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初來此論壇也己拜讀過您日月林大大的貼文,我不想與您筆戰。您從何角度看我是借星安宮之論。斗數之論法,每個人看的角度不同,以何宮立太極,何宮為體,何宮為用。不能只以您的論斷是對,人家論法是套招。似乎人家都是粗淺。留點口業,不要只挑別人的論法。難道您這“還有天梁化權與天刑,你感覺這兩顆星搞在一起有何利弊得失!”之言是否亦套命?我不會再到貴壇上論述,望大大您能明鑒是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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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緣則渡,有德則助。
姓名想切磋或詢問時請e-mail:yang-a@yahoo.com.tw或skype:madam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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