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曆(陰曆)與國曆(陽曆)及二十四節氣的關係
中華民族所創制的農曆,相傳是由黃帝所創發,故又名黃曆,是依據地球繞太陽一周為一年,以月球繞地球一周為一個月,地球自轉一周為一日。
由於太陽、地球、月球的自轉與公轉的時問發生了差數,於是就分出大小月及平閏年。
大月三十天,小月二十九天,合計全年共三百五十四日,與國曆太陽日相差了十一日餘,以致造成節氣與月令的不同,因此累積不足日期達三十天,就須置閏月與閏年加以調整。
閏月的安置,是以該月份有「節」而無「氣」,並須參看前一年的冬至日時,農暦若是落後十八天以上,那下一年就須置閏月了。
一般置閏的月份在每年二至十月,十一至一月之間則不置閏月。
二十四節氣是依據地球繞行太陽的躔度而計算其時日的。
「冬至」即是太陽行至南迴歸線最南端的折返點,當天夜晚最長白天最短。
「夏至」即是太陽行至北迴歸線最北端的折返點,當天白天最長夜晚最短。
所以二十四節氣的交換時問是依太陽而定,與農曆的月亮日無關。
因此論節氣的日期以國曆太陽日較固定而明確,頂多相差一天。
二十四節氣除了更細分四時、氣候的變化外,根據〈周公時訓〉的啟示,說明節氣的變化與天地間一切事物,皆有一定的變化順序,若有異象或違反常道,則人事及生物作物也同時會受到影響。
由理顯象,由象知理,周公以此警戒諸侯,以期能見微知著,補過遷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