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一個情人節的故事...
最近一直聽孫燕姿的"遇見",聽到最後都有點飄然起來,想到未來有一個
現在還不知道在地球上哪個角落的人,會跟自己的生命產生交集,就像徐志摩的詩
一樣,"再那相逢時迸發的亮光",或是像村上春樹一樣,要遇見百分百的人,談場
百分百戀愛,或是像昆德拉說的"非如此不可"(生命中不可承受之輕)
然而錯誤還是發生了,我現在每天道圖書館讀書都會遇到他,而他這個對我來說,就像非如此不可的那樣的人,竟然已經有女朋友了,其實我應該算早就有些知道了,可是一切都是很自然的,從朋友開始的,他給我的感覺相當聰明而且溫和,跟我以前那個孩子氣的男朋友完全不同,我們有共同的興趣,共同的話題,在這個寂寞清冷的考試前夕來自兩個人家庭的壓力都很大,一起讀書,一起看電影,彼此鼓勵,加上他女朋友不在身邊已經很久了,而我們有說不完的話題,於是有一天喝醉酒,他就跟我告白了...
第一時間我就立刻拒絕了,因為我想到他女朋友,ㄜ,俗話說的好,女生怎麼忍心傷害女生~
何況他女朋友我看過,白白的,看起來很溫柔的樣子,應該是禁不起任何打擊的那種人~想也不想就回絕掉了,
沒想到回去以後竟然那麼痛苦,我忍不住問我網友,我如果搶別人的男朋友這樣好不好???網友向來就是個樂觀開朗的人,他說,男未婚,女未嫁,說搶言重了你可以說用借的啊^_^
可是我連用借的,租的,甚至求她的勇氣都沒有,
我現在終於了解第三者的心情了,以前可以幫人家罵第三者罵的很順,我想我以後是在也提不起任何勇氣去責怪她們一個字了.其實那是一種很苦的感覺,一個跟自己合的人明明是那麼難以遇到的,好不容易遇到的時候,卻又太晚了
於是我開始忘掉他,自己一個人到圖書館去,沒有看到他,空空盪盪的圖書館只有我自己奮戰的影子,
沒差 ,我是一個很堅強的人,我從小就這麼相信,也這麼覺得
今天是情人節,下午出去買罐飲料,走出圖書館,在校園的花樹下,看見了他,手牽著他女朋友的手,溫柔而快樂的跟他談天,剎那間突然覺得心頭一痛,整個血液好像流不上來似的,腿軟了再也站不直,臉色蒼白的扶住一棵花樹蹲了下來........
最好我是有那麼感性啦.......
其實我也只是匆匆忙忙的走過去,說實在的,我還能怎樣呢,我拒絕了他,讓他發現他女朋友的好,回去她身邊~~就這樣 ,皆大歡喜,為什麼我還要哭呢???難道是洋蔥???我也不懂 ...
不過,唉,想想這也是一件小事,比起那個,ㄜ,交大烤雞,這真的只算一件小事,那個交大鳥鳥受傷的同學,一定想不到自己竟然被當成精神指標,帶給別人力量.哈
一定覺得人生很有意義了吧^_^唉,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吃太飽,閒閒沒事當什麼第三者,書都讀不完了....
所以囉 明天起來,希望是美好的一天,繼續要用功讀書了捏~~~ 希望哪天 ,會遇見那個真的對的人
祝大家都幸福囉
啊因為這篇文章有影射到現實的成分
所以不能轉喔 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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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情就像是桌上 一台噴射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