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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山小过 九四 象曰 弗过遇之,位不当也。往厉必戒,终不可长也。
雷山小过 » 九四象曰
2011/01/23 18:51
《周易正義》6211-小過九四 象辭

●[《象》曰:「弗過遇之」,位不當也。「往厲必戒」,終不可長也。]

[疏]正義曰:

「位不當」者,釋所以弗過而遇,得免於咎者,以其位不當故也。

「終不可長」者,自身有危,無所告救,豈可任之長,以為正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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