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卡9萬中獎40萬 利用或然率爆爭議
記者林怡秀/台北報導
2004/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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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用不到10萬元,刷卡對中40餘萬元,報酬率4倍多,精通數學或然率的年輕工程師,還來不及高興,就因銀行事後認定刷卡無效,將原本已入帳的獎金,連同消費者原有的10餘萬元存款共60萬元全數凍結,消費者又急又氣,一狀告到消基會。
這起爭議是近幾年來,銀行盛行對獎活動後,罕見的刷卡中獎申訴案例,一位本身學應用數學出身的年輕工程師,想利用數學機率中的或然率拿獎金,於是參加某銀行舉辦的贈獎活動。
由於刷卡金門檻299元,因此,這位年輕工程師費了九牛二虎之力,以一次刷300元的方式,一天內刷了300筆,約9萬元,全部拿來買電話卡,因為刷卡筆數太多,銀行特約商店在刷卡時,還費了好幾個小時時間。
工程師申訴表示,根據對獎辦法,只要刷卡日期與簽帳單授權號碼相同,對中末1碼有200元獎金,末2碼有500元獎金,末4碼相同有1萬元,號碼完全相同則有200萬元獎金,若累積對中多張,獎金再加倍,在完成簽帳金額後,將日期與授權碼比對後,300張簽帳單共對中40餘萬元,銀行也按照對獎辦法將獎金撥入帳戶內。
但當工程師想提領時,才發現帳戶已被凍結,連同自己原有的10萬元存款,也無法領出來,工程師向銀行抗議,銀行竟說,刷卡當天因筆數過大,銀行曾電洽特約商店,發現是第三人刷卡,但消費者表示,就是因為筆數太大,刷卡過程費時許久,也曾外出用餐,只好請特約商店人員一次刷足,但所有帳單都是親筆簽名,何況銀行若發現刷卡異常,不能只片面洽詢特約商店,按照銀行法,更應再次向持卡人雙重確認才對。
專程為了中獎金才拼命刷卡的工程師不滿,銀行對獎辦法並未有相關規定,等持卡人對中獎金之後,銀行事後反悔,實在很沒誠意,經過了這次教訓之後,他不想再用該銀行的信用卡了。
消基會表示,銀行刷卡對獎辦法中,銀行並未明訂獎金提領或刷卡筆數限制,銀行事後才片面解釋消費者違反契約,不符合消保法「定型化契約若有疑義,應做有利消費者解釋」的精神,目前全案仍在協調中。
轉貼自 yam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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