,故甲子納音象,聖人喩之,亦如人一世之事也。何言乎?
子丑二位,陰陽始孕,人在胞胎,物藏荄根,未有涯際。
寅卯二位,陰陽漸闢,人漸生長,物以拆甲,羣葩漸剖,如人將有立身也。
辰巳二位,陰陽氣盛,物當華秀,如人三十四十而有立身之地,始有進取之象。
午未二位,陰陽彰露,物已成齊,人至五十六十,富貴貧賤可知,凡百興衰可見。
申酉二位,陰陽肅殺,物已收成,人已龜縮,各得其靜矣。
戌亥二位,陰陽閉塞,物氣歸根,人當休息,各有歸著。
詳此十有二位,先後六十甲子,可以次第而曉。
甲子乙丑,何以取象為海中之金?蓋氣在包藏,有名無形,猶人之在母腹也。
壬寅癸卯,絕地存金,氣尚柔弱,薄若繒縞,故曰金箔金。
庚辰辛巳,以金居火土之地,氣已發生,金尚在鑛,寄形生養之鄉,受西方之正色,乃曰白鑞金。
甲午乙未,則氣已成,物質自堅實,混於沙而別於沙,居於火而煉於火,乃曰沙中金也。
壬申癸酉,氣盛物極,當施收斂之功,穎脱鋒鋭之刃。蓋申酉金之正位,干值壬癸,金水淬礪,故取象劒鋒,而金之功用極矣。至戌亥則金氣藏伏,形體已殘,煅煉首飾,已成其狀,藏之閨閣,無所施為,而金之功用畢。故曰庚戌辛亥釵釧金。
壬子癸丑何以取象桑柘木?蓋氣居盤屈,形狀未伸,居於水地,蠶衰之月,桑柘受氣,取其時之生也。
庚寅辛卯,則氣已乘陽,得栽培之勢力,其為狀也,奈居金下,凡金與霜素堅,木居下得其旺,歲寒後凋,取其性之堅也,故曰松柏木。
戊辰己巳,則氣不成量,物已及時,枝葉茂盛,鬱然成林,取其木之盛也。故曰大林木。
壬午癸未,木至午而死,至未而墓,故楊柳盛夏葉凋,枝幹微弱,取其性之柔也,故曰楊柳木。
庚申辛酉,五行屬金,而納音屬木,以相尅取之。蓋木性辛者,唯石榴木,申酉氣歸靜肅,物漸成實,木居金地,其味成辛,故曰石榴木。觀他木至午而死,惟此木至午而旺,取其性之偏也。
戊戌己亥,氣歸藏伏,陰陽閉塞,木氣歸根,伏乎土中,故曰平地木也。
丙子丁丑,何以取象澗下水?蓋氣未通濟,高段非水流之所,卑濕乃水就之鄉,由地中行,故曰澗下水。
甲寅乙卯,氣出陽明,水勢恃源,東流滔注,其勢浸大,故曰大溪水。
壬辰癸巳,勢極東南,氣傍離宮,火明勢盛,水得歸庫,盈科後進,乃曰長流水也。
丙午丁未,氣當升降,在高明火位,有水沛然作霖,以濟火中之水,惟天上乃有,故曰天河水。
甲申乙酉,氣息安靜,子母同位,出而不窮,汲而不竭,乃曰井泉水。
壬戌癸亥,天門之地,氣歸閉塞,水歷遍而不趨,勢歸乎寧謐之位,來之不窮,納之不溢,乃曰大海水也。
戊子己丑,何以取象霹靂火?蓋氣在一陽,形居水位,水中之火,非神龍則無,故曰霹靂火。
丙寅丁卯,氣漸發輝,因薪而顯,陰陽為冶,天地為爐,乃曰爐中火也。
甲辰乙巳,氣形盛地,勢定高岡,傳明繼晦,子母相承,乃曰覆燈火也。
戊午己未,氣過陽宮,重離相會,炳靈交光,發輝炎上,乃曰天上火也。
丙申丁酉,氣息形藏,勢力韜光,龜縮兌位,力微體弱,明不及遠。乃曰山下火也。
甲戌乙亥,謂之山頭火者,山乃藏形,頭乃投光,內明外暗,隱而不顯,飛光投乾,歸於休息之中,故曰山頭火也。
庚子辛丑,何以取象壁上土?氣居閉塞,物尚包藏,掩形遮體,內外不交,故曰壁上土。
戊寅己卯,氣能成物,功以育物,發乎根荄,壯乎萼蕊,乃曰城頭土也。
丙辰丁巳,氣以承陽,發生已過,成齊未來。乃曰沙中土也。
庚午辛未,氣當承形,物以路彰,有形可質,有物可彰。乃曰路傍土也。
戊申己酉,氣以歸息,物當收斂,龜縮退閑,美而無事。乃曰大驛土也。
丙戌丁亥,氣成物府,事以美圓,陰陽歷遍,勢得其間,乃曰屋上土也。余見路傍之土,播殖百穀,午未之地,其盛夏長養之時乎。大驛之土,通達四方,申酉之地,其得朋利亨之理乎?城頭之土,取隄防之功,王公恃之,立國而衞民也。壁上之土,明粉飾之用,臣庶資之,爰居而爰處也。沙中之土,土之最潤者也,土潤則生,故成齊未來而有用。屋上之土,土之成功者也,成功者靜,故止於一定而不遷。蓋居五行之中,行負載之令,主養育之權,三才五行,皆不可失。處高下而得位,居四季而有功。金得之鋒銳雄剛,火得之光明照耀,木得之英華愈秀,水得之濫波不氾,土得之稼穡愈豐。聚之不散,必能為山,山者高也,散之不聚,必能為地。地者原也,用之無窮,生之罔極,土之功用大矣哉。
又聞日家云:甲子乙丑,子屬水,又為湖,又為水旺之地,兼金死於子,墓於丑,水旺而金死墓,故曰海中金。
壬申癸酉,申酉金之正位,兼臨官申,帝旺酉。金旣生旺,則誠剛矣,剛則無踰於劒鋒,故曰劒鋒金。
庚辰辛巳,金養於辰,生於巳,形質初成,未能堅利,故曰白鑞金。
甲午乙未,午為火旺之地,火旺則金敗,未為火衰之地,火衰則金冠帶,敗而方冠帶,未能斫伐。故曰沙中金。
壬寅癸卯,寅卯為木旺之地,木旺則金羸。又金絕於寅,胎於卯,金旣無力,故曰金箔金。
庚戌辛亥,金至戌而衰,至亥而病,金旣衰病,則誠柔矣,故曰釵釧金。
丙寅丁卯,寅為三陽,卯為四陽。火旣得地,又得寅卯之木以生,此時天地開爐,萬物始生,故曰爐中火。
甲戌乙亥,戌亥為天門,火照天門,其光至高,故曰山頭火。
戊子己丑,丑屬土,子屬水,水居正位,而納音乃火,非神龍則無,故曰霹靂火。
丙申丁酉,申為地戸,酉為日入之門,日至此而藏光,故曰山下火。
甲辰乙巳,辰為食時,巳為禺中,日之將中,艷陽之勢光於天下,故曰覆燈火。
戊午己未,午為旺火之地,未中之木又復生之,火性炎上及逢生地,故曰天上火。
戊辰己巳,辰為原野,巳為六陽,木至此則枝榮葉茂,以茂盛之木而居原野之間,故曰大林木。
壬午癸未,木死於午,墓於未,木旣死墓,雖得天干壬癸水生,終是柔弱,故曰楊柳木。
庚寅辛卯,木臨官寅,帝旺卯,木旣生旺,則非柔弱之比。故曰松柏木。
戊戌己亥,戌為原野,亥為木生之地,木生原野,則非一根一株之比,故曰平地木。
壬子癸丑,子屬水,丑屬金,水方生木,金則伐之,猶桑柘方生,人便以餧蠶,故曰桑柘木。
庚申辛酉,申為七月,酉為八月,此時木絕,惟石榴之木反結實,故曰石榴木。
庚午辛未,未中之木而生午位之旺火,火旺則土於斯而受形,土之始生,未能育物,猶路傍若也。
戊寅己卯,天干戊己屬土,寅為艮山,土積而為山,故曰城頭土。
丙戌丁亥,丙丁屬火,戌亥為天門,火旣炎上,則土非在下而生,故曰屋上土。
庚子辛丑,丑雖土家正位,而子則水旺之地,土見水則為泥,故曰壁上土。
戊申己酉,申屬坤為地,酉屬兌為澤,戊己之土加於坤澤之上,非它浮薄之土比,故曰大驛土。
丙辰丁巳,土庫辰絕巳,而天干丙丁之火至辰冠帶,巳臨官,土旣庫絕,旺火復與生之。故曰沙中土。
丙子丁丑,水旺於子,衰於丑,旺而反衰,則不能為江河,故曰澗下水。
甲申乙酉,金臨官,申帝旺,酉金旣生旺,則水由是以生,力量未洪,故曰井泉水。
壬辰癸巳,辰為水庫,巳為金長生之地,金生之水旺巳,存以庫水而逢生金,則泉源不竭,故曰長流水。
丙午丁未,丙丁屬火,午為火旺之地,而納音乃水,水自火出,非銀漢不能有,故曰天河水。
甲寅乙卯,寅為東北維,卯為正東,水流正東,則其性順,而川澗池沼俱合而歸,故曰大溪水。
壬戌癸亥,水冠帶戌,臨官亥,則力厚,兼亥為江,非他水比。故曰大海水。
其説雖鑿,與前互相發明,可以見古人取象之義也。嘗試論之,五行取象,皆以對待而分陰陽,即始終而明變化。
甲子乙丑對甲午乙未,海中沙中,水土之辨,陰陽之分也。
壬寅癸卯對壬申癸酉,金箔劒鋒,金木之辨,剛柔之別也。
庚辰辛巳對庚戌辛亥,白鑞釵釧,乾巽異方,形色各盡也。
壬子癸丑對壬午癸未,桑柘楊柳,一曲一柔,形質各別也。
庚寅辛卯對庚申辛酉,松柏石榴,一堅一辛,性味迥異也。
戊辰己巳對戊戌己亥,大林平地,一盛一衰,巽乾殊方也。
戊子己丑對戊午己未,霹靂天上,雷霆揮鞭,日月同照也。
丙寅丁卯對丙申丁酉,爐中山下,火盛木焚,金旺火滅也。
甲辰乙巳對甲戌乙亥,覆燈山頭,含光畏風,投光止艮也。
庚子辛丑對庚午辛未,壁上路傍,形分聚散類別死生也。
戊寅己卯對戊申己酉,城頭大驛,東南西北,坤艮正位也。
丙辰丁巳對丙戌丁亥,沙中屋上,乾濕互用,變化始終也。
圓看方看,不外旺相死休囚,近取遠取,莫逃金木水火土。以干支而分配五行,論陰陽而大明終始。天成人力相兼,生旺死絕并類。嗚呼!六十甲子,聖人不過借其象以明其理,而五行性情材質,形色功用,無不曲盡而造化無餘藴矣。
易曰:立天之道陰與陽。日,天道也,十日迭運,而陰陽之義明。立地之道,柔與剛。辰,地道也,自子至亥十二辰更次,而剛柔之義顯。單出,為聲而已。雜比,然後為音。故以日辰錯綜,納甲以成五音,以取六象。於是三才備而五行無餘蘊矣。以干為祿定貴賤,以支為命定修 短,以納音為身,察盛衰。人得祿命,身俱旺相,三才有氣,主快樂長壽。若值死絕休囚,三才無氣,必為塵埃困窘之命無疑。
釋六十甲子性質吉凶
甲子金 為寶物,喜金木旺地。◎進神喜福星、平頭、懸針、破字。
乙丑金 為頑鑛,喜火及南方日時。◎福星、華蓋、正印。
丙寅火 為爐炭,喜冬及木。◎福星祿刑平頭聾啞。
丁卯火 為爐煙,喜巽地及秋冬。◎平頭、截路、懸針。
戊辰木 山林山野處,不材之木。喜水。◎祿庫、華蓋、水祿馬庫、棒杖、伏神、平頭。
己巳木 山頭花草,喜春及秋。◎祿庫八専、闕字、曲脚。
庚午土 路傍乾土,喜水及春。◎福星、官貴、截路、棒杖、懸針。
辛未土 含萬寶,待秋成,喜秋及火。◎華蓋、懸針、破字。
壬申金 戈戟,大喜子午卯酉。◎平頭、大敗、妨害、聾啞、破字、懸針。
癸酉金 金之椎鑿,喜木及寅卯。◎伏神、破字、聾啞。
甲戌火 火所宿處,喜春及夏。◎正印、華蓋、平頭、懸針、破字、棒杖。
乙亥火 火之熱氣,喜土及夏。◎天德曲脚。
丙子水 江湖,喜木及土。◎福星、官貴、平頭、聾啞、交神、飛刃。
丁丑水 水之不流清徹處,喜金及夏◎華蓋、退神、平頭、飛刃、闕字。
戊寅土 堤阜城郭喜木及火◎伏神、棒杖、聾啞。
己卯土 破堤敗城喜申酉及火◎進神、短夭、九醜、闕字、曲脚、懸針。
庚辰金 錫鑞喜秋及微木◎華蓋、大敗、棒杖、平頭。
辛巳金 金之生者雜沙石喜火及秋◎天德、福星、官貴、截路、大敗、懸針、曲脚。
壬午木 楊柳幹節喜春夏◎官貴、九醜、飛刃、平頭、聾啞、懸針。
癸未木 楊柳根,喜冬及水亦宜春◎正印、華蓋、短天、伏神、飛刃、破字。
甲申水 甘井,喜春及夏◎破祿馬、截路、平頭、破字、懸針。
乙酉水 陰壑水,喜東方及南◎破祿、短夭、九醜、曲脚、破字、聾啞。
丙戌土 堆阜,喜春夏及水◎天德、華蓋、平頭、聾啞。
丁亥土 平原,喜火及木◎天乙、福星、官貴、德合、平頭。
戊子火 雷也,喜水及春夏得土而神◎天伏神、短夭、九醜、杖刑、飛刃。
己丑火 電也,喜水及春夏得地而晦◎華蓋、大敗、飛刃、曲脚、闕字。
庚寅木 松柏幹節,喜秋冬◎破祿馬、相刑、杖刑、聾啞。
辛卯木 松柏之根,喜水土及宜春◎破祿、交神、九醜、懸針。
壬辰水 龍水喜雷電及春夏◎正印、天德、水祿馬庫、退神、平頭、聾啞。
癸巳水 水之不息流入海喜亥子乃變化◎天乙官貴、德合、伏馬、破字、曲脚。
甲午金 百煉精金喜水木土◎進神、德合、平頭、破字、懸針。
乙未金 爐炭餘金喜大火及土◎華蓋、截路、曲脚、破字。
丙申火 白茅野燒喜秋冬及木◎平頭、聾啞、大敗、破字、懸針。
丁酉火 鬼神之靈響火之無形者喜辰戌丑未◎天乙、喜神、平頭、破字、聾啞、大敗。
戊戌木 蒿艾之枯者喜火及春夏◎華蓋、大敗、八專、杖刑、截路。
己亥木 蒿艾之茅喜水及春夏◎闕字、曲脚。
庚子土 土中空者屋宇也喜木及金◎木德合、杖刑。
辛丑土 墳墓,喜木及火與春◎華蓋、懸針、闕字。
壬寅金 金之華飾者,喜木及微火◎截路、平頭、聾啞。
癸卯金 環鈕鈴鐸。喜盛火及秋◎貴人、破字、懸針。
甲辰火 燈也,喜夜及水,惡晝◎華蓋、大敗、平頭、破字、懸針。
乙巳火 燈光也,同上,尤喜申酉及秋◎正祿馬大敗、曲脚、闕字。
丙午水 月輪喜夜及秋水旺也◎喜神、羊刃、交神、平頭、聾啞、懸針。
丁未水 火光也同上◎華蓋、羊刃、退神、八專、平頭、破字。
戊申土 秋間田地喜申酉及火◎福星、伏馬、杖刑、破字、懸針。
己酉土 秋間禾稼喜申酉及冬◎進神截路九醜闕字曲脚破字聾啞。
庚戌金 刃劒之餘,喜微火及木◎華蓋杖刑。
辛亥金 鐘鼎寶物,喜木火及土◎正祿馬,懸針。
壬子木 傷水多之木喜火土及夏◎羊刃九醜平頭聾啞。
癸丑木 傷水少之木喜金水及秋◎華蓋福星八專破字闕字羊刃。
甲寅水 雨也喜夏及火◎正祿馬福神八專平頭破字懸針聾啞。
乙卯水 露也喜水及火◎建祿喜神八專九醜曲脚懸針。
丙辰土 堤岸喜金及木◎祿庫正印華蓋截路平頭聾啞。
丁巳土 土之沮涚喜火及西北◎祿庫平頭闕字曲脚。
戊午火 日輪,夏則人畏,冬則人愛。忌戊子己丑◎甲寅乙卯,伏神羊刃。九醜、棒杖、懸針。
己未火 日光忌夜亦畏四者◎福星華蓋羊刃闕字曲脚破字。
庚申木 榴花喜夏不宜秋冬◎建祿馬八專杖刑破字懸針。
辛酉木 榴子,喜秋及夏◎建祿交神九醜八專懸針聾啞。
壬戌水 海也喜春夏及木◎華蓋退神平頭聾啞杖刑。
癸亥水 百川喜金土火◎伏馬大敗破字截路。
右件六十甲子,盛大者忌變為小弱,小弱者欲變為盛大。譬如先貧賤而後富貴,則榮華。先富貴而後貧賤,則卑辱。不可以其先貧賤而不論其富貴,亦不可以其先富貴而不論其貧賤也。且生年屬木,假令是庚寅辛卯,則木之盛大可知。若月日時胎不見他木,則以松柏論。萬一上見楊柳木或柘榴木,則捨大就小,不以松柏論也。假令是壬午癸未生人,則木之小弱可知,若月日時胎不見他木,則以楊柳論。萬一見松柏木或大林木,則棄小論大,不可以楊柳論也。以至天上火、劒鋒金、大海水、大驛土生人,月日時胎別見他位納音同而小弱者。又如覆燈火、金箔金、井泉水、沙中土生人月日時胎別見他位納音同而盛大者。或引凡而入聖,或先重而後輕,皆當從其變者而論之,不可拘於一端。
甲子,從革之金,其氣散,得戊申土、癸巳水相之則吉,戊申乃金臨官之地,土者更旺於子,必能生成。癸巳係金生於巳,水旺於子,納音各有所歸,又為朝元祿,忌丁卯、丁酉、戊午之火。閻東叟云:甲子金為進神,禀沈潛虛中之德,四時皆吉。入貴格,承旺氣,則術業精微,主奪魁之榮。
乙丑,自庫之金,火不能尅,蓋退藏之金,茍無刑害衝破,未有不顯榮者,獨忌己丑、己未之火。閻東叟云:乙丑為正印,具大福德,秋冬富貴壽考,春夏吉中有凶。入格則建功享福。帶煞,類為凶會。玉霄寶鑑云:甲子乙丑,未成器金,見火則成,多見則吉。
丙寅,赫曦之火。無水制之,則有燔灼炎烈之患。水不可過,獨愛甲寅之水,就位濟之,又名朝元祿。五行要論云:丙寅火含靈明冲粹之氣,四時生生之德。入貴格,則文彩發應,主魁甲之貴。
丁卯,伏明之火。氣弱宜木生之,遇水則凶。乙卯、乙酉水最毒。五行要論云:丁卯沐浴之火,含雷動風作之氣,水濟則達,土載之則基厚。以木資之為文彩,以金槖之,更逢夏令則凶暴。鬼谷遺文云:丙寅丁卯,秋冬宜以保持。註云:火無西旺,火至秋冬,勢恐不久。
戊辰,兩土下木,衆金不能尅。蓋土生金,有子母之道,得水生之為佳。五行要論云:戊辰、庚寅、癸丑三辰,挺木德清健之數,生於春夏能特立獨奮,隨變成功,更逢旺氣,則有凌霄聳壑之志。惟忌秋生,雖懷志節,屈而不伸。
己巳,為近火之木。金自此生,於我無傷,忌見生旺之金。閻東叟云:己巳在巽,為風動之木,根危易拔,和之以金土,運歸東南,方成材用。雖外陽內陰,別無輔助,則其氣虛散,更為金鬼所尅,乃不材之木也。珞琭子云:己巳戊辰,度乾宮而脱厄。註云:己巳戊辰,舉木之類,西方金鬼旺鄉,納音之木至此絕矣。斯謂厄會,若度乾亥之宮,木得水以長生,故脱厄。
庚午、辛未,始生之土,木不能尅,惟忌水多反傷其氣。木多卻有歸,蓋木歸未也。閻東叟云:庚午辛未,戊申己巳,皆厚德之土,含容鎮靜,和氣融洽,福祿優裕。入格則多歷方岳之任,有普惠博愛之功。
壬申,臨官之金。利見水土,若丙申、丙寅、戊午之火,則為災害。閻東叟云:壬申金,持天將之威,資臨官之氣,秋冬掌生殺之權,春夏吉少凶多。入格以功名自奮,帶煞以刻剝為能。
癸酉,堅成之金。火死於酉,見火何傷,惟忌丁酉火就位尅之。閻東叟云:癸酉自旺之金,禀純粹之氣,春夏為性英明,秋冬尤貴。入格,則功業節槩,挺持出倫。帶煞,則少年剛勁,四十之後漸成純德。玉霄寶鑑云:壬申癸酉,金旺之位,不可復旺,旺則傷物。不可見火,見火則自傷。
甲戌,自庫之火。不嫌衆水,只忌壬戌,所謂墓中受尅,其患難逃。五行要論云:甲戌火為印為庫,含至陽藏伏之氣,貴格逢之,富貴光大,惟忌夏生,防吉中有凶。
乙亥,伏明之火。其氣湮鬱而不發,藉己亥辛卯己巳壬午發未木生之,則精神旺相。癸亥丙午水,有之則不吉,閻東叟云:乙亥火自絕,含明敏貞靜之氣,葆光晦跡,寂然無形,稟之得數者,為玅道高人,吉德君子。
丙子,流衍之水。不忌衆土,惟嫌庚子,乃旺中逢鬼,不祥莫大焉。五行要論云:丙子自旺之水,陽上陰下,精神俱全,稟之者天資曠達,識量淵深,春夏為濟物之氣,多建利澤之功。
丁丑,福聚之水。最愛金生,忌辛未丙辰丙戌相刑破也。五行要論云:丁丑乙酉,在數為渙弱之水,陰盛陽弱,稟之者器識清明,多慧少福,槖以水木旺氣,則陰陽均協,為貴達崇顯之士。
戊寅,受傷之土。最為無力,要生旺火,以資其氣。忌己亥庚寅辛卯諸色木尅,主短折之凶。五行要論云:戊寅丙戌,此二位乘土德厚氣,一含生火,一含宿火,是謂陽靈襲中,福慶之辰。貴格得之,道德蓋世,貴極人臣,惟親王貴公子多於此日生。常格得之,亦主福壽遐遠,始終安逸。
己卯,自死之土。抑又甚焉,貴得丁卯甲戌乙亥己未之火,由合而來,以致其福。五行要論云:己卯自死土,建於震位,風行雷動,散為和氣,德自冲虛。稟之者類有道行,隨變而適,有養生自在之福,壽惟不利死絕,則為久假不歸之徒。三命纂局云:戊寅巳卯受傷之土,不可為木所損,其土無力。玉霄寶鑑云:戊寅己卯土,不宜見水,見水不為財。不畏木,見木愈堅。戊寅承土德旺氣而含生火,得之主福壽綿遠,己卯不宜再見死絕,見則凶。
庚辰,氣聚之金。不用火制,其器自成,火盛反喪其器。病絕火無害,若甲辰乙巳火,惡不可言。亦不能尅衆木,蓋我氣亦聚耳。閻東叟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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