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卦已經透露了你應該怎做了!
首先你要把所有有關的文件收集及整理一下。建議你親手打一份文件,如Word Document(姑且叫它做狀紙),當日呈上當值官。引導他逐點了解及同意妳的理據,到時再逐款文件呈上証明。
在妳的狀紙上,要死咬住妳前老闆欠發獎金是一項"欺詐行為"。
狀紙如下:
1,工程獎金是僱傭合約性。
2,以前的工程獎金記錄及發給記錄。
3,今次應得的獎金計算。
4,前老闆的其他欺詐事件。當妳呈上文件時,妳要強調"這是他的欺詐逃税証據"。
重點是:要用真憑實據,令當值官不再相信妳前老闆的任何說話。
最後,祝妳成功追回全部獎金。記得回饋啊! [/quote]
第一 我有查過法條"勞動基準法第二條第三款規定
「工資:謂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包括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計月 、
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之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均
屬之」,基此,工資定義重點應在該款前段所敘
第二 薪資袋上都有記明是那一場的工程獎金 而我全都保留了
第三 以前的工程計算我有保留 可以証明獎金計算
第四 第三百三十五條(普通侵佔罪)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佔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詐欺罪
意圖為自己獲第三人不法所有,對被害人施以詐術,使被害人陷於錯誤而
為財產之處分,被害人因此受有財產上之損害。
[/quote]
唔!明白!
把這些都搬到狀紙上。到時可以資詢當值官"是否刑事而非民事?"當然絶對要留意當值官當時的眉頭眼額及他的身體語言而調節自己的動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