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揭曉:
事情是這樣的:
國曆的7/9午時,我的朋友小女子
本要去應徵工作,到了半路有人打電話給她,告訴她家裡發生爆炸失火了!
她匆忙的趕回家,結果是因為母親爐上煮著東西,就出去買菜了.
火勢很快就熄滅了,還好家中沒有人,也沒波及到旁邊的住戶.
但家確燒的焦黑,客廳,廚房的東西及電器用品,都燒毀只剩她的房間沒被燒到,
這個房子是租的,雖然房東只要她們把房子恢復原狀,保險也負擔部份損失,
可是她還是要拿出錢來繳房租及賠賞剩下的損失.
小女子從小父母離異跟著父親住,雖沒有母親的照顧,
確有奶媽及阿姨和外婆帶大.後來母親生了病,開過兩次刀,
在她二十歲左右,帶著她同母異父的弟弟回來和她及爸爸一起生活
母親的個性比較不負責任,常去打牌不整理家務,
弟弟從小換尿布,餵牛奶都是她在做,
長大後的母姐會是她去參加的,連絡簿是她簽的,學業也是她輔導的,
她就像弟弟的媽媽.
母親喜歡做生意擺攤子,每次做每次就賠,若勸她她還會不高興,
但每次都要小女子來收拾爛攤子,
這次事情的發生,她還安慰母親,她算是孝順的了.
但小女子真的覺得很累了,自己已有一身的債務,
又來個火上加油,實在是變不出錢來了,
以往的財務狀況一直是左手進右手出,
勉強還可以打平而今年卻是怎麼都打不平.
她不知她到那一天,才可以不要為錢這麼傷腦筋?
還有是否離家遠不和母親同住,家裡發生的事就不會這麼多?
ps.她的父親也是負債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