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火紅的話題,就是孫鵬之子,在美國闖下大禍,而D網也有一位身陷性侵害的疑案之中。這兩者看似毫無關係,但是卻都有可能同一個理由,就是嘴賤。
台灣人最喜歡打嘴砲,在網路上,在聚會中,在公開場合,在私下朋友之間,都在打嘴砲。最有名的應該是柯建銘與王金平。這兩個人打嘴砲,打到被錄音,引發九月政爭。真的是讓台北政局,天搖地動。這次孫鵬之子的嘴砲,也不讓當年之風騷。簡直是台美雙方最火熱的話題。
以法律來說,任何你的言語,都可以受公審。如果涉及不法,只要聽到的人,都可以舉發,非告訴乃論。所謂非告訴乃論,就是不是受害人,也可以舉發。像孫鵬之子,向其友人開玩笑說要掃射學校,友人害怕,向老師報告,老師報告學校,學校報告警察。這種涉及恐攻的罪,當然是非告訴乃論。D網的這一位疑似性侵的老師,因為性侵也是非告訴乃論,因此,只要有人聽到,都可以舉發。
如果事後查到真的是開玩笑的話,能否反告告發人誣告或是毀譽?那要看告發人有沒有加油添醋。如果告發人僅就被告的言行而舉發,並無加油添醋,那就告不成。所以柯建銘告馬英九,只能告洩密,不能告誣告。同樣道理,孫鵬之子,也不能反告其同學誣告。D網的疑似涉及性侵老師,也不能告告發人誣告。但是,如果有找到任何一句,不是被告人說的話,就可以告。
我覺得台灣人應該要檢討自己,不要老的教小的,每天在練肖話。說者無心,聽者有意。何必為自己惹上麻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