獸父性侵兒女 細姨強暴兒子
【聯合報╱記者白錫鏗/台中市報導】 2009.05.22 03:35 am
南投縣張姓男子享齊人之福仍不滿足,透過細姨劉女協助性侵子女廿多年,劉女還說「你爸需要年輕女孩」;甚至在兒子讀軍校後,回頭幫細姨「強暴」兒子。法官感嘆「從未見過如此複雜的家庭」,昨天將張判刑十六年、劉女九年。
審判長楊文廣表示,張姓男子(五十一歲)與劉女(四十歲)行為逾越一般常態,法庭因此將兩人送精神鑑定,認定兩人有再犯之虞,必須接受性犯罪治療,因此另施以強制治療各三年。
判決指出,從事雜工的張姓男子與妻子結婚卅年,育有二女一子,但感情不睦,經常施暴;七十五年間,張結識劉姓女工,原以兄妹相稱,後來迎進家門同居。
張姓男子享齊人之福仍不滿足,兒子五歲多時,多次透過劉女協助「雞姦」兒子;兒子考上軍校有次放假回家,張竟強逼兒子脫掉衣褲,要兒子與劉女發生關係。
兒子拒絕,張恐嚇如不聽話就殺掉全家,並要讓軍校師生都知道;兒子畏懼,任由劉女撫摸他下體,再由劉女性侵得逞。
法庭調查發現,張不僅強暴兒子,連長女也不放過。八十八年間,張叫長女為他按摩,再由劉女壓住長女手腳勸說「你爸爸需要年輕的女孩,這樣對他身體比較好」。張強暴長女後,再由劉女猥褻女兒,還說「這樣對爸爸才孝順」。
之後,張又多次性侵長女,若遇反抗,即恐嚇說「不配合,要讓整個家開花,也要毀掉妳妹妹,叫人強姦她」。長女高中畢業後離家租屋打工,好不容易脫離魔掌,張竟偷偷打造女兒租處鑰匙,繼續性侵女兒。
去年十月間,張毆打妻子,妻子轉而投靠女兒,住了十多天欲返家,女兒擔憂母親遭到不測,極力勸阻時,並說出長期遭父親性侵;母女因而決報警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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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事件,
似乎已成為每週翻閱報紙時必然看見的新聞;
這類新聞出現的頻繁次數,看似常態,
事實上,卻很寫實地反映了這個社會的病態之處。
在閱讀這類新聞的同時,自己往往也不禁打了冷顫:
為什麼──犯罪者會不顧被害人的抵抗、哭求──
強制、壓迫對方屈服在自己的淫威之下?
為什麼──犯罪者──往往會是認識的親人朋友?
若是不具憐憫之心,與畜牲又有何異?
人類之所以被稱為地球上的萬物之靈,
在於腦部構造極精密、複雜,
有著不同於一般生物的情緒感知與思維能力,
在演化過程中,才會漸漸產生倫理道德的規範;
人類,若是犯了這些違反倫理道德的錯誤,
就不像人了。
黃色笑話,不只是一般人會開的玩笑,
電視、媒體上的公眾人物,也常會為開黃腔而津津樂道,
認為以男女性器官當作笑話題材,是極稀鬆平常之事。
換個角度想,
是否就是因為──
普遍人的價值觀皆以輕鬆的角度去看待這些玩笑話,
而產生了一種──不將性行為視為神聖過程的觀念?
再者,開黃腔或提及男女性器官的人,
普遍都給人一種態度曖昧不明的感覺,
因為曖昧不明,聽的人才會感到津津有味,
若黃腔不具有讓人曖昧、害羞的感覺,
黃腔本身亦不具任何意義;
試想:我們若將性行為視為神聖的過程,
又怎會以曖昧不明的角度去看待黃色笑話呢?
分享一則過去發生在我身上的事。
大約在我小學一、二年級時,表哥來家中作客,
他神秘兮兮地把我叫進房間,說要給我看個東西,
而我也不疑有他進了房間;
進房後,他脫掉外褲、只剩下內褲,
叫我「摸摸看」他的生殖器,
好像摸了就會發生什麼大事一樣,
我覺得奇怪,但還是照做;
摸完後,只是認知到男生的生理構造和女生不一樣,
男生前面有東西、凸凸的,女生沒有,
年幼的我並不感覺自己被性騷擾。
待年齡漸長,我才知道自己曾經被欺負,
但也慶幸當時的我沒有被性侵害,算是不幸中的大幸。
回歸正題,
是什麼造成了病態的社會?
又有什麼方法能改正這樣的病態?
雖然,要改善一個固有的社會風氣並不容易,
但這樣的議題卻也隨著文明的進步漸漸受到重視;
無法預料何時我們才會擁有一片人間淨土,
但是,我們卻能盡己之力,去做對社會大眾有益的事。
期許:我們每人都能越來越進步,社會更加美好、祥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