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年的媳婦是怎麼當的(一)
1974年4月23日我訂婚了,從這一天起算是夫家正式的媳婦了。
半年後我們結婚,此後大概2-3星期會回公婆家,那時夫家還是三合院,一起住的有阿公阿嬤,還有長輩的二叔三叔四叔幾家人,還好夫家這邊在不遠處購買一戶新居,所以我們回去過夜都住新居那邊。
雖然老公已有兄長和長媳,身為二媳婦的我卻很得公婆疼愛,原因是我難得一手好廚藝,老公總在他父母前極力推薦,我又是個個性爽朗不拘小節的人,人家希望我下廚我就毫不猶豫展現我的手藝,這讓公公婆婆及小叔們都很讚美,我這好媳婦的名氣就逐漸傳開來,傻大姐的我很開心。
至於為什麼我那麼會做菜我自己也不清楚,在娘家我也是嬌嬌女大部分時間都是在讀書很少下廚,只是記憶中媽媽的每道菜我都很愛吃,吃了就知道怎麼做,如此而已。
結婚才五個月家裡起了大變化公公因公殉職,婆婆就搬回新居繼續照顧三個小叔一個小姑,生活費用由年長的上面三兄弟分擔,這期間無論金錢或家族大小事老公是出錢出力最多,而我這快樂的媳婦依然維持樂觀的個性一點都不計較。婆婆是個身體很好又能幹的舊觀念女人,他大小事都聽從我們夫妻的建議,因此完全沒有婆媳問題。
1975年底老三結婚了,我跟老公協助辦理婚事,家裡多了一位媳婦。
1976年5月我生下大兒子,給夫家家族帶來莫大的喜悅,紛紛都來慶賀第八代長孫出世,也來見識這位台北媳婦給新生兒準備的名牌奶瓶、衣服、尿片、奶粉....。這些都是從當時台北最有名氣的”嬰兒美””奇哥”等名店購買的。我這媳婦似乎更受大家尊重,又因為兒子長得太可愛,讓婆婆得了面子又有裡子很樂意幫我帶孩子,我們則每逢周末就趕回去團聚。
兒子兩足歲前老公最小的弟弟北上就讀高中,為了照顧他婆婆也跟著搬到台北與我們同住,這就是婆媳真正同一屋簷下的開始。
我讓婆婆選擇,是她當家還是我當家,所謂當家就是得管三餐飲食凡事由她做主,不當家的人要幫忙家務洗衣洗碗輪流照顧孩子,我原想讓她當家因為我有在上班,希望回家就有飯吃,結果她說她不當家願意整理家裡照顧孫子。
自此起我扛起當家的媳婦,周末或利用中午休息時間去超市買菜,晚上回家再做菜(婆婆會預先煮飯),平常一家六口(包括我妹妹來台北工作),周末老四會來團聚,是很忙,慢慢的步調就調整上來,大家對我的理家和飲食都很滿意,讓我這媳婦又更上一層樓。
由於五個大人一個小孩擠在租來的18平屋子裡實在太擠,我跟老公決定買大一些新房子,就在32坪新家打點好之後我新竹的工廠決定縮減開銷把台北辦事處裁掉,由於我是負責辦理退稅必須留在台北,老闆讓我在家當差每周回新竹跟他報告進度即可,這下我變成不用固定上班的職業人,行動很自由,每天跟婆婆一起照顧家裡孩子又可以兼外差,生活非常愉快。
我個子小體重很輕,卻很有膽識,反應快,對婆婆和老公兄弟都很慷慨,贏得老公對我的信任,幾乎很多家裡或家族的事都會私下先跟我商量,得出結論再告知他媽媽,我也都避免和婆婆論及家族事項,這就是我們相處融洽地方。
然而我跟婆婆並非都很完美的女人,她老人家雖然勤奮有責任感卻犯了跟其他女一樣的毛病,就是愛傳話,三媳婦說的話傳給大媳婦,大媳婦的話又傳來給我,讓討厭東家長西家短的我很看不慣。
戰爭由此引起。
編輯者: 華阿姨 (2010-03-20 10:2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