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為理想的12年國教~
是"強制"讓學校與民間企業結合有薪實習!讓他們提早有社會經驗~
且畢業後不至於跟不上企業的需求!
最早小學五年級~最晚小學畢業後實施!依年級調整工作內容與工時薪資!
這樣做是對學生對企業對政府都有利的~
以學生來說:
1.上學還能賺點薪水貼補家用減低家庭負擔!降低大學畢業就欠一屁股學貸的情況!
2.學習到的工作內容與社會不脫節!
3.提早熟悉職場環境!
4.增加個人工作經歷!
5.提早讓學生自發性的思考自己的不足與興趣!
6.減少學生浪費生命去學一些實用性低或與興趣不幅的學問!如微積分~
7.增加自己的作品集!
以企業來說:
1.可大幅降低缺工的情形!
2.業主可以熟悉實習生並續聘有潛力的員工當正職!
3.可以節稅!
4.依公司性質以最低薪資特約薪資或論件計酬方式結合政府補助發薪!
5.考績太差可以汰換不適任的學生讓他轉職或求替補!
6.可額外提供獎勵來鼓勵優秀學生爭取!增加同學間的競爭力~提高產能!
以政府來說:
1.降低失業率~讓民眾有效提高產能!促進經濟活絡~
2.提供企業減稅和薪資補助為配套~稅金也用得其所!
3.民眾觀感佳~
3.依申報所得分級來編制各企業的對學生的保障名額!
4.製定實習生勞務特別法(如勞務工時薪資辦法)
5.也讓學生對企業評分~寫出學生對企業的的觀感呈報勞工局也順便監督企業是否有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