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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2656 - 2013-06-24 14:45:43 三命通會[網路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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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龍在天
註冊: 2013-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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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命通會卷一

◎原造化之始
老子曰:無名天地之始,有名萬物之母,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列。禦寇曰:有形生於無形,天地之初,有太易,有太初,有太始,有太素,太易者未見氣,太初者氣之始,太始者形之始,太素者質之始氣,與形質合而未離。
曰渾淪歴紀云,未有天地之時,混沌如鷄子,溟滓始芽鴻濛滋萌律,云:太極元氣函三為一。易曰:易有太極是生兩儀,兩儀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定吉凶。易疏云:太極謂天地未分之前,元氣混而為一。蒙泉子曰:太初者理之始也,太虛者氣之始也,太素者象之始也,太乙者數之始也,太極者兼理氣象數之始也。由數論言之,可見渾淪未判之先,只一氣混合,杳冥昏昧而理未嘗不在其中,與道為一是謂太極。
莊子以道在太極之先,所謂太極乃是指天地人三者,氣形己具而未判者之名。而道又别是一懸空底物,在太極之先,不知道即太極,太極即道以其理之。通行者言則曰:道以其理之極至者言,則曰太極又何嘗有二邪?向非周子啓其祕,朱子闡而明之,孰知太極之為理而與氣自不相離也哉。所謂太極者,乃陰陽動靜之本體,不離於形氣而實,無聲臭不窮於變化而實有凖,則故一動一靜,互為其根,分陰分陽兩儀立焉。
儀者物也,凡物未始無對而亦未嘗獨立,天以氣覆而依乎地,地以形載而附乎天有理斯。有氣陰陽之謂也,有氣斯有形天地之謂也,天地不生於天地,而生於陰陽,陰陽不生於陰陽而生於動靜,動靜不生於動靜而生於太極。蓋太極者本然之玅也,動靜者所乘之機也,陰陽者所生之本也。太極形而上,道也陰陽形而下器也。動靜無端、陰陽無始,此造化所由立焉。
栢齋何子曰:天陽之動者也,果何時動極而靜乎?地陰之靜者也,果何時靜極而動乎?天不能生地,水不能生火,無智愚皆知之。乃謂陰陽相生不亦誤乎!蓋天地水火雖渾然不可離,實燦然不可亂,故陰之與陽謂之相依則可,謂之相生則不可。謂之互藏其宅則可,謂之互藏相生則不可。此言的有見也!
夫天地未立,道本天地,天地旣立,則太極之理散在萬事。由是而五行生焉,五行一、陰陽五,殊二實無餘分也。陰陽一太極,精粗本末無彼此也,五行質具於地而氣行於天,以質而語其生之序,則水、火、木、金、土。而水木陽也,火金陰也。又統而言之,則氣陽而質陰也,又錯而言之,則動陽而靜陰也,蓋五行之變至不可窮,然無適而非,太極之本然也。
栢齊何子曰:五行一陰陽,陰陽一太極。周子固謂太極不外乎陰陽,陰陽不外乎五行矣!自今論之水水也,火火也,金木水火土之交變也。土地也,天安在乎?有地而無天謂造化全可乎?若以謂天即太極,故朱子以上天之載釋太極,天道流行釋陰陽觀。易曰:易有太極,是生兩儀,兩儀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之中有乾有坤,則天地皆太極之分體明矣。以天為太極之全體,而地為天之分體,豈不誤甚也哉!其説似有理也。
夫五行之生,各一其性,四時之行,亦有其序。春以生之,夏以長之,秋以肅之,冬以藏之,春而夏,夏而秋,秋而冬,冬而復春,而相循無窮。
蓋五行異質四時異氣而皆不外乎陰陽,陰陽異位、動靜異時而皆不離乎太極。至於所以為太極者,又無聲臭之可言,是性之本體然也。故五行各一其性,所謂各具一太極也。四時自有其序,所謂運用一太極也。五行四時週而復始,所謂統體一太極也。而性之無所不在,又可見矣,夫天下無性外之物,而性無不在此無極、二五。所以混融而無閒,所謂玅合者也。無極是理,二五是氣,真以理言,太極無妄之謂也。
精以氣言陰陽五行不二之謂也,凝者聚也,氣聚而成形也,蓋性為之主,而陰陽五行為之經緯錯綜,又各以類凝聚而成形焉。陽而健者成男,則父之道也。陰而順者成女,則母之道也。是人物之始,以氣化而生者也,氣聚成形,則形交氣感,遂以形化而萬物,生生變化無窮矣。
鮑魯齋曰:天地以氣交而生人物,觀其所交,則氣之所至,可以知其類之所從出矣。天氣交乎地,於人為男,於物為牡,地氣交乎天,於人為女,於物為牝,男女牝牡,又自交而生生化化不窮。人物旣生氣,隨天地之氣升降交感,人得天地之中氣,四方之氣無不感物,得天地之偏氣,而亦各隨所感,故觀天地之氣交,可以知人物之初生矣。觀天地之氣感,可以知人物之相生矣。
朱子曰:乾道成男,坤道成女,凝體於造化之初,二氣交感化生萬物,流行於造化之後,此理之常也。若姜嫄、簡狄之生稷契,則又不可以先後言矣,此理之變也。張九韶曰:論人物始生,於天地肇判之初,則由氣化而後有形化,張子所謂天地之氣生之是也,論人物始生,於結胎受形之初,則由精氣之聚,而後有是物。朱子所謂陰精陽氣聚而成物是也。由是言之,則人也物也,氣也形也,孰有出於陰陽之外哉。
夫命禀於陰陽有生之初,非人所能移,莫之為而為非我所能,必於是有生而富、生而貴者,有生而壽、生而夭者。有生而貧、生而賤者。有生而富貴雙全巍巍人上者。有生而貧賤兼有落落人下者。有生而宜壽而反夭閼,有生而宜夭而反長年之數者。謂由於所積而然與,亦由於所性而然與,謂由於所積則貧,可以致富賤,可以致貴夭,可以致壽。
古之所謂人能勝天者也,謂由於所性以得乎富貴者終於富貴,貧賤者終於貧賤,壽夭者終於壽夭,古之所謂命不可移也。夫謂之積則不可專以為命,夫謂之性則不可專,以為人將以付之於所積,與未知命之所禀。富貴壽夭貧賤何如也,將以付之於所性,與未有富貴壽夭貧賤可坐待者,而人為似不可缺也。或曰命禀有生之初,誠哉是言也。
何人生天地之中,有五行八字相同,而富貴貧賤壽夭之不一,其故何也?答曰:陰陽二氣交感之時,受真精玅合之氣,凝結為胎,成男成女得天地父母一時氣候,是以禀其清者為智為賢,禀其濁者為愚為不肖。智者賢者由是或富或貴,或壽必有所得,所謂徳足以獲福也。愚者不肖者,不能自奮日益昏蔽,則貧賤與夭有不能免,所謂下愚不移是也。
其富貴兩全者,原禀清輕之氣,生逢得令之時,兼以財官亨通,祿馬旺相,其運與限甚吉甚祥,縱有少晦,不係駁雜。其貧賤兼有者,原禀重濁之氣,生逢失令之時,刑衝駁雜無些順美,雖無禍患侵擾,未免蹇滯不前。又有富而貧、貧而富、貴而賤、賤而貴、壽而夭、夭而壽者,又有為賢為智而反貧賤,為愚不肖而反富貴者。天地間之人萬有不齊,此亦四時五行偏正、得失、向背、淺深之氣之所致也。
故當時元氣雖禀輕清,然而生於衰敗之時,行休囚之運,富者損失財源,貴者剝官退位,壽者夭閼不祿。其元氣雖禀重濁,其人生中和之令,行旺相之運,貧不終貧而為富,賤不終賤而為貴,夭不終夭而為壽。
雖然修為在人,人定勝天,命禀中和性加積善,豈但一身享福已哉!而子子孫孫榮昌利達理宜然也。命值偏枯,性加積惡,非惟自身值禍已也,而子子孫孫落落人下得非報。與由前言之,雖係於命,亦在於人之積與不積耳。易曰:「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殆此之謂與。耕野子曰:天一氣爾,氣化生水,水中滓濁積而成土,水落土出,遂成山川。土之剛者成石而金生焉,土之柔者生木而火生焉,五行具萬物生而變化無窮矣。
浚川子曰:天地之初惟有陰陽二氣而己,陽則化火,陰則化水,水之渣滓便結成地,渣滓成地即土也。何至天五方言:生土水火土天地之大,化金木者,三物之所自出。金石之質必積久而後結生之必同,於人物謂,金之氣生人得乎,且天地之間無非元氣之所為其性,其種巳各具太始之先,金有金之種,木有木之種,人有人之種,物有物之種,各各完具不相假借不相凌犯,而謂五行遞互相生可乎。
今五行家以金生水,厥類懸絶不侔厥理顛倒失次,不知木以火為氣,以水為滋,以土為宅,此天然至道。而曰水生木無,土將附木於何所,水多火滅土絶木且死矣,夫安能生?周子惑於五行家之説而謂:五氣順布四時行焉,不知日有進退,乃成寒暑,寒暑分平乃成四時,於五氣之布何與焉?其曰:春木夏火秋金冬水皆假合之,論土無所歸配於四季,不知土之氣在天地内,何日不然,何處不有,何止流行於季月之晦?季月之晦,尚有而孟月之朔即滅其滅也,歸於何所其來也。孰為命之天一生水,乃緯書之辭,而儒者援以入經,水火者陰陽始生之,玅物也故一,化而為火日是也,再化而為水雨露是也。
今曰:天一生水,地二生火,戾於造化本然之玅可乎其折,朱子以四時流行之氣,論五行天地奇偶之數,論五行太極圖陽變陰合而生。水、火、木、金、土論五行,其折五行配四時,如五行家四時各主其一,春止為木,則水火土金之氣孰絶滅之,秋止為金,則水火土木之氣孰留停之,土惟旺於四季,則餘月之氣孰把持而不使之運,又安有今日為木,明日為火,又明日為土為金為水乎,按王氏之説有理而非達觀之見。
珞琭子曰:以為有也是從無而立有以為無也,天垂象以示文,夫天垂日月、五星、三垣、二十八宿之象,觀天王會通其立名分野,是亦人為之耳而義象符合。至災祥占卜或屬類某事,或指見某方應於某年月日,如探左契雖天道玄遠亦不外人事與五行。
陰陽家以十干十二支分為五行,因日與天會而為,歲月與日會而為,月日有三十時有十二,以人生年月日時所得干支,立為四柱以推一生吉凶,亦理之自然者也。王氏以春屬木而土何在,不知五行旺相死休囚各主,其當時不當時用事不用事而言,非為春木旺而土則無。十干十二支錯綜,為六十甲子週而復始不假安排,即造化之所在也。非為今日屬木,明日屬火,便非天道之自然。不思人立而天從之,人感而天應之,即天象立名分野之義,天人合一之道也。觀一日有早午晏晚,自有溫凉寒熱氣候,是金木水火土備於一日五行之不相離,如此謂今日木明日火又何,莫而非天道之自然也耶。
且朝廷造曆頒之天下,其載一年三百六十五日中間,一年之神煞方位每月之天行徳旺。而一日之中,又有黑黃吉凶事之宜與不宜,人遵之則福,違之則禍,是果無理强造而率天下以必從哉,又相人術觀氣色之青黃赤白黑而决禍福,應於某年月日時,青則甲乙,黃則戊巳,赤則丙丁,白則庚辛,黑則壬癸,一毫不爽察病亦然觀素問可見。
是干支雖所以紀日,而造化不外是也,又人之精神夢寐預兆吉凶占之者,或以意斷或以物象或以字解或以音叶,皆人為之也而吉凶不能外焉。是有是人而後有是夢,因是夢而求是人造化,且不外而况干支五行,自有天地便有此理,因有此理便生是人人與天一也。
外人以言天外天以言人皆誣矣,若伏羲畫卦仰觀俯察遠稽近,取是得天地人物之理,而八卦所由作也。今之談陰陽者,雖窮極天地之變探索,人物之微彰,往察來因著知微,與天地合其徳,與日月合其明,與四時合其序,與鬼神合其吉凶,亦豈能外干支五行而別有造化,以盡天地人物之大哉。今王氏知尊易,而不信陰陽家説,是知有理而不知有數也,理數合一,天人一理,神而明之,存乎其人焉耳。

◎論五行生成
天高寥廓,六氣迴旋以成四時;地厚幽深,五行化生以成萬物。可謂無窮而莫測者也。聖人立法以推步者,蓋不能逃其數。觀其立數之因,亦皆出乎自然。故載於經典,同而不異,推以達其機,窮以通其變,皆不離於數內。
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者,咸有所自也。
水,北方子之位也,子者,陽之初一,陽數也,故水曰一;
火,南方午之位也,午者,陰之初二,陰數也,故火曰二;
木居東方,東,陽也,三者,奇之數,亦陽也,故木曰三;
金居西方,西,陰也,四者,偶之數,亦陰也,故金曰四;
土應西南長夏,五者,奇之數,亦陽也,故土曰五。
由是論之,則數以陰陽而配者也。
若考其深義,則水生於一。天地未分,萬物未成之初,莫不先見於水。故《靈樞經》曰:“太一者,水之尊號。先天地之母,後萬物之源。”以今驗之,草木子實未就,人蟲、胎卵、胎胚皆水也,豈不以爲一?
及其水之聚而形質化,莫不備陰陽之氣在中而後成。故物之小而味苦者,火之兆也;物熟則甘,土之味也。甘極而後淡,淡,本也。然人稟父母陰陽生成之化,故先生二腎,左腎屬水,右腎屬火。火曰命門,則火之因水而後見。故火曰次二。
蓋草木子實,大小雖異,其中皆有兩以相合者,與人腎同,亦陰陽之兆。是以萬物非陰陽合體則不能化生也。既陰陽合體,然後而春生而秋成,故次三曰木,次四曰金。蓋水有所屬,火有所藏,木有所發,金有所別,莫不皆因土而後成也。
故金木水火皆待土而後成。兼其土數,五以成之,則水六,火七,木八,金九;土常以五之生數不可至十者,土不待十以成,是生成之數皆五以合之。明大衍之數,由是以立,則萬物豈能逃其數哉?

◎論五行生剋
五行相生相剋,其理昭然。
十干十二支、五運六氣、歲月日時皆自此立,更相爲用。
在天則爲氣:寒、暑、燥、濕、風;
在地則成形:金、木、水、火、土。形氣相感而化生萬物,
此造化生成之大紀也。原其妙用,可謂無窮矣。
木主於東;應春。木之爲言觸也,陽氣觸動,冒地而生也。
水流趨東以生木也;木上發而覆下,乃自然之質也。
火主于南,應夏。火之爲言化也,毀也,陽在上,陰在下;
毀然盛而變化萬物也。鑽木取火,木所生也。
然火無正體,體本木焉。出以應物,盡而復入,乃自然之氣也。
金主于西,應秋。金之爲言禁也,陰氣始禁止萬物而收斂,
披沙揀金,土所生也。生於土而別於土,乃自然之形也。
水主于北,應冬。水之爲言潤也。陰氣濡潤,任養萬物也。
水西而東,金所生也。水流曲折,順下而達,乃自然之性也。
土主於中央,兼位西南,應于長夏。土之爲言吐也,含吐萬物,將生者出,將死者歸,爲萬物家。故長於夏末,火所生也。
土或勝水,水乃反土,自然之義也。
五行相剋,子皆能爲母,復仇也。
木剋土,土之子金反剋木;
金剋木,木之子火反剋金;
火剋金,金之子水反剋火;
水剋火,火之子土反剋水;
土剋水,水之子木反剋土。
互能相生,乃其始也;互能相剋,乃其終也。皆出乎天之性也。

◎素問
所謂水生木,木復生火,是木受竊氣,故水怒而剋火。即子逢竊氣,母乃力爭,與母被鬼傷,子來力救,其義一也。
強可攻弱,土得木而達;實可勝虛,水得土而絕;陰可消陽,火得水而滅;烈可敵剛,金得火而缺;堅可制柔,木得金而伐。
故五者流行而更轉,順則相生,逆則相剋,如是則各各爲用,以成其道而已。

◎論支干源流
夫干猶木之干,強而爲陽;支猶木之枝,弱而爲陰。昔盤古氏明天地之道,達陰陽之變爲三才。首君以天地既分之後,先有天而後有地,由是氣化而人生焉,故天皇氏一姓十三人,繼盤古氏以治,是曰天靈淡泊,無爲而俗自化,始制干支之名,以定歲之所在。
其十干曰:于逢、旃蒙、柔兆、疆圉、著雍、屠維、上章、重光、玄.、昭陽;
十二支曰:困敦、赤奮若、攝提格、單于、執徐、大荒落、敦洋、協洽、.灘、作噩、閹茂、大淵獻。
蔡邕獨斷曰:
“干,干也。其名有十,亦曰十母,即今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是也;
支,枝也。其名十有二,亦曰十二子,即今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戍亥是也。”
謂之天皇氏者,取其天開於子之義也;謂之地皇氏者,取其地辟於丑之義也;謂之人皇氏者,取其人生於寅之義也。故干支之名在天皇時始制。而地皇氏則定三辰,道分晝夜,以三十日爲一月,而干支始各有所配。人皇氏者,主不虛王,臣不虛貴,政教君臣所自起,飲食男女所自始,始得天地之氣而有子母之分,於是干支始有所屬焉。
至於伏羲仰觀象於天,俯觀法於地,中觀萬物與人,始畫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類萬物之情,以作甲曆而文字生焉。逮及黃帝授河圖,見日月星辰之象,於是始有星官之書。命大堯探五行之情,占鬥綱所建,於是始作甲子配五行納音之屬。

◎總論納音
嘗觀《筆談》論六十甲子納音,本六十律,旋相爲宮,法也。納音與《易》納甲同法:乾納甲、坤納癸,始於乾而終於坤。納音始于金,金,乾也,終於土,土,坤也。
五行之中,惟有金鑄而爲器,則音響彰,納音所以先金。納音之法,同類娶妻,隔八生子,律呂相生之法也。
甲子,金之仲,同位娶乙丑,隔八下生壬申;
金之孟壬申,同位娶癸酉,隔八上生庚辰;
金之季庚辰,同位娶辛巳,隔八下生戊子。
火之仲戊子,娶乙丑,生丙申;
火之孟丙申,娶丁酉,生甲辰;
火之季甲辰,娶乙巳,生壬子。
木之仲如是左行,至於丁巳,中呂之宮。
五音一終,復自甲午金之仲,娶乙未,隔八生壬寅,一如甲子之法,終於癸亥。
自子至於巳爲陽,故自黃鍾至於仲呂皆下生;自午至於亥爲陰,故自林鍾至於應鍾皆上生。
夫上下生者,正謂天氣下降,地氣上升。數之所合,變之所由出也。乾爲天,坤爲地,乾坤合而爲泰;德爲父,紅爲母,德紅合而爲東;干爲君,支爲臣,干支合而納音生。是故甲乙爲君,子丑爲臣,子丑甲乙合而爲金。
蓋五行之在天下,各有氣性,有材位,或相濟或相剋,若成器未成器,旺中受絕,絕中受氣,惟相配而取之爲不同耳。此金之數之所以難同,而又有海中、沙中之異。

◎論納音取象
昔者,黃帝將甲子分輕重而配成六十,號曰花甲子,其花字誠爲奧妙,聖人借意而喻之,不可著意執泥。
夫自子至亥十二宮,各有金、木、水、火、土之屬,始起於子爲一陽,終於亥爲六陰,其五行所屬金、木、水、火、土,在天爲五星,於地爲五嶽,於德爲五常,于人爲五臟,其於命也爲五行。
是故甲子之屬乃應之於命,命則一世之事。故甲子納音象,聖人喻之,亦如人一世之事也。何言乎?
子丑二位,陰陽始孕,人在胞胎,物藏根,未有涯際;
寅卯二位,陰陽漸開,人漸生長,物以拆甲,群葩漸剖,如人將有立身也;
辰巳二位,陰陽氣盛,物當華秀,如人三十、四十而有立身之地,始有進取之象;
午未二位,陰陽彰露,物已成齊,人至五十、六十,富貴貧賤可知,凡百興衰可見;
申酉二位,陰陽肅殺,物已收成,人已龜縮,各得其靜矣;
戌亥二位,陰陽閉塞,物氣歸根,人當休息,各有歸著。
詳此十有二位先後,六十甲子可以次第而曉。
甲子乙丑何以取象爲海中之金?
蓋氣在包藏,有名無形,猶人之在母腹也;壬寅癸卯絕地存金,氣尚柔弱,薄若繒縞,故曰金泊金;庚辰辛巳以金居火土之地,氣已發生,金尚在礦,寄形生養之鄉,受西方之正色,乃曰白蠟金;甲午乙未則氣已成,物質自堅實,混于沙而別于沙,居於火而煉於火,乃曰沙中金也;壬申癸酉氣盛物極,當施收斂之功,穎脫鋒銳之刃。
蓋申酉金之正位,干值壬癸,金水淬礪,故取象劍鋒而金之功用極矣;至戌亥則金氣藏伏,形體已殘,鍛煉首飾,已成其狀,藏之閨閣,無所施爲,而金之功用畢,故曰庚戌辛亥釵釧金。
壬子癸丑何以取象桑柘木?
蓋氣居盤屈,形狀未伸,居於水地,蠶衰之月,桑柘受氣,取其時之生也;庚寅辛卯則氣已乘陽,得栽培之勢力其爲狀也,奈居金下,凡金與霜素堅,木居下得其旺,歲寒後凋,取其性之堅也,故曰松柏木;戊辰己巳則氣不成量,物已及時,枝葉茂盛,郁然成林,取其木之盛也,故曰大林木;壬午癸未,木至午而死,至未而墓,故楊柳盛夏葉凋,枝干微弱,取其性之柔也,故曰楊柳木;庚申辛酉,五行屬金而納音屬木,以相剋取之。蓋木性辛者,唯石榴木;申酉氣歸靜肅,物漸成實,木居金地,其味成辛,故曰石榴木;觀他木至午而死,惟此木至午而旺,取其性之偏也。戊戌己亥,氣歸藏伏,陰陽閉塞,木氣歸根,伏乎土中,故曰平地木也。
丙子丁丑何以取象澗下水?
蓋氣未通濟,高段非水流之所,卑濕乃水就之鄉,由地中行,故曰澗下水;甲寅乙卯,氣出陽明,水勢恃源,東流滔注,其勢浸大,故曰大溪水;壬辰癸巳,勢極東南,氣傍離宮,火明勢盛,水得歸庫,盈科後進,乃曰長流水也;丙午丁未,氣當升降,在高明火位,有水沛然作霖,以濟火中之水,惟天上乃有,故曰天河水;甲申乙酉,氣息安靜,子母同位,出而不窮,汲而不竭,乃曰井泉水;壬戌癸亥,天門之地,氣歸閉塞,水曆遍而不趨,勢歸乎寧謐之位,來之不窮,納之不溢,乃曰大海水也。
戊子己丑何以取象霹靂火?
蓋氣在一陽,形居水位,水中之火,非神龍則無,故曰霹靂火;丙寅丁卯,氣漸發輝,因薪而顯,陰陽爲治,天地爲爐,乃曰爐中火也;甲辰乙巳,氣形盛地,勢定高岡,傳明繼晦,子母相承,乃曰覆燈火也;戊午己未,氣過陽宮,重離相會,炳靈交光,發輝炎上,乃曰天上火也;丙申丁酉,氣息形藏,勢力韜光,龜縮兌位,力微體弱,明不及遠,乃曰山下火也;甲戌乙亥謂之山頭火者,山乃藏形,頭乃投光,內明外暗,隱而不顯,飛光投乾,歸於休息之中,故曰山頭火也。
庚子辛丑何以取象壁上土?
氣居閉塞,物尚包藏,掩形遮體,內外不交,故曰壁上土;戊寅己卯,氣能成物,功以育物,發乎根,壯乎萼蕊,乃曰城頭土也;丙辰丁巳,氣以承陽,發生已過,成齊未來,乃曰沙中土也;庚午辛未,氣當承形,物以路彰,有形可質,有物可彰,乃曰路傍土也;戊申己酉,氣以歸息,物當收斂,龜縮退閑,美而無事,乃曰大驛土也;丙戌丁亥,氣成物府,事以美圓,陰陽曆遍,勢得其間,乃曰屋上土也。
余見路旁之土播殖百穀,午未之地,其盛夏長養之時乎?大驛之土通達四方,申酉之地,其得朋利亨之理乎?城頭之土取堤防之功,五公恃之,立國而衛民也;壁上之土明粉飾之用,臣庶資之,爰居而爰處也;沙中之土,土之最潤者也,土潤則生,故成齊未來而有用;屋上之土,土之成功者也,成功者靜,故止於一定而不遷。
蓋居五行之中,行負載之令,主養育之權,三才五行皆不可失;處高下而得位,居四季而有功;金得之鋒銳雄剛,火得之光明照耀,木得之英華越秀,水得之濫波不泛,土得之稼穡愈豐。聚之不散,必能爲山,山者,高也;散之不聚,必能爲地,地者,原也。用之無窮,生之罔極,土之功用大矣哉!
五行取象,皆以對待而分陰陽,即始終而明變化。如:
甲子乙丑對甲午乙未,海中沙中,水土之辨,陰陽之分也;
壬寅癸卯對壬申癸酉,金泊劍鋒,金木之辨,剛柔之別也;
庚辰辛巳對庚戌辛亥,白蠟釵釧,乾巽異方,形色各盡也;
壬子癸酉對壬午癸未,桑柘楊柳,一曲一柔,形質多別也;
庚寅辛卯對庚申辛酉,松柏石榴,一堅一辛,性味迥異也;
戊辰己巳對戊戌己亥,大林平地,一盛一衰,巽乾殊方也;
戊子己丑對戊午己未,霹靂天上,雷霆揮鞭,日月同照也;
丙寅丁卯對丙申丁酉,爐中山下,火盛木焚,金旺火滅也;
甲辰乙巳對甲戌乙亥,覆燈山頭,含光畏風,投光止艮也;
庚子辛丑對庚午辛未,壁上路旁,形分聚散,類別死生也;
戊寅己卯對戊申己酉,城頭大驛,東南西北,坤艮正位也;
丙辰丁巳對丙戌丁亥,沙中屋上,干濕互用,變化始終也。
圓看方看,不外旺相死休;因近取遠,莫逃金木水火土。以干支而分配五行,論陰陽而大明終始。天成人力相兼,生旺死絕並類。嗚呼!六十甲子聖人不過借其象以明其理,而五行性情、材質、形色、功用無不曲盡而造化無餘蘊矣。

◎釋六十甲子性質吉凶
甲子金,爲寶物,喜金木旺地。進神喜,福星,平頭,懸針,破字。
乙丑金,爲頑礦,喜火及南方日時。福星,華蓋,正印。
丙寅火,爲爐炭,喜冬及木。福星,祿刑,平頭,聾啞。
丁卯火,爲爐煙,喜巽地及秋冬。平頭,截路,懸針。
戊辰木,山林山野處不材之木,喜水。祿庫,華蓋,水祿馬庫,棒杖,伏神,平頭。
己巳木,山頭花草,喜春及秋。祿庫,八吉,闕字,曲腳。
庚午土,路旁干土,喜水及春。福星,官貴,截路,棒杖,懸針。
辛未土,含萬寶,待秋成,喜秋及火。華蓋,懸針,破字。
壬申金,戈戟,大喜子午卯酉。平頭,大敗,妨害,聾啞,破字,懸針。
癸酉金,金之椎鑿,喜木及寅卯。伏神,破字,聾啞。
甲戌火,火所宿處,喜春及夏。正印,華蓋,平頭,懸針,破字,棒杖。
乙亥火,火之熱氣,喜土及夏。天德,曲腳。
丙子水,江湖,喜木及土。福星,官貴,平頭,聾啞,交神,飛刃。
丁丑水,水之不流清澈處,喜金及夏。華蓋,進神,平頭,飛刃,闕字。
戊寅土,堤阜城郭,喜木及火。伏神,俸杖。聾啞。
己卯土,破堤敗城,喜申酉及火。進神,短夭,九丑,闕字,曲腳,懸針。
庚辰金,錫蠟,喜秋及微木。華蓋,大敗,棒杖,平頭。
辛巳金,金之幽者,雜沙石,喜火及秋。天德,福星,官貴,截路,大敗,懸針,曲腳。
壬午木,楊柳干節,喜春夏。官貴,九丑,飛刃、平頭、聾啞,懸針。
癸未木,楊柳根,喜冬及水,亦宜春。正印,華蓋,短夭,伏神,飛刃,破字。
甲申水,甘井,喜春及夏。破祿馬,截路,平頭,破字,懸針。
乙酉水,陰壑水,喜東方及南。破祿,短夭,九丑,曲腳,破字,聾啞。
丙戌土,堆阜,喜春夏及水。天德,華蓋,平頭,聾啞。
丁亥土,平原,喜火及木。天乙,福星,官貴,德合,平頭。
戊子火,雷也。喜水及春夏,得土而神天。伏神,短夭,九丑,杖刑,飛刃。
己丑火,電也,喜水及春夏,得地而晦。華蓋,大敗,飛刃,曲腳,闕字。
庚寅木,松柏干節,喜秋冬。破祿馬,相刑,杖刑,聾啞。
辛卯未,松柏之根,喜水土及宜春。破祿,交神,九丑,懸針。
壬辰水,龍水,喜雷電及春夏。正印,天德,水祿馬庫,退神,平頭,聾啞。
癸巳水,水之不息,流入海,喜亥子,乃變化。天乙,官貴,德合,伏馬,破字,曲腳。
甲午金,百煉精金,喜水木土。進神,德合,平頭,破字,懸針。
乙未金,爐炭余金,喜大火及土。華蓋,截路,曲腳,破字。
丙申火,白茅野燒,喜秋冬及木。平頭,聾啞,大敗,破字,懸針。
丁西火,鬼神之靈響,火無形者,喜辰戌丑未。天乙,喜神,平頭,破字,聾啞,大敗。
戊戌木,蒿艾之枯者,喜火及春夏。華蓋,大敗,八專,杖刑,截路。
己亥木,蒿艾之茅,喜水及春夏。闕字,曲腳。
庚子土,土中空者,屋宇也,喜木及金。木德合,杖刑。
辛丑土,墳墓,喜木及火與春。華蓋,懸針,闕字。
壬寅金,金之華飾者,喜木及微火。截路,平頭,聾啞。
癸卯金,環鈕鈐鐸,喜盛火及秋。貴人,破字,懸針。
甲辰火,燈也,喜夜及水,惡晝。華蓋,大敗,平頭,破字,懸針。
乙巳火,燈光也,同上,尤喜申酉及秋。正祿馬,大敗,曲腳,闕字。
丙午火,月輪,喜夜及秋,水旺也。喜神,羊刃,交神,平頭,聾啞,懸針。
丁未水,火光也,同上。華蓋,羊刃,退神,八專,平頭,破字。
戊申土,秋間田地,喜申酉及火。福星,伏馬,杖刑,破字,懸針。
己酉土,秋間禾稼,喜申酉及冬。退神,截路,九丑,闕字,曲腳,破字,聾啞。
庚戌金,刃劍之餘,喜微火及木。華蓋,杖刑。
辛亥金,鍾鼎實物,喜木火及土。正祿馬,懸針。
壬子木,傷水多之木,喜火土及夏。羊刃,九丑,平頭,聾啞。
癸丑木,傷水少之木,喜金水及秋。華蓋,福星,八專,破字,闕字,羊刃。
甲寅水,雨也,喜夏及火。正祿馬,福神,八專,平頭,破字,懸針,聾啞。
乙卯水,露也,喜水及火。建祿,喜神,八專,九刃,曲腳,懸針。
丙辰土,堤岸,喜金及木。祿庫,正印,華蓋,截路,平頭,聾啞。
丁巳土,土之沮,喜火及西北。祿庫,平頭,闕字,曲腳。
戊午火,日輪,夏則人畏,冬則人愛,忌戊子、己丑、甲寅、乙卯。伏神,羊刃,九丑,棒杖,懸針。
已未火,日光,忌夜,亦畏四者。福星,華蓋,羊刃,闕字,曲腳,破字。
庚申木,榴花,喜夏,不宜秋冬。建祿馬,八專,杖刑,破字,懸針。
辛酉木,榴子,喜秋及夏。建祿,交神,九丑,八專,懸針,聾啞。
壬戌水,海也,喜春夏及木。華蓋,退神,平頭,聾啞,杖刑。
癸亥水,百川,喜金土火。伏馬,大敗,破字。截路。
以上六十甲子,盛大者忌變爲小弱,小弱者欲變盛大也耶。先貧賤而後富貴則榮華,先富貴而後貧賤則卑辱;不可以其先貧賤而不論其富貴,亦不可以其先富貴而不論其貧賤也。
且生年屬木,假令是庚寅、辛卯,則木之盛大可知;若月日時胎不見他木,則以松柏論,萬一上見楊柳木或柘榴木,則舍大就小,不以松柏論也。假令是壬午癸未生人,則木之小弱可知,若月日時胎不見他木,則以楊柳論,萬一見松柏木或大林木,則棄小論大,不可以楊柳論也。
以至天上火、劍鋒金、大海水、大驛土生人,月日時胎別見他位,納音同而小弱者。又如覆燈火,金泊金、井泉水、沙中土生人,月日時胎別見他位,納音同而盛大者。或引凡而入聖,或先重而後輕,皆當從其變者而論之,不可拘於一端。

甲子,從革之金。
其氣散,得戊申土、癸巳水相之則吉。戊申乃金臨官之地,土者更旺於子,必能生成;癸巳系金生於巳,水旺於子,納音各有所歸。又爲朝元祿,忌丁卯、丁酉、戊午之火。
乙丑,自庫之金。
火不能剋。蓋已藏之金自無剋害衝破,未有不顯榮者,獨忌己丑、己未之火。閻東叟云:“乙丑爲正印,具大福德,秋冬富貴壽考,春夏吉中有凶;入格則建功享福,帶煞類爲凶會。”《玉霄寶鑒》云:“甲子乙丑未成器,金見火則成,多見則吉。”
丙寅,赫曦之火。
無水制之則有燔灼炎熱之患,水不可過,獨愛甲寅之水,就位濟之。又名朝元祿。《五行要論》云:“丙寅火含靈明沖粹之氣,四時生生之德,入貴格則文采發應,主魁甲之貴。”
丁卯,伏明之火。
氣弱,宜木生之,遇水則凶,乙卯、乙酉水最毒。戊辰,兩土下木。衆金不能剋,蓋土生金,有子母之道。得水生之爲佳。《五行要論》云:“戊辰、庚寅、癸丑三辰,挺剛德清健之數,生於春夏,能特立獨奮,隨變成功;更逢旺氣,則有淩霄聳壑之志。惟忌秋生,雖懷志節,屈而不伸。”
己巳,爲近火之木。
金自此生,於我無傷;忌見生旺之金。閻東叟云:“己巳在巽,爲風動之木,根危易拔,和之以金、土,運規東南,方成材用,雖外陽內陰,別無輔助,則其氣虛散,更爲金鬼所剋,乃不材之木也。”
庚午辛未,始生之土。
木不能剋,惟忌水多,反傷其氣。木多卻有歸,蓋木歸未也。閻東叟云:“庚午、辛未、戊申、己酉皆厚德之土,含容鎮靜,和氣融洽,福祿優裕,入格則多曆方岳之任,有普惠博愛之功。”
壬申,臨官之金,
利見水土,若丙申、丙寅、戊午之火則爲災害。《玉宵寶鑒》云:“壬申、癸酉,金旺之位,不可復旺,旺則傷物;不可見火,見火則自傷。”
甲戌,自庫之火。
不嫌衆水,只忌壬戌。所謂墓中受剋,其患難逃。《五行要論》云:“甲戌火爲印爲庫,含至陽藏伏之氣,貴格逢之,富貴光大。惟忌復生,防吉中有凶。”
乙亥,伏明之火。
其氣湮鬱而不發,借己亥、辛卯、己巳、壬午發,未木生之則精神旺相,癸亥、丙午水有之則不吉。
丙子,流衍之水。
不忌衆土,惟嫌庚子,乃旺中逢鬼,不祥莫大焉。《五行要論》云:“丙子自旺之水,陽上陰下,精神俱全,稟之者天資曠達,識量淵深;春夏爲濟物之氣,多建利澤之功。”
丁丑,福聚之水。
最愛金生,忌辛未、丙辰、丙戌,相刑破也。《五行要論》云:“丁丑、乙酉,在數爲渙弱之水,陰盛陽弱,稟之者器識清明,多慧少福,橐以水木旺氣,則陰陽均協,爲貴達崇顯之氣。”
戊寅,受傷之土。
最爲無力,要生旺火,以資其氣。忌己亥、庚寅、辛卯諸色木剋,主短折之凶。《五行要論》云:“戊寅、丙戌此二位乘土德厚氣,一含生火,一含宿火,是謂陽靈襲中,福慶之辰;貴格得之,道德蓋世,貴極人臣,惟親王、貴公子多於此日生;常格得之,亦主福壽遐遠,始終安逸。”
己卯,自死之土。
抑又甚焉。貴得丁卯、甲戌、乙亥、己未之火,由合而來,以致其福。《五行要論》云:己卯,自死土,建於震位,風行雷動,散爲和氣,德自沖虛。稟之者類有道行,隨變而適,有養生自在之福壽,惟不利死絕,則爲久假不歸之徒。”
庚辰,氣聚之金。
不用火制,其器自成,火盛反喪其器,病絕火無害。若甲辰、乙巳火,惡不可言;亦不能剋衆木,蓋我氣亦聚耳。閻東叟云:“庚辰之金具剛健沈厚之德,稟聰明疏通之性。春夏福禍倚伏,秋冬秀穎充實;入格則兼資文武,帶煞則好弄兵權。”
辛巳,自生之金。
精神具足,體氣完備,炎烈熾化而不亡。忌丙辰、乙巳、戊午之火。蓋金生於巳,而不能生敗於午,絕於寅而氣散,復見生旺之火,烏可當之?《五行要論》云:“辛巳金爲自生學堂,具英明瑰奇之德,秋冬得力十全,春夏七凶之吉;入貴格則主學行英偉,致身清貴,常懷濟物之心。”
壬午,柔和之木。
枝干微弱,木能生火,卻忌見火多,多則燼矣。雖生旺之金,亦不能傷。蓋金就我敗,得金反貴。水土盛者亦貴。惟忌甲午金傷之。《五行要論》云:“壬午,自死之木。木死絕則魂遊而神氣靈秀,稟之者挺靜明之德,抱仁者之勇,建立功行,可謂靜而有勇,延年益壽。”
癸未,自庫之木。
生旺則佳,雖乙丑金不能衝破,各歸其根而不相犯。忌庚戌、乙未金。《玉宵寶鑒》云:“壬午、癸未謂之楊柳木者,蓋木至午而死,至未而墓,故盛夏葉稠,得其時則富壽,非其時則貧夭。”
甲申,自生之水。
其氣流衍,宜有所規。亦借金生,不忌衆土,特嫌戊申,庚子之土。《五行要論》云:“甲申水自生,含天真學堂,得之入局主智識聰慧,妙用無窮。”
乙酉,自敗之水。
假衆金以相之,蓋我氣既弱,借母以育。忌己酉、己卯、戊申、庚子、辛丑之土,則夭折窮賤。
丙戌,福壯祿厚之土。
木不能剋。忌見生旺之金。若遇火盛則貴不可言。
丁亥,臨官之土。
木不能剋。嫌金多,須得火生救之,乃吉。忌己亥、辛卯之木。《五行要論》云:“丁亥、庚子二土中含金數,內剛外和。稟之者得有定力,土下濟之以水火旺氣,能建功立事,敢爲威果之行。”
戊子、己丑,水中之火,
又曰神龍之火。遇水方貴,爲六氣之君火也。《五行要論》云:“戊子含精神輝光全實之氣,作四時保生之福,入貴格則爲大人君子,器宇含弘,富貴終吉。”
己丑,爲天將之火,
又爲天乙本家。含威福光厚之氣,發越峻猛,貴局乘之,爲將德,爲魁名而建功。《燭神經》云:“丑,胎養之火,其氣漸隆。若遇丙寅、戊午之火助之,可成濟物之功。”
庚寅、辛卯,歲寒之木。
雪霜無以改其操,況金能剋之乎?上有庚辛,不假制治,自然成材。閻東叟云:“辛卯木自旺,春夏則氣節挺拔,建功立事;生於秋則狂狷折挫,勁氣不伸。”
壬辰,自庫之水。
若池沼水積之地,忌金來決破。若再見壬辰,是謂自刑,別辰無咎;遇多水、土皆喜。惟畏壬戌、癸亥、丙子之水,生旺太過,汗漫無歸。《五行要論》云:壬辰水爲正印,含清明潤沃之德。稟之者含容弘大,心識如鏡。春夏得之,作大福慧;秋冬得之,類奸詐無德。”
癸巳,爲自絕之水,
名曰涸流。若丙戌、丁亥、庚子壯厚之土,其涸可待;若得三合生旺之金生之,則源泉混混,盈科而進也。《五行要論》云:“癸巳、乙卯,自絕自死之水,乃至陰退,藏真精嗇,養凝成貴氣。貴局乘之,類是妙道,君之夙體常德,有功及物。”
甲午,自敗之金,
亦曰強悍之金。遇火生旺,其器乃成。忌丁卯、丁酉、戊子之火凶。《五行要論》云:“甲午金爲進神魁氣,具剛明之德。秋冬則吉,春夏或凶;入貴格主科場建統衆之功,非時帶煞,則暴戾剋忍,寡恩少義。”
乙未,偏庫之金。
亦火制,而土生之則福壯氣聚。忌己未、丙申、丁酉之火。《五行要論》云:“乙未金在數爲木庫,又爲天將。具純仁厚義之德,無往不吉。貴格得之,是不世之英傑,魁鎮士倫;常格得之,帶煞沖犯,亦作小人中之君子,眉壽人也。”
丙申,自病之火,
丁酉,自死之火。
其氣極微,假木相助,其氣方生。忌甲申、乙酉、甲寅、乙卯之水。閻東叟云:“丙申,病火。以木爲文明之德,以水爲曠達之性,以土爲福慧之基;惟金爲暴瘧,縱有吉辰,革爲不和之氣。”
戊戌,土中之木。
忌重見土,若納音土多,一生屯蹇。金不能剋,蓋金氣至戌而散,遇金乃能致福;利見水多木盛而爲貴格。閻東叟云:“戊戌之木,孤根獨立,和之以水火旺氣則有英明秀實之德,入格則文章進達,福祿始終,然乘天將之氣,主備曆艱險,節操不移,方見晚福。”
己亥,自生之木。
根本繁盛,不忌衆金,惟嫌辛亥、辛巳、癸酉之金;若見乙卯、丁未水、癸未木,未有不大貴。閻東叟云:“己亥之木,得時則清貴,非時則辛苦。”
庚子,厚德之士。
能剋衆水,不忌他木,蓋木至子無氣;若遇壬申之金,謂之明位祿,其貴必矣。
辛丑,福聚之土。
衆木不能剋,蓋丑爲金庫,丑中有金,見木何傷?《玉宵寶鑒》云:“庚子、辛丑土愛木而惡水,見木爲官,見水不相宜。”
壬寅,自絕之金,
癸卯,氣散之金。
若見衆火則喪氣,惟水、土朝之則吉。《五行要論》云:“壬寅、癸卯爲虛薄之金,具仁柔義剛之德。科冬剛健無凶,凶爲吉兆;春夏則內凶外吉,吉乃先凶。入貴格則志節英明,帶煞則兇暴不能終也。”
甲辰,偏庫之火。
多火助之,吉,所謂同氣之求,以資其不足。若見戊辰、戊戌木生之,爲貴格;忌壬辰、壬戌、丙午、丁未水最毒。《五行要論》云:“甲辰爲天將之火,含敏速峻烈之氣,入貴格則爲特達,爲文魁,利秋冬,不利於夏。”
乙巳,臨官之火。
水不能剋,蓋水絕於巳;得水濟之,則爲純粹。若得二三火助之,亦佳。《五行要論》云:“乙巳火含純陽巽發之氣,光輝充實,春冬向吉,夏秋向凶。”
丙午、丁未,銀漢之水。
土不能剋,天上之水,地金不能生也。生旺太過,反傷於萬物;死絕太多,又不能生萬物。《五行要論》云:“丙午,至崇之水,體南方溫厚之氣。稟之者類有道氣虛變,穎異有爲,魁衆出倫;丁未具足三才金數,得沖正之氣。稟之者主精神氣全,性根高妙盡變之道。”
戊申,重阜之土。
木絕于申,不能剋。若見金水多助,則富貴尊榮之格也。
己酉,自敗之土。
其氣不足,借火以相助之。見丁卯、丁酉火則吉,切忌死絕。畏辛卯、辛酉木,災蹇夭折。
庚戌、辛亥,漸成之金。
不可見火,恐有所傷。若得水、土相之爲貴。閻東叟云:“庚戌,火墓之金,有剛烈自恃之暴。秋動庶幾沈厚,春夏動生悔吝;君子執兵刑之權,小人恣獷悍
之性。
辛亥金稟乾健、純明、中正之氣,春、秋、冬三時吉,夏七吉三凶。貴格乘之,體仁守義;若帶刑殺,肆暴貪功。”
壬子,專位之木,
癸丑,偏庫之木。
遇死絕則富貴、生旺則貧賤;水多則夭折;金多土盛爲佳。《五行要論》云:“壬子,幽陰之木,陽弱陰盛,柔而無立,類仁水德。用事惟對以丙午水,則爲水、木沖粹之德,類入神仙異士標格,非常流也。”
甲寅,自病之水,
乙卯,自死之水。
雖然死病,土不能剋,蓋支干二木可以制土。若見壬寅、癸卯之金,則爲優裕。《五行要論》云:“甲寅、壬戌二水爲伏逆,陰勝於陽,主奸邪害物,惟濟之以火土損益,方成大器。”
丙辰,自庫之土。
厚且壯,喜甲辰火,惡戊辰木。此土凡木不能傷,蓋丙,火也,辰爲火偏庫,土已成器。惟嫌戊戌、己亥、辛卯、戊辰之木。《五行要論》云:“丙辰土爲正印,建五福吉會之德。稟之者類皆亨大有爲,不富即貴,惟犯沖者多爲僧道。”
丁巳,自絕之土。
又不爲絕,蓋一土居二火之下,在父母之鄉,乘天屬之恩,故不爲絕。木不能剋,火多益佳。《玉宵寶鑒》云:“丁巳含東南火德旺,數得之者,含容福壽。”
戊午,自旺之火,
己未,偏庫之火。
居離明之方,旺相之地,其氣極盛,他水無傷。忌丙午、丁未天上之水。《五行要論》云:“己未,衰火,含余藏寶之氣,春夏之月,運入沈潛之鄉,則明達峻敏,福慶深遠,夏得之,非和氣也,秋得之,則先吉後凶。”
庚申、辛酉二木,
金居木上,因金以成器,忌再見金,致毀其器。若見甲申、乙酉水則入格。《玉宵寶鑒》云:“庚申,自絕木,爲魂遊神變,遇此日生者,類非凡器,常格主賦性穎異,家族不羈,入貴格則是英傑之才,立不世之功;
辛酉,失位之木,
木困金鄉,乘之者涉世多艱,惟對癸卯金則剛柔相濟,挺拔出群,決取巍科。”
壬戌,偏庫之水,
癸亥,臨官之水,
名曰大海水。蓋支干、納音皆水,忌見群水,雖壬辰水庫亦不能當。不忌他土,死絕則吉,生旺則泛濫無所歸也。《玉宵寶鑒》云:“亥子,水之正位,壬戌氣伏而不順,唯此水、土損益之,乃成大器。
癸亥具純陽之數,內體至仁,稟之者天資夷曠,志氣浩然,發爲功案,利澤日時,帶煞則凶狡之流。”
又曰:丙戌之土爲福隆厚,火鍾於此故也。
己未、庚辰、戊辰、丁丑與此同義。
己未,火也,未中有墓木;
庚辰,金也,辰中有墓土;
戊辰,木也,辰中有墓水;
丁丑,水也,丑中有墓金,皆父母之氣,各有所養。
此五者福壯厚以上,有鬼所傷,不爲害,氣成故也。
乙巳、戊午,乃盛炎之火。秋冬作德吉,春夏作刑凶。若仲夏暴炎一發,旋即歸燥竟焚,和而爲咎。乙巳,臨官之火,上有一木生之,其氣盛矣;戊午,自旺之火,若生秋冬,爲溫燠之氣,爲濟物之德。若生春夏,旺火復得陽位則作凶,生仲夏,爲暴戾、刻忍、凶夭之流也。
乙卯、癸巳、丁酉、乙亥,水火雖死絕,卻清明而妙佳。火死絕而內明外晦,返照回光,水死絕而湛然清澈,可燭鬚眉,故卻清明而妙佳。
壬寅之金,事君不逆,庚申之木,爲臣不強。五行屬五音,宮土者,君也,商金者,臣也,角木者,民也。商太過則臣強,角太過則君弱。故五音之中,常用四清以殺商角。
庚申者,角木自絕也,壬寅者,商金自絕也,性情得忠順之道,故事君不逆,爲臣不強。
所以自紫微、鸞台、鳳閣以上官,切忌金木生旺之命,如是必不爲之,爲之亦不能久,獨台諫則可。若金木生旺而剋破則不然。
庚申木、乙巳火,土金生而還不生;丙午水、癸卯金,木水死而還不死。
土生申而不生於庚申,水生申而不生於戊申,火生寅而不生於甲寅,金生巳而不生於乙巳,木生亥而不生於辛亥,蓋生處而反受制也,得之者夭壽;
木死卯而不死於癸卯,土死卯而不死於丁卯,木死午而不死於丙午,金死子而不死於庚子,火死酉而不死于辛酉,蓋死處得生也,若得之者長壽。
戊子,支干旺於北方,乃水之位,納音屬火,乃水中之火,非神龍不能有之;
丙午,支干旺於南方,乃火之位,納音屬水,乃火中之水,非天河不能有之。
戊子人得丙午,或丙午人得戊子,無不貴。蓋火中生水,水中藏火,水火既濟,精神運動,必靈異於人矣。
辛丑之土不嫌於木,戊戌之木不怕于金。何以辯之?丑中金庫,木不爲鬼;戌中有火,金反受其殃。若戊戌之木,二土在上,一木在下,埋在二土之內,尚未萌芽,不見其形,是土盛木弱。餘皆仿此。
庚寅木、丁巳土不嫌金木之鬼。金至寅宮,雖爲鬼而金絕在寅,故不爲鬼;木至巳宮,而巳有生金剋木,故不爲鬼。若庚寅木逢壬申金,相沖受剋。餘皆仿此。
庚午之土,乘南方旺火以養其形,戊申之土自生,庚子之土自盈,不忌木鬼。蓋木至午死,申絕子敗,又自強之土何傷?餘皆仿此。
壬申,癸酉、庚戌、辛亥四金氣壯,不嫌於鬼。戊子之火不畏其鬼,水中霹靂之火,神龍有之,蓋有水則雷方鳴,若逢丙午、己未天上水、則有所忌;有相戰之功。大凡本命支干受傷,則主六根不足,有始無終,如丁巳見癸亥、壬子見戊午。餘皆仿此。
戊午、庚申,彼我得之,超異。庚申,石榴木,夏旺,故喜戊午。蓋火官旺,而石榴木性得時,戊午乃旺極之火,喜於申,見天馬相資也。其神頭祿者,即十干專位祿,乃陰陽專位,
天地神會也。
列八卦之真源,演五行之成敗,剛柔相推,有無合化。故壬子之水應北方之坎,丙午之火實南宮之離,所以丙午得壬子不爲破,丁巳得癸亥不爲沖,是水火相濟之源,有夫婦配合之理,坎離爲男女精神之用也;壬子得丙午,癸亥得丁巳,則先後火水,有未濟之象,不如丁巳見壬子,丙午得癸亥也。
庚申、辛酉之金應西方之兌,甲寅、乙卯之木象東方之震,所以甲寅得庚申不爲刑,乙卯得辛酉不爲鬼,是木女金夫之正體,明左右之神化也。木主魂,金主魄,二者左右,相間不合,若能金合,則神之化生以無間也。若庚申得乙卯、辛酉得甲寅不爲元辰,變通之用也。
戊辰、戊戌之土爲魁罡相會,乾坤厚得,覆載含生,不得以爲反吟。戊辰、戊戌不爲沖,土得正位,干守元會也。己丑、己未是貴神守忠貞,此四真土有萬物始終之道,非大人君子,熟能備此德?況神頭祿各有神主之,左右運動於六合之中,盈縮於吉凶之變也。
己丑土爲天乙貴人,己未土爲太常福神,解百煞之凶,若得之,當用爲橫財之喜。戊辰爲勾陳,戊戌爲天空,土之神多遷改,居帥外藩,出鎮邊防,有不常矣;丁巳爲蛇之神,凶以凶用,吉以吉承,多熒惑之憂,有滑稽之性;丙午爲朱雀之神,應陽明之體,文詞藻麗;甲寅爲青龍之神,博施濟衆,得四方之利;乙卯爲六合之神,主發生榮華,和弱順黨;
壬子爲天後之神,主陰騭天德,容美多權;癸亥爲玄武之神,乃陰陽終極,有潛伏之氣,從下如流,雖有大智,非軒昂超遠之士,順則安平,逆則奸宄;庚申爲白虎之神,利於武而不利於文,有抱道孤騫之性,善中嚴外,色厲內荏,有仁義,好幽僻;辛酉爲太陰之神,懷肅殺之氣,有清白之風,爲文章利口,不世之才,然更各以親疏休旺定遇者之情性禍福。

◎甲子乙丑-海中金
海中金者,寶藏龍宮,珠孕蛟寶,出現雖假於空沖,成器無借乎火力,故東方朔以蛤蚌名之,良有理也。
妙選有珠藏淵海格,以甲子見癸亥,是不用火;逢空有蚌珠照月格,以甲子見己未,是欲合化互貴。蓋以海金無形,非空沖則不能出現,而乙丑金庫,非旺火則不能陶鑄故也。
如甲子見戊寅、庚午,是土生金,乙丑見丙寅、丁卯,是火制金。又天干逢三奇,此等格局,無有不貴。

◎壬寅癸卯-金泊金
金泊金者,潤色杯盤,增光宮室,打薄須借乎別金,描彩必假乎水力。此金甚微,非木則無所依。以平地爲上,有此不宜見火,有火主夭。遇太陽爲日間之顯,二火相反,不宜同見。山下、山頭,有清水助之,亦吉。惟忌爐火,就位相剋。此金體薄,不能反源定夭,限運同論。
井泉、澗下、天河水清,日時喜見,須月令有木,方吉;溪流、大海水濁,見溪流主漂蕩,見大海無木爲基,主兇殘。金遇劍鋒、釵釧,可以裝飾,有輔成造化之理,故喜見;砂海、白蠟無益,有火濟之,亦吉,無則終凶。
城頭、壁上二土有靠安身,城頭多主寄人,壁上加木則貴,再遇燈火輝光照耀,主權貴。丙戊土中藏火,干支卻不宜太炎,亦爲貴格,考妙選。金命而遇戊寅,昆山片玉格也;癸卯而遇己卯,玉兔東升格也,與前海金同。

◎庚辰辛巳-白蠟金
白蠟金者,昆山片玉,洛浦遺金,交棲日月之光,凝聚陰陽之氣,形明體潔,乃金之正色也。
此金惟喜火煉,須爐中炎火。然庚辰見之,若無水濟,主貧夭,辛巳卻以貴論,緣巳是金生之地,見丙寅化水逢貴故也;山下火生早,主榮貴,亦須水助方得。
井泉、大溪俱爲貴格。庚官在丁,辛官在丙,故庚見丁丑,官貴俱全;辛見丙子,不如癸巳更清,不貴即富。論中見木,逢多無益,以此金不能相剋。若柱遇無氣之火,卻要木生,有祿馬貴人方吉。
見土只宜磨砌,方成器物,則吉,別土無用。金忌海砂,爲汨沒,日時逢火則榮。若見清金,加水相助,火亦不愛,只怕沖刑。妙選有哨風猛虎格,以此金日時遇辛巳或乙巳是也。

◎甲午乙未-砂中金
砂中金者,剛形布地,寶質藏砂,直教陶洗爲珍,必須因人始貴。此金非爐火則不能制,但甲午見丙寅,寅中火生,寅午合局,柱無長生之土則燥,更值木助。主疾夭;丙午納音雖水,而支干純火,加逢尤凶。
山頭、山下、覆燈三火既有木生,剋制此金,又須清水濟之,決主少年榮貴。戊子、己丑龍火相逢,子午有交媾之妙,甲己有合化之理,主貴,雜以凡火則不爲奇。水惟宜井泉、澗下、天河,清靜則吉;長流、大海,動而不靜,並見則金泛不安;海水尤忌,
見木有何關係?火衰卻喜生扶,更有祿馬貴人互換朝拱爲上,如柱無火,逢一二木則危。若甲午遠己巳,是謂采精金于黃磧,乃貴格也;金生於砂,得造化則吉,若更逢砂土,反有埋沒之憂;路旁、大驛亦在所忌,有火庶幾;城頭戊寅、乙未喜見,謂之采精金于青沙,乃貴格也。唯丙戌之土中藏火庫,乃喜見之金,爲同類最喜,清氣爲上。海中,白蠟有火制亦得。

◎壬申癸酉-劍鋒金
劍鋒金者,白帝司權,剛由百煉,紅光射于鬥牛,白刃凝於霜雪。此金造化,非水不能生,大溪、海水,日時相逢爲上格;井泉、澗下,有霹靂助或得乙卯之雷方好,若無雷靂,亦金白水清格也。秋生更吉,日時遇長流在壬辰,爲寶劍化爲青龍,癸巳亦得。此劍不能通變。然癸丑爲劍氣沖頭,最吉。松柏、楊柳亦吉,但多聚散;大林、平地嫌有土制,主勞苦。
火見神龍,陰陽交遇,如壬申逢己丑、癸酉逢戊子,方爲上格。遇天上、爐中二火,無水救則夭。諸土見皆不吉,以其埋沒,只壁上、城頭有磨鋒淬礪之用,此二土則可。金喜同類,如壬申見壬申,癸酉見癸酉,有木制之,是謂盤根錯節,所以別利器也。無木主帶疾。大抵劍鋒乃金之最利者,只宜水,不宜火刑,如見寅己三刑,全者大凶。

◎庚戌辛亥-釵釧金
釵釧金者,美容首飾,增光膩肌,偎紅倚翠之珍,枕玉眠香之寶,此金藏之閨閣,唯宜靜水,井澗、溪流,見之皆吉,多見則泛,海水貧夭;天河辛亥見之無妨,丙午真火,庚戌所忌,以午戌湊成火局,有傷此金故也。
太陽火日生顯耀,覆燈火夜間顯耀,故皆宜見,但甲辰乙巳與庚戌辛亥相沖,陰陽交見爲妙,戊子己丑與丙午丁未相持,二火忌疊,見之非貧即夭。爐中火庚戌最忌,辛亥見之,丙辛化水,稍吉。山下、山頭俱不宜見。若有水濟,亦可。柱中有水,此金入於匣中,有福貴方吉。土見砂中,相生相養,更有澗下水助,榮華富貴。

◎戊子己丑-霹靂火
霹靂火者,一縷毫光,九天號令,電掣金蛇之勢,雲驅鐵馬之奔。此火須資風水雷方爲變化,若五行得值一件,皆主亨通。如日時見大海,癸亥爲引凡入聖,己丑爲上,戊子次之;見大溪,乙卯爲雷火變化,己丑爲吉,戊子忌之;辰巳爲風運中,遇之尤佳;天上水名爲既濟,主吉,遇之者稟性含靈,聰明特異,長流無用,澗下雖就位相剋,此神火也,不忌,有風亦顯。
五行見木,辛卯有雷,大林有風,平地有天門,與此火相資,餘木無用。土見路旁,加巽則吉,砂中,丁巳有風,己卯有雷,得泉助之,亦主貴顯。劍金加水,海金遇風,蠟金逢澗,皆吉,余金無用。見爐中丁卯爲吉,戊子逢丙寅,太燥性凶,主夭。己丑見丙申卻得,戊子忌之;燈火,東南巽地,有風最宜;戊午己未天上火,日時遇之,防刑剋。再考妙選,有烈風雷雨格,即霹靂見天河是也,有天地中分格,即戊子見戊午是也,有雷霆得門格,即戊子己丑日時遇卯是也。

◎丙寅丁卯-爐中火
爐中火者,天地爲爐,陰陽爲炭,騰光輝于宇宙,成陶冶於乾坤。此火炎上,喜得木生,惟平地之木爲上,以丙寅見已亥,謂之天乙貴,見戊戌,謂之歸庫,故吉,丁卯次之。
然丙寅火自生,無木庶幾,丁卯火自敗,若無木則凶,且此火以金爲用,更得金來,方應化機,但丁卯無木而更遇金,主勞苦之命。夫寅見木多火,炎而無水制,主夭,卯見三、四木不妨,如庚寅辛卯就位相生,壬午癸未化爲真火,寅見之多主兇暴或疾夭。若天地原有水制,亦主中壽,丁卯無妨。
此火雖喜得金爲財,內劍金寅見之稍可,丁卯火既自敗,又到申酉而死絕,如何能剋!非貧即夭。海中、砂蠟諸金,須資木生,方喜見之,釵泊無用。見土須先有金與木,卻喜土以宿之,不至太燥。如城頭、屋壁皆成器之土,方好見水,命中先愛木,不然火多喜逢之。
天上清水,寅命遇之爲吉,卯中無木則嫌;大海,丙寅見壬戌爲福庫,見癸亥爲官星,帶合半凶半吉;井澗、溪流皆凶,有木不在此論。火見同類,若日月上衰敗則吉;霹靂火本自無益,若得木生,更日時有海水則宜,無木遇水,凶;天上火須有屋土遮之,燈火巽風,又爲鼓舞,亡神須兼造化,斷如丙寅、丁酉、已酉、丙寅火爲無氣,不失大貴,如丙寅、甲午、己巳、丙寅則漂泛不安。

◎甲辰乙巳-覆燈火
覆燈火者,金盞光,玉台吐豔,照日月不照之處,明天地未明之時。此火乃人間夜明之火,以木爲心,以水爲油,遇陰則吉,遇陽則不利。凡日時最忌再見辰巳,地支有沖,恐風吹燈滅,主夭。或以戌亥,子丑爲陰,或以自未至亥爲陰。五行見木爲根本,凡木皆好,更得官星、祿貴相扶,干頭化水,尤吉;限運遇相助,主大貴。
水以井泉、澗下爲真油,長流假油,妙選有暗燈添油格,即此理也;大海、河水則不可以爲油,遇者主尋常。大凡此火,見水須資木,不喜長生旺氣,水太泛,反凶。命值泊金照耀,最爲清貴,亦須水木相資,方能顯達;砂中、釵釧二金皆吉;劍鋒一金,謂之燈花拂劍,尤吉;蠟金不宜。
五行見土,須防剋破。若壁土可以安身,屋土可以覆庇,日時並見,主福貴,砂土有木,亦主衣食,餘土無用。火愛同類,卻怕風吹。霹靂爲龍神變化之火,必帶風來,此火難存;天上、爐中二火相見,最凶。再考妙選,有魁星格、指南格,以甲辰生人,日時遇午未爲是;有火土入堂格,以此火怕風,日時遇丙戌丁亥屋上土,則燈在屋中,更得添油,尤貴。

◎戊午己未-天上火
天上火者,溫暖山海,輝光宇宙,陽德麗天之照,陰精離海之明,戊午爲太陽則剛,己未爲太陰則柔,或以爲夏日則剛,冬日則溫,誣也。俱要戌亥爲天門,卯酉爲出入之門,東南爲行陸之地則吉。此火見木謂之震折,要日時有風與水方得。大林木有辰巳,松柏、石榴有卯酉,故惟此三木主貴。
午見木多猶可,未三、四木,勞苦之命也。見金且能照耀,不能剋濟。釵金有戌亥,泊金有寅卯,主吉;劍金爲耀日月之光,必主少年登第;余金則殃。水宜澗下,須戊午見丁丑,已未見丙子,陰陽交互,方爲福貴,柱中更有木滋生,富貴雙金;大溪有乙卯,井泉有已酉,出入得門,皆吉;天河雨露相濟,不以就位剋論,戌午見丁未,亦吉,丙午則不明。
火愛燈頭,再有別火則燥;霹靂帶雲雨則日月無光,故主昏蒙;爐中午忌丙寅,以午爲剛火,才見丙寅,便爲火生之地,若無清水解救,主犯刑凶死,丁卯稍可;土見砂中,有巽風相假;路旁、城屋皆吉,柱中更有金木相助,尤吉。
考妙選,戊午遇卯,已未遇酉,爲日月分秀格,而卯以乙卯、辛卯爲正,已卯、丁卯次之,酉以乙酉、癸酉爲正,已酉、丁酉次之;有日出扶桑格,即日分秀,再見已午日時;有日輪當表格,以戊午生於午,日逢已午日,又以戊午見戊子爲坎離正位;有月生滄海格,即月分秀,而酉得乙癸是也;有月照寒潭格,是取壬癸亥子,納音屬水爲潭,然必秋生爲貴;有月桂芬芳格,是已未生人,柱有三、四木拱集,與桂林一枝,同桂林以少爲貴,芬芳以多爲貴,義各有所取也。
再考凶格中,太陽損明,戊午不禁于水溢,是嫌水盛;太陰薄食,已未豈堪於土多?是嫌土重也。須如是並參,方盡其理。

◎丙申丁酉-山下火
山下火者,草間熠耀,花理熒煌,寒林綴葉之光,隔幔點衣之彩,方朔以熒火名之,故妙選有熒火照水格,遇秋生則貴,爲卿監,是以此火喜水,地支逢亥子,或納音水更逢申酉月是也。或以山下之火最喜木與山,更得風來增輝爲貴,又不以熒火論矣。
大林木有辰巳爲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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