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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778 - 2002-10-17 22:08:04 為牛請命!
geranium_lime 離線
或躍在淵
註冊: 2002-09-19
文章數: 254
此為朋友寄來的郵件,原本是附上照片的,但因為那些照片太慘不忍睹...好像人間煉獄...相關文章可以到「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
http://www.east.org.tw/01/link3-1.htm

請大家幫幫忙,看要怎麼樣才可以督促政府儘快將屠宰場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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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刊日期:2001-12-10
為牛請命,台灣人吃牛肉,有必要那麼殘忍嗎?


全世界,許多國家的民眾都在吃牛肉,但從來沒有一個地方像台灣一樣,是用極盡殘虐的方式在對待牛隻。今年6月,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公佈研究調查:全台灣約有60幾家屠牛業者,每年約屠宰6萬5千多頭牛,但只有1家私人的合法屠牛場是今年6月才獲准通過的,此外根據官方的說法是,另有六家屠牛業者設立在公立肉品市場內,因此亦屬合法。但根據我們的調查,官方所指稱的六家合格屠牛場,其作業方式與私宰無異,也就是說--消費者所吃的國產牛肉,九成以上是在沒有經過合格登記的私宰場私宰,完全沒有經過檢疫,衛生、安全堪慮。

台灣在民國87年通過了畜牧法和動物保護法,就經濟動物的人道運輸、屠宰,肉品的生產與檢驗等,訂定了相關規定。若肉品生產業者都能遵守法規、政府相關部門能落實執法,則民眾食肉安全獲得保障,相信大家都能「吃的安心與心安」。然而在民間團體公佈台灣9成以上的屠牛業者是私宰,且嚴重殘虐動物的實況後,至今不僅不見中央及各縣市政府有任何查緝的行動,放任這些未經檢疫、帶有疾病的牛肉進入市場,且業者違法殘虐動物的惡行更是變本加厲。

如果政府持續無能,無法對不肖私宰業者種種違法的行為進行取締,業者持續抱著「觀望」的心態,認為反正新聞效應幾天就過了,消費者還是一樣會繼續買溫體的國產牛肉,不願守法、善待動物,那麼消費者只能自保,全面拒吃以殘忍虐待方式生產的國產私宰牛肉。

台灣牛肉的生產過程,殘暴對待牛隻的行為包括:

1. 以粗鐵絲刺穿牛的鼻子

業者為了方便控制牛隻,以及強迫灌水,在運牛卡車運抵屠宰場時,即用粗鐵絲刺穿牛的鼻子,不但造成牛隻更加緊迫,牛的鼻腔因此流血、蓄膿,痛苦不堪。


2.卸牛如卸貨,逼牛跳車

運牛卡車的上下設施,完全不符合動物行為,是以卸貨物的設備在卸載牛隻。而屠宰場又未依規定設置下牛走道,牛隻卸載時,常無視於動物畏懼陡坡、下斜坡的心理,工作人員只是用各種方法(推、拖、拉、打)強迫牛隻從半身高的卡車上跳下,甚至在台北縣的一處私宰場裡,業者不願花力氣卸牛,竟然將牛繩綁在木樁上,然後將貨車開走,讓還在貨車上的牛硬生生摔下,牛當場折斷雙腿,在被屠宰前飽受折磨。


3.繫牛繩太短,牛只能一直站著(站三、四天),不能趴下休息

牛隻運抵屠宰場後,多數不在當天屠宰,必須繫留多日。因缺乏適當繫留欄,牛被穿鼻、繫繩後,就一隻捱著一隻綁在欄杆上,無法躺下休息,且繫繩很短(10-20幾公分),牛分分秒秒都必需將頭抬高,許多牛不是不斷掙扎想掙脫繫繩,以致鼻孔流血不止,就是絕望放棄,等待死亡。


4. 三、四天沒有食物也沒有水喝

屠牛業者將牛隻繫留多日,不但不餵食,也不提供飲水,已違反動物保護法及畜牧法相關規定。淘汰乳牛雖已無泌乳價值,但對於業者而言,仍有販售肉品的利益存在,畜牧學者建議提供牛隻適當遮蔭、適當通風與淋水,充分飲水與攝食量。但業者仍一再違反善待經濟動物的基本原則,原因就是業者認為消費者一定會買國產溫體牛肉,不用怕沒錢賺!


5.不給牛正常飲水,卻強行為牛灌水,一天灌三到四次

屠牛業者最令人髮指的行為之一是:一方面不提供牛隻正常食物和飲水,一方面又於屠宰前數小時,用240公分長、直徑2公分寬的的鋼管,硬生生的從牛的嘴巴經食道塞進胃裡,然後打開水龍頭接上強力水柱,將水直接灌入牛胃中,每次灌水時間前後長達10-15分鐘左右,一天要灌三至四次。
由於牛的消化慢,牛隻被灌水後,經常當場嘔吐,原已緊迫過度或是罹患疾病的牛,甚至就被「灌死」倒地。
業者視若無睹,繼續灌其他的牛,到了晚上再一起「屠宰」。業者灌水目的為何?據說,是為了增加屠體重量。但畜牧學者指出:牛隻在運輸過程中,失重可能達到15%,但只要正常供應飲水,就可以補回失重,且有助於提高肉質。強迫灌水後牛會排泄,且短時間內肌肉不易直接吸收,大多數還是會在被敲擊倒下後從嘴部大量湧出。
對於這個說法,許多業者也都表示同意,但因政府並未執法,在不願意吃虧、輸人不輸陣的心理下,遲遲不肯停止灌水行為。


6.屠宰方式:以利斧劈頭,許多牛要被斧頭擊打五、六次

根據動物保護法和畜牧法相關規定,經濟動物之屠宰,應以最快速讓動物失去知覺後再刺喉放血的方式為之。
但全台灣幾乎所有屠牛業者都是以斧頭敲擊牛隻頭部的方式,將牛擊倒之後割斷其喉嚨放血。雖然經驗老道的業者,可能一次敲擊就可將牛擊倒,但由於人的力道不一,或是由新手執行,或是牛隻緊張晃動,往往無法一擊就中。有時甚至敲擊多達五、六次,牛在一次又一次的利斧劈擊後,仍然會奮力支撐、不肯就此倒下赴死。


7.牛隻仍然清醒即被割喉放血

不可否認的,經驗老道的業者用斧頭劈牛時,可能一次就可將牛擊倒。但經濟動物科學家卻指出:牛雖被擊倒,但不一定表示牛已經昏厥。亦即牛的意識仍然清醒(可由眼瞼反應,及是否仍有規律性呼吸判斷)。此時,業者隨即將牛的喉嚨割斷放血,牛的痛苦可想而知。
事實上,若是使用國際上(包括非洲肯亞屠牛業者在內)通行的手槍型機械式致昏器(Captive Bolt),不但擊昏情況符合屠宰場動物福利的要求,在牛隻昏厥後,反而要在45秒內將牛刺喉放血使其死亡,以免昏厥後牛又甦醒過來,反而有違動物福利的要求。


8.目睹同伴死亡

屠宰業者使用斧頭將牛擊昏、放血後,即就地剝皮剖體。除違反畜牧法屠宰衛生相關規定外,由於繫留欄與屠體作業區未做任何區隔,整個過程其他牛隻均親眼目睹,最後輪到自己時,也常試圖掙扎想要逃離。


9.屠體未經獸醫檢驗,生產過程衛生堪慮,病死牛輕鬆流入市面

屠牛業者的屠體處理完全不符合衛生法規,屠體內臟全在地上處理,流浪狗於場區四處流竄,再加上牧場管理系統出現嚴重漏洞,病死牛的流向管制並未落實,許多罹患不知名疾病的病牛、死牛,就這樣進入不知情消費者的胃中。
政府及畜牧業者口口聲聲說要提昇台灣產業競爭力,以國產台灣溫體牛肉與國外進口冷凍牛肉做市場區隔和抗衡,但九成國產牛肉竟是如此不人道與不衛生,而消費者大眾卻毫不知情。台灣於87年制定畜牧法至今,業者聲稱是政府沒有進行輔導,而當政府要展開輔導時,業者又有各項理由拒絕配合改善。業者完全違反畜牧法及動保法法規,民眾無法吃的安心,動物更無法獲得人道對待!
政府及業者可以有各種推諉的理由,但遭受巨大痛苦、無聲的動物連表達不滿的機會都沒有,台灣人吃牛肉,有必要那麼殘忍嗎?民間團體呼籲消費者「為牛請命」--拒吃以殘忍虐待方式生產的牛肉,並懇請屠牛業者善待動物。


編輯發行:動物社會研究會Environment & Animals Society of Taiwan (EAST) 2001年10月

TEL:02-22398105~6 FAX:02-22397634 e-mail:free0511@ms36.hinet.net

網址:http://east.tacocity.com.tw/
劃撥帳號:19461051

敬請傳閱,歡迎贊助推動經濟動物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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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779 - 2002-10-18 01:58:40 Re: 為牛請命!
不才 離線
萬事如意
註冊: 2001-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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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 蘭陽平原__鄉下
geranium_lime 大大


只能說,,,看開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何須劍道爭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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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問江湖鼎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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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無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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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780 - 2002-10-18 05:22:50 Re: 為牛請命!
geranium_lime 離線
或躍在淵
註冊: 2002-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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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才大大,

謝謝您的安慰!

然而我覺得,不能因為所在的地方不同,國情不同,而基本的人道概念就可以有所不同。
我現在所在的地方是加拿大的亞伯達省,在這裡所出產的牛肉是全世界有名的牛肉。(雖然很多人都告訴我,在這裡不吃牛肉是非常可惜的,但向菩薩許了願,願望實現,也就必須還願…題外話)曾經去參觀過老公以前一個老闆的畜場,在牧場裡養的牛是我一輩子也沒見過的長相,樣子之千奇百怪,真是另我大開眼界。而這些牛隻們所受的待遇真的是其它地方也比不上的,吃飯洗澡睡覺都像是住一流的旅館一樣,專人照顧服務。就連牠們要被屠宰了,也不知道,可以說是在情緒平穩的狀態下被處理的。而不是像在台灣的不合法的屠宰業者,虐待牛致死。不知你信不信,人家說吃肉對身體不好,其中一個原因是因為,動物在死前一刻,因驚嚇害怕或怨恨而產生一種hormone會留滯於體內,而人類吃多了自然身體久而久之也不好。

我已向這裡的畜牧局要了一份這裡處理牛肉的過程規定,或許寫信向立法委員建議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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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781 - 2002-10-18 07:42:51 Re: 為牛請命!
crybaby 離線
終日乾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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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 u.s.a. homesick
no, don't think that way!!!!!!
things like this can be changed!!!!
do the right thing is what matters!!
if whoever reads this can make his/her voice heard,
things will change!!
we should make those congressmen or whoever do what they r paid ( actually, voted) to do!!
not spending the tax money in " KTV"!!!!!!!!!!1
i am mad!!!!!!!
i am sad!!!!!!!!!
why is human beings soooooooooooo cruel!!!!!!!!!!!!!!!!!
why!!!!why!!!!!1why!!!!!!!!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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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782 - 2002-10-18 15:00:33 Re: 為牛請命!
不才 離線
萬事如意
註冊: 2001-08-08
文章數: 11607
來自: 蘭陽平原__鄉下
我已向這裡的畜牧局要了一份這裡處理牛肉的過程規定,或許寫信向立法委員建議有用

.....................................................................

geranium_lime 大大 加油

若成功了

功德無量

ㄚ彌陀佛

善哉

善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何須劍道爭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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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無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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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783 - 2002-10-18 15:16:34 Re: 為牛請命!
geranium_lime 離線
或躍在淵
註冊: 2002-09-19
文章數: 254
若將大家的念力集合起來的話,事情成功的機會也愈大,那真的才是功德無量!!

南無觀世音菩薩
南無觀世音菩薩
南無觀世音菩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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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784 - 2002-10-22 22:53:28 Re: 為牛請命!
geranium_lime 離線
或躍在淵
註冊: 2002-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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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自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http://www.east.org.tw/
文章發表日期 2001.10.26

原來去年6月已有許多民間團體和立法委員廖學廣陪同到行政院抗議!
我原本以為是沒立法,現在看來,是立了法,但無人執行,那立法的意義在那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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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是否還記得?今年6月28日,多個民間團體曾針對台灣九成以上的牛肉是私宰,屠牛業者對待牛隻的方式極盡殘虐、且未經檢疫的病死牛肉大量流入市面、威脅民眾飲食健康,召開過「請消費者為牛請命 拒吃以殘虐方式生產的牛肉」記者會。   

當時,行政院農委會立即對媒體回應,表示會即刻取締非法並對業者進行輔導,但四個月過去了,民間團體積極參政府與業者的協調,希望能儘快看到業者合法屠宰,停止一切殘虐牛隻的暴行,以人道精神對待經濟動物,並能提供給消費大眾合乎衛生安全的食用牛肉。   
但結果是-- 政府的放任不為,造成業者違法私宰病死牛及殘虐牛隻的暴行更變本加厲,今天上午10點,包括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全國教師會生態教育委員會,消費者文教基金會、環保聯盟以及動物社會研究會等民間團體,就台灣私宰牛隻猖獗,政府遲未取締一事,前往行政院抗議。現場除演出屠牛業者將牛活活灌水的行動劇外,並展示業者灌水及用斧頭劈牛的工具。同時還公佈發送「牛肉快報」,將台灣九成牛肉是私宰,其生產方式公佈予消費者,呼籲民眾全面拒吃以殘忍虐待方式生產,不衛生、不環保的私宰國產牛肉。 團體代表並由立法委員廖學廣陪同進入行政院,請行政院給社會一個「為何行政效能不彰」的說法。  

民間團體指出:過去四個月,全國60幾家牛隻私宰場中,只有台北縣一家被取締,業者在觀望不久後,又回到原處繼續營運。另外,台北市建設局市場管理處官員,在10月24日凌晨「終於」發動了第一波查緝私宰牛肉的行動;於台北市私宰牛肉銷售的大本營環南市場附近,查緝「6」隻沒有合格檢驗證明的屠體。而北縣板橋、蘆洲,以及中南部大型牛隻私宰場等,不僅絲毫不受影響,其中一家還掛著農委會「輔導」的招牌。正當鄰進台灣的日本近來發生狂牛症,民眾人心惶惶發起拒吃牛肉的行動時,台灣政府卻依然放任各地未經任何檢疫的病死牛肉源源不絕流入市面,完全置民眾飲食安全於不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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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785 - 2002-10-22 23:02:29 Re: 立法院完成「動物保護法」立法程序建立我國動物保護里程碑...總統令公布「動物保護法」建立我國
geranium_lime 離線
或躍在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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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數: 254
轉載自http://www.miobuffer.com.tw/clwm/199812/16.htm
文章為1998年12月post的,整個標題為「畜牧新聞集錦」,在茂群峪畜牧網http://www.miobuffer.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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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完成「動物保護法」立法程序建立我國動物保護里程碑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表示,由於我國社會經濟迅速成長,國人飼養寵物情形日益增加,犬隻之走失、棄養或犬隻傷人事件時有所聞,對於寵物之管理亟有必要加強,惟我國向來缺乏法令以為管理之依據,爰於民國 85 年 3 月完成「動物保護法」草擬工作,陳送行政院審議,行政院復於民國 86 年 1 月函請立法院審查,於 87 年 10 月 13 日完成三讀立法程序,建立我國動物保護之里程碑。

農委會又表示,動物依其生活環境與人類之關係,可概分為二類,一為生活在自然環境中之野生動物,另一為人類基於各種原因所飼養及管領之動物。人類飼養與利用動物之時間非常久遠,對動物之利用是無時無刻存在著,且有增無減,如食肉用之動物、產乳之動物、使役用之動物、醫學研究及藥品測試用之實驗動物、玩賞伴侶用之寵物或娛樂用之表演動物等。在這種情況下,對於動物不當之虐待或過當之利用,均習以為常而不自知,此種行為不僅過分侵害動物,且對人類本身道德之發展,亦有極大之負面影響。

農委會指出,基於愛護動物之精神,對需要宰殺之動物,應儘量減少動物之不適、恐懼及痛苦;實驗動物之使用,亦為國際間極為重視之一環,我國尚乏管理之規定 ;另飼養寵物亦會造成極大之環境污染、安全危害與疾病媒介等問題。目前已有 53 個國家制定有關人為飼養動物之保護法律,為順應世界保護動物之潮流,且杜絕遊蕩動物造成之環境衛生問題,實有必要制定專法,以為保護及管理人為飼養動物之依據。三讀通過之「動物保護法」計七章四十條,對於動物之一般保護、動物之科學應用、寵物之管理與行政監督均有明確之規定。

農委會最後特別說明,「動物保護法」完成立法程序,對宣誓我國保護動物之決心及建立國民尊重動物生命與保護動物之觀念,均有極正面之影響,另本法通過後,對規範動物保護之權利義務將有法律依據,對流浪犬之處置亦將獲得改善,使我國之動物保護工作得以落實。

總統令公布「動物保護法」建立我國物保護新形象

10 月 13 日完成三讀立法程序之「動物保護法」,11 月 4 日由總統公布,將於 11 月 6 日正式施行,我國動物保護工作將進入一個新紀元。行政院農委會表示,「動物保護法」於總統公布施行後,對宣誓我國保護動物之決心及建立國民尊重動物生命與保護動物之觀念,均有極正面之影響。

農委會指出,由於我國社會經濟迅速成長,國人飼養寵物情形日益增加,寵物之走失、棄養、人類傷害動物或動物傷人事件時有所聞,故對寵物之管理亟有必要加強,惟我國向來缺乏法令以為管理之依據。本法公布後,對規範動物保護之權利義務將有法律依據。如日後倘再發生候選人丟擲動物之情事,將處新台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之罰鍰。另對流浪犬之處置,亦將因本法之施行獲得改善,使我國之動物保護工作得以落實,並提昇國際形象。

農委會強調,基於愛護動物之精神,我國將在動物保護法之施行細則中,對需要宰殺之動物、實驗動物之使用限制等,逐步加以規範。另飼養寵物所造成之環境污染、安全危害與疾病媒介等問題,為順應世界潮流,且杜絕遊蕩動物造成之環境衛生問題,亦將在施行細則中有明確之規定,以為保護及管理人為飼養動物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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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786 - 2002-10-22 23:11:31 Re: 別拿我的納稅錢去虐待動物!
geranium_lime 離線
或躍在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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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數: 254
轉貼自http://east.tacocity.com.tw/link/a/a_02/a_02_19.htm
文章發表日期: 2002.2.27

距國內立「動物保護法」至今已4年多,為何還不見法令徹底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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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拿我的納稅錢去虐待動物

主管機關知法犯法 動物保護大黑洞

花蓮吉安流浪動物之家 連續發生狗無飼料可吃

最後啃食同伴屍體的慘狀


花蓮縣設於吉安鄉的流浪動物之家,於春節前後連續爆發「狗啃食同伴屍體事件」,花蓮地方動保人士沈麗玉、齊淑英,李維健,及民間動物保護、環保團體,檢具現場蒐證拍攝所得的照片及錄影帶等具體事證,於二十七日下午二時召開記者會,譴責公立收容所虐待動物,是動物保護工作的大黑洞。隨後赴中央主管機關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檢舉,要求依動物保護法第三十條處罰相關人員,並督促吉安鄉公所立即改善。

民間團體表示,花蓮吉安鄉的流浪動物之家虐狗傳聞已久,前此有動保人士意欲前往認養流浪動物,卻屢遭回絕,不讓動保人士進入收容所內。即使幸運得入收容所之內認養,卻仍被工作人員以拒絕提供認養書刁難。更有甚者,花蓮地區關心流浪動物之家動物福利狀況的人士,於二月八日、二月十日以及二月十四日等連續幾天前往設於吉安鄉垃圾場旁的收容所探視,卻驚見狗吃狗的駭人畫面。於二月十四日拍攝的影片中,現場一隻正被同伴啃食的狗,雖奄奄一息卻還抬頭掙扎……。動保人士連續幾天發現飼料槽裡沒有飼料,水槽無水,部分犬舍沒有犬隻,卻滿佈狗大便,有些犬舍則是四五十隻狗擠成一堆,幾無法動彈….種種慘狀,令人不忍卒睹。也證實長久以來,花蓮流浪動物之家虐待收容動物,不給飲食,疾病叢生,遭捕捉收容的流浪動物,不是餓死、病死就是相互打鬥而死的傳聞。

民間團體表示,自動物保護法於民國八十七年十月立法通過以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每年編列大筆經費補助各地方興建收容所,且已陸續舉辦過三次全國性收容所評鑑,並要求地方收容所應具體改善缺失。然花蓮收容所卻仍發生狗無飼料可吃,最後啃食同伴屍體的慘狀,顯見動保法的執法工作有極大缺失存在,尤其以負責第一線動物保護的地方收容所工作人員失職問題最嚴重。顯然台灣流浪動物管理政策仍然與動物保護法的要求相差甚遠,農委會與花蓮縣政府難辭其咎,應立即對此事做出適當的處分。

依動物保護法第三條規定,公立收容所工作與管理人員係為飼主;依同法第五條規定,飼主對於所管領之動物,應提供適當之食物、飲水及充足之活動空間,注意其生活環境之安全、遮蔽、通風、光照、溫度、清潔及其他妥善之照顧,並應避免其所飼養之動物遭受不必要之騷擾、虐待或傷害。花蓮吉安流浪動物之家管理與工作人員顯已違反此一法律規定,依動保法第三十條第一項第一款之規定,應由主管機關,亦即農委會或花蓮縣政府處新台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民間團體根據近年來觀察公立收容所的經驗總結表示,中央主管機管農委會應雙管齊下,透過行政監督與行政處罰,督促地方落實動物保護法。並儘速訂定「公立收容所管理辦法」,將「民間參與」和「公開透明」兩大機制納入收容所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以杜絕弊端,促使提升台灣動物福利,改善我國際形象。

連署團體: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花蓮日出環境小組,新象社區交流協會、花蓮環保工作促進會、花蓮文化環境創造協會、荒野協會花蓮分會,環保聯盟花蓮分會、綠黨花蓮黨部、黑潮文教基金會、關懷生命協會等

新聞聯絡人:(台北)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陳玉敏 Tel : 2239-8105, 0953-121480

(花蓮):齊淑英Tel:03-8574553 0910-522083 沈麗玉Tel:03-8570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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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到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看更多新聞稿
http://east.tacocity.com.tw/link/a/a_0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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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787 - 2002-10-22 23:17:43 Re: 協助破獲死廢畜禽非法流用案件獎金提高為五十萬元
geranium_lime 離線
或躍在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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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數: 254
轉貼自http://www.miobuffer.com.tw/clwm/199812/16.htm

不曉得有沒有人試過這個檢舉電話?
請大家擁躍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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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破獲死廢畜禽非法流用案件獎金提高為五十萬元

為獎勵民眾檢舉死廢畜非法流用線索,協助法務部調查局及司法警察機關等單位偵查破案,維護畜產品之公共衛生安全,保障農民及消費大眾,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 87 年 7 月 16 日公告修正「獎勵民眾檢舉死廢畜禽非法流用案件實施要點」第四點,所列檢舉獎金由新台幣 20 萬元提高至 50 萬元整,並自即日起實施。

農林廳表示:根據該實施要點規定,各級農政單位應設置檢舉專線電話受理舉發死廢畜禽非法流用線索之檢舉事宜,並詳實記錄檢舉人資料及檢舉事實並注意保密。且不論是否為管轄機關,均應立即聯絡法務部調查局及司法警察機關等單位處理。凡由民眾檢舉死廢畜禽非法流用因而偵破犯罪案件,經查證屬實並經法院一審判決有罪者,核發每案件獎金新台幣 50 萬元整。有關獎金核發事宜,由法務部調查局或司法警察機關於該案件一審判罪後行文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辦理撥款並依檢舉人身份事蹟逕行配發。

農林廳表示:為方便民眾檢舉死廢畜禽非法流用線索,農林廳設置有免費檢舉專線電話 080054300 ,請大家告訴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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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788 - 2002-10-23 02:51:41 Re: 協助破獲死廢畜禽非法流用案件獎金提高為五十萬元
不才 離線
萬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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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數: 11607
來自: 蘭陽平原__鄉下
080054300

嗯!!!

這隻電話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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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789 - 2002-10-23 18:03:10 Re: 謝謝不才大大支持!!
geranium_lime 離線
或躍在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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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有一個功能是選民陳情服務,你可以從選單裡面找一位立法委員,向他/她投訴,並提供有500字的空間做陳情內容。

我當然選了一位我所支持的立委來陳情。希望很快有回音!

以下是我的心情感言,隨便看看就好,不中意眙的無需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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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在網站上看到一封「為牛請命」的文章,內容敘述台灣的不法牛隻屠宰場是在屠牛之前如何的凌虐牛隻的過程。我剛看到此文章時,覺得非常難過及生氣,牛隻們供給人類食用,已經很可憐了,為什麼還要在死前受這樣的苦難?!

我原先以為,台灣沒有立法保護,所謂的經濟動物,所以寫信向亞省的牛肉協會要了一份這裡聯邦和省政府立訂的牛隻操作處理規定。此份手則裡面共有25頁,從牛隻的住處、設施、食物、飲水、繁殖、對待、健康管理、運輸設備及過程、...一直到屠宰之前、後,都有明確的說明。並且內容一再強調,讓牛隻受無謂的苦(sufferring)是違法的,受傷、生病的牛隻是必須經獸醫檢查,並不可以直接送屠宰場屠宰成為人的盤中食的。後來又上網查了一下才發現,原來去年6月28日,已有許多民間團體和立委廖學廣一起至行政院抗議,原來法早在87年就立了。但是立了法,卻不徹底執行,那立法的意義何在呢?去年10月仍有文章提醒大家,情況並沒有改善。後來此文便無了下文...

事隔一年半,至今仍不知事情有沒有獲得改善,抗議過後,新聞話題被冷落了,整個事情也被淡忘,牛隻是否仍然在受苦? 我的心情卻是一刻也沒辦法平靜。
難道也真的只能看開一點?
真的如此無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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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790 - 2002-10-24 01:28:28 Re: 協助破獲死廢畜禽非法流用案件獎金提高為五十萬元
瑪莎 離線
終日乾乾
註冊: 2001-10-04
文章數: 148
看到你對牛兄 如此賣力認真請命
直讓我們一家都愛吃牛肉的人 汗顏喔~

我會記住這支電話 080054300
用我三吋不爛之舌 說得他們煩躁不安
要他們努力去執行...TT..

geranium_lime大大 繼續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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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心事沒心事全在自己一念之間,自在就是最好的 "胸有智珠終日潤,心如寶劍一身明" 學習中的瑪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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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791 - 2002-10-24 01:38:23 Re: 謝謝天籟大大打氣!
geranium_lime 離線
或躍在淵
註冊: 2002-09-19
文章數: 254
謝謝大大打氣加油!
我會一直試到有人回覆我為止,一個立委行不通,就試下一個。我就不信全台灣的立委都不理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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