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入內的高人、前輩,小生先貼為敬,下文繼續正題
西元: 1994年 1月15日13時56分 0秒 性別:男性
農曆:(78循環)癸酉年十二月初四
地點:香港 GMT時差: 480分鐘
東經:120度18分33.49秒 北緯:22度44分06.08秒
換日:子初換日 日光節約:無
子正是:太陽過天底
時辰劃分:真太陽時
命宮:庚申(雙子)(真實星體觀測)
八字: 大運(虛歲)
時 日 月 年 5 → 14 甲子
柱 柱 柱 柱 14 → 24 癸亥
: : : : ★24 → 34 壬戌
偏 偏 食 34 → 44 辛酉
財 財 神 44 → 54 庚申
乙 辛 乙 癸 54 → 65 己未
未 丑 丑 酉 65 → 75 戊午
乙丁己 辛癸己 辛癸己 辛 75 → 85 丁巳
偏七偏 比食偏 比食偏 比 85 → 95 丙辰
財殺印 肩神印 肩神印 肩
2077 2067 2057 2046 2036 2026 2016 2006 1997
09月 06月 03月 11月 08月 07月 08月 11月 03月
正 七 正 偏 劫 比 傷 食 正
官 殺 印 印 財 肩 官 神 財
丙 丁 戊 己 庚 辛 壬 癸 甲
辰 巳 午 未 申 酉 戌 亥 子
癸乙戊 庚戊丙 己丁 乙丁己 戊壬庚 辛 丁辛戊 甲壬 癸
食偏正 劫正正 偏七 偏七偏 正傷劫 比 七比正 正傷 食
神財印 財印官 印殺 財殺印 印官財 肩 殺肩印 財官 神
小寒丑 大寒/水瓶→ 立春寅
0105 日→ 0120 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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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日 19日→
是這樣的,近日小生心血來潮,想豐富個人的整體造型,終於想到要在十根手指上取十個吉意的卦象做手指刺青。
而近日有聞,十根手指各有其五行之說,姆指為土、食指為木,中指為火,無名指為金,小指為水。左右手又有陰陽之分,左為陽,右為陰(亦有一說是持相反立場)。
這時小生一驚,比對八字用神下,才驚覺這十個卦象可不是胡亂就能取用的呀。
小生的底層邏輯是這樣的:
姆指既為土,為刑剋我者,定要以木治之。
食指既為木,養我生我者,定是以水供養。
中指既為火,揚我光明者,又該以木生火。
無名既為金,我比肩過旺,肯定以火熔金。(聞說甲火可煉辛金)
小指既為水,不痛不癢者,金可生水,然金是我忌者,又如何生我死水?
在此邏輯的運作底下,想到乾卦、坤卦這些本該吉利或有利於我(如坤)的卦象我都無法隨意納用,金、土過多。
加上採陰補陽,以陽制陰的原則,導致目前能夠選擇的卦象組合,分配在哪個位置更是難乎其難。如最重要育我者,火,多數火象猛烈的吉卦陽氣亦剛強,就算我不管陰陽互補之原則,以手指的五行分佈來講,我能採用的吉卦亦不多矣。
但此邏輯,終究是我自己一人妄生的邏輯。這本就是兩門學說,我將之混為一談。
是以想要請教各位高人、前輩,在我思維當中的衝突,是否有根據論證這是成立的又或不成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