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漸漸浪漫
Confli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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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Expres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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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10 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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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四:不克訟。]
初辯明也。
[疏]正義曰:
九四既非理陵犯於初,初能分辯道理,故九四訟不勝也。
●[復即命渝,安貞吉。]
處上訟下,可以改變者也,故其咎不大。
若能反從本理,變前之命,安貞不犯,不失其道,「為仁猶已」,故吉從之。
[疏]「復即命渝安貞吉」。
○正義曰:
「復即命渝」者,復,反也;即,就也。
九四訟既不勝,若能反就本理,變前與初爭訟之命,能自渝變休息,不與初訟,故云「復即命渝」。
「安貞吉」者,既能反從本理,渝變往前爭訟之命,即得安居貞吉。
○注「處上訟下」至「故吉從之」。
○正義曰:
「若能反從本理」者,釋「復即」之義。
復,反也;即,從也。
本理謂原本不與初訟之理。
當反從此原本不爭之理,故云「反從本理」。
「變前之命」者,解「命渝」也。渝,變也。但倒經「渝」字在「命」上,故云「變前之命」。
「前命」者,謂往前共初相訟之命也,今乃變之也。
「安貞不犯」者,謂四安居貞正,不復犯初,故云「安貞不犯」。
「為仁由己,故吉從之」者,「為仁由己」,《論語》文。
初不犯己,己莫陵於初,是為仁義之道,自由於己,故云「為仁由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