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要買在哪個城市?
又目前居於哪個城市?
因不動產市場有地域性,故有以上提問
高雄
在高雄的話,建議結婚 與 買房 兩件事脫鉤.
因為,高雄一地的房地產有其特殊性,這是其一.
其二,雙方命造,最近幾年,財務過緊,極有可能成為房奴,租房即可.
其三,目前市面上,賣方議價空間過小,依你們的盤來看,雖有可能在農曆年前後買到房,
但,現階段的房產虛假榮景,怕是強弩之末.18個月後,便可見真章.緩買,可減少損失.
由於,我們台灣的傳媒,近機以台北看天下,投資高雄房產,切莫看報章雜誌的資料
再者,莫太相信房地產的神話,以及,買房就是存錢的這種思想,因為這是高雄,不是台北.
如果,你要說,租房租到最後是別人的,可是買房是自己的,如果你存著這種思想,以後你
賣房時,將會痛哭流涕.
除非,你有二千萬的現金,在高雄買土地.店面.透天店面.景觀豪宅之類的產品,否則
照高雄的市面,買房就是虧錢的開始.
如果,房價漲,你為房奴,那倒也還好.(高雄的二手.新成屋是不能互相比價的;也就是旁邊的新成屋開價高,並不代表你的房價漲)
就怕,房價一直跌,你們不但成房奴,且房貸未償餘額竟高過市價(高雄常發生這種事),那麼就不好玩了.
租屋,一方面減少支出(高雄的租金通常低於屋主的房貸月繳本息甚多),一方面減少損失.
現今,高雄的各建商全部凍結買地的計劃;就是要買地,也是用來養地,預計在3年以後才要建的,你可嗅出什麼味道出來了沒有?
友人,住高雄精華地段,25年電梯大樓,實坪26坪,3房兩廳,屋主在2007年秋,景氣最熱的時候購入的,380萬,當時貸9成,月付1.8萬;
08年金融風暴後,市場行情跌到200多萬(成交價比未償還的房貸餘額低太多了= 拿錢放人 = 再花一筆錢,拜託別人當屋主),索性就不賣了,
便出租,租了半年租不掉,最後6千元租出去了(當然家具.家電全無),我友人入住.
也就是說,那可憐的屋主,不但租金無法補貼每月的房貸本息,而且38萬的頭期款也賠下去了.房價也跌了. 這就是只要房子,不計算成本的後果.
如果,當初沒有買房,那38萬+每月1.2萬的本息差(1.8萬-0.6萬/月),放的不動,也夠小孩小學前的教育.奶粉費了.如果當初拿這筆錢投資 黃金存折,我看也賺翻了.
我說這麼多,主要是看到你們雙方財務狀況實在不太妙,再搭配我所知的房產消息也不
太妙,怕你們成為房價下跌中那可憐的房奴.
結婚歸結婚,剛開始,把錢省下來,用租房的方式,
我想,先生聽你這樣的建議,會覺得你很體貼唷!
在高雄買住宅產品,大都是虧錢的!(不信,問多一點50歲以上的高雄人看看)
要買就要去買土地.店面.透天店面,才會賺錢喔!買這種產品,就算做房奴也是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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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
婚照結,但租房比買房更佳
若一定要買房,農曆年前後有機會------ 來自邪惡之 小小小投資客 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