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個夢:紀念黑人民權領袖金恩
王崇堯
美國定每年一月的第三個禮拜一為黑人民權領袖馬丁路德.金恩(Martin Luther King)紀念日,感念這位黑人牧師在短短不到40年歲月中,為美國族群平等及爭取黑人民權所作的貢獻。
金恩於1929年1月25日出生在喬治亞州亞特蘭大一個黑人牧師家庭,15歲照家庭傳統上莫爾豪斯學院(Morehouse College)主修社會學,1948年大學畢再進入賓州克魯塞斯神學院(Crozer Theological Seminary)就讀神學,三年後得到母校獎學金入波士頓大學攻讀博士。這時期金恩奉印度聖雄甘地為先知,薰沐於他的非暴力理念。特別是甘地所說:「政府通過此條例影響到我,若我不喜歡此條例,運用暴力迫使政府取消,運用的只是身體力量;若我不遵守此條例,願意受罰,那麼就是運用心靈力量,這需要自我犧牲。」
1955年末是金恩〝非暴力理念〞付諸實踐起點。因為蒙哥馬利市一位黑人婦女羅莎.帕克(Rosa Parks),因在公車上拒絕讓位給白人而遭逮捕罰款。為此,金恩領導蒙市黑人,運用非暴力抗拒,以步行、騾車或自組車隊來杯葛公車。這個運動歷經一年,最後才由美國最高法院判決黑人得勝。
1957年金恩與其他黑人領袖成立一個以非暴力為宗旨的「南方基督教領袖會議」,有組織動員性地為黑人爭取應有權利。這一年金恩出版〈向自由邁進〉一書,在哈林區一間白人經營百貨公司為其書簽名,被一位婦女突然刺了一刀,差一點結束生命。不過死裡逃生的金恩,由此事件而成為美國出名人物,爾後他被關14次,家裡被炸3次皆成為全國性新聞。另外,金恩也在這年實現他的夢想訪問印度,朝聖一生最敬仰的偉人甘地。
金恩牧師最出名的一場演說是1963年8月28日紀念奴隸解放宣言一百週年,在首都華盛頓廣場,向二十萬不分信仰、種族加入「行軍華府」(March on Washington)的群眾所宣揚的「我有一個夢」(I have a dream)。他夢想將來有一天,黑人子女被評價不是按其膚色,而是品格;他夢想大山會被剷平,窪谷會被填滿,黑、白男女有一天能攜手同唱自由之歌。
1964年金恩獲得諾貝爾和平獎。不幸,4年後的4月4日,金恩在曼斐斯(Memphis)被一位白人青人雅各.雷(James Ray)開槍打死,享年39歲。金恩在世雖然不長,但為同胞奮鬥爭取權利的精神永遠不死,如同林肯曾經說過的一句話:「人生不在乎長短,在乎內容」。難得的是,美國國會在1983年通過「馬丁路德?金恩紀念日」,並定於1986年實施,以每年一月的第三個禮拜一為紀念金恩的國定假日。
有關金恩的〝非暴力抗拒〞理念,可歸納成下列六個重點:
1. 非暴力抗拒不是懦弱者的行為,反而真正懦弱者才會因著恐懼而亂用暴力。
1. 非暴力抗拒的特點不是尋求方法打敗對手,而是尋求可能性來嬴取對手的友誼和了解。
1. 非暴力抗拒的原則不是去打敗剛好在行惡的個人,而是去抵抗打敗罪惡本身。
2. 非暴力抗拒的本質是情願接受對手所加予的苦楚而不報復。
3. 非暴力抗拒不只避免外表肉體上的暴力,連內在心裡上的暴力想法也要卻除。
4. 非暴力抗拒是確信整個宇宙最終會站在正義這方。
黑人是在非洲廣闊土地被抓來的,今日在美的黑人已難尋回祖居根源地,唯一可行的就是在既成的美國社會力爭上游,爭取權利,為少數民族作典範。這對台灣原住民應有啟示才對,台灣原住民應記取歷史教訓,學習黑人非暴力抗拒精神,不作統治者工具,努力來爭取族民應有權利。
另外,台灣宗教團體也許可以學習金恩非暴力抗拒精神,就是一方面應儘量避免與任何在世政黨陷入敵對的政治鬥爭漩渦,或是被任何有勢政黨收買利用;而另一方面應發揚宗教仁愛精神,追求真理、公義與和平,共同營造一個有夢想的台灣將來。
我們夢想有一天,台灣住民不再受到中共的戰爭威脅;我們夢想有一天台灣住民不再有因著意識型態不同,族群不同或宗教不同而有敵對、內心不安全的威脅;有們夢想有一天,台灣人民能夠手攜手、心連心、不分族群、不分宗教、互相祝福,彼此勤勉,以愛心款待。
貼自http://www.ttcs.org.tw/doc/5/5_01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