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未婚夫相戀和同居七年。相識的時候他正和前妻辦理離婚手續,但因為女兒的撫養權而拖下來。我們從一開始已有結婚的打算,彼此愛的很深,我也為了和他在一起而遠赴美國讀書,只是兩個人不能在同一個城市生活,彼此相見要開車十個小時。但距离不能影響我們的感情。我幾乎每個周末都會開車或坐飛機去找他,而他也會盡他的能力來看我。當時大家在經濟上不是很寬鬆,他還要把每個月工資的一大半作為撫養費。那時大家愛的辛苦而深刻。
奈何那時他的分居前妻得知我們的關系,加以為難,到處控訴他為第三者而拋妻棄子,並且不讓他見女兒(當時六歲),也讓女兒對他爸爸產生了誤解。這事讓他深感壓力,產生了對我抱怨的想法,彼此也發生了很多矛盾。但我還是盡我的努力來給他最大的支持和安慰,他也很感動。因此,離離合合的過程中我們還是把關系維持住了。最讓我們印象深刻的是,有一次我們在情人節吵架,為的是他答應在情人節開車過來看我而結果取消了。後來我決定自己開車過去看他。我沒有告訴他就出門了。結果我在開了三百多哩後在公路上碰到他。大家和好如初,也深深的覺得大家的關系是上天注定的,想躲也躲不開。
他的離婚過程拖了六年多,到去年才正式獲得法院的批示,女兒歸他前妻撫養。目前我們雙雙在香港找到理想的工作,經濟條件也好了。本來現在應該是我們關系最好的時間,我們也一直在籌備結婚事宜。可惜,由於過去多年我為了他離婚的事吃了不少苦頭,抱怨他漸漸成為了我的一种習慣。我們曾經有過大爭吵,多是關于他撫養女兒的問題。理智告訴我這樣做是不對的,他也表示能諒解我的狀況。我卻一直忽視了這種爭吵和抱怨所能帶來的破壞力。就在前幾天,我為了一些小事情來責問他,他解釋了多次我也沒有接受。結果,他動怒了,決定終止我們的關系。這一次,他堅決拒絕復合,認為我跟他在一起會毀了他。他說他已準備好找新的女朋友發展新的關系,我也有我的自由去找我的。我深深後悔,不理解自己的作法。我想補救,但他再也不給我機會了。
我快給懊悔淹沒了。我反省了自己,我很想挽回這段關系,但看來已經沒有希望了。我現在已經32歲了,實在不想再發展新關系,我也不能把握能不能再找到合适的。華阿姨,請給我一點意見吧!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