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
所以女人不需為愛情當烈士
暴力是先天的傾向
我不認為一個人會因為愛而改變這種本質
唯一能做的是遠離這種痛苦吧
我後來交往的男人還以為我見異思遷
還說再找新的戀情就能馬上忘卻以前的傷痛
不知他是否為了自己的花心劈腿找台階下
有時想想覺得很不值得
為一個男人博感情是這樣的下場
自己想到都覺得很慘
說得好,其實不管男女都不應為愛情當烈士,
愛就是愛了,不用找太多理由,
如果妳的愛人要找理由,
安罪名在妳頭上,以成就其變心的藉口,
那就是不愛了。
聖經上說的:恨能挑起爭端,愛能遮掩一切過錯。
這兩個男人看樣子都不是妳的真命天子,
錯了就分,也不算太錯,
修正方向,才能走向正確的道路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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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愛看的是,事物危險的邊緣。 誠實的小偷,軟心腸的刺客, 疑懼天道的無神論者。」
「我愛看的是,事物危險的邊緣。 誠實的小偷,軟心腸的刺客, 疑懼天道的無神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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