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婚姻線的觀法~(上篇) #5933 - 2001-12-13 07:08:20 lana 見龍在田 註冊: 2001-07-11 文章數: 74 7.婚姻線末端成『叉狀』-主婚後易反目,雖不致離婚,亦難免分居。( 岔小則無礙,大則分居!)8.婚姻線末端『下垂』且『分叉』-主『離婚』。分叉多大謂之大 多小謂之小呢?如果分岔後一向上一向下而離感情線還很遠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