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任職於管理公司派駐在社區管理委員會的秘書
這等事項該由住戶大會來做表決
卦我不懂,但一旦強行通過有給職,那麼將事關貴社區的幾百萬公基金,將來是否會被挪用的危機!
挪用公基金的案例比比皆是,不要等到公基金管理費都被侵占了
將來社區電梯故障等等大項維修,沒錢維修鬧出人命,所有的住戶都有可能集體被控告
(楊梅某個社區案例)
如果真的要改為有幾職,也只能領領出席會議的車馬費
不能有領薪情形發生,管委會是受到住戶的請託成立的機制
均是以服務社區住戶為目的
怎能可以自行表決通過這樣的規定?
況且這事關公寓大廈管理法,
如果真要強行通過,那麼就建請主任委員,監察委員,財務委員(蓋請款單上的三人)
皆要將財產設定在管理委員會的名下,以避免憾事發生!
這等事項該由住戶大會來做表決
卦我不懂,但一旦強行通過有給職,那麼將事關貴社區的幾百萬公基金,將來是否會被挪用的危機!
挪用公基金的案例比比皆是,不要等到公基金管理費都被侵占了
將來社區電梯故障等等大項維修,沒錢維修鬧出人命,所有的住戶都有可能集體被控告
(楊梅某個社區案例)
如果真的要改為有幾職,也只能領領出席會議的車馬費
不能有領薪情形發生,管委會是受到住戶的請託成立的機制
均是以服務社區住戶為目的
怎能可以自行表決通過這樣的規定?
況且這事關公寓大廈管理法,
如果真要強行通過,那麼就建請主任委員,監察委員,財務委員(蓋請款單上的三人)
皆要將財產設定在管理委員會的名下,以避免憾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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