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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3121 - 2013-06-26 11:17:13 滴天髓
夢旅人 離線
飛龍在天
註冊: 2013-06-06
文章數: 447
滴天髓闡微通神論

◎天道
欲識三元萬法宗,先觀帝載與神功。
原注:天有陰陽,故春木、夏火、秋金、冬水、季土,隨時顯其神功,命中天地人三元之理,悉本於此。
任氏曰:干為天元,支為地元,支中所藏為人元。人之稟命,萬有不齊,總不越此三元之理,所謂萬法宗也。陰陽本乎太極,是謂帝載,五行播於四時,是謂神功,乃三才之統系,萬物之本原。《滴天髓》首明天道如此。

◎地道
坤元合德機緘通,五氣偏全定吉凶。
原注:地有剛柔,故五行生於東南西北中,與天合德,而感其機緘之妙。賦於人者,有偏全之不一,故吉凶定於此。
任氏曰:“大哉乾元,萬物資始”,“至哉坤元,萬物資生”,乾主健,坤主順。順以承天,德與天合;煦蘊覆育,機緘流通。特五行之氣有偏全,故萬物之命有吉凶。

◎人道
戴天覆地人為貴,順則吉兮凶則悖。
原注:萬物莫不得五行而戴天履地,惟人得五行之全,故為貴。其有吉凶之不一者,以其得於五行之順與悖也。
任氏曰:人居覆載之中,戴天履地,八字貴乎天干地支順而不悖也。順者接續相生,悖者反剋為害,故吉凶判然。如天干氣弱,地支生之,地支神衰,天干輔之,皆為有情而順則吉;如天干衰弱,地支抑之,地支氣弱,天干剋之,皆為無情而悖則凶也。假如干是木,畏金之剋,地支有亥子生之;支無亥子,天干有壬癸以化之;干無壬癸,地支有寅卯以通根;支無寅卯,天干有丙丁以制之,木有生機,吉可知矣。若天干無壬癸,而反透之以戊己;支無亥子寅卯,而反加之以辰戌丑未申酉,党助庚辛之金,木無生理,凶可知矣。餘可類推。凡物莫不得五行,戴天履地,即羽毛鱗蚧,亦各得五行專氣而生,如羽蟲屬火,毛屬木,鱗屬金,蚧屬水。惟人屬土,土居中央,乃木火金水中氣所成,獨是五行之全,為貴。是以人之八字,最宜四柱流通,五行生化;大忌四柱缺陷,五行偏枯。謬書妄言四戊午者,是聖帝之造,四癸亥者,是張桓侯之造,究其理皆後人訛傳。余行道以來,推過四戊午、四丁未、四癸亥、四乙酉、四辛卯、四庚辰、四甲戌者甚多,皆作偏枯論,無不應驗。同邑史姓者有四壬寅者,寅中火土長生,食神祿旺,尚有生化之忣,而妻財子祿,不能全美,只因寅中火土之氣,無從引出,以致幼遭孤苦,中受饑寒;至三旬外,運轉南方,引出寅中火氣,得際遇,經營發財;後竟無子,家業分奪一空。可知仍作偏枯論也。由此觀之,命貴中和,偏枯終於有損;理求平正,奇異不足為憑。

◎知命
要與人間開聾聵,順逆之機須理會。
原注:不知命者如聾聵,知命於順逆之機而能理會之,庶可以開天下之聾聵。
任氏曰:此言有至理,惟恐後人學命,不究順逆之機。妄談人命,貽誤不淺,混看奇格異局,一切神殺,荒唐取用,桃花咸池,專論女命邪淫,受責鬼神;金鎖鐵蛇,謬指小兒關煞,憂人父母;不論日主之衰旺,總以財官為喜,傷殺為憎,定人終身;不管日主之強弱,盡以食印為福,梟劫為殃,不知財官等名,為六親取用而列,竟認作財可養命,官可榮身,何其愚也!如財可養命,則財多身弱者,不為富屋貧人,而成巨富;官可榮身,則身衰官重者,不至夭賤,而成顯貴。余詳考古書,子平之法,全在四柱五行。察其衰旺,究其順悖,審其進退,論其喜忌,是謂理會。至於奇格異局,神煞納音諸名目,乃好事妄造,非關命理休咎。若據此論命,必至以正為謬,以是為非,訛以傳訛,遂使吉凶之理,昏昧難明矣。書云:“用之為財不可劫,用之為官不可傷,用之印綬不可壞,用之食神不可奪。”此四句原有至理,其要在一“用”字。無知學命者,不究“用”字根源,專以財官為重,不知不用財星盡可劫,不用官星盡可傷,不用印綬盡可壞,不用食神盡可奪。順悖之機不理會,與聾聵何異豈能論吉凶,辯賢否,而有功於世哉!反誤世惑人者多矣!

時日月年
丙庚丁辛
子午酉卯

丁戊己庚壬癸乙丙
亥子丑寅辰巳未申

天干庚辛丙丁,正配火煉秋金;地支子午卯酉,又配坎離震兌。支全四正,氣貫八方,然五行無土,雖誕秋令,不作旺論。最喜子午逢沖,水剋火,使午火不破酉金,足以輔主;更妙卯酉逢沖,金剋木,則卯木不助午火,制伏得宜。卯酉為震兌,主仁義之真極;子午為坎離,宰天地之中氣。且坎離得日月之正體,無消無滅,一潤一暄,坐下端門,水火既濟。所以八方賓服,四海攸同,金馬朱鳶,並隸版圖之內,白狼玄兔,咸歸覆幬之中,天下熙寧也。

時日月年
戊戊庚庚
午辰辰申

戊丁丙乙甲癸壬辛
子亥戌酉申未午巳

董中堂造,日干戊土,生於季春午時,似乎旺相,第春時虛土,非比六九月之實也。且兩辰蓄水為濕,足以泄火生金,干透兩庚,支會申辰,日主過泄,用神必在午火。喜水木不見,日主印綬不傷,精神旺足,純粹中和。一生宦海無波,三十餘年太平相業,直至子運會水局不祿,壽已八旬矣。

時日月年
丙己辛辛
寅酉丑酉

己戊丁丙乙甲癸壬
酉申未午巳辰卯寅

此造與上造異曲同工之妙,日干己土,雖誕丑月,然冬土寒濕,非比六九月之溫煦。且丑中蓄水含金,干透兩辛,支會丑酉,日主過泄,用神必在丙火。喜時中寅木,九寒回陽,丙火有根。人極纖美靈秀,早運壬癸,書香有阻,將來巳午未南方火地,前程未可限量。

時日月年
庚甲壬壬
午寅寅辰

庚己戊丁丙乙甲癸
戌酉申未午巳辰卯

同邑王姓造。俗以身強殺淺論,取庚金為用,謂春木逢金,必作棟樑之器,勸其讀書必發;至三旬外,不但讀書未售,而且家業漸銷,囑餘推之。觀其支坐兩寅,乘權當令,干透兩壬,生助旺神,年支之辰土,乃水之庫,木之餘氣,能蓄水養木,不能生金,一點庚金,休囚已極,且午火敵之,壬水泄之,不惟無用,反為生水之病。大凡旺之極者,宜泄而不宜剋,宜順其氣勢,弗悖其性也。以午火為用,將來運至火地,雖不貴於名,定當富於利,如再守芸窗,終身誤矣。彼即棄儒就經營,至丙午運,剋盡庚金之病,不滿十年,發財十余萬,則庚金為病明矣。

時日月年
辛癸甲癸
酉亥子酉

丙丁戊己庚辛壬癸
辰巳午未申酉戌亥

此福建人不知姓氏,庚午冬,餘推之,大取金水運,不取火土。彼曰:金水旺極,何以又取金水?則命書不足憑乎?書曰:“旺則宜泄宜傷”,今滿局金水,反取金水,是命書無憑矣。餘曰:命書何為無憑?皆因不能識命中五行之奧妙耳。此造水旺逢金,其勢沖奔,一點甲木枯浮,難泄水氣,如止其流,反成水患,不若順其流為美。初運癸亥,助其旺神,蔭庇有餘;一交壬戌,水不通根,逆其氣勢,刑耗並見;辛酉庚申,丁財並旺;己未戊午,逆其性,半生事業,盡付東流,刑妻剋子,孤苦無依。此所謂“昆侖之水,可順而不可逆也”。順逆之機,不可不知也。

時日月年
辛癸癸癸
酉亥亥酉

乙丙丁戊己庚辛壬
卯辰巳午未申酉戌

若思按,上造《滴天髓》作癸酉/甲子/癸亥/辛酉,但根據推算,似乎要到第二天的甲子日辰時後方才交節,那麼其八字就應該為癸酉/癸亥/癸亥/辛酉。比較而言,兩造都是水勢旺極,格局頗為相近,大運亦相差不過數十天,因此滴天髓的論斷是正確的。
又以任鐵樵氏的學力,當不會有此種錯誤,從上面的文字看,命主本人亦通曉命理學,大概此八字乃屬自報,非任師推得。行文至此,遙思當時,不禁心曠神怡,為之傾倒。

◎理氣
理承氣行豈有常,進兮退兮宜抑揚。
原注:闔關往來皆是氣,而理行乎其間。行之始而進,進之極則為退之機,如三月之甲木是也;行之盛而退,退之極則為進之機,如九月之甲木是也。學者宜抑揚其淺深,斯可以言命也。
任氏曰:進退之機,不可不知也。非長生為旺,死絕為衰,必當審明理氣之進退,庶得衰旺之真機矣。凡五行旺相休囚,按四季而定之。將來者進,是謂相;進而當令,是謂旺;功成者退,是謂休;退而無氣,是謂囚。須辨其旺相休囚,以知其進退之機。為日主,為喜神,宜旺相,不宜休囚;為凶煞,為忌神,宜休囚,不宜旺相。然相妙於旺,旺則極盛之物,其退反速,相則方長之氣,其進無涯也。休甚乎囚,囚則既極之勢,必將漸生;休則方退之氣,未能遽複也。此理氣進退之正論也,爰舉兩造為例。

時日月年
壬甲庚丁
申辰戌亥

壬癸甲乙丙丁戊己
寅卯辰巳午未申酉

甲木休困已極,庚金祿旺剋之,一點丁火,難以相對,加之兩財生殺,似乎殺重身輕,不知九月甲木進氣,壬水貼身相生,不傷丁火。丁火雖弱,通根身庫,戌乃燥土,火之本根,辰乃濕土,木之餘氣。天干一生一制,地支又遇長生,四柱生化有情,五行不爭不妒。至丁運科甲連登,用火敵殺明矣。雖久任京官,而宦資豐存,皆一路南方運也。
若思按,此初看似要用印,然局有印,則身已滋,必用傷官制殺也。妙在甲木進氣,則足以任洩任制,否則不堪。

時日月年
壬甲庚乙
申戌辰亥

壬癸甲乙丙丁戊己
申酉戌亥子丑寅卯

此與前大同小異。以俗論之,“甲以乙妹妻庚,凶為吉兆”,含合忘沖,較之前造更佳,何彼則翰苑,此則寒袷?不知乙庚合而化金,反助其暴。彼則甲辰,辰乃濕土,能生木,此則甲戌,戌燥土不能生木;彼則申辰拱化,此則申戌生殺;彼則甲木進氣,而庚金退,此則庚金進氣,而甲木退。推此兩造,天淵之隔,進退之機,不可不知也。

◎配合
配合干支仔細詳,定人福禍與災祥。
原注:天干地支,相為配合,仔細推詳其進退之機,則可以斷人之禍福災祥矣。
任氏曰:此章乃辟謬之要領也。配合干支,必須正理搜尋詳推,與衰旺喜忌之理,不可將四柱干支弗論,專從奇格、異局、神殺等類妄談,以致禍福無憑,吉凶不驗。命中至理,只存用神,不拘財、官、印綬、比劫、食傷、梟殺,皆可為用,勿以名之美者為佳,惡者為憎。果能審日主之衰旺,用神之喜忌,當抑則抑,當扶則扶,所謂去留舒配,取裁確當,則運途否泰,顯然明白,禍福災祥,無不驗矣。

時日月年
壬庚戊甲
午申辰子

丙乙甲癸壬辛庚己
子亥戌酉申未午巳

此造以俗論之,干透三奇之美,支逢拱貴之榮,且又會局不沖,官星得用,主名利雙收。然庚申生於季春,水本休囚,原可用官,嫌其支會水局,則坎增其勢,而離失其威,官星必傷,不足為用。欲以強眾敵寡而用壬水,更嫌三奇透戊,梟深奪食,亦難作用。甲木之財,本可借用,疏土衛水,泄傷生官,似乎有情,不知甲木退氣,戊土當權,難以疏通。縱用甲木,亦是假神,不過庸碌之人。況運走西南甲木休囚之地,雖有祖業,亦一敗而盡,且不免刑妻剋子,孤苦不堪。以三奇拱貴等格論命,而不看用神者,皆虛謬耳。

時日月年
壬乙己丙
午丑亥子

丁丙乙甲癸壬辛庚
未午巳辰卯寅丑子

此造初看,一無可取,天干壬丙一剋,地支子午遙沖,且寒木喜陽,正遇水勢氾濫,火氣剋絕,似乎名利無成。余細推之,三水二土二火,水勢雖旺,喜無金;火本休囚,喜有土衛,謂兒能救母;況天干壬水生乙木,丙火生己土,各立門戶,相生有情,必無爭剋之意。地支雖北方,然喜己土原神透出,通根祿旺,互相茲護,其勢足以止水衛火,正謂有病得藥。且一陽後萬物懷胎,木火進氣,以傷官秀氣為用。中年運走東南,用神生旺,必是甲第中人。交寅,火生木旺,運登甲榜,入翰苑,是以青云直上。由此兩造觀之,配合干支之理,其可忽乎?

◎天干
五陽皆陽丙為最,五陰皆陰癸為至。
原注:甲、丙、戊、庚、壬為陽,獨丙火秉陽之精,而為陽中之陽;乙、丁、己、辛、癸為陰,獨癸水秉陰之精,而為陰中之陰。
任氏曰:丙乃純陽之火,萬物莫不由此而發,得此而斂;癸乃純陰之水,萬物莫不由此而生,得此而茂。陽極則陰生,故丙辛化水;陰極則陽生,故戊癸化火。陰陽相濟,萬物有生生之妙。夫十干之氣,以先天言之,固一原同出,以後天言之,亦一氣相包。甲乙一木也,丙丁一火也,戊己一土也,庚辛一金也,壬癸一水也,即分別所用,不過陽剛陰柔,陽健陰順而已。竊怪命家作歌為賦,比擬失倫,竟以甲木為梁棟,乙木為花果;丙作太陽,丁作燈燭;戊作城牆,己作田園;庚為頑鐵,辛作珠玉;壬為江河,癸為雨露。相沿已久,牢不可破,用之論命,誠大謬也。如謂甲為無根死木,乙為有根活木,同是木而分生死,豈陽木獨稟死氣,陰木獨稟生氣乎?又謂活木畏水泛,死木不畏水泛,豈活木遇水且漂,而枯槎遇水反定乎?論斷諸干,如此之類,不一而足,當盡避之,以絕將來之謬。
五陽從氣不從勢,五陰從勢無情義。
原注:五陽得陽之氣,即能成乎陽剛之勢,不畏財殺之勢;五陰得陰之氣,即能成乎陰順之義,故木盛則從木,火盛則從火,土盛則從土,金盛則從金,水盛則從水。於情義之所在者,見其勢衰,則忌之矣,蓋婦人之情也。如此,若得氣順理正者,亦未必從勢而忘義,雖從亦必正矣。
任氏曰:五陽氣避,光亨之象易觀;五陰氣翕,包含之蘊難測。五陽之性剛健,故不畏財煞,而有測隱之心,其處世不苟且;五陰之性柔順,故見勢忘義,而有鄙吝之心,其處世多驕諂。是以柔能剋制剛,剛不能制剋柔也。大抵趨利忘義之徒,皆陰氣之為戾也;豪俠慷慨之人,皆陽氣之獨鍾。然尚有陽中之陰、陰中之陽,又有陽外陰內、陰外陽內,亦當辨之。陽中之陰,外仁義而內奸詐;陰中之陽,外兇險而內仁慈;陽外陰內者,包藏禍心;陰外陽內者,秉持直道。此人品之端邪?故不可以不辨。要在氣勢順正,四柱五行停勻,庶不偏倚,自無損人利己之心。凡持身涉世之道,趨避必先知人,故云“擇其善者而從之”,即此意也。
甲木參天,脫胎要火。春不容金,秋不容土。火熾乘龍,水宕騎虎。地潤天和,植立千古。
原注:純陽之木,參天雄壯。火者木之子也,旺木得火而愈敷榮。生於春則欺金,而不能容金也;生於秋則助金,而不能容土也。寅午戌,丙丁多見而坐辰,則能歸;申子辰,壬癸多見而坐寅,則能納。使土氣不干,水氣不消,則能長生矣。
任氏曰:甲為純陽之木,體本堅固,參天之勢,又極雄壯。生於春初,木嫩氣寒,得火而發榮;生於仲春,旺極之勢,宜泄其菁英。所謂強木得火,方化其頑。剋之者金,然金屬休囚,以衰金而剋旺木,木堅金缺,勢所必然,故春不容金也。生於秋,失時就衰,但枝葉雖凋落漸稀,根氣卻收斂下達,受剋者土。秋土生金洩氣,最為虛薄。以虛氣之土,遇下攻之木,不能培木之根,必反遭其傾陷,故秋不容土也。柱中寅午戌全,又透丙丁,不惟洩氣太過,而木且被焚,宜坐辰,辰為水庫,其土濕,濕土能生木泄火,所謂火熾乘龍也。申子辰全又透壬癸,水泛木浮,宜坐寅,寅乃火土生地,木之祿旺,能納水氣,不致浮泛,所謂水宕騎虎也。如果金不銳,土不燥,火不烈,水不狂,非植立千古而得長生者哉!
乙木雖柔,刈羊解牛。懷丁抱丙,跨鳳乘猴。虛濕之地,騎馬亦憂。藤蘿系甲,可春可秋。
原注:乙木者,生於春如桃李,夏如禾稼,秋如桐桂,冬如奇葩。坐丑未能制柔土,如割宰羊、解割牛然,只要有一丙丁,則雖生申酉之月,亦不胃之;生於子月,而又壬癸發透者,則雖坐午,亦能發生。故益知坐丑未月之為美。甲與寅字多見,弟從兄義,譬之藤蘿附喬木,不畏斫伐也。
任氏曰:乙木者,甲之質,而承甲之生氣也。春如桃李,金剋則凋;夏如禾家,水滋得生;秋如桐桂,金旺火制;冬如奇葩,火濕土培。生於春宜火者,喜其發榮也;生於夏宜水者,潤地之燥也;生於秋宜火者,使其剋金也;生於冬宜火者,解天之凍也。刈羊解牛者,生於丑未月,或乙未乙丑日,未乃木庫,得以蟠根,丑乃濕土,可以受氣也。懷丁抱丙,跨鳳乘猴者,生於申酉月,或乙酉日,得丙丁透出天干,有水不相爭剋,制化得宜,不畏金強。虛濕之地,騎馬亦憂者,生於亥子月,四柱無丙丁,又無戌未燥土,即使年支有午,亦難發生也。天干甲透,地支寅藏,此謂鳶蘿系松柏,春固得助,秋亦合扶,故可春可秋,言四季皆可也。
丙火猛烈,欺霜侮雪。能煆庚金,逢辛反怯。土眾成慈,水猖顯節。虎馬犬鄉,甲木若來,必當焚滅。
原注:火陽精也,丙火灼陽之至,故猛烈,不畏秋而欺霜,不畏冬而侮雪。庚金雖頑,力能煆之,辛金本柔,合而反弱。土其子也,見戊己多而成慈愛之德;水其君也,遇壬癸旺而顯忠節之風。至於未遂炎上之性,而遇寅午戌三位者,露甲木則燥而焚滅也。
任氏曰:丙乃純陽之火,其勢猛烈,欺霜侮雪,有除寒解凍之功。能煆庚金,遇強暴而施剋伐也;逢辛反怯,合柔順而寓和平也。土眾成慈,不淩下也;水猖顯節,不援上也。虎馬犬鄉者,支坐寅午戌,火勢已過於猛烈,若再見甲木來生,轉致焚滅也。由此論之,泄其威,須用己土;遏其焰,必要壬水;順其性,還須辛金。己土卑濕之體,能收元陽之氣;戊土高燥,見丙火而焦坼矣。壬水剛中之德,能制暴烈之火;癸水陰柔,逢丙火而涸干矣。辛金柔軟之物,明作合而相親,暗化水而相濟;庚金剛健,剛又逢剛,勢不兩立。此雖舉五行而論,然世事人情,何莫不然!
丁火柔中,內性昭融。抱乙而孝,合壬而忠。旺而不烈,衰而不窮,如有嫡母,可秋可冬。
原注:丁干屬陰,火性雖陰,柔而得其中矣。外柔順而內文明,內性豈不昭融乎?乙非丁之嫡母也,乙畏辛而辛抱之,不若丙抱甲而反能焚甲木也,不若乙抱丁而反能晦丁火也,其孝異乎人矣。壬為丁之正君也,壬畏戊而丁合之,外則撫恤戊土,能使戊土不欺壬也,內則暗化木神,而使戊土不敢抗乎壬也,其忠異乎人矣。生於秋冬,得一甲木,則倚之不滅,而焰至無窮也,故曰可秋可冬。皆柔之道也。
任氏曰:丁非燈燭之謂,較丙火則柔中耳。內性昭融者,文明之象也。抱乙而孝,明使辛金不傷乙木也;合壬而忠,暗使戊土不傷壬水也。惟其柔中,故無太過不及之弊,雖時當乘旺,而不至赫炎;即時值就衰,而不至於熄滅。干透甲乙,秋生不畏金;支藏寅卯,冬產不忌水。
戊土固重,既中且正。靜翕動辟,萬物司命。水潤物生,火燥物病。若在艮坤,怕沖宜靜。
原注:戊土非城牆堤岸之謂也,較己特高厚剛燥,乃己土發源之地,得乎中氣而且正大矣。春夏則氣辟而生萬物,秋冬則氣翕而成萬物,故為萬物之司命也。其氣屬陽,喜潤不喜燥,坐寅怕申,坐申怕寅。蓋沖則根動,非地道之正也,故宜靜。
任氏曰:戊為陽土,其氣固重,居中得正。春夏氣動而避,則發生,秋冬氣靜而翕,則收藏,故為萬物之司命也。其氣高厚,生於春夏,火旺宜水潤之,則萬物發生,燥則物枯;生於秋冬,水多宜火暖之,則萬物化成,濕則物病。艮坤者,寅申之月也。春則受剋,氣虛宜靜;秋則多泄,體薄怕沖。或坐寅申日,亦喜靜忌沖。又生四季月者,最喜庚申辛酉之金,秀氣流行,定為貴格,己土亦然。如柱見木火,或行運遇之,則破矣。
己土卑濕,中正蓄藏。不愁木盛,不畏水狂。火少火晦,金多金光。若要物旺,宜助宜幫。
己土卑薄軟濕,乃戊土枝葉之地,亦主中正而能蓄藏萬物。柔土能生木,非木所能剋,故不愁木盛;土深而能納水,非水所能蕩,故不畏水狂。無根之火,不能生濕土,故火少而火反晦;濕土能潤金氣,故金多而金光彩,反清瑩可觀。此其無為而有為之妙用。若要萬物充盛長旺,惟土勢深固,又得火氣暖和方可。
任氏曰:己土為陰濕之地,中正蓄藏,貫八方而旺四季,有滋生不息之妙用焉。不愁木盛者,其性柔和,木藉以培養,木不剋也。不畏水狂者,其體端凝,水得以納藏,水不沖也。水少火晦者,丁火也,陰土能斂火,晦火也。金多金光者,辛金也,濕土能生金,潤金也。柱中土氣深固,又得丙火去其陰濕之氣,更足以滋生萬物,所謂宜助宜幫者也。
庚金帶煞,剛健為最。得水而清,得火而銳。土潤則生,土干則脆。能贏甲兄,輸於乙妹。
原注:庚金乃天上之太白,帶殺而剛健。健而得水,則氣流而清;剛而得火,則氣純而銳。有水之土,能全其生;有火之土,能使其脆。甲木雖強,力足伐之;乙木雖柔,合而反弱。
任氏曰:庚乃秋天肅殺之氣,剛健為最。得水而清者,壬水也,壬水發生,引通剛殺之性,便覺淬厲晶瑩。得火而銳者,丁火也,丁火陰柔,不與庚金為敵,良冶銷熔,遂成劍戟,洪爐煆煉,時露鋒砧。生於春夏,其氣稍弱,遇丑辰之濕土則生,逢未戌之燥土則脆。甲木正敵,力能伐之;與乙相合,轉覺有情。乙非盡合庚而助暴,庚亦非盡合乙而反弱也,宜詳辨之。
辛金軟弱,溫潤而清。畏土之疊,樂水之盈。能扶社稷,能救生靈。熱則喜母,寒則喜丁。
原注:辛乃陰金,非珠玉之謂也。凡溫軟清潤者,皆辛金也。戊己土多而能埋,故畏之;壬癸水多而必秀,故樂之。辛為丙之臣也,合丙化水,使丙火臣服壬水,而安扶社稷;辛為甲之君也,合丙化水,使丙火不焚甲木,而救援生靈。生於九夏而得己土,則能晦火而存之;生於隆冬而得丁火,則能敵寒而養之。故辛金生於冬月,見丙火則男命不貴,雖貴亦不忠;女命剋夫,不剋亦不和。見丁男女皆貴且順。
任氏曰:辛金乃人間五金之質,故清潤可觀。畏土之疊者,戊土太重,而涸水埋金;樂水之盈者,壬水有餘,而潤土養金也。辛為甲之君也,丙火能焚甲木,合而化水,使丙火不焚甲木,反有相生之象;辛為丙之臣也,丙火能生戊土,合丙化水,使丙火不生戊土,反有相助之美。豈非扶社稷救生靈乎?生於夏而火多,有己土則晦火而生金;生於冬而水旺,有丁火則溫水而養金。所謂熱則喜母,寒則喜丁也。
壬水通河,能泄金氣,剛中之德,周流不滯。通根透癸,沖天奔地。化則有情,從則相濟。
原注:壬水即癸水之發源,昆侖之水也;癸水即壬水之歸宿,扶桑之水也。有分有合,運行不息,所以為百川者此也,亦為雨露者此也,是不可歧而二之。申為天關,乃天河之口,壬水長生於此,能泄西方金氣。周流之性,沖進不滯,剛中之德猶然也。若申子辰全而又透癸,則其勢沖奔,不可遏也。如東海本發端於天河,複成水患,命中遇之,若無財官者,其禍當何如哉!合丁化木,又生丁火,則可謂有情;能制丙火,不使其奪丁之愛,故為夫義而為君仁。生於九夏,則巳、午、未、申火土之氣,得壬水薰蒸而成雨露,故雖從火土,未嘗不相濟也。
任氏曰:壬為陽水。通河者,即天河也,長生在申,申在天河之口,又在坤方,壬水生此,能泄西方肅殺氣,所以為剛中之德也。百川之源,周流不滯,易進而難退也。如申子辰全,又透癸水,其勢氾濫,縱有戊己之土,亦不能止其流,若強制之,反沖激而成水患,必須用木泄之,順其氣勢,不至於沖奔也。合丁化木,又能生火,不息之妙,化則有情也。生於四、五、六月,柱中火土並旺,別無金水相助。火旺透干則從火,土旺透干則從土,調和潤澤,仍有相濟之功也。
癸水至弱,達於天津。得龍而運,功化斯神。不愁火土,不論庚辛。合戊見火,化象斯真。
原注:癸水乃陰之純而至弱,故扶桑有弱水也。達於天津,隨天而運,得龍以成云雨,乃能潤澤萬物,功化斯神。凡柱中有甲乙寅卯,皆能運水氣,生木制火,潤土養金,定為貴格,火土雖多不畏。至於庚金,則不賴蜞生,亦不忌其多。惟合戊土化火也,戊生寅,癸生卯,皆屬東方,故能生火。此固一說也,不知地不滿東南,戊土之極處,即癸水之盡處,乃太陽起方也,故化火。凡戊癸得丙丁透者,不論衰旺,秋冬皆能化火,最為真也。
任氏曰:癸水非雨露之謂,乃純陰之水。發源雖長,其性極弱,其勢最靜,能潤土養金,發育萬物,得龍而運,變化不測。所謂逢龍即化,龍即辰也,非真龍而能變化也。得辰而化者,化辰之原神髮露也,凡十干逢辰位,必干透化神,此一定不易之理也。不愁火土者,至弱之性,見火土多即從化矣;不論庚辛者,弱水不能泄金氣,所謂金多反濁,癸水是也。合戊見火者,陰極則陽生,戊土燥厚,柱中得丙火透露,引出化神,乃為真也。若秋冬金水旺地,縱使支遇辰龍,干透丙丁,亦難從化,宜細詳之。

◎地支
陽支動且強,速達顯災祥;陰支靜且專,否泰每經年。
原注:子、寅、辰、午、申、戌,陽也,其性動,其勢強,其發至速,其災祥至顯;丑、卯、巳、未、酉、亥,陰也,其性靜,其氣專,發之不速,而否泰之驗,每至經年而後見。
任氏曰:地支有以子至巳為陽,午至亥為陰者,此從冬至陽生、夏至陰生論;有以寅至未為陽,申至丑為陰者,此分木火為陽,金水為陰也。命家以子、寅、辰、午、申、戌為陽,丑、卯、巳、未、酉、亥為陰。若子從癸、午從丁,是體陽而用陰也;巳從丙,亥從壬,是體陰而用陽也。分別取用,亦惟剛柔健順之理,與天干無異,但生剋制化,其理多端,蓋一支所藏或二干,或三干故耳。然以本氣為主,寅必先甲而後及丙,申必先庚而後及壬,余支皆然。陽支性動而強,吉凶之驗恒速;陰支性靜而弱,禍福之應較遲。在局在運,均以此意消息之。
生方怕動庫宜開,敗地逢沖仔細推。
原注:寅、申、巳、亥生方也,忌衝動;辰、戌、丑、未四庫也,宜衝開。子、午、卯、酉四敗也,有逢合而喜沖者,不若生地之必不可沖也;有逢沖而喜合者,不若庫地之必不可閑也。須仔細詳之。
任氏曰:舊說云,金水能沖木火,木火不能沖金水,此論天干則可,論地支則不可。蓋地支之氣多不專,有他氣藏在內也。須看他氣乘權得勢,即木火亦豈不能沖金水乎?生方怕動者,兩敗俱傷也。假如寅申逢沖,申中庚金,剋寅中甲木,寅中丙火,未嘗不剋申中庚金;申中壬水,剋寅中丙火,寅中戊土,未嘗不剋申中壬水。戰剋不靜故也。庫宜開者,然亦有宜不宜,詳在雜氣章中。敗地逢沖仔細推者,子、午、卯、酉之專氣也,用金水則可沖,用木火則不可沖。然亦須活看,不可執一。倘用春夏之金水,則金水之氣休囚,木火之勢旺相,金水豈不反傷乎?宜參究之。

時日月年
癸癸壬甲
亥巳申寅

庚己戊丁丙乙甲癸
辰卯寅丑子亥戌酉

秋水通源,金當令,水重重,木囚逢沖,不足為用。火雖休而緊貼日支,況秋初餘氣未息,用神必在巳火。巳亥逢沖,群劫紛爭,所以連剋三妻,無子。兼之運走北方水地,以致破耗異常;至戊寅己卯,運轉東方,喜用合宜,得其溫飽;庚運制傷生劫,又逢酉年,喜用兩傷,不祿。

時日月年
壬甲癸癸
申寅亥巳

丁戊己庚辛壬
巳午未申酉戌

甲寅日元,生於孟冬,寒木必須用火。柱中四逢旺水傷用,無土砥定,似乎不美,妙在寅亥臨合,巳火絕處逢生,此即興發之機。然初運西方金地,有傷體用,碌碌風霜,賓士未遇;四旬外運轉南方火土之地,助起用神,棄印就財,財發數萬,娶妾,連生四子。由是觀之,印綬作用,逢財為禍不小,不如就財,發福最大。

時日月年
戊戊丁辛
午子酉卯

辛壬癸甲乙丙
卯辰巳午未申

傷官用印,喜神即是官星,非俗論土金傷官忌官星也。卯酉沖,則印綬無生助之神;子午沖,使傷官得以肆逞。地支金旺水生,木火沖剋已盡,天干火土虛脫,以致讀書未遂,碌碌經營。然喜水不透,為人文采風流,精於書法。更兼中運天干金水,未免有志難伸。凡傷官佩印喜用在木火者,忌見金水也。

時日月年
壬戊辛辛
戌辰丑未

乙丙丁戊己庚
未申酉戌亥子

此造非支全四庫之美,所喜者辛金吐秀,丑中元神透出,洩其精英,更妙木火伏而不見,純清不混。至酉運,辛金得地,中鄉榜;後因運行南方,木火拼旺,用神之辛金受傷,由舉而進,而不能選。

時日月年
己辛壬戊
丑未戌辰

戊丁丙乙甲癸
辰卯寅丑子亥

此滿局印綬,土重金埋,壬水用神傷盡,未辰雖藏乙木無沖,或可借用,以待運來引出,乃被丑戌衝破,藏金暗相砍伐,以至剋妻無子。由此論之,四庫必要沖者,執一之論也,全在天干調劑得宜,更須用神有力,歲運輔助,庶無偏枯之病也。
支神只以沖為重,刑與穿兮動不動。
原注:沖者必是相剋,及四庫兄弟之沖,所以必動;至於刑穿之間,又有相生相合者存,所以有動不動之異。
任氏曰:地支逢沖,猶天干之相剋也,須視其強弱喜忌而論之。至於四庫之沖,亦有宜不宜,如三月之辰,乙木司令,逢戌沖,則戌中辛金,亦能傷乙木;六月之未,丁火司令,逢丑沖,則丑中癸水,亦能傷丁火。按三月之乙、六月之丁,雖屬退氣,若得司令,竟可為用,沖則受傷,不足用矣。所謂暮庫逢沖則發者,後人之謬也。暮者,墳暮之意;庫者,木火金水收藏埋根之地,譬如得氣之墳,未開動而發福者也。如木火金水之天干,地支無寅、卯、巳、午、申、酉、亥、子之祿旺,全賴辰戌丑未之身庫通根,逢沖則微根撥盡,未有衝動而強旺者也。如不用司令,以土為喜神,沖之有益無損,蓋土動則發生矣。刑之義無所取,如亥刑亥、辰刑辰、酉刑酉、午刑午,謂之自刑,本支見本支,自謂同氣,何以相刑?子刑卯,卯刑子,是謂相生,何以相刑?戌刑未,未刑丑,皆為土氣,更不當刑。寅刑巳,亦是相生,寅申相刑,即沖何必再刑?又曰子卯一刑也,寅巳申二刑也,丑戌未三刑也,故稱三刑,又有自刑,此皆俗謬,姑置之。穿,即害也,六害由六合而來,沖我合神,故為之害,如子合丑而未沖,丑合子而午沖之類。子未之害,無非相剋,丑午寅亥之害,乃是相生,何以為害?且刑既不足為憑,而害之義,尤為穿鑿。總以論其生剋為是,至於破之義,非害即刑也,尤屬不經,削之可也。

時日月年
癸壬辛丙
卯子卯子

丁丙乙甲癸壬
酉申未午巳辰

壬子日元,支逢兩刃,干透癸辛,五行無土,年干丙火臨絕,合辛化水,最喜卯旺提綱,洩其菁英,能化劫刃之頑。秀氣流行,為人恭而有禮,和而中節。至甲運,木之元神髮露,科甲連登;午運得卯木洩水生火,及乙未丙運,官至郡守,仕途平順。以俗論之,子卯為無禮之刑,且傷官羊刃逢刑,必至傲慢無禮,兇惡多端矣。

時日月年
丁庚乙辛
亥辰未未

己庚辛壬癸甲
丑寅卯辰巳午

庚辰日元,生於季夏,金進氣,土當權,喜其丁火司令,元神髮露而為用神,能制辛金之劫。未為火之餘氣,辰乃木之餘氣,財官皆通根有氣,更妙亥水潤土養金而滋木,四柱無缺陷。運走東南,金水虛,木火實,一生無凶無險。辰運午年,財、印皆有生扶,中鄉榜,由琴堂而遷司馬。壽至丑運。


若思按,此乾造出生之時辰恰逢辛未年之小暑節,前人論命,凡遇交節之時辰生人,皆作十歲運,似以舊時曆書所載之交節時刻有欠精准,無法判定出生之於交節先後也。今天文曆書所載交節時刻往往精確到分秒,易於判斷節後節前,故行運遲早,與古人所推不同。如上造,以小暑節後生而論,一歲即入運,則丙午年三十六歲,應為卯運。又壽至丑運云云,古法在六十六歲後,今法丑運則僅為五十六歲後,未可言壽矣。六十六後當為子運,子辰合水化傷官,宜其所終。雖如此,然命理精微,古人之法亦未可輕棄,仍需今人探尋其真機也。

時日月年
丁庚乙辛
丑辰未丑

己庚辛壬癸甲
丑寅卯辰巳午

此與前造大同小異,財官亦通根有氣,前則丁火司令,此則己土司令。更嫌丑時,丁火熄滅,則年干辛金肆逞,沖去未中木火微根,財官雖有若無。初運甲午,木火拼旺,蔭庇有餘;一交癸巳,剋丁拱丑,傷劫並旺,刑喪破耗;壬辰運,妻子兩傷,家業蕩然無存,削髮為僧。以俗論之,丑未衝開財官兩庫,名利兩全也。
暗沖暗會尤為喜,彼沖我兮皆沖起。
原注:如柱中無所缺之局,取多者暗沖暗會,沖起暗神,而來會合暗神,比明沖明會尤佳,子來沖午,寅與戌會午是也。是日為我,提綱為彼;提綱為我,年時為彼;四柱為我,運途為彼;運途為我,歲月為彼。如我寅彼申,申能剋寅,是彼沖我;我子彼午,子能剋午,是我沖彼。皆為沖起。
任氏曰:支中逢沖,固非美事,然八字缺陷者多,停勻者少。木火旺,金水必乏矣;金水旺,木火必乏矣。若旺而有餘者沖去之,衰而不足者會助之為美。如四柱無沖會之神,得歲運暗來沖會尤為喜也。蓋有病得良劑以生也。然沖有彼我之分,會有去來之理。彼我者,不必分年時為彼,日月為我,亦不必分四柱為我,歲運為彼也,總之喜神是我,忌神為彼可也。如喜神是午,逢子沖,是彼沖我,喜與寅戌會為吉;喜神是子逢午沖,是我沖彼,忌寅與戌會為凶。如喜神是子,有申得辰會而來之為吉;喜神是亥,有未得卯會而去之則凶。寧可我去沖彼,不可彼來沖我。我去沖彼,謂之沖起;彼來沖我,謂之不起。水火之沖會如此,餘可類推。

庚戌
乙酉
甲寅
庚午

丙戌
丁亥
戊子
己丑
庚寅
辛卯

此造干透兩庚,正當秋令,支會火局,雖制殺有功,而剋洩並見。且庚金銳氣方盛,制之以威,不若化之以德。化之以德者,有益於日主也;制之以威者,洩日主之氣也。由此推之,不喜會火局也,反以火為病矣。故子運辰年大魁天下。子運衝破火局,去午之旺神也,引通庚金之性,益我日主之氣;辰年濕土,能洩火氣,拱我子水,培日主之根源也。

丁巳
癸丑
丁卯
丙午

壬子
辛亥
庚戌
己酉
戊申
丁未

丁火雖生季冬,比劫重重,癸水退氣,無力制劫,不足為用。必以丑中辛金為用,得丑土包藏,洩劫生財,為輔用之喜神也。所嫌者,卯木生劫奪食為病,以致早年妻子刑傷。初運壬子辛亥,暗沖巳午之火,蔭庇有餘。庚戌運暗來拱合午火,刑傷破耗;至己酉會金局沖去卯木之病,財發十余萬。由此觀之,暗沖其忌神,暗會其喜神,發福不淺;暗沖其喜神,暗會其忌神,為禍非輕。暗沖暗會之理,其可忽乎?庚寅

辛巳
丙寅
辛卯

壬午
癸未
甲申
乙酉
丙戌
丁亥

丙火生於孟夏,地支兩寅一卯,巳火乘權,引出寅中丙火,天干雖逢庚辛,皆虛浮無根。初運壬午癸未無根之水,能洩金氣,地支午未南方,又助旺火,財之氣剋洩已盡,祖業雖豐,刑喪早見。甲運臨申,本無大患,因流年木火,又刑妻剋子,家計蕭條。一交申字,暗沖寅木之病,天干浮財通根,如枯苗得雨,勃然而興。及乙酉十五年,自財數倍於祖業,申運驛馬逢財,出外大利,經營得財十余萬。丙戌運丙子年,凶多吉少,得風疾不起,比肩爭財,乃臨絕地,子水不足以剋火,反生寅卯之木故也。


旺者沖衰衰者拔,衰神沖旺旺神發
原注:子旺午衰,沖則午拔不能立;子衰午旺,沖則午發而為福。餘仿此。
任氏曰:十二支相沖,各支中所藏互相沖剋,在原局為明沖,在歲運為暗沖。得令者沖衰則拔,失時者沖旺無傷。沖之者有力,則能去之,去凶神則利,去吉神則不利;沖之者無力,則反激之,激凶神則為禍,激吉神雖不為禍,亦不能獲福也。如日主是午,或喜神是午,支中有寅卯巳未戌之類,遇子沖謂衰神沖旺,無傷;日主午,或喜神是午,支中有申酉亥子丑辰之類,遇子沖,謂旺者沖衰則拔。余支皆然。然以子、卯、午、酉、寅、申、巳、亥八支為重,辰、戌、丑、未較輕。如子午沖,子中癸水沖午中丁火,如午旺提綱,四柱無金而有木,則午能衝子;卯酉沖,酉中辛金,沖卯中乙木,如卯旺提綱,四柱有火而無土,則卯亦能沖酉;寅申沖,寅中甲木丙火,被申中庚金壬水所剋,然寅旺提綱,四柱有火,則寅亦能沖申矣;巳亥沖,巳中丙火戊土,被亥中甲木壬水所剋,然巳旺提綱,四柱有木,則巳亦能沖亥矣。必先察其衰旺,四柱有無解救,或抑沖,或助洩,觀其大勢,究其喜忌,則吉凶自驗矣。至於四庫兄弟之沖,其蓄藏之物,看其四柱干支,有無引出。如四柱之干支,無所引出,及司令之神,又不關切,雖沖無害,合而得用亦為喜。原局與歲運皆同此論。

戊辰
辛酉
丙午
癸巳

壬戌
癸亥
甲子
乙丑
丙寅
丁卯

此造旺財當令,加以年上食神生助,日逢時祿,不為無根,所以身出富家。時透癸水,巳火失勢,逢酉邀而拱金矣。五行無木,全賴午火幫身,則癸水為病明矣。一交子運,癸水得祿,子辰拱水,酉金黨子沖午,四柱無解救之神,所謂“旺者沖衰衰者拔”,破家亡身。若運走東南木火之地,豈不名利兩全乎?

庚寅
壬午
丁卯
癸卯

癸未
甲申
乙酉
丙戌
丁亥
戊子

此財官虛露無根,梟比當權得勢,以四柱觀之,貧夭之命。前造身財並旺,反遭破敗無壽,此則財官休囚,劫業有壽,不知彼則無木,逢水沖則拔,此則有水,遇火劫有救。至甲申乙酉運,庚金祿旺,壬癸逢生,又沖去寅卯之木,所謂“衰神沖旺旺神發”,驟然發財巨萬。“命好不如運好”,信斯言也!

◎干支總論

陰陽順逆之說,《洛書》流行之用,其理信有之也,其法不可執一。
原注:陰生陽死,陽順陰逆,此理出於《洛書》。五行流行之用,固信有之,然甲木死午,午為洩氣之地,理固然也,而乙木死亥,亥中有壬水,乃其嫡母,何為死哉?凡此皆詳其干支輕重之機,母子相依之勢,陰陽消息之理,而論吉凶可也。若專執生死敗絕之說,推斷多誤矣。
任氏曰:陰陽順逆之說,其理出《洛書》,流行之用,不過陽主聚,以進為退,陰主散,以退為進。若論命理,則不專以順逆為憑,須觀日主之衰旺,察生時之淺深,究四柱之用神,以論吉凶,則了然矣。至於長生沐浴等名,乃假借形容之辭也。長生者,猶人之初生也;沐浴者,猶人之初生而沐浴以去垢也;冠帶者,形氣漸長,猶人年長而冠帶也;臨官者,由長而旺,猶人之可以出仕也;帝旺者,壯盛之極,猶人之輔帝而大有為也;衰者,盛極而衰,物之初變也;病者,衰之甚也;死者,氣之盡而無餘也;墓者,造化有收藏,猶人之埋於土也;絕者,前之氣絕而後將續也;胎者,後之氣續而結胎也;養者,如人之養母腹也,自是而複長生,迴圈無端矣。人之日主不必生逢祿旺,即月令休囚,而年日時中,得長生祿旺,便不為弱,就使逢庫,亦為有根。時說謂投墓而必沖者,俗書之謬也。古法只有四長生,從無子、午、卯、酉為陰長生之說。水生木,申為天關,亥為天門,天一生水,即生生不息,故木皆生在亥。木死午為火旺之地,木至午發洩已盡,故木皆死在午。言木而餘可類推矣。夫五陽育於生方,盛於本方,弊於洩方,盡於剋方,於理為順;五陰生於洩方,死於生方,於理為背。即曲為之說,而子午之地,終無產金產木之道;寅亥之地,終無滅火滅木之道。古人取格,丁遇酉以財論,乙遇午、己遇酉、辛遇子、癸遇卯,以食神洩氣論,俱不以生論。乙遇亥、癸遇申以印論,倶不以死論。即己遇寅歲之丙火,辛遇巳藏之戊土,亦以印論,不以死論。由此觀之,陰陽同生同死可知也,若執定陰陽順逆,而以陽生陰死,陰生陽死論命,則大謬矣。故《知命章》中“順逆之機須理會”,正為此也。

丙子
己亥
乙亥
丙子

庚子
辛丑
壬寅
癸卯
甲辰
乙巳

乙亥日元,生於亥月,喜其天干兩透丙火,不失陽春之景。寒木向陽,清而純粹,惜乎火土無根,水木太重,讀書未售;兼之中年一路水木,生扶太過,局中火土皆傷,以致財鮮聚而志未伸。然喜無金,業必清高。若以年時為乙木病位,月日為死地,豈不休囚已極,宜用生扶之運?今以亥子之水作生論,則不宜再見水木也。

戊午
乙卯
癸卯
癸亥

丙辰
丁巳
戊午
己未
庚申
辛酉

此春水多木,過於洩氣,五行無金,全賴亥時比劫幫身。嫌其亥卯拱局,又透戊土,剋洩並見,交戊午運不壽。若據書云,癸水兩坐長生,時逢旺地,何以不壽?又云“食神有壽妻多子,食神生旺勝財官”,此名利兩全,多子有壽之格也。總以陰陽生死之說,不足憑也。

天地順遂而精粹者昌,陰陽乖悖而混亂者亡。
原注:不論有根無根,俱要天覆地載。
任氏曰:取用干支之法,干以載之支為切,支以覆之干為切。如喜甲乙,而載以寅卯亥子,則生旺,載以申酉,則剋敗矣;忌丙丁,載以亥子則制伏,載以巳午寅卯,則肆逞矣。如喜寅卯,而覆以甲乙壬癸則生旺,覆以庚辛,則剋敗矣;忌巳午,而覆以壬癸則制伏,覆以丙丁甲乙,是肆逞矣。不特此也,干通根於支,支逢生扶,則干之根堅,支逢沖剋,則干之根拔矣。支受蔭於干,干逢生扶,則支之蔭盛;干逢剋制,則支之蔭衰矣。凡命中四柱干支,則顯然吉神而不為吉,確乎凶神而不為凶者,皆是故也,此無論天干一氣,地支雙清,總要天覆地載。

己亥
丁卯
庚申
庚辰

丙寅
乙丑
甲子
癸亥
壬戌
辛酉

庚金雖生春令,支坐祿旺,時逢印比,足以用官。地支載以卯木財星,又得亥水生扶有情,丁火之根愈固,所謂“天地順遂而精粹者昌”也。歲運逢壬癸亥子,干有己印衛官,支得卯財化傷,生平履險如夷,少年科甲,仕至封疆。經云:“日主最宜健旺,用神不可損傷”,信斯言也。

己酉
丁卯
庚辰
甲申

丙寅
乙丑
甲子
癸亥
壬戌
辛酉

此亦以丁火官星為用,地支亦載以卯木財星,與前造大同小異。只為卯酉逢沖,剋敗丁火之根,支中少水,財星有剋無生。雖時透甲木臨於申支,謂地支不載,雖有若無。故身出舊家,詩書不繼,破耗刑傷;一交戌運,支類西方,貧乏不堪。

庚申
壬午
辛酉
癸巳

癸未
甲申
乙酉
丙戌
丁亥
戊子

此庚辛壬癸,金水雙清,地支申酉巳午,煆煉有功,謂午火真神得用,理應名利雙輝。所惜者五行無木,金雖失令而黨多,火雖當令而無輔;更嫌壬癸覆之,緊貼庚辛之生,而申中又得長生,則壬水愈肆逞矣。雖有巳火助午,無如巳酉拱金,則午火之勢必孤。所以申酉兩運,破耗異常;丙戌運中,助起用神,大得際遇;一交亥運,壬水得祿,癸水臨旺,火氣剋盡,家破身亡。

庚申
壬午
辛酉
甲午

癸未
甲申
乙酉
丙戌
丁亥
戊子

此亦用午中丁火之殺,壬水亦覆之於上,亦有庚金緊貼之生。所喜者午時一助,更妙天干覆以甲木,則火之蔭盛。且壬水見甲木而貪生,不來敵火,四柱有相生之誼,無爭剋之風,中鄉榜,仕至觀察。與前造只換得先後一時,天淵之隔,所謂毫釐千里之差也。


天全一氣,不可使地德莫之載。
原注:四甲四乙,而遇寅申卯酉,為地不載。
任氏曰:天全一氣者,天干四甲、四乙、四丙、四丁、四戊、四己、四庚、四辛、四壬、四癸,皆是也。地支不載者,地支與天干無生化也。非特四甲四乙而遇申酉寅卯為不載,即全受剋於地支。或反剋地支,或天干不顧地支,或地支不顧天干,皆為不載也。如四乙酉者,受剋於地支也;四辛卯者,反剋地支也。必須地支之氣上升,天干之氣下降,則流通生化,而不至於偏枯,又得歲運安頓,非富亦貴矣。如無升降之情,反有沖剋之勢,皆為偏枯而貧賤矣。宜細究之。

甲申
甲戌
甲寅
甲戌

乙亥
丙子
丁丑
戊寅
己卯
庚辰

年支申金,沖去日主寅木,加以戌土乘權重見,生金助殺,謂地支不顧天干。夫四甲一寅,似乎強旺,第秋木休囚,沖去祿神,其根已拔,不作旺論。故寅卯亥子運中,衣食頗豐,一交庚辰,殺之元神透出。四子俱傷,破家不祿。干多不如支重,理固然也。

戊子
戊午
戊戌
戊午

己未
庚申
辛酉
壬戌
癸亥
甲子

此滿局火土,子衰午旺,沖則午發而愈烈,熬干滴水,是謂天干不覆。初交已未,孤苦萬狀;至庚申辛酉運,引通戊土之性,大得際遇,娶妻生子,立業成家;一交壬戌,水不通根,暗拱火局,遭祝融之變,一家五口皆亡。如天干透一庚辛,或地支藏一申酉,豈至若是之結局乎?

戊申
戊午
戊戌
戊午

己未
庚申
辛酉
壬戌
癸亥
甲子

此與前造只換一申字,而天干之氣下降,地支之水有源,午火雖烈,究不能傷申金,用金明矣,況有子水為去病之喜神。交申運,戊辰年四月入學,九月登科,蓋得太歲辰字,暗會水局之妙。惜將來壬戌運中,天干群比爭財,地支暗會火局,未見其吉矣。

辛卯
辛卯
辛卯
辛卯

庚寅
己丑
戊子
丁亥
丙戌
己酉

此造四木當權,四金臨絕,雖曰反剋地支,實無力剋也。如果能剋,可用財矣,若能用財,豈無成立乎?彼此母腹,數年間父母皆亡,與道士為徒;己丑戊子運,印綬生扶,衣食無虧;一交丁亥,生火剋金,即亡其師,所有微業,嫖賭掃盡而死。

地全三物,不可使天道莫之容。
原注:寅卯辰、亥卯未而遇甲庚乙辛,則天不覆。然不特全一氣與三物者,皆宜天覆地載,不論有根無根,皆要循其氣序,干支不反悖為妙。
任氏曰:地支三物者,支得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子丑之方是也。如寅卯辰日主是木,要天干火多;日主是火,要天干金旺;日主是金,要天干土重。大凡支全三物,其勢旺盛。如旺神在提綱,天干必須順其氣勢,洩之可也;如旺神在別支,天干制之有力,制之可也。何以旺神在提綱,只宜洩而不宜制?夫旺神在提綱者,必制神之絕地也,如強制之,不得其性,用激而肆逞矣。旺神者,木方提綱得寅卯也是也;制神者,庚辛金也,寅卯乃庚辛之絕地也。如辰在提綱,四柱干支又有庚辛之助,方可制矣。所謂循其氣序,調劑得宜,斯為全美。木方如此,餘可類推。

辛卯
庚寅
甲辰
丙寅

己丑
戊子
丁亥
丙戌
乙酉
甲申

此寅卯辰東方,兼之寅時,旺之極矣。年月兩金臨絕,旺神在提綱,休金難剋,而且丙火透時,木火同心,謂強眾而敵寡,勢在去庚辛之寡。早行土運生金,破耗異常,進京入部辦事;至丙戌運,分發廣東,得軍功,升知縣,喜其剋盡庚辛之美;至酉、庚辛得地,不祿宜矣。

庚寅
庚辰
甲寅
丁卯

辛巳
壬午
癸未
甲申
乙酉
丙戌

此亦寅、卯、辰東方。旺神不是提綱,辰土歸垣,庚金得載,力量足以剋木,丁火雖透,非庚金之敵,用殺明矣。至甲申運,庚金祿旺暗沖寅木,科甲聯登,仕至郡守;一交丙運制殺,降職歸田。

陽乘陽位陽氣昌,最要行程安頓。
原注:六陽之位,獨子、寅、辰為陽方,為陽位之純。五陽居之,如若是旺神,最要行運陰順安頓之地。
任氏曰:六陽皆陽,非子、寅、辰陽之純也,須分陽寒陽暖而論也。西北為寒,東南為暖,如若申、戌、子全,為西北之陽寒,最要行運遇卯、巳、未東南之陰暖是也;如寅、辰、午全,為東南之陽暖,最要行運酉亥丑西北之陰寒是也。此舉大局而論,若遇日主之用神喜神,或木,或火,或土,是東南之陽暖,歲運亦宜配西北之陰水、陰木、陰火,方能生助喜神用神,而歡如酬酢。若歲運遇西北之陽水、陽木、陽火,則為孤陽不生,縱使生助喜神,亦難切當,不過免崎嶇而趨平坦也。陽暖之局如此,陽寒之局亦如此論,所謂“陽盛光昌剛健之勢,須配以陰盛包含柔順之地”是也。若不深心確究,孰能探其精微,而得其要訣乎?

癸巳
丙辰
丙午
庚寅

乙卯
甲寅
癸丑
壬子
辛亥
庚戌

此東南之陽暖。天干金水,似乎無根,喜月支辰土,洩火蓄水而生金,庚金掛角逢生,則庚金可用。癸水即庚金之喜神。初運乙卯甲寅,金絕火生而水洩,孤苦不堪;一交癸丑北方陰濕之地,金水通根,又得巳丑拱金之妙,出外大得際遇,驟然發財十余萬。陽暖逢寒,配合之美也。

戊寅
乙丑
丙寅
庚寅

丙寅
丁卯
戊辰
己巳
庚午
辛未

丙寅日元,雖支遇三寅,最喜丑土乘權,財星歸庫。若運走西北土金,財業必勝前造,惜一路東南木火之地,祖業破盡,遍歷數省,賓士不遇,至午運暗會劫局,死於廣東。一事無成,莫非運也。

陽乘陰位氣盛,還須道路光亨。
原注:六陰之位,獨酉亥丑為陰方,乃陰位之純。五陰居之,如若是旺神,最要行運陽順光亨之地。
任氏曰:六陰皆陰,非酉、亥、丑為陰之盛也,須分陰寒陰暖而論也。承上文西北為寒,東南為暖,假如酉、亥、丑全,為西北之陰寒,最要行運遇東南寅、辰、午之陽暖是也。如卯、巳、未全,為東南之陰暖,最要行運遇申、戌、子西北之陽寒是也。此舉大局而論,若日主之用神喜神,或金,或水,或土,是西北之陰寒,歲運亦宜配東南之陽金、陽火、陽土,方能助用神喜神,而福力彌增。若歲運遇東南之陰金、陰火、陰土,則為純陰不育,難獲厚福,不過和平而無災咎也。陰寒之局如此論,陰暖之局亦如此論,所謂“陰盛包含柔順之氣,須配以陽盛光昌剛健之地”者是也。

丙子
己亥
乙酉
壬午

庚子
辛丑
壬寅
癸卯
甲辰
己巳

此全酉、亥、子西北之陰寒。寒木更宜向陽,以丙火為用,壬水即其病也。然喜壬水遠隔,與日主緊貼,日主本衰,未嘗不喜其生,又有己土透干,亦能砥定中流。且喜天干水木火土,各立門戶,相生有情;地支午火緊制七殺,年月火土,通根祿旺。更喜行運東南陽暖之地,不但四柱有情,而且行運光亨,早年聯登甲第,仕至封疆,皆陰陽配合之妙也。

己亥
丙子
乙丑
壬午

乙亥
甲戌
癸酉
壬申
辛未
庚午

此與前只換一酉子。以俗論之,酉換丑更美,酉乃七殺剋我,丑乃偏財我剋,又能止水,何其妙也。不知丑乃濕土,能洩火不能止水,酉雖七殺,午火緊剋,不洩火之元神;彼則丙火在年,壬水遙遠,又得己土一隔,此則丙火在月,壬水相近,已土不能為力,子水又逼近相沖。而且運走西北陰寒之地,丙火一無生扶,乙木何能發生?十干體象去:“虛濕之地,騎馬亦憂”,斯言不謬也。所以屈志芸窗,一貧如洗,剋妻無子,至壬申運,丙火剋盡而亡。所謂“陰乘陰位陰氣盛”也。地生天者,天衰怕沖。
原注:如丙寅、戊寅、丁酉、壬申、癸卯、己酉,皆長生日主,甲子、乙亥、丙寅、丁卯、己巳,皆自生日主,如主衰逢沖,則根拔而禍更甚。
任氏曰:地生天者,如甲子、丙寅、丁卯、己巳、戊午、壬申、癸酉、乙亥、庚辰、辛丑是也。日主生於不得令之月,柱中又少幫扶,用其身印,沖則根拔,生機絕矣,為禍最重。若日主得時當令,或年時皆逢祿旺,或天干比劫重疊,或官星衰弱,反忌印綬之洩,則不怕衝破矣。總之看日主之氣勢,旺相者喜沖,休囚者怕沖。雖以日主而論,歲運沖亦然。

甲寅
戊辰
丙寅
丙申

乙巳
庚午
辛未
壬申
癸酉
甲戌

此坐下印緩,生於季春,印氣有餘,又年逢甲寅,則太過矣。土雖當令,而木更堅,喜其寅申逢沖,財星得用,第嫌比肩蓋頭,沖之無力。早年運走南方,起倒異常;至壬申癸酉二十年,申沖寅木,剋去比肩,創業興家。此謂乘印就財也。

壬申
甲辰
丙寅
丙申

乙巳
丙午
丁未
戊申
己酉
庚戌

此坐下印綬亦在季春,印綬未嘗無餘氣,年干壬殺生印有情,不足畏也,所嫌者,兩申沖寅,甲木之根拔。還喜壬水洩金生木,運走丙午劫去申財,入學補廩登科;丁未合去壬水,三走春闈不捷;戊申剋去壬水,三沖寅木而死於途。此造之壬水,乃甲木之原神,斷不可傷,壬水受傷,甲木必孤。凡獨殺用印者,最忌制殺也。
天合地者,地旺喜靜。
原注:如丁亥、戊子、甲午、己亥、辛巳、壬午、癸巳之類,皆支中人元,與天干相合者。此乃坐下財官之地,財官若旺,則宜靜不宜沖。
任氏曰:十干之合,乃陰陽相配者也。五陽合五陰為財,五陰合五陽為官,所以必合。尚有陰旺不從陽,陽旺不從陰,雖合不化,有爭合、妒合、分合之別。若露干合支中暗干,則隨局無所不合,無所不分爭妒忌矣。此節本有至理,只因原注少變通耳。天合地三字,須活看輕看,重在下句“地旺喜靜”四字,夫地旺者,天必衰也;喜靜者。四支無沖剋之物,有生助之神也。天干衰而無助,地支旺而有生,天干心懷忻合之意。若得地支元神透出,緣上天下地,升降有情,此合似從之意也,合財似從財,合官似從官,非十干合化之理也。所以靜則居安,尚堪保守,動則履危,難以支持。然可言合者,只有戊子、辛巳、丁亥、壬午四日耳,若甲午日,則午必先丁而後己,己土豈能專權而合甲?己亥日,亥必先壬而後甲,甲豈能出而合己?癸巳日,巳必先丙而後戊,戊豈能越過而合癸?此三日不論,至於十干,應合而化,則為化格,另有作用,解在化格章中。

己巳
辛未
壬午
乙巳

庚午
己巳
戊辰
丁卯
丙寅
乙丑

支類南方,乘權當令,地旺極矣;火炎土燥,脆金難滋水源,天衰極矣,故日干之情,不在辛金,其意向必在午中丁火而合從矣。己巳戊辰運,生金洩火,刑耗有之;丁卯丙寅,木火拼旺,剋盡辛金,經營發財巨萬。

己丑
丙子
丁亥
庚子

乙亥
甲戌
癸酉
壬申
辛未
庚午

此造支類北方,地旺極矣;天干火虛,無木生扶,又有濕土晦火,天衰極矣。人皆論其殺重身輕。取火幫身敵殺。戊寅歲,金絕火生,又合去亥水,必有大凶,果卒季夏。此地支官星乘旺,又類官方,天干無印,己土洩丙,未足幫身,此為天地合而從官也。甲戌運生火剋水,刑喪破耗,家業已盡;癸酉壬申剋盡丙火,助起財官,獲利五萬;未運丙子年遭回祿,破去二萬。人皆取其火土幫身,以午未運為美,殊不知比劫奪財,反致大凶。甲申戊寅,真為殺印相生;庚寅癸丑,也作兩神興旺。
原注:兩神者,殺印也。庚金見寅中火土,卻多甲木,而以財論;癸見丑中土金,卻多癸水,則幫身,不如甲見申中壬水庚金、戊見寅中甲木丙火之為真也。
任氏曰:支坐殺印,非止此四日,如乙丑、辛未、壬戌之類,亦是兩神也。癸丑多比肩,戊寅豈無比肩乎?庚寅多財星,甲申豈無財星乎?非惟庚寅癸丑不真,即甲申戊寅,亦難作據,若只以日主一字論格,財年月時中,作何安頓理會耶?不過將此數日為題,用殺則扶之,不用則抑之。須觀四柱氣勢,日主衰旺之別,如身強殺淺,則以財星滋殺;身殺兩停,則以食神制殺;殺強身弱,則以印綬化殺,論局中殺重身輕者,非貧即夭;制殺太過者,雖學無成。論行運殺旺,複行殺地者,立見凶災;制殺再行制鄉者,必遭窮乏。書云“格格推祥,以殺為重”;又云“有殺只論殺,無殺方論用”,殺其可忽乎?

壬午
己酉
甲申
甲子

庚戌
辛亥
壬子
癸丑
甲寅
乙卯

甲申日元,生於八月,官殺當權,喜其午火緊制酉金,子水化其申金,所謂去官留煞。煞印相生,木凋金旺,印星為用,甲第聯登,由郎署出為觀察,從臬憲而轉封疆。壬辰

己酉
甲申
甲子

庚戌
辛亥
壬子
癸丑
甲寅
乙卯

此與前造只換一辰字,以俗論之,前則制官留殺,此則合官留殺,功名仕路,無所高下,殊不知有天淵之隔。夫制者剋而去之,合者有去有不去也。如以辰土為財,則化金而助殺;以酉金為官,仍化金而黨殺。由此觀之,清中帶濁,且以財為病者,不但功名蹭蹬,而且刑耗難辭。惟亥運逢生,可獲一衿,壬子如逢木,秋闈有望;癸丑合去子印,一阻去程,有凶無吉;甲寅運被申衝破,壽元有礙矣。上下貴乎情協。
原注;天干雖非相生,宜有情而不反背。
任氏曰:上下情協者,互相衛護,干支不反背者也。如官衰傷旺財星得局,官旺財多比劫得局,殺重用印,忌財者財臨劫地,身強殺淺,喜財者財坐食鄉,財輕劫重,有官而官星制劫,無官而食傷化劫,皆謂有情。如官衰遇傷,財星不現,官旺無印,財星得局,殺重用印,忌財者財坐食位,身旺煞輕,喜財者財坐劫地,財輕劫重,無食傷而官失令,有食傷而印當權,皆為


編輯者: 夢旅人 (2013-06-26 11:1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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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3122 - 2013-06-26 11:18:03 Re: 滴天髓闡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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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天髓闡微六親論

◎夫妻
夫妻因緣宿世來,喜神有意傍天財。
原注:妻與子一也,局中有喜神,一生富貴在子足,妻子在於是。在率依財看妻,如喜神即是財神,其妻美而且富貴;喜神與財神不相妒忌亦好,否則剋妻,亦或不美,或欠和。然看財神,又須活法,如財神薄,須用助財;財旺身弱,又喜比劫;財神傷印者,要官星;財薄官多者,要傷官。財氣未行,要衝者沖,洩者洩;財氣流通,要合者合,庫者庫。或財神洩氣太重,比劫透露,及身旺無財者,必非夫婦全美者也。至於財旺身強者,必富貴而多妻妾,看著當審辨輕重何如。
任氏曰:子平之法,以財為妻,財是我剋。人以財來侍我,此理出於正論,又以財為父者,乃後人謬也。若據此為確論,則翁女同宗,豈不失倫常乎?雖分偏正之說,究竟勉強。財之偏正,無非陰陽之別,並不換他氣,且世無犯上之理,宜辨而辟之。如果財為父,官為子,則人倫滅矣,不特翁婦同完生孫,有是理乎?是以六親之法,今當更定。生我者為父母,偏正財星是也;我生者為子女,食神傷官是也。我剋者為婦妾,偏正財星是也,剋我者為官鬼,祖父是也;同我者為兄弟,比肩劫財是也。此理正名順,乃不易之法,夫財以妻訟,財中饋賢能;財神濁,則河東獅吼。清者,喜神即是財星,不爭不妒是也。濁者,生煞壞屯,爭媯無情是也。舊書不管日主之衰旺,總以陽刃劫財主剋妻,究其理則實非,須分日主衰旺喜忌之別,四柱配合活看為是。如財神輕而無官,比劫多,主剋妻;財神重而身弱,無比劫,主剋妻。官殺旺而用印,見財星,主妻陋而剋;官殺輕而身旺,見財星,遇比劫,主妻美而剋。劫刃重,財星輕,有食傷,逢梟印,主妻遭凶死;財星微,官殺旺,無食傷,有印綬,主妻有弱病。劫刃旺,而財輕,有食傷,妻賢不剋,妻陋不必亡;官星弱,遇財星,妻陋不剋。身強煞淺,財星滋殺,官輕傷重,財星化傷,印綬重疊,財星得氣者,主妻賢而美,或得妻財臻富;殺重身輕,財星黨殺,官多用印,財星壞印,傷官佩印,財星得局者,主妻不賢而陋,或因正好抬禍傷身,日主坐財,財為喜用者,必得正好妻財;日主喜財,財合閑神而化財者,必得妻務。日主喜財,財合閑神而化忌神者,主妻有外情;日主喜忌而論。若財星浮泛,宜財深伏,宜衝動而引助。須細究之。

癸卯
乙丑
庚申
丁丑

甲子
癸亥
壬戌
辛酉
庚申
己未

此造寒金坐祿,印綬當權,足以用火敵寒。所忌者,年干癸水剋丁為病,全賴月干乙木通根,洩水生火,此喜神即是財星也。更喜財星逢合,謂財來就我,其妻賢淑勤能,生三子,皆就書香。

丁未
乙巳
丁酉
癸卯

甲辰
癸卯
壬寅
辛丑
庚子
己亥

丁火生於孟夏,柱中梟劫當權,一點癸水,不足相制,最喜坐下酉金,沖去卯木,生起癸水。出身貧寒,癸運入學,又得財巨萬;壬運登科,辛丑選知縣,仕至郡守。此造若無酉金,不但無財,而且名亦不成矣。

乙亥
庚辰
丙申
壬辰

己卯
戊寅
丁丑
丙子
乙亥
甲戌

丙火生於季春,印綬通根生旺,日主坐財,時干又透壬水,必以乙木為用。可嫌者,乙庚化金,生殺壞印,其妻不賢,妒悍異常,無子而絕。財之為害。可畏哉!

◎子女
子女根枝一世傳,喜神看與殺相連。
原注:大率依官看子。如喜神即是官星,其子賢俊,喜神與官星不相妒亦好,否則無子,或不肖,或不肖,或有剋。然看官星,又要活法,如官輕須要功災民;殺重身輕,只要印比;無官星,只論財;若官星阻滯,要和扶沖發;官星洩氣太重,須合助遙會;若殺得身輕而無制者,多女。
任氏曰:以官為子之說,細究之,終有犯上之嫌。夫官者,管也。朝廷設官,官治萬民,則不敢妄為,循守規矩。家庭必酋長為管,出入動作。皆遵祖父訓是也。不服官俯之治者,則為逆子;夫命者理也,豈可以民為子而犯上乎?莫非論命竟可地君無父乎?諺云,“父在子得自專”,若以官為子,父反以子管治,顯見父不得自專矣,故谷以剋父剋母為是,有是理乎?今更定以食傷為子女。書云,“食神有壽妻多子,時逢七煞本無兒”,“食神有制定多兒”,此兩說,可謂確據矣。然此亦死法,倘局中無食傷無官殺者,又作何論?故命理不可執一,總要變通為是,先將食傷認定,然後再看日主之衰旺,四柱之喜忌則用之。故“喜神看與殺相連”者,乃通變之至論也。如日主旺,無印綬,有食傷,子必多,;日主旺,印綬得,食傷輕,子必少;日主旺,印綬重,食傷輕,有財星,預防多而賢;日主旺,印必無;日主弱,食傷重,印綬地,亦無子;日主弱,食傷輕,無比劫,愛星,子必無;日主弱,斷殺重,印綬輕,微伏財,必多女,日主弱,七殺重,食傷輕,有比劫,女多子少;日主弱,官殺重,無印比,子必無;日主旺,食傷輕,逢印綬,遇財星,子少孫多;日主旺,印綬重,官殺輕,有印綬,遇財星,有子必逆。又有日主旺,無印綬,食傷伏,有官殺,子必多者,又有日主旺,比劫我,無印綬,食傷伏,子必多者,蓋母多惡意子之意也。故木多火熄,金剋木則生火;火多土焦,水剋火則生土;土重金埋,木剋土則生金;金多水滲,火剋金剛水剋火則生水;水多木浮,土剋水則生木。以官殺為子也,此這謂也。明雖以官殺為子也。大率身旺財為子,身衰印作兒,此皆餘之試驗者,故敢更定,仔細推之,無不應也。

辛丑
辛丑
戊戌
癸丑

庚子
己亥
戊戌
丁酉
丙申
乙未

此造日主旺,比劫多,年月傷官並透通根,丑為濕土,能生金蓄水,戌為火庫,日主臨之,不致寒凍也,是以農業富厚,更喜運走西方不悖,餘雖斷其多子,實不敢定其數目,詢之云,自十六歲生子,每所得一子,連生十六子,並無損傷。此因命之美,印星不現,辛金明潤不雜木火之妙也。

癸亥
甲子
丁酉
癸卯

癸亥
壬戌
辛酉
庚申
己未
戊午

此造殺官當令,嫌其甲木透干,不能棄命從殺,只得殺重用印,則忌卯酉逢沖,去甲木之旺地。所生妻生八女,妾生入女,竟兒子。所謂身衰印作和,此財星壞印之故也,。

乙未
辛巳
戊戌
丁巳

庚辰
己卯
戊寅
丁丑
丙子
乙亥

戊土生於巳月,柱中火土本旺,辛金露而無根;兼之己時,丁火獨透剋辛,局中全無濕氣;更嫌年干乙木,助火之烈,所以剋兩妻,生十二子,刑逝十子。現存二子。

戊子
癸亥
壬戌
甲辰

甲子
乙丑
丙寅
丁卯
戊辰
己巳

壬水生於孟冬,喜其無金,食神獨透,所以書香小就,甲寅入泮,有十子皆育。其不妻者,無財之妙也;秋闈不利者,無地寅卯也。此造如戌土換之以木,青云得路矣。

庚寅
丙戌
辛亥
辛卯

丁亥
戊子
己丑
庚寅
辛卯
壬辰

辛金生於戌月,印星當令;又寅拱丙生天干,比劫不能下生亥水;又亥卯拱木,四柱皆成財官,二妻四妾生三子皆剋,生十二女又剋其九。還喜秋金有氣,家業豐隆。

丁酉
丁未
戊戌
丁巳

丙午
乙巳
甲辰
癸卯
壬寅
辛丑

土生夏令,重疊印綬,四柱全無水氣,燥土不洩火生金,剋三妻五子。至丑運濕土晦火生金,又會金局,得一子方育。

由此數造觀之,食神傷官為子也明矣。凡子息之有無,命中有一定之理,命中子只有五數,水一火二木三金四土五也。當令者倍之,休囚者減半,除加減之外而多者,此秉賦之故也。

辛卯
辛卯
甲辰
丁卯

庚寅
己丑
戊子
丁亥
丙戌
乙酉

此造春木雄壯,金透無根,喜其丁火透露,傷其辛金,所以已丑戊子運中,不但得子不育,而且財多破耗,丁亥支拱木而干透火,丁財並益,丙戌俞美,生五子,家業增新,由此觀之,凡八字之用神即是子星,如用神是火,其子必在木火運星,或木火流年得;如不是木火運年得,必子息翕中多木火,或木火日主,否則難抬,或不肖,試之屢驗,然命內用神,不物妻財子祿,而窮通壽夭,皆在用神一字定之,其可忽諸?

◎父母
父母或降與或替,歲月所關果非細。
原注:子平之法,以財為父,以印為母,以斷其吉凶,十有九驗,然看歲月為緊。歲氣有益於月令者,及歲月不傷夫喜神者,父母必昌。歲月財氣斬喪於時干者,先剋父;歲月印氣斬喪於時支者,先剋母。又須活看其局中之大勢,不可專論財印,中間有隱露其興亡之機,而不必在於財印者。與財生印生之神,而損益舒得所,及陰陽多寡之論,無有不驗。
任氏曰:父母者,生身之根本,是以歲月所關,知其與替之不一,可謂正理不易之法也。原注竟以財印分屬父母,又論剋父母之說,無把握,仍惑於穀書之謬也。夫父母屆可以剋字加之?當更定喪親、刑妻、剋子為至理。如年月官印相生,日時財傷不犯,則上叨蔭庇,下受兒榮;年月官印相生,日時刑傷沖犯,則破蕩祖業,敗壞門風。年官月印,月官年印,祖上清高;日主喜官,時日逢傷,日主喜印,時日逢財,必敗祖辱宗,年財月印,日主喜印,時日逢官印者,知其幫父興家:年秎月印,日景喜印,時日逢官者,知其父母印者,知其自創成家。年官月劫,年劫月劫,年印月劫,日主喜財,時日逢財或傷者,出身寒窘,創業之命。年劫月財,日主喜財,遺緒豐勇,日主喜劫,清高貧寒。年官月傷,日主喜官,時日適官必跨灶,時日遇劫,必破敗。總之財官印綬,在於年月,為日主之喜,父母不貴亦富;為日主之忌,不貧亦賤,宜詳說察之。

癸卯
乙丑
丙子
己丑

甲子
癸亥
壬戌
辛酉
庚申
己未

此造官印透而得祿,財星藏而歸庫,格局未嘗不美,所嫌者,丑時傷官肆逞,官星退氣,日主衰弱,全賴乙木生火而衛官。年月官印相生,亦出身官家,至亥支入泮;壬戌水通根,破耗異常加捐出仕,不過清規;至酉運,財星壞印,竟伏國刑。

乙卯
丁亥
戊午
丙辰

丙戌
乙酉
甲申
癸未
壬午
辛巳

戊土生於孟冬,財星臨旺,官印雙清坐祿,日元臨旺逢生,四柱純粹可觀,一行生化有情,喜用皆有精神,所以行運不破局,身出官家,連登科甲,五筆型五子皆登仁籍,富貴福壽之造也。

丁巳
辛亥
戊子
戊午

庚戌
己酉
戊申
丁未
丙午
乙巳

此造柱中三火二土,似乎旺相,不知亥子當權,沖壞印綬,天干火土虛脫,其祖上大富,至父輩破敗;兼之初運西金地,生助旺水,半生顛連不遇。及交丁未,運轉南方,接連丙午二十年,大遂經營之願,發財十余萬。

乙亥
辛巳
丙辰
癸巳

庚辰
己卯
戊寅
丁丑
丙子
乙亥

此造支逢兩祿乘權,年干印透通根,凡推命者,作旺論用,以財星斷其名利雙收,然丙火生孟夏,火氣方進,年干印綬,被月干財星所壞,巳亥逢沖,破祿去火,則金反得生扶,木火失勢。又坐下辰土,竊去命主無神,時癸蓋頭,巳火亦傷,必作弱推,用以巳火,初運東方木土,出身遣業豐百姓;丙子火不通根,官得地,家多破耗;丑運生金洩火,刑剋異常,家業十去八九,夫婦皆亡。

◎兄弟
兄弟誰廢與誰興,提用財神看重輕。
原注:敗財比肩羊刃,皆兄弟也。要在提綱之神,與財神喜神較其重輕,財官弱,三者顯其攘奪之跡,兄弟必強;財官旺,三者出其助主之功,兄弟必美;身與財官平,而三者伏而不出,兄弟必貴;比肩重而傷民財殺亦旺者,兄弟必富。身弱而幫者不顯,有印而兄弟必多;身旺而三者又顯,無官而兄弟必衰。
任氏日;比肩為兄,敗財為弟,祿刃亦同此論。如殺旺無食,殺重無印,得敗財合殺,必得弟力;殺旺食輕,印弱逢財,得比肩敵殺,必得兄力;殺旺食輕,印弱逢財,得比肩敵殺,必得兄財輕劫重,印綬制傷,不免司馬之憂;財官失勢,劫刃肆逞,周公之慮。財生殺黨,比劫幫峰,大被可以同眠;殺重無印,主衰傷伏,鴿原料能無興歎。殺旺印伏,比肩無氣,弟雖敬而史必衰;官旺印輕,財星得氣,兄雖愛而弟無成。日主雖衰,印旺月提,兄弟成群;身旺逢梟,劫重無官,獨自主持,財輕劫重,食傷化劫,可無鬥粟尺布之謠;財輕遇劫。官得明顯,不作煮豆燃萁之詠。梟比重逢,財輕殺伏,未免折翎之悲啼;主衰有印,財星逢劫,反許棠棣之競秀。不論提綱之喜忌,全賃日主之愛憎,審察宜精,斷。

丁亥
壬寅
丙子
丁酉

辛丑
庚子
己亥
戊戌
丁酉
丙申

丙火生於春初,謂相火有焰,不作旺論。月干壬水通根,亥子殺旺無制,喜其丁午寅亥合而化印,以雜為恩。時支財星,生官壞印,以雜為恩。時支財星,生官壞印,又得丁火蓋頭,使其不能剋木,所以同胞七人,皆就書香,而且兄愛弟敬。

癸巳
戊午
丙午
庚寅

丁巳
丙辰
乙卯
甲寅
癸丑
壬子

此造羊刃當權,又逢生旺,更可嫌者,戊癸合而化火,財為眾劫所奪,兄弟六人,皆不成器,遭累不堪。餘造年月日皆同,換一壬辰時,弱殺不能相制,亦有六弟,得力者早亡,其餘皆不肖,以致拖累破家。總之劫刃太旺,財官無氣,兄弟反少,縱有,不如無也。然官殺太旺亦傷殘,秘須身財並旺,官印通根,可敦友愛之情。

◎何知章
何知其人富?財氣通門戶。
原注:財旺身強,官星衛財,忌印而財能壞印,喜印而財能生官,傷官重面財神流通,財神重而傷官有限,無財而暗成財局,財露而傷亦露者,此皆財氣通門戶,所以富也。夫論財與論妻之法,可相通也,然有妻賢而財薄者,亦有財富有妻傷者,看刑沖會合。但財神清而身旺者妻美,財神濁而身旺者家富。
任氏曰:身旺財弱無官者,必要有食傷;身旺財旺無食傷者,必須有官有殺。身旺印旺食傷輕者,財星得局,身旺官衰印綬重者,財得當令,身旺劫旺,無財印而有食傷者;身弱財重,無官印而有比劫者,皆財氣通門戶也。財即是妻,可以通論也。若清財妻美,濁財家富,其理雖正,尚未深論之也。如身旺有印,官星洩氣,四柱不見食傷得財星生官,無食傷則財星亦淺,主妻美而財薄也;身旺無印,官弱逢傷,得財星化傷生官,則亦通根,官亦得助,不特妻美,而且富厚;身旺官弱,食傷重見,財星不與官通,家雖富而妻必陋也;身旺無官,食傷有氣,財星不與劫連,無印而妻財並美,有印則財旺妻傷。此四者宜細究之。

甲申
丙子
壬寅
辛亥

丁丑
戊寅
己卯
庚辰
辛巳
壬午

壬水生於仲冬,羊刃當權,年月木火無根,日支食神衝破,似乎平常。然喜日寅時亥,乃木火生地;寅亥合,則木火之氣愈貫;子申會,則食神反得生扶,所謂財氣通門戶也。富有百余萬,凡巨富之命,財星不多,只要生化有情,即是財氣通門戶,若財臨旺地,不宜見官,日主失令,必要比劫助之,期為美也。

壬申
丙午
癸亥
戊午

丁未
戊申
己酉
庚戌
辛亥
壬子

癸水生於仲夏,又逢午時,財官太旺。喜其日元得地,更妙年干劫坐長生,財星有氣,尤羨五行無木,財水洩而火無助,壬水可用。且運走西北,金水得地,遺緒不豐,自創四五十萬,一妻四妾八子。

何知其人貴?官星有理會。
原注:官旺身旺,印綬衛官,忌劫而官能去劫,喜印而官能生印,財神旺而官星通達,官星旺而財神有氣,無官而暗成官局,官星藏而財神亦藏者,此皆官星有理會,所以貴也。夫論民與論子之法,可相通也,然有子多而無官者,身顯而無子者,亦看刑沖會合。但官星清而身旺者必貴;官星濁而身旺者必多子;至於得象得氣、得局、得格者,妻子富貴兩全。
任氏曰:身旺官弱,財能生官,官旺身弱,官能生印,印旺官衰,財能壞印,印衰官旺,財不現,劫重財輕,官能去劫,財星壞印,官能生印,用官,官藏財亦藏,用印,印露官亦露者,皆官星有理會,所以貴顯也。如身旺官旺印亦旺,格局最清,而四柱食傷,一點不混,財星又不出現,官星之情依乎印,印之情依乎日主,只生得一個本身,所以有官無子也;縱使稍雜食傷,亦被印星所剋,子亦艱難。如身旺官旺印弱,食傷暗藏,不傷官星,不受印星所剋,自然貴而有子;必身旺官衰,身傷有氣,有印而財有壞印,無才而暗成財局,不貴而子必富;如身旺官衰,食傷旺而無財,有子必貧;如身弱官旺,食傷旺而無印,貧而無子,或有印逢財,亦同此論。

癸卯
癸亥
丁卯
辛亥

壬戌
辛酉
庚申
己未
戊午
丁巳

此造官殺乘權,原可畏也,然喜支拱印局,巧借栽培,流通水勢,官星有理會。第嫌初運庚申辛酉,生殺壞印,偃蹇功名;己未支全印局,干透食神,云程直上,仕至尚書。然有其命必得其運,如不得其運,一介寒儒矣。

癸酉
丁巳
丙午
壬辰

丙辰
乙卯
甲寅
癸丑
壬子
辛亥

丙火生於孟夏,坐祿臨旺,喜其巳酉拱金,財生官,官制劫,更妙時透壬水,助起官星,以成既濟。三旬外運走北方水地,登科發甲,名利雙輝。勿以官殺混雜為嫌也,身旺者,必要官殺混雜而發也。

甲午
丙寅
辛酉
己丑

丁卯
戊辰
己巳
庚午
辛未
壬申

此造財臨旺地,官遇長生,日主坐祿,印綬通根,天干四字,地支皆臨祿旺,五行無水,清而純粹。春金雖弱,喜其時印通根得用,庚運幫身。癸酉看登科;午運殺旺,病晦刑喪;辛運己卯年發甲入詞林;後運金水幫身,仕路未可限量也。

乙巳
辛巳
庚辰
甲申

庚辰
己卯
戊寅
丁丑
丙子
乙亥

庚金生於立夏前五日,土當令,火未司權,庚金之生坐實,且辰支申昌,生扶並旺,身強殺淺。嫌其財露無根逢劫,所以出身貧寒;一交丁運,官星元神髮露,戊寅己卯兩年,財星得地,喜用齊來,科甲聯登,又入詞林。書云,“以殺化權,定顯露門貴客”,此之謂也。

何知其人貧?財貧神反不真。
原注:財神不真者,不但洩氣被劫也,傷輕財重傷氣洩,財輕官重財氣洩,傷重印輕身弱,財重卻輕身弱,皆為財神不真也。中有一味清氣,則不賤。
任氏日:財神不真者有九,如財重而食傷多者,一不真也;財輕喜食傷而印旺者,二不真也;財輕劫重,食傷不現,三不真也;財多喜劫,官星制劫,四不真也;喜印而財星壞印,五不真也;忌印而財星生官,六不真也;喜財而財合閑神而化者,七不真也;忌財而財合閑神化財者,八不真也;官殺旺而喜印,財星得局者,九不真也。此九者,財神不真之正理也,然貧者多富者少,故貧有幾等之貧,富有幾等之富,不可概定。有貧而貴者,有貧而正者,有貧而賤者,宜分辨之。如財輕官衰,逢食傷而見印綬者,或喜印,財星壞印,得官星解者,此貴而貧也;官殺旺而身弱,財星生助官殺,有印財一衿易得,無印則老儒冠,此清貧之格,所為皆正也,財多而心事必欲貪死,官旺而心志必欲求之,非合而合,不從而從,合之不化,從之不真,此等之命,見富貴而生諂容,遇財利而忘恩義,謂貧而賤也,即僥倖致富,亦不足貴也,凡敗業破家之命,初看似呼佳美,非財官雙美,即干支雙清,非殺印相生,即財臨旺地,不知財官雖可養命榮身,必先要日主旺相,主能任其財官,若太過不及,皆為不真,能散能耗則有之,終不能臻富貴也,此等格局最多,難以枚舉,宜細究之。

壬子
戊申
戊戌
辛酉

己酉
庚戌
辛亥
壬子
癸丑
甲寅

戊土生於孟秋,支在西方,秀氣流行,格局本佳,出身大富。所嫌者,年干壬水能根會局,則財星反不真矣。兼之運走西北金水之地,所以輕財重義,耗散異常,惟戌運入泮得子。辛亥壬子貧乏不堪。

癸卯
甲寅
丁巳
己酉

癸丑
壬子
辛亥
庚戌
己酉
戊申

此造財藏殺露,殺印相生,又聯珠相生,似乎貴格,所以祖業二十余萬;不知年干之殺無根,其菁華盡被印綬竊去,必用酉金之財。蓋頭覆之以土。似科有情,但木旺土虛,相火逢生,則巳酉不會,財不真矣。一交壬子,洩金生木,一敗如灰;至亥支,印遇長生,竟遭餓死。

庚午
壬午
丙寅
庚寅

癸未
甲申
乙酉
丙戌
丁亥
戊子

此夏火逢金,財滋弱殺,兩支不雜,殺刃神清,定然名利雙輝。不知地支木火,不載金水,杯水車薪,不但不能制火,反洩財星之氣,夏月庚金敗絕,財之不真可知矣。早運癸未、甲申、乙酉土金之地,豐衣足食;一交丙戌,支全火局,刑妻剋子,破耗異常,數萬家業,盡付東流;丁亥合壬寅而化木,孤苦不堪而死。

乙卯
乙酉
庚寅
壬午

甲申
癸未
壬午
辛巳
庚辰
己卯

秋金乘令,財官並旺,食神吐秀,大象觀之,富貴之命。第財星太重,官星拱局,日主反弱,不任其財官,全賴劫刃扶身,被卯沖午剋,時干壬水,不能剋火,反洩日元之氣,財財星不真矣。初運甲申祿旺,早年入泮,其後運走南方,貧乏不堪。

辛丑
丙申
癸巳
庚申

乙未
甲午
癸巳
壬辰
辛卯
庚寅

此財星坐祿,一殺獨清,似乎佳美,所嫌者,印星太重,丑土生金洩火,丙辛合而化水,以財為用,申又合巳,則財更不真。初運乙未甲午,木火拼旺,祖業頗豐;一交癸巳,皆從申合,一敗如灰,竟為乞丐。

庚辰
乙酉
丁丑
乙巳

丙戌
丁亥
戊子
己丑
庚寅
辛卯

丁火日元,時逢旺地,兩印生身。火焰金疊,似乎富格,不知月干乙木,從庚而化,支會金局,四柱皆財,反不真矣。祖業亦豐,初運丙戌丁亥,比劫幫身,財喜如心;戊子已丑,生金晦火,財散人離,竟凍餓而死。

何知其人賤?官星還不見。
原注:官星不見者,不但失令被傷也。身輕官重,官輕印重,財重無官,官重無印者,皆是官星不見也。中有一味濁財,則不貧;至於用神無力而忌神太過,敵而不受降,助旺欺弱,主從失宜,歲運不輔者,既貧且賤。
任氏曰:此段原注太略,然富貴之中,未當無賤,貧賤之中,未當無貴,所以賤之一字,不易知也。如身弱官旺,不用印綬化之,反以傷官強制;如身弱印輕不以官星生印,反以財星壞印;如財重身輕,不以比劫幫身,反以比劫奪財,合此格者,忘卻聖賢明訓,不思祖父積德,以致災生不測,,殃及子孫。如身弱印輕,,官旺無財,或身旺官弱,財星不現,合此格者,處貧困不改其節,遇富貴不易其志,非禮不行,大義不取。故知貪財改帛而戀金穀者,竟竟遭一時之顯戮,樂簞瓢而甘沿履者,終受千載之令各,是以有三等官星不見之理,如官輕印重而身旺,或官重印輕而身弱,或官印兩平而日主休囚者,此上等官星不見也,如官旺喜印,財星壞印,或官殺重無印,食傷強制,或官多忌財,財星得局,或喜官星,而官星合他神化傷者。或忌官星,他神合官星又化官者,此下等官星不見也。細究之,不但貴賤分明,而賢不肖亦了然矣。

丁丑
壬子
丁亥
甲辰

辛亥
庚戌
己酉
戊申
丁未
丙午

丁火生於仲冬,干透壬水,支全亥、子、丑北主,官星旺格;辰乃濕土,不能制水,反能晦火,謂清枯之象,官星反不真也。喜其無金,氣勢純清,其為人學問真確,處世無苟,訓蒙度日,苦守清貧,上等官星不見也。

丙辰
庚寅
丙午
壬辰

辛卯
壬辰
癸巳
甲午
乙未
丙申

此造財絕無根,官又無氣,兼之運走東南之地,幼年喪父,依母轉嫁他姓;數年母死,牧牛度日,稍長則賣力傭工;後雙目失明,不能傭作,求乞自活。

丁卯
甲辰
辛亥
癸巳

癸卯
壬寅
辛丑
庚子
己亥
戊戌

此春金逢火,理宜印化殺,財星壞印,癸水剋丁,亥水沖巳,似乎制殺有情,不知春水休囚,木火拼旺,不但不能剋火,反去生木洩金;財官本可榮身,而日空不能勝任,雖心專必欲求之。亦何蓋哉!出身未屬微賤。初習梨園,後因失音隨官;人極伶俐,且極會趨逢,隨任數年,發財背主,竟損納從九品出仕,作威作福,無所不為;後因犯事革職,依然落魄。

何知其人吉?喜神為輔弼。
原注,柱中所喜之神,左右終始,皆得其力者必吉,然大勢平順,內體堅厚,主從得宜,縱有一二忌神,適來攻擊,亦不為凶,譬之國內安和,不愁外寇。
任氏曰:喜神者,輔用助主之神也。凡八字先要有喜神,則用神勢,一生有吉無凶,故喜神乃吉神也。若柱中有用神而喜神,歲運不逢忌神無害,一遇忌神必凶,如戊土生於寅月,以寅中甲木為用神,忌神必是庚辛申酉之金,日主元神厚者,以壬癸亥子為喜神,則金見水而貪生,不來剋木矣;日主元神薄者,以丙丁巳午為喜神,則金見水而畏,亦不來剋木矣。如身弱以寅中丙火用神,喜天干透出,以水為忌神,以比動為喜神,所以用官用印有別,用官者,身旺可以財為喜神,用印身弱,而後用官為喜神,無喜神,而用神得秉令,氣象雄壯,大勢堅固,四柱安和,用神緊貼,不爭不妒者,即遇忌神,亦不為凶。如原局無喜神,有忌神,或暗伏或出現,或與用神緊貼,或爭或妒,或用神不當令,或歲運引出忌神、助起忌神,譬之國家有奸臣,私通外寇,兩來夾攻,其凶立見。論土如此,餘皆類推。

甲子
丙寅
戊寅
己未

丁卯
戊辰
己巳
庚午
辛未
壬申
癸酉
甲戌

春初土虛,殺旺逢財,以丙火為用,喜其財印相隔,生生不悖;更妙未時幫身為喜,四柱純粹,主從得宜。所以早登甲第,一生有吉無凶,仕至觀察,後退歸優遊林下,生六子皆登科第,夫婦齊眉,壽越八旬。

丙申
己亥
庚辰
戊寅

庚子
辛丑
壬寅
癸卯
甲辰
乙巳

此寒金喜火,得時支寅木之生,則火有焰,然有財殺,必先身旺。妙在年支坐祿,三印貼生,更妙亥水當權,申金含生忘沖。無火則土凍金寒,無木則水旺火虛,以火為用,以木為喜,木火兩字,缺一不可。所以生平無凶無險,登科發甲,宦海無波,後裔濟美,壽至八旬之外。

何知其人凶?忌神輾轉攻。
原注:財官無氣,用神無力,不過無所發達而已,亦無刑凶也。至於忌神太多,或刑或沖,歲運助之。輾轉攻擊,局內無備禦之神,又無主從,不免刑傷破敗,犯罪受難,到老不古。
任氏曰:忌神者,損害體用之神也。故八字先要有喜神,則忌神無勢。以忌神為病,以喜神為藥,有病有則吉,有病無藥則凶,一生吉少凶多者,皆忌神得勢之故耳。如寅月生人,不用甲木而用戊土,則甲木為當令這忌神,看日主之意向,或喜火以化之,或用金以制之,安頓得好,又逢歲運扶喜抑忌,亦可轉凶為吉;歲運又不來扶喜抑忌,又不與忌神結黨者,不過終身碌碌,無所發達而已;若無火之化、金之制,又遇水之生,歲運又黨助忌神,傷我喜神,輾轉相攻,凶禍多端,到老不吉。論木如此,餘可類推。

乙亥
戊寅
丙子
甲午

丁丑
丙子
乙亥
甲戌
癸酉
壬申

丙火生於寅月,印星當令,時逢刃旺,甲乙並旺透,四柱無金;寅亥化木,子水衝破,官星無用,必以月干戊土為用。忌神即是甲木,亥子之水,反生旺木,所謂忌神輾轉攻也。初交丁丑,生助用神,祖業十余萬,其樂自如;一交丙子,火不通根,父母雙亡,連遭回祿;乙亥水木並旺,又遭回祿,剋三妻四子,赴水而亡。

辛巳
庚寅
丙辰
己丑

己丑
戊子
丁亥
丙戌
乙酉
甲申

丙火生寅,木嫩火相,未為旺也,生丑時,竊去命主元神,以寅木為用。所嫌庚金當頭之忌,木嫩逢金,火虛見洩。初交己丑戊子,生金洩火,幼喪父母,孤苦不堪;丁亥丙戌,火在西北,不能去盡忌神,所以歷盡風霜,稍成家業;一交乙酉,干支皆化忌神,刑妻剋子,遭水厄而亡。

何知其人壽?性定元神厚
原注:靜者壽,柱中無沖無合,無缺無貪,則性定矣。元神存者,不特精氣神氣皆全之謂也,官星不絕,財神不滅,傷官有氣,身弱印旺,提綱輔主,用神有力,時上生根,運無絕地,皆是元神厚處。細究之,大率甲乙寅卯之氣,不遇沖戰洩傷、偏旺浮泛而安頓得所者心壽。木屬仁,仁者壽,每每有驗,故敢施之於筆。若貧賤之人而亦能壽者,以其稟得一個身旺,或身弱而運行生地,食祿不缺故耳。
任氏曰:仁、靜、寬、德、厚,此五者,皆壽征也。四柱得地,五行停勻,所合者皆閑神,所化者皆用神,沖去者皆忌神,留存者皆喜神,無缺無陷,不偏不枯,則性定矣。性定不生貪戀之私,不做苟且之事,為人寬厚和平,仁德兼資,未有不富貴福壽者也。元神厚者,官弱逢財,財輕遇食,身旺而食傷發秀,身弱而印綬當權,所喜者皆提綱之神,所忌者皆失令之物,提綱與時支有情,行運與喜用不悖,是皆元神厚處,宜細究這。清而純粹者,必富貴而壽;濁而混雜者,必貧賤而壽。

辛丑
癸巳
甲子
丙寅

壬辰
辛卯
庚寅
己丑
戊子
丁亥
丙戌
乙酉

此從巳火起源頭,生丑土,丑土生辛金,辛生癸,癸生甲,甲生丙火;甲祿居寅,癸祿居子,丙祿居巳,官坐財地,財逢食生,五行元劉皆厚,四柱通根生旺,左右上下有情,為人剛柔相濟,仁德兼資,貴至三品,富有百萬,子十三人,壽至百歲,無疾而終。

己酉
乙亥
丙寅
戊子

甲戌
癸酉
壬申
辛未
庚午
己巳
戊辰

此以酉金為源頭,生亥水,亥水合寅而生丙,丙火生戊土,元神皆厚。鄉榜出身,仕至觀察,為人寬厚端方,九子二十四孫,富有百余萬,壽至百二十歲,無疾而終。

己酉
辛未
壬寅
壬寅

庚午
己巳
戊辰
丁卯
丙寅
乙丑
甲子
癸亥

此以未土為源頭,生辛金,辛金生壬水,壬水生寅木,四柱生化有情,元神厚而純粹。所喜者,火喜其包藏不露。早登科甲,仕至三品;為人品行端方,廉和仁厚;八子十九孫,壽至九旬有六。

丁未
庚戌
庚辰
丙子

己酉
戊申
丁未
丙午
乙巳
甲辰

此以丁火為源頭,生土,土生金,兩藏財庫,身旺用官。中年行運不背,所以早登鄉榜,名利雙輝。為人有剛明決斷之本,無刻薄欺瞞之意。惜乎無木,火之元神不足,孫枝雖旺,子息未免多損之憂。

乙未
戊寅
乙卯
庚辰

丁丑
丙子
乙亥
甲戌
癸酉
壬申
辛未
庚午

此支類東方,正曲直仁壽格,大勢觀之,財官有氣,名利裕如。第五行火不出現,財之元神虛脫,寅卯東方木旺,官司星之根亦薄。所以一生操剝削,資囊未滿先傾,且平生仗義疏財;為人無驕諂,存古道,苦守清貧;生四子皆得力,壽至九十四歲。

癸丑
甲寅
戊戌
庚申

癸丑
壬子
辛亥
庚戌
己酉
戊申

戊戌日逢庚申時,食神有力,殺旺無印,足以強制。生八九子,有三四子貴顯而授一品之誥封者,土金有情之妙也。其為人貪惡兩備者,不能化殺之故也,淫靡無禮者,火不現,水得地之故也。蓋寅申沖,則丙火必壞,丑戌刑則丁火亦傷,兼之癸水透,則日主之心志必合,而求之不顧;寅戌支藏之火,暗中剋盡,夫火司禮,為人豈可無禮?無禮則無所不為矣!設使年干癸水,換於丁火,未有不仁德者也。其富貴福壽,皆申時之力,亦祖德宗功所致也。後生落頭疽而死,由已積惡多端,而天誅之矣。

戊辰
庚申
己卯
戊辰

辛酉
壬戌
癸亥
甲子
乙丑
丙寅

此土金傷官,辰中癸水,正財歸庫,申中壬水,正財逢生,劫雖旺,而不能奪;且土氣盡歸於金,傷官化劫,暗處生財,兼之獨殺為權,故為人權謀異眾,地支皆陰濕之氣,作事詭譎多端,一生所重者財,而少仁義,至四旬無子,娶兩妾又無子。壽至九旬外,異財如命,卒後家業四十余萬,分奪而盡。細究之,皆因財星守於藏蓄,不得流行之故也,財不流行,秋金逢土而愈堅,生意遂絕耳,大凡財厚無子者,皆類此格,故無子之人,其性情必多鄙吝,不知財散則民聚,倘使富人無子能輕其財於親族之中,分多潤寡,何患無子哉?即如此造,金氣太堅,水不露頭,未得生生之妙,能散其財,則金自流行,子必招矣。然散亦有功過,散財於僧道,有過無功;散財於親族,有功無過。修德獲報,人事原可挽回;作善隆祥,天心詎難感召,壽本五福之首,
壽而無子,終於無益;與其富壽而無子,不若貧壽而有子也。


何知其人夭?氣濁神枯了。
原注:氣濁神枯之命極易看,印綬太旺,日主無著落,財殺太旺,日主無依倚,忌神與喜神雜而虞,四柱與用神反而絕,沖而不和,旺而無制,濕而滯,燥而鬱,精流氣洩,月悖時脫,此皆無壽之人也。
任氏日:氣濁神枯之命,易中之難看者,“氣濁神枯”四字,可分言之,濁字作一弱字論,氣濁者,日主失令,用神淺薄,忌神深重,提綱與時支不照,年支與日支不和,喜沖而不沖,忌合而反合,行運與喜用無情,反與忌神結黨,雖不壽而有子。神枯者,,身弱而印綬太重,身旺而剋洩全無,然重用印,而財星壞印,身弱無印,而重疊食傷,或金寒水冷而土濕,或火炎土燥而木枯者,皆夭而無子也。

乙丑
乙酉
丙辰
辛卯

甲申
癸未
壬午
辛巳
庚辰
己卯

此造三印扶身,辰酉合而不沖,四柱無水,似呼中格。第支皆濕土,晦火生金,辰及木之餘氣,與酉合財,木不能托根,與酉化金,則木反被其損,天干兩乙,地支不載,凋可知矣,由此推之,日元虛弱,至午運,破酉衛卯,得一子;辛巳全會金局壞印,則元氣大傷,會財則財極必反,夫婦雙亡。

己丑
戊辰
辛亥
戊戌

丁卯
丙寅
乙丑
甲子
癸亥
壬戌

此重重厚土,埋藏脆嫩之金,五行無木,未得疏揚之利;一點亥水剋絕,支藏甲乙,無從引助;然春土氣虛,藏財可用,初運東方木地,疪蔭有餘;寅運得一子。乙丑運,土又通根而夭。

壬寅
壬寅
甲寅
壬申

癸卯
甲辰
乙巳
丙午
丁未
戊申

春木重逢祿,支得申時,似乎時殺留清,不知木旺金缺,必要有火有佳;天於三壬,寅中丙火受剋,神枯可知。至丙支,逢三壬回剋,家業敗盡,夭而無子。凡水木並旺無土者,最忌火運,即不傷身,刑耗異常。若俗論必用申金,兩火剋金之故也。如丙火剋金為害,則前之乙已運,緊剋申金,而且三刑,何反美乎?

辛丑
辛丑
癸酉
癸丑

庚子
己亥
戊戌
丁酉
丙申
乙未

此重重濕土,疊疊寒金,癸水濁而且凍,所謂陰之甚,寒之至者也。毫無生髮,氣濁神枯,故春人愚昧不堪,一事無成,至戊戌運,生金剋水而夭。以俗論之,兩干不雜,金水雙清,地支三殺,殺印相生之美,定為貴格,前則春木帶嫩金。斬削成大器,皆作名利兩全之格也,不知夭命,皆類此格,學者宜深究之。

◎女命章
論夫論子要安樣,氣靜平和婦道章,三奇二德虛好語,咸池驛馬半推詳。
原注:局中官星明順,夫貴而吉,理自然矣。若官星太旺,以傷官為夫,官星太微,以財為夫;比肩旺而無官,以傷官為夫;傷官旺而無財官,以印為夫,滿局官星欺日主者,喜印綬而夫不剋身也;滿局印綬洩官星這氣者,喜財而身不剋失也。大體與男命論子論貴之理相似。局中傷官清顯,子貴而親,不必言也。若傷官太旺,以印為子;傷官太微,以比肩為子,印綬旺而無傷官者,以財為子也;財神旺而洩食傷者,以比肩為子也。不必專執官星而論夫。專執傷食而論子。但以安祥順靜為貴,二德三奇不必論,咸池驛馬縱有驗,總之於理不長。其中究論,不可不詳。
任氏曰:女命者,先觀夫星之盛衰,則知其貴同也。次察格局之清濁,則知其賢愚也。淫邪嫉妨,不離四柱之情;貞靜端莊,總在五行之理。是以審察宜精,貞婦不遭謬妄;詳究宜確,淫穢難逃正論。二德三奇,乃好事之妄造;咸池驛馬,是後人之謬言。不孝翁姑,只為財輕劫重;不敬丈夫,皆因官弱身強。官旺明顯,夫主崢嶸;氣靜和平,婦道柔順。若乃官星太旺,無比劫以印為夫;有比劫而無印綬者,以傷食為夫;官星太弱,有傷官,以財為夫,無財星而比劫旺者,亦以傷食為夫;滿盤比皆而無印無官者,又以傷食為夫;滿局印綬而無官無傷者,以財為夫;傷官旺,日主衰,以印為夫;日主旺,食傷多,以財為夫;官星輕。印綬重,亦以財為夫。
財乃天之恩星,女命身旺無官,財星得令得局者,上格也。若論刑傷,又有生剋之理存焉。官星微,地財星,日主強,傷官重,必剋夫;官星微,無財星,比劫旺,必欺夫;官星微,無財星,日主旺,印綬重,必欺夫剋夫;官星弱,印綬多,無財星,必剋夫;比劫旺而無官,印旺無財,必剋夫;官星旺,印綬輕,必剋夫;比劫旺,無官星,有傷官,印綬重,必剋夫;食神多,官星微,有印綬,遇財星,必剋夫。
凡女命之夫星,即是用神,女命之子星,即是喜神,不可專論官星為夫、傷食為子。日主旺,傷官旺,無印綬,有財星,子多而貴;日主旺,傷官旺,無財印,子多而強;日主旺,傷官輕,無財印,子多而富;日主旺,無食務,官得局,子多而賢;日主旺,無食傷,有財星,無官殺,子多而能。日主弱,食傷重,有印綬,無財星,必有子。;日主弱,食傷輕,無財星,必有子,日主弱,財星輕,官印旺,必有子,日主弱,官星旺,無財星,有印綬,必有子,日主弱,無官星,有傷皆,必有子,日主旺,有印綬,無財星,子必少;日主旺,比肩多,無官星,有印綬,於必少;日主旺,印綬重,無財星,必無子;日主弱,傷官重,印綬輕,必無子;日主弱,財星重,逢印綬,必無子,日主弱,官殺旺,必無子,日主弱,食傷旺,無印綬,必無子。火炎土燥無子,土金濕滯無子,水泛木浮無子,金寒水冷無子,重疊印綬無子,財官太旺無子,滿局食傷無子。以上無子者,有子必剋夫,不剋夫亦夭。
至於淫邪之說,亦究四柱之。日主旺,官星微,無財星,日主足以敵之者;日主旺,官星微,傷食重,無財星,日主足以欺之者;日主旺,官星弱,日主之氣,生助他神而去之者;日主旺,官星弱,官星之氣,合日主而化者;日主旺,官星弱,官星之氣,依日主之勢者;日主弱,無財星,有食傷,逢印綬,日主自專其主者;日主旺,無財星,官星輕,食傷重,官星無依倚者;日主旺,官無根,日主不順官星,合財星而去者;日主弱,傷食重,印綬輕者;日主弱,食傷重,無印綬,有財星者;食傷當令,財官失勢者;官無財滋,比劫生食傷者;滿局傷官無財者;滿局官星無印者;滿局比劫無食傷者;滿局印綬無財者,皆淫賤之命也。總之,傷官不宜重,重必輕佻美貌而多淫也;傷官身弱有印,身旺有財者,必聰明美貌而貞潔也。凡觀女命,關係非小,不可輕斷淫邪,以瀆神怒。然亦不可一例言命,或由祖宗遣孽。或由家門氣數,或由丈夫不肖,或由母姑不良,幼失閨訓,或由氣習不善,無謹飭閨門,任其盜性越禮,入寺燒香,遊玩看戲聽詞,男女混雜,初則階下敷陳,久則內堂演說,始而或言賢孝節義之故事,繼而漸及淫邪苟合之穢詞,保無觸念動心乎?所以居家第一件事,在嚴肅閨門。閨幃之內,不出戲言,則刑干之化行矣;房帷之中,不聞戲笑之聲,則相敬之風著矣。主家者不可不慎之。

戊申
甲寅
壬寅
丁未

癸丑
壬子
辛亥
庚戌
己酉
戊申
丁未
丙午

壬水生於孟春,土虛木盛。制殺太過。寅申逢沖,本是剋木,不知木旺金缺。金反被傷,則戊土無根依撫,而日主之壬水,可任性而行,見其財星有勢,自然從財而去,以致傷夫敗業,棄子從人也。

丁未
乙巳
甲午
丁卯

丙午
丁未
戊申
己酉
庚戌
辛亥
壬子
癸丑

甲午日元,生於巳月,支類南方,干透兩丁。火勢猛烈。洩氣太過,局中無水,只可用劫。初運又走火地,是以早刑夫主。人極聰明美貌,而輕佻異常,不能守節。至戊申運,與木火爭戰,不堪言矣。

戊戌
己未
丙辰
戊戌

戊午
丁巳
丙辰
乙卯
甲寅
癸丑
壬子
辛亥

滿局傷官,五行無木,印星不現,格成順局,故其人聰明美貌。第四柱無金,土過燥厚,辛金夫星投墓於戌,是以淫亂不堪。夫遭凶死,又隨人走,不二三年又剋,至乙卯運,犯土之旺,自縊而死。

戊午
乙丑
戊戌
丙辰

甲子
癸亥
壬戌
辛酉
庚申
己未
戊午
丁巳

戊土生於丑月,土旺用事,木正凋枯,且丑乃金庫,辛金伏藏,不能托根;更兼辰戌沖去藏官,置夫主於度外,且中運西方金地,淫賤不堪。

己亥
丙寅
丁亥
庚戌

丁卯
戊辰
己巳
庚午
辛未
壬申
癸酉

丁火生於寅月,木正當權,火逢相旺,必以亥水官星為夫明矣。年支亥水合寅化木,而日支亥水,必要生扶為是;時干庚金隔絕,無生扶之意,又逢戌土緊剋之,則日主之情,必向庚金矣。所以淫賤之至也。

丁未
癸丑
庚子
丁亥

甲寅
乙卯
丙辰
丁巳
戊午
己未
庚申

寒金喜火,嫌其支全亥子丑。北方水旺,又有干癸剋丁,丑未沖去丁火餘氣,五行無木,未得生化之情。時干之丁虛脫無根,焉能管伏庚金?而日主之情,不顧丁火可知,所以水性楊花也。

丁丑
癸丑
庚子
乙酉

甲寅
乙卯
丙辰
丁巳
戊午
己未
庚申
辛酉

庚金生於季冬,不但寒金喜火,而且時逢陽刃印綬當權,足以用火敵寒;月干癸水,通根祿支,剋絕丁火,其意足以欺官;時逢乙木,喜而合之,其情必向財矣。所以背夫而去,淫穢不堪也。

丁丑
壬子
辛巳
丙申

癸丑
甲寅
乙卯
丙辰
丁巳
戊午
己未
庚申

壬水合去丁火之殺,丙火官星得祿於日支,似乎佳美,所以出身舊家,因其貌美而菁媚。群以賽楊妃稱之。四五歲時,眉日秀麗,及十三四益嬌冶,成為畫中人。年十八,歸士人妻,士素醇謹好學,惑而昵愛之,逾年而學廢,竟以癆病而死。從此淫穢不堪,後身敗名裂。無所依託,自縊而死。此造因多合之故耳。夫十士之合。以官化傷官,謂貪合忘官,且巳申合亦化傷官,丁壬合則暗化財星,其意中將丙火置之度外明矣。其情必向丁壬一邊,況乎干支皆合,無往不是意中人也?

戊子
戊午
癸酉
戊午

丁巳
丙辰
乙卯
甲寅
癸丑
壬子
辛亥
庚戌

癸水生於午月,財官並旺,坐下印綬,年支坐祿,未嘗不中和。天干三透戊土,爭合癸水,則日主之情,竟無定見;地支兩午壞酉,而財官之勢,不分強弱,日主之情,自然依財勢而去。只有年干正夫無財勢。其力量不敵月時兩干之官,故將正無置之不顧矣。運至乙卯,木生火旺,月時兩土,仍得生扶,年干之土無化而受剋,所以夫得疾而死,後淫穢異常,尤物禍人,信哉!

乙未
辛巳
乙亥
丙戌

壬午
癸未
甲申
乙酉
丙戌
丁亥
戊子
己丑

年月日六字觀之,乙木生於巳月,傷官當令,最喜坐下亥印沖巳制傷,不特日主喜其滋扶,抑且辛金得其衛美,正所謂傷官用印,獨殺留清,不但貌美,而且才高,書畫皆精。所嫌戌時緊剋亥水,暴陽一透,辛金受傷,既不利於夫子之宮,兼損壞乎生平之性矣。

丁巳
戊申
癸丑
乙卯

己酉
庚戌
辛亥
壬子
癸丑
甲寅
乙卯
丙辰

此造官星食神坐祿,印綬當令逢生,財生官旺,不傷印綬,印綬當令,足以扶身,食神得地,一氣相生,五行停勻,安詳純粹。夫榮子貴,受兩代一品之封。

乙亥
癸酉
甲辰
丙寅

甲戌
乙亥
丙子
丁丑
戊寅
乙卯
庚辰
辛巳

八月官星財星助金,生於寅時,年時兩支逢生得祿,火水干透,無相剋之勢,有生化之情。財星得地,四柱通根,五行不悖,氣靜和平純粹,生化有情。夫榮子貴,受一品之封。

辛酉
壬辰
丁巳
甲辰

癸巳
甲午
乙未
丙申
丁酉
戊戌
己亥
庚子

傷官雖旺,合酉化金,則官星之元神愈厚矣。巳火拱金,辰土引之,則財之元神更固矣。時透印綬,助日主之光輝,制辰土之傷官,所謂木不枯,火不烈,水不涸,土不燥,金不脆,氣靜和平之象。夫榮子貴,受一品封。

己巳
癸酉
壬辰
甲辰

甲戌
乙亥
丙子
丁丑
戊寅
己卯
庚辰
辛巳

秋水通源,印星秉令,官殺雖旺,制化合宜,更妙時透甲木,制殺吐秀,一派純粹之氣,所以人品端莊,精於詩書。喜運途無火。官不助,印不傷,夫星貴顯,子嗣秀美,誥封二品之榮。

庚辰
壬午
乙亥
癸未

辛巳
庚辰
己卯
戊寅
丁丑
丙子
乙亥
甲戌

木生午月,火勢猛而金柔脆之時,喜壬癸通根制火,辰土洩火生金,則火土不烈燥,水木不枯涸,接續相生,清而純粹。為女中才子,生三子,夫任京官,家道清寒。在家教子讀書,二子登科,一子發甲,夫官郎中,子官禦史,受二代之封。

庚辰
戊寅
乙酉
壬午

丁丑
丙子
乙亥
甲戌
癸酉
壬申
辛未
庚午

乙木生於春初,木嫩金堅,最喜午時制殺衛身,寒木向陽,官印雙清,財星生官,不壞印綬,純粹安和。夫官二品,五子二十三孫,一生無疾,夫婦齊眉,壽至八旬外,無疾而終,後裔皆顯貴。

丙辰
癸巳
丁丑
甲辰

壬辰
辛卯
庚寅
己丑
戊子
丁亥
丙戌
乙酉

丁火生於巳月,癸水夫星清透,時干甲木,印綬獨清,是以品格端莊,持身貞潔。惜丙火太旺,生助傷官,以臻鏡破釵分。然喜巳丑拱金,財星得用,身旺以財為子,教子成名,兩子皆貴,受三品之封。

丙寅
辛卯
癸酉
戊午

庚寅
己丑
戊子
丁亥
丙戌
乙酉
甲申
癸未

癸水生於仲春,洩氣之地,兼之財官並旺,日元柔弱,以印為夫,清而得用,是以秉性端莊,勤儉紡織。至丑運,洩火拱金,連生二子;戊子運沖去午火,不傷酉金,夫主登科發甲;一交丁亥,酉歸矣。此造之病,實在財旺耳。天干之辛,丙火合之,地支之酉,午火破之,更兼寅卯當權生火,丁亥運合寅化木,助起旺神,又丁火緊剋辛金,不祿宜矣。

辛丑
辛卯
丙子
癸巳

壬辰
癸巳
甲午
乙未
丙申
丁酉
戊戌
己亥

丙火生於仲春,火相木旺之時,正得中和之象,年月兩透財星,地支巳丑拱金,財旺生官,官星得祿,以印為夫,謂真神得用。秉性勤儉,紡織佐讀,奉甘旨得舅姑之歡心。至甲午運幫身衛印,夫主運登甲榜,誥封宜人;壽至酉運,會金沖卯不祿。

丁酉
癸卯
丙辰
丙申

甲辰
乙巳
丙午
丁未
戊申
己酉
庚戌
辛亥

丙火生於仲春,官透財藏,印星秉令,比劫邦身,似乎旺相。第嫌卯酉逢沖,癸丁相剋,木火損而金水存,雖賴時干丙火之助,但丙臨申位,亦自顧不暇。幸辰中蓄藏餘氣,一點微苗,尚存春令,猶能備用,較之前造更弱,亦以印星為夫,為人端莊幽嫻,知書達理,丙午運,破其酉金,夫主癸科,生二子,誥封四品;至四旬外,運走戊申,洩火生金不祿。

癸丑
庚申
戊午
己未

辛酉
壬戌
癸亥
甲子
乙丑
丙寅

戊土生於孟秋,柱中劫印重重,得食神秉令夫,洩其菁英,更喜癸水潤土養金,秀氣流行,是以人品端莊,知大義,雖出農家,安貧紡織佐夫,孝事舅姑。至癸亥,夫舉於鄉,施登甲榜,仕至黃堂,雖夫貴,夫嘗以貴婦自矜,在家仍布衣操作。生四子,皆美秀,壽至丙運,奪食不祿。

癸未
庚申
戊戌
己未

辛酉
壬戌
癸亥
甲子
乙丑
丙寅
丁卯
戊辰

此與前造,只換未戌二支,其餘皆同。未丑皆土,午換以戌,用金去火為宜。大勢觀之,勝於前造,今反不及者何也?夫丑乃交北方濕土,能生金晦火,又能蓄水;未乃南方燥土,能脆金助火,又能枯水,午雖火,遇丑土而貪生,戌雖土,藏火而愈燥。幸秋金用事,所以貴也。雖出身貧寒,而人品端謹,持家勤儉。夫中鄉榜。仕縣令,生二子。

己酉
辛未
戊辰
壬戌

壬申
癸酉
甲戌
乙亥
丙子
丁丑
戊寅
己卯

土榮夏令,逢金吐秀,更喜無木,富貴之造也。所以身出宦家,通詩書,達禮教。至酉運,夫星祿旺,生一子,夫主登科。甲戌運刑沖出丁火,閨中雪舞,而家道日落,青年守節,苦志教子成名。至子運,子登科,仕至郡守,受紫誥之封,壽至寅運金絕之地。

丁亥
壬子
癸丑
甲寅

癸丑
甲寅
乙卯
丙辰
丁巳
戊午
己未
庚申

癸水生於仲冬,支全亥子丑,北方一氣,其勢氾濫,一點丁火無根,最喜寅時,納水而洩其菁華。甲木夫星坐祿,故為人聰明貌美,端莊幽嫻;更喜運走東南木火之地,夫榮子秀,福澤有餘。

乙卯
丙戌
乙卯
丁亥

丁亥
戊子
己丑
庚寅
辛卯
壬辰
癸巳
甲午

乙木生於季秋,柱中兩坐祿旺,亥卯又拱木局,四柱無金,日元旺矣。喜其丙丁並透,洩木生於土。財星為夫,為人端莊和順,夫中鄉榜,出仕琴堂。生三子,壽至壬運。

戊寅
甲寅
丁未
辛丑

癸丑
壬子
辛亥
庚戌
己酉
戊申
丁未
丙午

丁火生於春令,印綬太重,最喜丑時,坐下財庫,沖去未中比印,生起財星,必以辛金為夫,丑土為子也。初運北方水地,洩金生木,出身寒微;至庚戌、己酉、戊申三十載土金這地,裕夫發財,生三子皆貴,誥封恭人。所謂棄印就財,且夫得子助。故後嗣榮發也。

壬辰
己酉
辛丑
癸巳

戊申
丁未
丙午
己巳
甲辰
癸卯
壬寅

辛金生於仲秋,支全金局,五行無木,火已成金,必無用官之理。喜其壬癸並透,洩其精英,為了聰明端謹,頗知詩禮。所惜者,十九歲運走丁未,南方火旺,生土逼水,流年庚戌,支全剋水,無子而夭。

甲午
丙寅
乙卯
己卯

乙丑
甲子
癸亥
壬戌
辛酉
庚申
己未
戊午

旺木逢火,通明之象,妙在金水全無,純清不雜,為了端莊。以丙火為夫,惜運走北方水地,壽亦不永,生三子留一,至壬運,剋丙火而阻矣。設使兩造運皆順行,不特壽長,若男造名利兩全,女造則夫榮子貴也。

丁未
壬寅
乙卯
己卯

癸卯
甲辰
乙巳
丙午
丁未
戊申
己酉
庚戌

春木森森,旺之極矣。時干己土無根,以丁火為主。丁壬之合,去水卻妙,化木不宜,所以出身貧寒。喜其運走南方火地,不但幫夫興家,而且子息亦多,壽至申運,壬水逢生而阻。此與前造論之,不及前造,此造由行運不背,故勝之。然而命好不如運好。男女皆然也。

◎小兒
論財論殺論精神,四柱和平易養成,氣勢攸長無削喪,殺關雖有不傷身。
原注:財神不党七殺,主旺精神貫足,干支安頓和平。又要看氣勢,如氣勢在日主,而日主雄壯者;氣勢在財官,而財官不叛日主;氣勢在東南,而五七歲之前,不行西北;氣勢在西北,而五七歲之前,不行東南。行運不逢前喪,此為氣勢攸長,雖有關殺,亦不傷身。
任氏曰:小兒之命,每見清奇可愛者難養,混濁可憎者易成,雖關家門之氣數,亦看根源之淺深。且小兒之命,是猶果苗之初出,宜乎培植得好,固不待言。然未生之前,父母不禁房事,毒受胎中;既生之後,過於愛惜,或飲食無忌,或寒暖不調,因之疾病多端,每至無成。尚有積惡之家,而無餘憂,雖小兒之命,清奇純粹者,所以難養也。有第關於墳墓陰陽之忌,遷改損壞,以致夭亡。故小兒之命。不易看也。除此數端之外,然後論命,必須四柱和平,不偏不枯,無沖無剋,根通月之,氣貫生時,殺旺有印,印弱有官,官衰有財,財輕有食傷,生化有情,流通不悖,或一神得用,始終相托,或兩意情通,互相疪護,未交運而流年平順,既交運而運途安祥,此謂氣勢攸長,自然易養成人,反此則難養矣。其餘關殺多端,盡皆謬妄,欲以何等惑人,則造何等神殺,必宜一切掃除,以絕將來之謬。

辛丑
癸巳
丙子
丁酉

壬辰
辛卯
庚寅
己丑
戊子
丁亥

丙火生於巳月,雖云建祿,五行無木生助。天干既透財官,地支不宜再見酉子,更不宜再會金局,則巳火之祿,非日干有也。雖丁火可以幫身,癸水傷之,謂財多身弱,兼之官星又旺,日主虛弱極矣。且初交壬運逢殺,辛亥年天干逢壬癸剋丙丁,地支亥沖巳破祿,運根拔盡,得疳疾而亡。

癸丑
己未
丙寅
辛卯

戊午
丁巳
丙辰
乙卯
甲寅
癸丑

前造因財官太旺,以致夭亡,此則日坐長生,又生夏令,財官為用,傷官為喜,傷生財,財又生官,似乎生化有情。殊不知前則財多身弱,以官作殺,此則財絕官休,恐難厚享。癸水官星生未月,火土枯乾,餘氣在丑,蓄水藏金,然己土當頭傷癸,丑未沖去金水根源,時上辛又臨絕,雖有若無,焉能生遠隔之水?則己土亦不能生隔絕之金。且運走東南木火這地,斷非守業之人也。

庚戌
壬午
丙寅
己亥

癸未
甲申
乙酉
丙戌
丁亥
戊子

丙用壬殺,身強殺淺,以殺化權;更喜財滋弱殺,定然名利雙全。惜支全火局,寅亥又化木而生火,年月之庚壬無根而少生扶,至丁巳年,巳亥沖去壬水之祿,丁火合去壬水之用,死於疳症。

壬申
戊申
壬申
戊申

己酉
庚戌
辛亥
壬子
癸丑
甲寅

壬水生於秋令,地支皆坐長生,天干兩戊兩壬,大勢觀之,支全一氣,兩干不雜,且殺印相生,為大貴之格。不知金多水濁,母多子病,四柱無火剋金,金反不能生水,戊土之菁華盡洩於金,謂偏枯之象,必然難養,名利皆虛,果死於三歲甲戌年。

壬申
甲辰
壬申
戊申

乙巳
丙午
丁未
戊申
己酉
庚戌

壬水生於季春,似乎殺印相生,地支三遇長生,食神制殺為權,定為貴格。不知春土氣虛,月透甲木,不但辰土受制,而時干之戊,亦受其剋。五行無火,未得生生之妙,亦母多子病,偏枯之象,必然難養也。後死於痘症。

癸丑
壬戌
丁亥
壬寅

辛酉
庚申
己未
戊午
丁巳
丙辰

此造丁火陰柔,生於深秋,殺官重疊,必不能養。殊不知官殺雖旺,妙在戌月,通根身庫,足以制水;更妙無金,時支寅木不傷,氣貫生時,足以納水,不但易養成人,可遂書香之志。然官殺一類,勿以官為喜,殺為憎,身弱者官皆是殺,身旺者殺皆是官,只要無財有印,便為佳造。如云丁火死寅,謬之極矣。寅中甲木,乃丁之嫡母,何以為死?凡陰乾以生地為死,死地為生,非正論也。果幼年無疾,聰慧過人,至甲戌年入泮後。運走南方火土,制殺扶身,未可限量也。

壬戌
甲辰
丁酉
己酉

乙巳
丙午
丁未
戊申
己酉
庚戌

此造概云木透月干,春木足以生火,年干壬水生木,日時兩坐長生,皆作旺論。惜地支土金太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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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3123 - 2013-06-26 11:19:13 Re: 滴天髓
夢旅人 離線
飛龍在天
註冊: 2013-06-06
文章數: 447
滴天髓輯要

清.相國海昌陳之遴素庵氏輯
滴天髓輯要自序(陳素庵)
滴天髓之書,乃一知命者所作,託於誠意伯劉基,其書窮干支之情,通陰陽之變,不拘格局,不用神煞,但從命理推求,愈入愈微,愈微愈顯,誠此道之專精,術家之拔萃也;世俗狃於子平諸舊書,或謂其高遠無當,不知干支八字,數也,有理焉。言數必有難通,言理則無所不貫,學者得是書而詳味熟玩之,命之理曉然於心,用以推數,安有執一而不全,臆斷而罔驗者乎?但命名未雅,其論次亦頗參錯,且間有不達意者,余故釐正其篇目,而詞句則少點定之,然非有改於舊觀,故仍其名。嗟夫!高識渺論如此,何減於誠意雜撰,而顧附託名以求傳後世,世之懷才而不得自見,若是君者,可勝道哉!
順治戊戌春二月望日素庵老人書

◎通天論
欲識三元萬物宗,先觀帝載與神功。
天有陰陽,故春木,夏火,秋金,冬水,季土。得時而顯其神功,命中天地元之理,悉本於此,日干為天元,地支為地元,支中所為人元。

坤元合德機緘通,五氣偏全定吉凶。
地有剛柔,故五行布於東西南北,與天合德,而神其機緘,賦於人者,有偏全之不一,故吉凶定焉。

戴天履地人為貴,順則吉兮悖則凶。
凡物莫不得五行,而戴天履地,惟人得五行之全,故為貴,其有吉凶之不一者,以其得於五行之順與逆也。

欲與人間開聾瞶,順悖之機須理會。
不知命者如聾瞶,知命者於順悖之機而能理會之,庶可以開之耳。

理承氣行豈有常,進兮退兮宜抑揚。
翕闢往來皆氣,而理行乎其間,行之始而進,進之極。則為退之機,如三月甲木是也,行之盛而退,退之極,則為進之機,如九月甲木是也,學者能抑揚其淺深,斯可以言命。

配合干支仔細詳,斷人禍福與災祥。
干支配合,細詳其進退之機。

五陽皆陽丙為最,五陰皆陰癸為至。
甲,丙,戊,庚,壬,為陽,獨丙火稟陽之精,而為陽中之陽。
乙,丁,己,辛,癸,為陰,獨癸水稟陰之精,而為陰中之陰。

五陽從氣不從勢,五陰從勢無情義。
五陽得陽之氣,即能成其陽剛,不畏財煞之勢,五陰得陰之氣,即能成其陰順,故木盛則從木,火盛則從火,金盛則從金,水盛則從水,土盛則從土,於情義之所在,見其勢衰則忘之,若從得其正,亦未必於無情義也。


◎天干論
甲木

甲木參天,胞胎要火,春不容金,秋不容土,火熾乘龍,水蕩騎虎,地潤天和,植立千古。
甲為根幹之木,純陽之本,參天雄壯,火者,木之子也,旺木得火而愈敷榮,生於春,則助火而不能容金也,生於秋則助金而不能容土也,寅午戌丙丁多見而坐辰,能攝之,申子辰壬癸多見而坐寅,則能納之,土氣不乾,水氣不消,則能長生矣。
辰為水庫,能制火滋木,而土能洩火,則甲之根潤,故不怕火,甲祿於寅,寅屬艮,土厚,故能納水。

乙木

乙木雖柔,刲羊解牛,懷丁抱丙,跨雞乘猴,虛濕之地,騎馬亦憂,藤蘿繫甲,可春可秋。
乙為枝葉之木,柔如花卉,然坐丑未能制之,(丑未陰土,故乙能制)如宰羊割牛,只要有一丙丁,則雖申酉之月,亦不畏怯,生於子月,(木葉凋零之時,水多益寒)而又辛壬癸透者,則雖得午,亦難發生,(乙雖生午,然午能洩乙,況一火不能敵眾水也)若甲與寅多見,譬之縢蘿附喬木,春月秋月皆可。

丙火

丙火猛烈,欺霜侮雪,能煆庚金,逢辛反怯,土眾成慈,水猖顯節,虎馬犬鄉,甲來焚滅。
丙為焚烈之火,純陽之性,故不畏秋而欺霜,不畏冬而侮雪,庚金雖頑,力能煆之,辛金雖柔,合而反弱,土其子也,見戊己多而慈惠之德,水其君也,遇壬癸旺而顯忠節之風,至丙遂炎上之性,而寅午戌更露甲木,(身旺遇印)則燥而焚滅也。

丁火

丁火柔中,內性昭融,抱乙而考,合壬而忠,旺而不烈,衰而不窮,如有嫡母,可秋可冬。
丁為溫煖之火,其性雖烈而屬陰,則柔而得其中矣,外柔順而內文明,豈不昭融乎,乙乃丁之母,畏辛而丁抱之,不若丙抱甲而反能焚甲也,不若己抱丁而反能晦丁也,其孝異乎人矣,壬為丁之君,壬所畏者戊,外則撫恤戊土,使土不來欺壬也,內則暗化木神,使戊不能抗壬也,其忠異乎人矣,生於夏合,其燄不至於烈,生於秋冬,得一甲木,雖衰不至於窮,故曰可秋可冬,皆柔道也。

戊土

戊土固重,既中且正,靜翕動闢,萬物司合,水旺物生,火燥喜喜潤,若在坤艮,怕沖宜靜。
戊為山岡之,土非城牆之謂,較己土特高厚剛燥,乃己土之發源地也,得乎中氣,而且正,大春夏則氣闢而生萬物,秋冬則氣翕而成萬物,故為司命,其氣屬陽,喜潤下惡燥,坐寅怕申,坐申怕寅,蓋沖則根動,非地道之正也,故宜靜。

己土

己土卑濕,中正蓄藏,不愁木盛,不畏水旺,火少火晦,金多金明,若要物昌,宜助宜幫。
己為田園之,土其性卑濕,乃戊土枝葉之地,亦主中正,蓄藏萬物,柔土能生木,非木所能克,故不愁木盛,土深能納水,非水所能蕩,故不畏水旺,無根之火,不能生濕土,故火少而光晦,濕土能潤金,故金多而金之光彩,反精瑩可觀,此其無為而有為之妙用,若欲充盛長旺乎萬物,則宜幫助為佳。

庚金

庚金帶煞,剛強為最,得水而清,得火而銳,土潤則生,土乾則脆,能勝申兄,輸於乙妹。
庚乃陽金,是太白之精,帶煞而剛健,健而得水,則氣流而清,剛而得火,則氣純而粹,有水之土,能全其生,有火之土,能使其脆,甲木雖強,力足伐之,乙木雖柔,合而輸之。

辛金

辛金軟弱,溫潤而清,畏土之疊,樂水之盈,能扶社稷,能救生靈,熱則喜母,寒則喜丁。
辛乃陰金,非珠玉之謂,特溫柔清潤耳,戊土多則埋故之,壬水多則秀故樂之,辛為丙之臣也,撫恤壬水,使不剋丙火,而匡扶社稷,辛為甲之君也,合化丙火,使不焚甲木,而救援生靈,生於九夏,而得己土,則能晦火而存之,生於隆冬,而得丁火,則能敵寒而養之,故辛金生於冬月,見丙則男命不貴,(丙辛合而化水)雖貴亦不忠,女命剋夫,不剋亦不和,若見丁則男女皆貴且順。

壬水

壬水汪洋,能洩金氣,剛中之德,周流不滯,通根透癸,沖天奔地,化則有情,從則相濟。
壬乃癸水之源,有分有合,運行不息,為百川,亦為雨露,不可岐而二之,壬水能洩西方金氣,其德剛中而又周流不滯,若遇申子辰,而又透癸,則其勢不可遏也,合丁化木,又生丁火,可謂有情,能制丙火,不奪丁之愛,故為夫義而為君仁,生於九夏,則巳午未中土之氣,得壬水薰蒸而成雨露,故雖從火土,未嘗不相濟也。

癸水

癸水至弱,達於天津,龍德而運,功化斯神,不畏火土,不論庚辛,合戊見火,火根乃真。
癸乃純陰而至弱,然上達天津,凡柱中有甲乙寅卯,皆能運用水氣,生木制火,潤土養金,如龍能運水,火土雖多不畏,至於庚辛,則不賴其生,亦不忌其多,惟合戊化火,必通火根,乃為真也。


◎地支論
陽支動且強,速達顯災祥。
子,寅,辰,午,申,戌,陽也,其性動,其勢強,其發至速,其災祥至顯。

陰支靜且專,否泰每經年。
丑,卯,巳,未,酉,亥,陰也。其性靜,其氣專,其否泰之驗,每經年而始見。

生方怕動庫宜開,敗地逢沖子細裁。
寅申巳亥,四生也;忌沖動。辰戌丑未,四庫也;宜沖開。子午卯酉,四敗也,有逢合而喜沖者,不若生地之必不可沖也;有逢沖而喜合者,不若庫地之必不可閉也,宜詳細裁之。

支神只以沖為重,刑與害兮動不動。
沖者必是相剋,所以必動,至於刑害之間,又有相生相合者存,所以有動不動之異。

暗沖暗會尤為喜,彼沖我兮皆沖起。
如柱中所無,局取多者沖會暗神,比明沖明會尤佳,如子去沖午,柱中有寅與戌會者是也,日干為我,提綱為彼,提綱為我,年時為彼,四柱為我,歲月為彼,我寅彼申,是彼沖(剋)我,我子彼午,是我沖(剋)彼。

旺者沖衰衰者拔,衰者沖旺旺神發。
子旺午衰,則午因沖而本拔,子衰午旺,則午因沖而發福,餘倣此。


◎干支論
陽順陰逆,其理固殊,陽生陰死,其論勿執。
以天干布地支,而生死之道出焉,陽順陰逆,其理非無出也,然甲木死於午,午為洩之地,理固然矣,乙木見亥,亥中有壬水,乃其嫡母,何為死哉,凡此皆詳其干支輕重之機,母子相依之勢,陰陽消息之理,而論吉凶可也,若專執生死推斷,則誤矣。

天全一氣,不可使地道莫之載。
四甲四乙,而遇寅申,卯酉相沖,為地莫載。

地全三物,不可使天道莫之覆。
寅卯辰,而遇甲乙庚辛相沖,為天莫覆。

陽乘陽位陽氣昌,最要行程安頓。
六陽之位,獨子寅辰為陽方,乃陽位之純,五陽居之,其旺無比,其行運最宜陰順安頓之地。

陰乘陰位陰氣盛,還須道路光亨。
六陰之位,獨未酉亥為陰方,乃陰位之純,五陰居之,其盛無比,其行運宜陽明光亨之地。

地生天者,天衰怕沖。
如甲子,丙寅,丁卯,己巳,皆支生日,如日主衰弱,而支逢沖,則根拔矣。

天合地者,地旺喜靜。
如戊子(戊子癸水財),己亥(己亥甲木官,壬水財),壬午(壬午丁火財,己土官),癸巳(癸巳戊土官,丙火財)之類,皆支中人元與天干相合,此乃下財官,旺則得其用矣,不宜沖壞。
甲申(申中庚生壬,壬生甲)戊寅(寅中甲生丙,丙生戊),是為煞印相生。
庚寅(寅中丙生戊,戊生庚)癸丑(丑中巳生辛,辛生癸),亦是煞印兩旺。

上下貴乎情協。
天干地支,雖非相生,郤有情而不悖。

左右貴乎志同。
左右雖不全一氣三物,郤化生而不錯。

始其所始,終其所終,富貴福壽,永乎無窮。
年月為始,日時不反悖之,日時為終,年月不妒忌之。
凡局中所之神,本於年支,有所淵源,引於時支,有所歸者,皆為始終得所,則富貴福壽,永乎無窮矣。


◎形象論
兩氣合而成象,象不可破也。
天干屬木,地支屬火,天干屬火,地支屬木,若見金即破,餘倣此。

五氣聚而成形,形不可害也。
如木必得水以生之,火以行之,土以培之,金以成之,五者聚而成形或過或缺則害,餘倣此。

獨象喜行化地,而化神要昌。
一氣者為獨,曲直炎上之類是也,所生者為化神,化神昌旺,則其氣流行。

全象喜行財地,而財神要旺。
三合者為全,主旺喜行財旺之地。

形全者宜損其有餘,形缺者宜補其不足。
如甲木生於寅卯辰月,丙火生於巳午未月,皆為形全。
戊土生於寅卯辰月,庚金生於巳午未月,皆為形缺,餘仿此。


◎方局論
方是方兮局是局,方要得方莫混局。
如寅卯辰,東方也,雜以亥卯未則太過,豈不為混局哉。

局混方兮有純庛,行運喜南或喜北。
如亥卯未木局,混一寅辰,則太強,行運南北,則有純疵,不能俱利。

若然方局一齊來,須是干頭無反覆。
如木局木方齊來,須要天干順序,行運不悖。

成方干透一元神,生地庫地皆非福。
如寅卯辰全,而又干透甲乙一元神,復又遇亥之生,未之庫,決不發福,方不可混以局也。

成局干透一官星,左邊右邊空碌碌。
如甲乙日遇亥卯未全,而又干透庚辛一官星,又見右寅,左辰,則名利無成,局不可混以方也,甲乙日單遇庚辛,則亦無成。


◎格局論
財官印綬分偏正,兼論食傷格局定。
自形象方局之外而格為最,格之真者,月支之神,透於天干也,(格局看月支要緊)以散亂之天干,而尋其得所附於提綱者,非格也,自偏正官財食傷印八格之外,若曲直等格皆為格,而以刑沖破害論者,亦不可言格也。

影響遙繫既為虛,雜氣財官不可拘。
飛天合祿之類,固為影響遙繫,而非格矣,如四季月生人,只當取土為格,不可言雜氣財官,戊己日生於四季,當看人元透出天干者取格,不可概以雜氣論之,至於建祿陽刃,亦當看月令透於天干者取格,若不合形象方局,又無格可言,只取用神,用神又無取,只得輕輕泛泛,看其大勢,以皮面上斷窮通,不可執其格也。
(用神無取,便非好命,然亦有窮通。)

官煞相混來問我,有可有不可。
煞,即官也。同流同止,可混也。官非煞也,各立門庭,不可混也,煞重矣,官從之,非混也。官輕矣,煞助之,即混也。劫財與比肩雙至者,煞可使官混也,一煞而遇食傷者,官助之,非混煞也,勢在於官,官有根,殺之情依乎官,依官之煞,歲助之而混官可不也,勢在於煞,煞有根,官之情依乎煞,依煞之官,歲忌之而混煞不可也,歲官露煞,干神助官,合官留煞,皆成煞氣,不可使官混也,歲煞露官,干神助官,合煞留官,皆成官象,不可使煞混也。

傷官見官果難辨,可見不可見。
身弱而傷官旺者,見印而可見官,官以生印,印以扶身也,身旺而傷官旺者,見財而可見官,以財生官,且以財洩傷也,傷官旺,財神輕,有比劫而可見官,(官以制劫)日主旺,傷官輕,無印綬而可見官,(傷輕不能害官,無印則官不能印克傷。)傷官旺而無財,一遇官而有禍,(官必遇害)。傷官旺而身弱,一見官而有禍,(官能剋身)。傷官弱而見印,一見官而有禍,(助印剋傷)。大抵傷官有財,皆可見官,傷官無財,皆不可見官,又要看身強身弱,不必分金木水火土也,又日傷官用印,無財不宜見財,(身弱用印,見財破印)。傷用財,無印不宜見印,(身旺用財,見印則剋傷,戰財)。須詳辨之。


◎從化論
從得真者只論從,從神又有吉和凶。
日主孤弱無氣,天地人三元,絕無一毫生扶之意,財官等強甚,乃為真從也,既從矣,當論所從之神,如從財則以財為主,財神是木,又看意向,或要火,或要土,而行運得所者必吉,否則凶,從煞等倣此。

化得真者只論化,化神還有幾般話。
如甲日主,生於四季,單遇一位己土,在月時上作合,(在年干不是)不遇壬癸甲乙庚(印,劫,官),乃為化得真,(庚能剋甲)又如丙辛生於冬月,(化神要通月令)戊癸生於夏月,乙庚生於秋月,丁壬生於春月,獨相作合,皆為真化,既化矣,又論化神,如甲己化土,土遇陰寒,要火為印,如土太旺,又要水為財,木為官,金為食傷,隨其所在意向,合其喜忌,再見甲乙亦不以爭合妒合論,蓋化者,如烈女不更二夫,歲運遇之,皆閒神也。

真從之象有幾人,假從亦可發其身。
日主弱矣,財官強矣,不能不從,中有所助者,便假,至於行運,財官得地,雖是假從,亦可富貴,但其人不能免禍,或心術不端耳。

假化之人亦可貴,孤兒異姓能出類。
日主孤弱,而遇合神,不能不化,但有暗扶日主,如合神虛弱,則化不真,至歲運扶起合神,制伏忌神,雖為假化,亦可取用,異姓孤兒,亦能出類,但其人多執滯偏拗,作事迍邅,骨肉刑剋耳。


◎歲運論
休咎係乎運,尤係乎歲,衝戰視其孰降,和好視其孰切。
日主譬如吾身,局中之神譬如舟馬引從,大運譬如所歷之地,故重地支,未嘗無天干,太歲譬如所遇之人,故重天干,未嘗無地支。必先明一日主,配合七字,推其輕重,看其行何運,如甲日以氣機看春,以人心看仁,以物理看木,大率看氣機而物在其中,遇庚辛申酉字,即看其和何令,又看春之喜忌,乃行運生甲伐甲之地,故詳論歲運戰衝和好之勢,而得勝負適從之機,則休咎了然在目。
何謂戰?
如丙運庚年,謂之運伐(剋)歲。日主喜庚,要丙降,在得戊(洩)得壬(剋)者吉。(以剋洩忌神之物為吉)。
如日主喜丙,歲不肯降,得戊己和之為妙。(太歲為專神,故以和解為上)
如庚坐寅年,則丙之力量大,歲自不得不降。(勢大則太歲無權)可保無禍。
如庚運丙年,謂之歲伐(剋)運,日主喜庚,得戊己以和丙者吉(通關)。
如日主喜丙,運不肯降,歲又不可制,(運管十年,與命較親)。得戊己洩而助庚亦吉,若庚坐寅午,則丙之力量,大運自不得不降,亦保無患。
何謂衝?
如子運午年,謂之運沖歲,日主喜子,則要助子,又得年干乃制午之神更妙,若午之黨多,或干頭遇丙戊甲者必凶。
如午運子年,謂之歲沖運,日干喜午而子之黨多,干頭又助子,必凶。
日干喜子,而午之黨少,干頭亦不助午,必吉。若午重子輕,則歲不降,亦無咎(其勢已成,歲力不能為禍)。
何謂和?
如乙運庚年,庚運乙年,則和(乙庚化金),日主喜金則吉,日主喜木則不吉。
如子運丑年,丑運子年,則和(子丑合而化土),日主喜土則吉。喜水則不吉。
何謂好?
如庚運辛年,辛運庚年,申運酉年,酉運申年,則好。日主喜陽,則庚與為好,日主喜陰,則辛與酉為好。


◎體用論
道有體用,不可以一端論也,要在扶之抑之得其宜。
有以日主為體,提綱之食神財官,皆為我用。日主弱,則提綱有物幫身,以制其強神者,亦皆為我用。有以提綱為體,喜神為用者,日主不能用乎提綱矣。提綱財官食神太旺,則取年月時上印比生助為喜神而用之。提綱印比太旺,則取年月時上食傷財官為喜神而用之,此二者,乃體用之正法也。
有以四柱為體,暗神為用者,必四柱俱無可用,方取暗沖暗合之神。
有以四柱為體,化神為用者,四柱有合神,無用神,即以四柱為體,而以化合之神為用。
有以化神為體四柱為用者,蓋化之真者,化神即為體,取四柱中與化神相生相剋者為用。
有以四柱為體歲運為用者,四柱中太過不及,用歲運琢削滋助有之。
有以喜神為體輔喜之神為用者,蓋所喜之神,不能自用,則以為體,而用輔喜之神。
有以格象為體日主為用者,格局氣象,及暗神化神忌神剋神,皆成一個體段,郤是一面氣象,與日主無干,或傷剋日主太過,或幫扶日主寸過,中間要辨體月,又無形跡,只得用日主自引生喜之神,別求一個活路,有用過於體者,如用食神,而財官盡行隱伏,則太發露浮散,有體用角立者,體用皆旺,不分勝負,行運又無輕重上下,則角立之,有體用俱滯者,如木火俱旺,不遇金土,則俱滯之,不可一端定也,然體用之用,與用神之用,有分別,若以體用之用為用神,固不可,舍此別求用神亦不可,只要斟酌體用真確,而取其最要緊者為用神,即二三用神亦得,須抑揚其輕重,母使有餘不足可也。


◎精神論
人有精神,不可以一偏求也,要在損之益之得其中。
五行大率以金水為精氣,木火為神氣,而土所以實之者也,有神足不見其精,而精自足者,有精足不見其神,而神自足者,有精缺神索而日主孤弱者,有神不足而精有餘者,有精不足而神有餘者,有精神俱缺而氣旺者,有精缺而得神以助之者,有神缺而得精以生之者,有精助精而精反洩者,有神助神而神反斃者,皆無氣以生也,凡此不可以一偏求之,俱要損益其進退,勿使過興不及可也。


◎衰旺論
能知衰旺之真機,其於立命之奧,思過半矣。
旺則宜洩宜傷,衰則喜幫喜助,子平之理也,然旺中有衰者存,不可損也。衰中有旺者存,不可益也。旺之極者不可損,以損在其中矣,衰之極者不可益,以在其中矣。至於所當損者而損之反凶,所當益者而益之反害,此中真機皆能知之,何難於立命之微奧乎。


◎中和論
能識中和之正理,而於五行之妙,有全能焉。
中而且和,子平之要法,雖曰有病方為貴,無傷不是奇,然畢竟云:格中如去病,財祿兩相隨,則又中和矣,是必歸於中和,乃為至貴,若身弱而財官旺也,取富貴不必於中也,用神強,亦取富貴不必於和也,偏氣古怪,亦取富貴不必於中且和也,則以天下之財官,止有此數,而天下之人才,最邪巧也。


◎剛柔論
剛柔不一也,不可制者,引其性情而已矣。
剛柔相濟,不必言也,若夫剛者濟之以柔,而不得其情,反助其剛矣,譬之武人而得士卒,則成殺伐,如庚辛生於七月,遇丁火而激其威,遇乙木而助其暴,遇己土而成其志,遇癸水而益其銳,不如以柔之剛者濟之可也。壬水是也,蓋壬水有正性,能引通庚之情故也,若以剛者激之,其禍可勝言哉!柔者濟之以剛,而不得其情,反其柔矣,譬之婦人而遇恩威,則成淫賤,如乙木生於八月,遇甲丙壬而喜則舒情,遇戊寅庚而畏則失身,不如以剛之柔者濟之可也,丁火是也,蓋丁火有正性,能定乙木之情故也,若以柔之柔者合之,其弊何所底乎,餘倣此。


◎順逆論
順逆不齊也,不可逆者,順其氣勢而己矣。
剛柔之道,可順而不可逆也,源遠流長,可順而不可逆也,其勢已成,可順而不可逆也,權在一人,可順而不可逆也,二人同心,可順而不可逆也。


◎寒暖論
天道有寒暖,發育萬物,人道得之,不可過也。
陰支為寒,陽支為暖,金水為寒,木火為暖,得氣之寒,遇暖而發,得氣之暖,遇寒而成,寒之甚,暖之至,內有一二成象,必無好處,若五行陽遇子月,則一陽後萬物懷胎,陽乘陽位,可東可西,陰逢午月,則一陰後,萬物收藏,陰乘陰位,可南可北。

地道有燥濕,生成品彙,人道得之,不可偏也。
過於濕者,滯而無成,過於燥者,烈而有禍,水有金生,遇寒土而愈濕,火有木生,遇暖土而愈燥,皆偏枯也,木火而成其燥者,言木火傷官要濕也,土水而成其濕者,言金水傷官要燥也,間有火土而宜燥者,用土而後用火,金燥而宜濕者,用金而後用水。


◎月令論
月令提綱,譬之宅也,人元用事之神,宅之向也,不可以不卜。
令星,乃命之至要,宜氣象得令者吉,喜神得令者吉,故如人之家宅,支藏之人元,如寅中戊土丙火甲木,辨其孰為用事,則可以取格,可以取用,故如宅之向也。(如寅月生人,立春後七日前,皆值戊土用事,八日後十四日前,丙火用事,十五日後,甲木用事,知此則可以取格,可以取用矣)。


◎生時論
生時歸宿,譬之墓也,人元用事之神,墓之穴也,不可以不辨。
子時生人前三刻三分,壬水用事,後四刻七分,癸水用事,其與寅時生人,戊土用事何如?丙火用事何如?甲木用事何如?局中所用之神,與壬水癸水用事何如?窮其淺深,如墓之定穴,斯可以斷人之禍福,凡同年月日時,而百人各一應者,固當究其時之先後,又當論其山川之異,世德之殊,十有九驗,其不然者,不過此則有官,彼則多子,此則多財,彼則妻美,小異耳,夫山川之異,不惟東酉南北,迴乎不同,即一吧一家,而風聲氣習,不能一律也,世德之殊,不惟富貴貧賤,截然不侔,即同門同戶,而善惡邪正,不盡齊也,學者察此,可以知興替矣。


◎源流論
何處起根源,流向可方住,機括此中求,知來亦知去。
不必論當令不當令,以取最多旺,可為全局祖者宗為源頭,看此源頭,流到何方,流去之處,若是所喜之神,即在此住了為妙,如:

時 日 月 年
丁 戊 癸 辛
巳 申 巳 酉

以火為源頭,至金水方即住,所以富貴,若再流至木地,則氣洩為亂,如未曾流至去方,中間遇阻,看其阻在何地,阻住何神,可以知其吉凶,如:

時 日 月 年
壬 癸 壬 癸
子 丑 戌 丑

以土為源頭,流至水方,只生得一個身子,而戌中火土之氣,無從引助,所以為僧也。


◎通隔論
兩意本相通,中間有關隔,此關若通也,到處歡相得。
陰陽之氣,欲和合相生,木土而得火,火金而得土,土水而得金,金木而得水,水火而得木,情本相通,若中間或被間阻,或被刑沖,或被劫占,皆為關隔,如局中及歲運,得引用會合之神,去其間阻,和其刑沖,制其劫占,乃為通關,關通則滿局皆順遂矣,豈不歡相得哉。

◎清濁論
一清到底有清神,管取平生富貴真,澄濁求清清得去,時來寒谷也生春。
清者,不必一氣成局之謂也,如正官之格,身旺有財,身弱有印,並無傷官七煞,縱有比肩,食神,財煞,印綬,雜之,皆循序得所,有安頓,或作閒神,不來破局,乃為之清,又要有精神,有氣勢,不枯不弱方佳,濁非五行並出之謂也;如正官格,身弱煞食雜之,不能傷我之官,反與官星不和,印綬雜之,不能扶我之身,反與財星相伐,俱為濁局,或得一神有力,或行運得所,掃其濁氣,皆為澄濁求清,亦富貴之命。

滿盤濁氣令人苦,一局清枯也苦人,半濁半清無去取,多成多敗度晨昏。
柱中尋他清氣不出,行運又不能去其濁氣,必是貧賤,若清而枯,弱而無氣,行運又不遇生地,亦清苦之人,至於濁氣又難去,清氣又不真,行運又不遇清氣,又不脫濁氣,此則成敗不一。


◎真假論
令上尋真聚得真,假神休要亂真神,真神得用平生貴,用假終為碌碌人。
如木火透者,生寅月聚得真,不要金水亂之,則真神得用,不為忌神所害,必然發貴,如金水猖狂,而用金水,是金水不得令,徒與木火不和,乃為碌碌平庸人矣。

真假參差難辨論,不明不暗受邅迍,提綱不與真神照,暗處尋真也有真。
命之真者得令,假神得局而黨多,或假神得令,真神得局而黨多,不見真假之跡,或真假皆得令得助,不能辨其勝負,雖無大禍,一生屯否而少安樂,寅月生人,不透木火而透金水為用神,是為提綱不照也,得巳丑暗邀,戊巳轉生,酉沖卯,乙庚暗化,氣轉西方,亦為有真,亦或發福,以上特舉一端耳,其會局合神,從化,用神,精神,形象,才德邪正。緩急,生死,進退之例,莫不有其真假,最宜詳辨。


◎隱顯論
吉神太露,起爭奪之風,凶物深藏,成養虎之患。
局中所喜之神,透於天干,歲運傷之,局中所忌之神,伏於地支,歲運扶之,皆為禍患,故暗用吉神則吉,如明露忌神,制化得所者亦吉。


◎眾寡論
抑強扶弱者常理,用強舍弱者元機。
強眾而敵寡者,勢在去其寡,強寡而敵眾者,勢在成乎眾,強寡而敵眾者,喜強而助強者吉,強眾而敵寡者,惡敵而敵眾者滯也。


◎奮鬱論
局中顯奮發之機者,神舒意暢,局內多沉埋之氣者,心鬱志灰。
陽明用事,用神得力,天地交泰,神顯精通,大都奮發,陰晦用事,情多私戀,主弱臣強,神暗精洩,大抵困鬱。純陽之勢,身旺而財官旺者必發,純陰之局,身弱而官煞多者必困。


◎恩怨論
兩意情通中有媒,雖然遙立意尋追,有情郤被人離間,怨起中間死者灰。
喜神合神,兩情相通,又引用神生化,如有媒矣,雖遠隔分立,其情自相和好,有恩而無怨,若忌神離間,求合不得,或至相害,則恩反成怨矣!
至於可憎之神,遠之為妙,可愛之神,近之尤切,又有一般邂逅相逢者,得之不勝其樂,私情牽合者,去之亦足為喜。


◎順反論
一出門來要見兒,見兒成氣轉相楣,從兒不論身強弱,只要吾兒又遇兒。
此與成象從象傷官不同,只取我生者為兒,如木遇火成象,不論日主強弱,但看火能生土,又成生育之勢,是為順用,必然富貴。

君賴臣生理最微,兒能生母洩天機,母慈滅子關頭異,夫健何為又怕妻。
日干,君也,所剋者,臣也。皆君賴臣生也。
水泛木浮,土止水則生木。
木旺火晦,金伐木則生火。
火炎土焦,水剋火則生土。
土重埋金,木剋土則生金。
金旺水濁,火剋金則生水。
日干,母也,所生者,子也。皆兒生母也。
木被金削,火剋金則生木。
火遭水滅,土剋水則生火。
土遇木傷,金剋木則生土。
金逢火鎔,水剋火則生金。
水因土塞,木剋土則生水。
木,母也,火,子也。
木太旺,反使火熾而熄,是為母慈滅子。
木,夫也,土,妻也,木雖旺,土生金而剋木,是為夫健怕妻,此皆反取,餘如之,其有水逢烈火而生土,火逢寒金而生水,水生金者,潤土之燥,火生木者,解水之 涷,火焚木而水竭,土滲水而木枯,亦皆反局也。


◎戰合論
天戰猶自可,地戰急如火。
天干遇甲庚,乙辛,謂之天戰,而得地順靜者無害,支寅申,卯酉,謂之地戰,則干不能為力,其勢速凶,蓋天主動,地主靜故也,如庚申,甲寅,乙卯,辛酉,之類,皆見者,謂之天地交戰,必凶無疑,遇運歲合之會之,視其勝負,亦有可存可發者,其有兩沖者,只得一個合神有力,或會神,或庫神,或貴神,以收其動氣,息其爭氣,亦有佳者,至於喜神伏藏死絕者,又要沖動,引用生發之氣。

合有宜不宜,合多不為奇。
喜神有能合助之者,以庚為喜神,得乙合而助之,以其化金也,凶神有能合而去之者,以甲為凶神,得己合而去之,以其化土也,動局有能合而靜者,如子午相沖,得丑合而靜,生局有能合而成者,如甲生於亥,得寅合而成,皆宜也,若助其凶神之合,如己為凶神,甲合之,則助己,以其化土也,絆其喜神之合,如乙為喜神,庚合之,則絆乙,以其化金也,或丑未為喜神,子午合之,則成閒神,或甲木為忌神,寅亥合之,則增凶勢,皆不宜也,大率多合則不流通,不奮發,雖有秀氣,亦不為奇。


◎震兌論
震兌勢不兩立,而有相成者存。
震在內,兌在外,月日皆木,年時皆金是也,主之所喜者在震,以兌為敵國,必用火攻,主之所喜者在兌,以震為奸宄,備禦之而已,兌在內,震在外,月日皆金,年時皆木是也,主之所喜者在兌,以震為游兵,易於滅,然不可黨也,主之所喜者在震,以兌為內寇,難於滅,尤不可助也,惟水可為說客,可以相間相解,亦論主之所喜所忌何如,若金忌木而木帶火,木不傷土,不必去木也,若木忌金而金強者不可戰,秋金而木茂,木終不能為金之害,反以成金之仁,春木而金盛,金實足以制木之性,反足以全木之義,其月提是木,年日時皆金者,雖問主之所喜所忌,而亦宜順金之性,凡月是金,年日時皆木者,雖問主之所喜所忌,而亦宜順木之性。


◎坎離論
坎離氣不並行,而有相濟者在。
天干透壬癸,地支屬離,為既濟,要天氣下降,天干透丙丁,地支屬坎,為未濟,要地氣上升,天干皆水,地支皆火,為交姤,身強則吉,天干皆火,地支皆水,為交戰,身弱則凶,坎外離內,亦謂之未濟,所喜在離,要水竭。
按原本缺兩頁,從主之所喜在坎起,至水奔而性柔者全金木之神為止,原本全缺,戡從別本抄錄補人,特誌之。
主之所喜在坎,則不祥,離外坎內謂之既濟,主之所喜在坎,要離降,主之所喜在離,要木和,水火相間於天干,以火為主,而水盛者存,坎離相見於地支,喜坎而坎旺者昌,夫子午卯酉,專氣也,其相制相持之勢,宜悉辨之,若四生四庫之神,皆所以黨助子午卯酉者,其理亦可推詳。
謹按震兌者,金木交爭之局也,坎離者,水火相戰之局也,戰爭之局,必須有以和之,金木交爭,不能缺水,水火相戰,不能缺木,以水與木為調和通關之神也,如原局無水木,必須一路行水運或木運,方能彌其缺,否則,必不為吉,又如火為日主,見金木為財印交差,土為日主,見水火亦為財印交差,必須有官煞以和之,原局無官煞,必須行官煞之運,亦調和之意也,此指財印相礙而言,若上下隔離,財印不相礙,則不以此論。

◎君臣論
君不可抗也,貴乎損上以益下。
日主為君,財星為臣,如甲乙日主,滿盤是木,內有一二點土,是君盛臣衰,要助其臣,火生之,土實之,金衛之,(官制劫以衛財)其勢要多,庶幾上全而下安。

臣不可過也,貴乎損下益上。
日主為臣,官星為君,如甲乙日主,滿盤是木,內有一二點金,是臣盛而君衰,要土金勢盛,方能助其君,用帶土之火以洩木氣,用帶水之土以生金,庶君安而臣全,若木火太盛,不得已存君之子,用水之氣,(用印)一路行水運,小能發福。


◎母子論
知慈母恤孤之道,方有瓜瓞無疆之慶。
日主為母,所生為子(食傷)如甲乙日主,滿盤是木,內有一二點火,是母旺子孤,要助其子,行火運,方有瓜瓞綿綿之慶矣。
知孝子奉親之方,始能克諧大順之風。
日主為子,生我為母(印綬)如甲乙日主,滿盤是木,中有一二點水,為子眾母衰,要安其母,用金生水,用土生金,則子母之情順矣,設或無金,則水之情依乎木,行木火旺地亦可。


◎才德論
德勝才者,局全君子之風,才勝德者,用顯多能之象。
清順中和,主輔得宜,所合之物,所用之神,皆正氣,不必節外生枝,弄假成真,才官食印之為喜用者,配置合宜,則其平生不生貪戀之私,度量寬宏,施為必正,此君子之風也,財官不向日主,而日主貪合強求,混濁破害,主弱輔強,用神雜亂,此心事奸貪,作事徼倖,為多能之象,大率陽內陰外,不激不沖者,為德勝才,如丙寅,戊辰月日,己卯,癸卯年時,皆是,若陽外陰內,則畏勢趨利,為才勝德矣。如己卯,己巳月日,丙寅,戊寅年時皆是。


◎性情論
五行不戾,惟正清和,濁亂偏枯,性情乖逆。
五行在天,為金木水火土之氣,在人為仁義禮智信之性,五氣不乖張,則其存於人之性,發於外為情,莫不清和矣,反此者乖戾。

火烈而性燥者,遇金水之激。
火烈而性燥,若能順其性,則光明磊落,遇金水激之,則燥急不可禦,反激而成患矣。

水奔而性柔者,全金木之神。
水順而奔,其性至剛至急,惟有金以行之,木以納之,則柔矣。

木奔南而軟怯。
木之性,見火而慈,奔南則仁之性行於禮,其性軟怯,得其中者為惻隱,得其偏者為姑息。

金見水以流通。
金之性最方正,有斷制,見水則義之性行於智,而元神不滯,得氣之正者,是非不茍,有斟酌,有變化,得氣之偏者,必泛濫流蕩。

最拗者,西水還南。
西方之水,發源最長,氣勢最旺,無土以制之,木以納之,浩蕩之勢,不能順行,而反行南方,則逆其性而強拗難制。

至剛者東火轉北。
東方之火,其燄炎上,局中無土以收之,水以制之,焚烈之勢,若不能順行,反行北方,則逆其性而剛暴。

順生之機,遇擊神而抗。
如木生火,火生土,一路順其性序,自相平和,遇擊而不能遂其順生之性,則抗而躁急。

逆折之序,見閒神而狂。
木生於亥,見戌酉申則氣逆,非性之所安,又遇閒神,若巳酉丑逆之,則必發而為狂猛。

陽明遇金,鬱而多煩。
寅午戌為陽明,有金氣伏於內,則成其鬱,而多煩悶。

陰濁藏火,包而多滯。
酉丑亥為陰濁,有火氣藏於內,則不能發揮而多濕滯。
陽刃局,戰則逞威,弱則怕事,傷官局,清則謙和,濁則剛猛,用神多者,性情不常,支格濁者,作為多滯。凡此皆性情之異,喜惡之殊,不得以日主論,凡局中莫不有性情,觀其情性,可知施為,觀其施為,可知吉凶。


◎疾病論
五行和者,一世無災。
五行和者,不特全不缺,生而不剋,只是全者宜全,缺者宜缺,生者宜生,剋者宜剋,,則和矣,主一世無災。

血氣亂者,平生多疾。
血氣亂者,不特火勝水,水剋火之類,五氣反逆,上下不通,往來不順,皆為亂,主其人多疾病。

忌神入五臟而病凶。
柱中所忌之神,不制不化,不沖不散,隱伏深固,克人五臟,則其病凶。
忌木而入土者脾病,忌火而入金則肺病,忌土而入水則腎病,忌金而入木則肝病,忌水而入火則心病。
又看虛實,如木入土,土旺者,則脾有餘之病,發於四季月,土衰者,則貏不足之病,發於春冬月,餘倣此。

客神遊六經而災小。
客神比忌神為輕,遊行六道,則必有災,如木遊於土地而胃病,火遊金地而大腸病,土行水地而膀胱病,金行木地而膽病,水行火地而小腸病。

木不受水者血病。
木逢沖而或虛脫,則不受水,必主血病,蓋肝屬木而藏血,不納則病矣。

土不受火者氣傷。
土逢沖中虛脫,則不受火,必主氣病,蓋膽屬土而容火,不受則病矣。金水傷官,寒則冷嗽,熱則痰火,火土印綬,熱則風痰,燥則皮癢,論痰多木火,生毒鬱火金,金水枯傷而腎經虛,水土相勝而脾胃洩。凡此皆五行不和之病,嘗有局中應傷六親,而不盡驗者,殆以病免其咎,如土為妻,土受傷應剋妻,而不剋者,或其人恒患脾病,則亦足以當之矣。


◎閒神論
閒神一二未為疵,不去何妨莫動伊,半局閒神任閒著,要緊之地立根基。
喜神不必多,一喜而眾善備矣,忌神不必多,一忌而眾害備矣,自喜忌之外,不必以為喜,不足以為忌者,皆閒神也,如以天干為用神,成氣成合,而地支之神,虛脫無氣,沖合自適,升降無情,如以地支為用神,成局成合,而天干之神,遊散浮泛,不礙日主,陽輔陽而陰氣停泊,不沖不動,不合不助,陰亦如之,日月有情,年時不顧,日主無氣無情,日時閒斷,年月不顧,日主無沖無害,此等閒神,只不去動他,但有要緊之地,自然營寨,至於運道,只行自己邊界為妙。


◎絆神論
出門要向天涯遊,何似裙釵恣意留,不管白雲與明月,任君策馬上皇州。
本欲發奮有為,而日主有合,不顧用神,用神有合,不顧日主,不欲貴而有貴,不欲祿而遇祿,不欲合而有合,不遇生而遇生,皆有情而反無情,如為裙釵所留,而不能去,若日主棄閒神而馳驟,無私意牽制,用神隨日主而驅策,無私情羈絆,足以成其大志,是無情而有情,譬之策馬而上皇州也。


◎六親論
夫妻姻緣宿世來,喜神有意傍妻財。
局中有喜神,一生富貴在於是,妻子在於是,大率依財看妻,如喜神即是財神,其妻美而且富貴,喜神與財神不相妒忌,亦可,否則剋妻,或不美,或欠和,然看財神,又須活法,如財神薄,須要助財,財旺身弱,又喜比劫,財神傷印者,要官星,財薄官多者,要傷官,財氣未行,要沖者沖,洩者洩,財既流通,要合者合,庫者庫,若財太洩,比肩透露,及身旺無財者,必非夫婦全美,若財旺身強而富貴者,必多妻妾。

子女根枝一世傳,喜神看與殺相聯。
大率依官星看子,如喜神即官星,其子賢俊,喜神與官星不相妒,亦好,否則無子,或不肖,或有剋,然看官星又要活法,如官輕身旺,須要助官,殺重身輕,須要印比,若官星阻滯要沖發,官星太洩要幫助,無官星者以財取論,財能生官也。

父母或興與或替,歲月所關果非細。
子平之法,以財為父,以印為母,然看歲月為緊要,如歲月不傷夫喜神,及歲氣有益於月令者,父母必昌,歲月之氣,斲喪於時干者,先剋父,歲月之氣,斲喪於時支者,先剋母,又須活看局中大勢,有隱隱露其興亡之機,而不必在財印者,再看生財生印,與財生印生之神,而損益舒配,無不驗矣。

兄弟誰廢與誰興,提綱喜神問重輕。
劫財,比肩,陽刃,皆兄弟,要與提綱之神及喜神,較其輕重,財官弱,三者顯其攘奪之跡,兄弟必強,財官旺,三者出其助主之功,兄弟必美,身與財官兩平,而三者伏而出助,兄弟必貴,比肩重,而傷官財煞亦旺者,兄弟必富,身弱而三者不顯,有印而兄弟必多,身旺而三者顯,無官,而兄弟必衰。

女命須要論安詳,氣靜平和婦道彰,二德三奇虛好話,咸池驛馬漫推詳。
局中官星明順,夫貴而吉,不必言也,若官星太旺,以傷為夫,官星太微,以財為夫,比肩旺而無官,以食傷為夫,傷官旺而無財官,印綬為夫,滿局官星欺日主者,喜印綬而官不剋主也,滿局印星洩官星者,喜財星而身不剋夫也。局中食神清顯,子貴而清,不必言也,若傷官太旺,以印為子,食神無氣,以比肩為子,印旺而無傷官者以財為子,財旺洩食傷太甚者,以比肩為子也,不必專執一端而論,總之女命但以安詳順靜為貴,二德三奇不必論,咸池驛總無關,即或有驗,於理不長。

小兒財殺論精神,四柱平和易養成,氣勢悠長無斲喪,關星雖有不傷身。
格中不黨財生殺,日主健旺,精神貫足,干支安頓和平,又要看氣勢,如氣勢在於日主,而日主雄壯,氣勢在於財官,而財官助日主,氣勢在於東南,而五七歲之前,不行西北,氣勢在西北,而五七歲之前,不行東南,行運不逢斲喪,此為氣勢悠長,雖有關煞,亦不傷身。


◎出身論
巍巍科第邁等倫,一個元機暗裏尋。
狀元格局,清奇迴異,若隱若露,奇而難決者,必有元機,須搜尋之。

清得靜時黃榜客,雖雜濁氣亦中式。
天下之命,未有不清而發科甲者,清得盡時,不止一二成象,雖五行盡出,而生剋制化,情通理得,並不混閒神忌客,決發科甲,即有一二濁氣,而清氣或成一個體般,亦可發達。

秀才不是塵凡子,清氣只嫌官不起。
秀才之命,與異路人富人貧人,無甚大別,然終有一種清氣,但官星不起,故無爵祿。

異路功名莫說輕,日干得氣遇財星。
刀筆得成者,與不成者自異,必是財星成箇門戶,通得官星,有一種清旺之氣,所以得出身,其老於刀筆,而不能出身者,終是官星與財星相拗也。


◎地位論
臺閣勳勞百世傳,天然清氣顯機權。
若為公為卿,必清中有一種權勢出人處。

職掌兵權豸冠客,刃殺神清氣勢特。
掌生殺風紀,氣勢必起,清中精神自異,或刃殺兩顯者。

分藩司牧財官和,清奇純粹局全多。
方面官財和順,清奇純粹,格正局全,又有一般精神。

便是諸司并首領,也從清濁分形影。
至貴者一以清而位乎上,即膺一命之榮,如雜職佐貳首領等官,亦莫不有股清氣,與濁者自別,然清濁之形影最難辨,不專是財官印綬內有清有濁,凡格局,氣象,用神,合神,日主化氣,從氣,精氣,神氣,次序收藏,發生意向,節度情性,理勢源流,主從之間皆有之,先於皮面上尋其形影,得其形影,而遂可以尋其精髓,乃論大小尊卑耳。


◎貴賤貧富吉凶壽夭論
何知其人貴,官星有理會。
官星身旺,而印衛官,忌劫而官能制劫,喜印而官能生印,財星旺而星通達,官星旺而財神有氣,無官而暗成官局,官星藏而財神亦藏,此皆官星有理會,所以貴也,夫論官與論子之法,可相通也,然有子多而無官者,身顯而無子者,亦看刑沖會合,但官星清而身旺者必貴,官星濁而身旺者必多子,至於得象得氣得局得格者,妻子富貴雙全。

何知其人賤,官星總不見。
官星不見者,不但失令被傷也,財輕官重,官輕印重,財重無官,官重無印者,皆是官星不見,中有一位濁氣,則不貧亦賤,至於用神無力,忌神太過,敵不受降,助旺欺弱,主從失宜,歲運不輔,既貧且賤矣。

何知其人富,財氣通門戶。
財旺身強,官星衛財,忌印而財能壞印,喜印而財能生官,傷官重而財神流通,財神重而傷官有限,無財而暗成財局,財露而傷官亦露,此皆財氣通門戶,所以富也,夫論財與論妻之法,可相通也,然有妻賢而財薄者,亦有妻傷而財厚者,須看刑沖會合,但財神清而身旺者妻美,財神濁而身旺者家富。

何知其人貧,財神終不真。
財不真者,不但洩氣被劫也,傷輕財重,財輕官重,傷重印輕,財重劫輕,皆為財神不真也,中有一位清氣則不貧。

何知其人吉,喜神為輔弼。
柱中所喜之神,左右終始皆得其力者必吉,若大勢平順,內體堅厚,主從得宜,縱有一二忌神來攻,亦不為凶,譬之國內安和,不愁外寇。

何知其人凶,忌神輾轉攻。
財官無力,用神無力,不過無所發達,少帶刑剋,至於忌神太多,或刑或沖,歲運助之,輾轉相攻,局內無備禦之神,又無主從,不免刑傷破敗,災難常侵,到老不吉。

何知其人壽,性定元氣厚。
靜者壽,柱中無沖無合,無缺無貪,則其性靜矣,元神厚者,不特靜氣神氣皆全之謂也,官星不絕,財神不滅,傷官有氣,身弱印輕,提綱輔主,用神有力,時上生根,運無絕地,皆是元神厚也,大率甲乙寅卯之氣,不遇沖戰洩氣,偏旺浮泛,而安頓得所者必壽,木屬仁,仁者壽,每每有驗,若貧賤而壽者,以其氣清身旺,或身弱而運行生地,小小安康,食祿不缺耳。

何知其人夭,氣濁神枯了。
氣濁神枯之命,極易看,印綬太旺,日主無著落,財煞太旺,日主無依靠,忌神與喜神雜戰,四柱與行運反沖,絕而不和,靜而不專,濕而滯,燥而鬱,精流氣洩,此皆無壽之命也。


◎貞元論
造化生生不息機,貞元往復運誰知,有人識得其中數,貞下開元是處宜。
三元皆有貞元,如以八字論,則年為元,月為亨,日為利,時為貞,年月吉者,前半世吉,日時吉者,後半世吉,以大運論,初十五年為元,次十五年為亨,中十五年為利,後十五年為貞,元亨運吉者,前半世吉,利貞運吉者,後半世吉,至於人壽既終之後,運之所行,果所喜者,則世世昌盛,此貞下起元之妙,生生不息之機,所以驗奕世之兆,而知運數之一定不易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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