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現在才看到這一扁, 不過我想幾年前的我跟今天看法, 肯定不一樣。
如果2008年我有看到篇我會說供養父母是兒女的責任。
但今天的我, 我會覺得女兒因為供養父母而拖跨了自己的生活, 這又是女兒應得的嗎?
我從出來工作每個月都有給父母家用, 而且一直都是3姐弟中給最多的, 曾經我很驕傲地認為自己在父母中有點地位了。
可惜後來我的弟弟也出來工作了, 我的弟弟不但不用給家用, 父母還給他一切生活所需, 上班用的車費等等。
最後還替他買了房子。
以前每天回家母親都總掛在嘴邊說我的家用不夠, 家裡有什麼東西要換。當時的我也覺得一家人不能計較那麼多。父親節母親節就只有我一個說要為父母做點什麼送點什麼, 弟弟們都沒表示。
直到有一天, 我媽說弟弟多好多好, 工作上已經能賺很多, 戶口裡的錢又很充裕, 轉指我說這個姐沒用, 又亂花錢, 工作那麼久也存不了什麼, 還不趕快嫁難道要拖垮我們家嗎? 還有買房子的事我就對父母完全失望。
我已經快2年沒看過他們了, 每個月也只給些基本的生活費。
我想如果我有一天有一個家, 我的兒女長大了, 而我的生活不錯, 我應該是不會勉強他們支付我生活費的。
過節表表心意, 平常多回家吃飯, 我也就滿足吧。
年輕的時候做點投資, 等他們結婚生兒的時候都有個準備, 不是很好嗎?
而我已年過30, 已經有背債了, 我連交男朋友的勇氣也沒有。
不知道10年後, 我還會這樣想不~
所以, 回不回饋給父母, 我覺得看實際狀況吧~ 會給的不一定是忠孝, 不給的也不一定是不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