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出台黨政領導干部引咎辭職實施辦法
河北:管不好“身邊人”,辭職!
朱虹
2005年06月07日11:40
本報石家庄6月6日電 記者朱虹報道:因對配偶、子女、秘書等“身邊人”管理不嚴,或違規提拔干部等,給工作帶來嚴重損失、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領導干部必須引咎辭職。河北省委日前出台新規定,要求領導干部嚴管“身邊人”。
日前,河北省委正式下發《河北省黨政領導干部引咎辭職實施辦法(試行)》。實施辦法指出,領導干部“對配偶、子女、身邊工作人員嚴重違紀違法知情不管,造成惡劣影響的”,要承擔責任,並依程序引咎辭職。在工作中,因“疏於管理監督,致使班子成員或者下屬中連續或者多次出現嚴重違紀違法行為,造成惡劣影響,負主要領導責任的”﹔“執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不力,違反干部任用條例規定的選拔任用干部的條件、程序、紀律等,造成用人嚴重失察、失誤,影響惡劣,負主要領導責任的”,領導干部也將受到處分。
實施辦法同時規定,領導干部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不力,領導班子嚴重不團結,致使工作受到嚴重影響,負主要領導責任的﹔在按照省委規定的年度考核辦法進行的年度考核中,民主測評不稱職票超過1/3,經組織考核認定為工作存在嚴重失誤、失職、不宜再擔任現職的,也應引咎辭職。在安全生產方面嚴重失職,一年內發生兩次及兩次以上爆炸、水災、交通安全、建筑質量安全、礦山安全以及其它一次性死亡3至9人的重大責任事故,或者發生一次性死亡10至29人的特大責任事故,負主要領導責任的,應當引咎辭職。
河北在實施辦法中規定,引咎辭職需依照本人書面申請、黨委(組)集體研究決定、按規定程序辦理離職手續等程序實施,有的領導干部辭職前還需進行經濟責任審計。對應當引咎辭職而不提出辭職申請的,黨委(組)應勸其辭職,勸而不辭者應責令其引咎辭職。領導干部同時又構成違紀的,按規定給予黨政紀處分﹔觸犯法律的,必須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人民日報》 2005年06月07日 第十版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責任編輯:楊潔)
希望立法院通過
編輯者: 耿鉦洲 (2005-06-07 09:53:47)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耿鉦洲曰:『風水是以天地為實驗室,人為白老鼠之學問』,不可不慎啊!
*****************************************************************
招收有緣職業班入室弟子,須有宗教信仰,一對一傳授。
妙派陽宅學費50萬元/10萬元RMB
三元地理陰陽宅學費100萬元/RMB20萬元
定期會調升,有基礎及慧根高者.三個月能學成.)』及函授班初、中、高級學員,緣盡停傳/以郵件為主,!
教學及拜師網站:https://www.facebook.com/victor.keng1
LINE:0928082689
臺灣手機:+886- 928-082-689
E-MAIL: victorkeng@gmail.com
三元地理免費入門QQ群(111086385)
妙派風水收徒詢問QQ群(74338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