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者: sn1987a
張貼者: 王小姐
2009年先生因为要去与前女友合好,所以对我提出离婚,请问有什么办法可以化解吗?我想保持这段婚姻。谢谢各位大师指点
請教
1.你們婚姻關係受到哪一個國家的保障?(所屬國)
2.目前居住地?是否還住一起?
3.住的房子,所有人是誰?還是租的?
回大師:
1、我倆已在台灣進行登記,在台灣是合法夫妻。
2、我住公婆家,他住桃園,因為他鬧離婚,所以沒有住在一起。
3、我住的是公婆的房子,他住的是自購的房子(所有人是我先生)
請問有什麼辦法可以挽救我們的婚姻嗎?我真的很想好好的與我先生生活在一起,我并不是貪圖錢財或是為了拿到台灣的身份證。請大師指點,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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