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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5115 - 2013-07-04 02:04:23 出獄又犯!無辜OL淪性奴
Jung chen 離線
四季平安
註冊: 2003-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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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 台中市
季為成姦搶80女關6年就假釋 出獄又犯!無辜OL淪性奴

原文網址: 季為成姦搶80女關6年就假釋 出獄又犯!無辜OL淪性奴 | ETtoday社會新聞 | ETtoday 新聞雲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30704/235890.htm#ixzz2Y2QwGM6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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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為成姦搶80女關6年就假釋 出獄又犯!無辜OL淪性奴
[url=http://www.ettoday.net/news/20130704/235890.htm?from=fb_et_news][/url]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制度害人!大台北地區婦女聞名色變的「擄人之狼」季為成,竟在關了6年後輕易就假釋出獄,結果他惡性不改日前又犯下重案,囚禁年輕貌美的女鄰居做為性奴,以電擊棒虐待、性侵時間長達一周。婦女團體痛批,司法系統不能只考慮嫌犯的人權,若他的再犯可能性高,就不該隨便假釋,以免製造下一個受害人。
惡狼季為成在2004年9月至12月間,以製造假車禍方式,短短3個月內就連續犯下80起擄人強盜案,因為他專門鎖定落單的年輕女子,一時之間大台北地區婦女人人自危,警方在步下天羅地網後好不容易逮到季嫌,並在他手機內找出30多名女子在驚恐狀態下被拍攝的裸照,懷疑他和同夥不只劫財,還可能劫色。
但當時的承審法官認為季為成性侵部份罪證不足,未予定罪,依強盜、竊盜、搶奪案件,判刑合併執行10年6月。季為成入獄後「表現良好」,很快地在去年9月21日就獲得假釋出獄,沒想到他一出獄馬上重操舊業,犯下多起搶奪案件。
今年4月,季為成輾轉得知住在隔壁的年輕粉領族有財務方面困擾,心想有機可趁,假好心說要幫她解決問題,藉故開車將27歲的被害人載到山上性侵,事後還拿出電擊棒威脅,「妳要乖乖聽話,還是想吃這根?」季為成見被害人縮在角落,聽到她的尖叫、哭泣聲興奮不已,遂將她載回租屋處囚禁,性侵、性虐時間長達一周。
一周過後,被害人見季為成漸漸失去戒心,某日趁他睡著,偷偷逃了出來報警求救,警方獲報趕緊到租屋處逮人,羈押獲准。承辦員警透露,季為成天性狡猾,善用制度漏洞減刑、脫罪,好不容易這次性侵罪證確鑿,「希望法官能重判,不要再放他出來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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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字即由出生年月日時而構成,乃呱呱落地時即注定先天命運數,人力是無法改變的!
今世人能識真偽者少,故常所託非人,求福得禍,令人慨歎!
認得明師既真,發富貴相稱;名師往往非明師,爭差呎尺隔天涯!
因此有效的命名定需配合八字喜用、五行生剋、天運生助、十神補助、生肖喜用字形音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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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5116 - 2013-07-04 02:08:38 Re: 出獄又犯!無辜OL淪性奴
Jung chen 離線
四季平安
註冊: 2003-11-10
文章數: 4760
來自: 台中市
台灣司法:死刑→無期→有期→表現良好假釋→釋放→再犯


編輯者: Jung chen (2013-07-04 02: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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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字即由出生年月日時而構成,乃呱呱落地時即注定先天命運數,人力是無法改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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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5172 - 2013-07-04 05:43:37 Re: 出獄又犯!無辜OL淪性奴
lostsheep 離線
或躍在淵
註冊: 2012-08-13
文章數: 339
上樑不正下樑歪 社會日益坎坷

小人據位君在野 百姓嘆之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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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5192 - 2013-07-04 07:01:25 Re: 出獄又犯!無辜OL淪性奴
君無邪 離線
五福臨門
註冊: 2004-09-06
文章數: 5256
來自: 神龍學舍
學埃及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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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5231 - 2013-07-04 09:28:28 Re: 出獄又犯!無辜OL淪性奴
連鎖反應 離線
雙喜臨門
註冊: 2009-07-14
文章數: 2635
不要把報導說得那麼仔細,看了會讓人心好癢.
會想學他.阿!!!!!!!!!!!!!!!!!!!天阿..
記者先生小姐........幫幫忙..你們在寫情色小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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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5783 - 2013-07-06 02:05:42 Re: 出獄又犯!無辜OL淪性奴
Jung chen 離線
四季平安
註冊: 2003-11-10
文章數: 4760
來自: 台中市
連鎖反應大大您好:
這個您可能要去電給那些記者老大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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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5814 - 2013-07-06 03:28:43 Re: 出獄又犯!無辜OL淪性奴
迷惑者 離線
一元復始
註冊: 2002-01-17
文章數: 1000
來自: 測試區垃圾桶裡
林國政判處無期 性侵累犯姦殺免死 恐成不定時炸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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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林偉信╱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3年6月28日 上午5:30
中國時報【林偉信╱台北報導】
兩年前發生在雲林的葉姓國二女生遭性侵累犯林國政姦殺案,引發社會震驚,但最高法院卻以林有教化可能,判處無期徒刑,未來林在服刑廿五年後,可獲假釋出獄,是否會再犯、成為社會的「不定時炸彈」,引來爭議。
最高法院在判決理由中強調,林國政犯行重大,但仍可借由監獄矯正教育,導致偏差觀念,沒有判死的必要;況且,林國政服刑廿五年後,已年逾六十歲,對社會的危害性不大,改判無期徒刑。
最高法院也解釋,依目前法令規定,林國政就算達到假釋的門檻,可提出獄申請,仍須接受醫師的專業精神評估,如果他還有再犯性侵之虞,則須在醫院接受隔離治療,甚至必須接受科技監控,不得在外趴趴走。
不過,有網友痛批,六十多歲的性侵累犯仍有犯案的可能與「能力」,法院的判決理由,背離現實,林國政獲假釋也恐再犯造成社會不幸的悲劇。  這起令人震驚的姦殺案,被害少女在校品學兼優,孝順養父母,是名乖巧女生。一百年三月十三日失蹤當天,她的表姊透過臉書、PTT等網路社群網站尋人,當時陸續引發數千名網友響應加入協尋,警方尋獲葉的屍體後,有上萬名網友關切貼文。
林被警方逮獲後,少女遭殘忍性侵棄屍的事情曝光,網友貼文量直衝五萬多則,民眾群情激憤,上網留言表達不捨與憤怒,並呼籲對凶手林國政判處死刑,彰顯公理正義。
當時,總統馬英九也透過發言人表達關切及難過之意,馬並致電法務部長與內政部長了解情況,指示全面檢討現行制度與執行過程並追究失職人員責任。法務部為此亡「狼」補牢,祭出多項補救措施,包括擴大對刑滿性侵犯實施科技監控、與縣市政府無縫接軌配套措施,避免性侵犯在空窗期再犯案。
姦殺案發生七個月後,立法院火速三讀通過《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修正案,增訂「刑後治療溯及既往」、「約會強暴」等條款,並將「刑後治療」溯及至九十五年六月卅日前犯罪期滿出獄者,經檢察官提出聲請、評估後,即可強制住院隔離,藉以填補《刑法》修法漏洞。
年輕少女生命,因政策缺失被性侵累犯奪走,她的犧牲換來政府及社會的重視,但殺她的凶手卻躲過死刑,這樣的結果,難怪讓人難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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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7648 - 2013-07-13 08:54:48 Re: 出獄又犯!無辜OL淪性奴
rosana 離線
四季平安
註冊: 2009-12-04
文章數: 4098
讓我想起一部有關電台女主持人"復仇"的電影情節
正義?????有谁能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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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9863 - 2013-07-23 10:16:40 Re: 出獄又犯!無辜OL淪性奴
lifeman 離線
或躍在淵
註冊: 2008-02-17
文章數: 304
來自: 大同世界
法律條文有其懲處限制跟規定。
這是法律的罪刑法定原則。
不然沒有成文法條,恐衍生更多的法律問題。
強姦犯在犯罪統計之下是再犯率高的犯罪行為人。
很多時後對於這些人的治療跟監察權是不夠的。
不是說你要把他關就關到死或強姦犯就判死刑,在某方面來說是違反比例原則的。
當然我不是很認可某些法官的判決確定。
只有靠大家努力針對問題點來解決,不然永遠只能治標不能治本。
還給婦女一個安全的生活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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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命由可違,自作孽不可活。
萬般帶不走,唯有業隨身。
萬法唯心,一切由心造。
亦如過去無量佛,為彼群生大導師。
能救一切諸世間,生老病死眾苦惱。
我行決定堅固力,唯佛聖智能證知。
縱使身止諸苦中,如是願心永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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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9874 - 2013-07-23 11:10:58 Re: 出獄又犯!無辜OL淪性奴
連鎖反應 離線
雙喜臨門
註冊: 2009-07-14
文章數: 2635
我電她們沒用,他們不要電我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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