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大怎麼叫我不要回答呢!!

我選擇貼文出來,就是希望在一問一答中檢討出自己的過失, 同時找出解決的方法.
對於情緒上還有相當的安撫效果.
牡丹的問題剛好說了我一開始做錯的事情.
太過於大意. 只想到自己有能力接到那麼多訂單, 沒有想到防範人心的不可測.
你的問題剛好點出了一開始錯得有多離譜.
行走江湖多年, 竟然沒有想到這一點.
當初合同都擬好了, 只差三個人還沒簽字.
合同還是我親自打的.
我們一行人會到廈門, 是這位F先生的一個朋友叫小李.
當我還在上海的時候, 這個人找到工廠報價, 可以生產我的訂單.
同時找好住的地方, 安排好所有的事情.
我沒想太多, 一個人就獨自到廈門闖天下.
一個人喔, 到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創下我自己的生產線, 客戶等等.
他們都還沒到廈門之前, 我就發現這個小李有問題.
陸陸續續被我發現他私下要求跟工廠簽不理的條款.
"只要下單就可以抽6%的利潤"
"工廠不可以把訂單給三等親及六等之內的朋友做"
"工廠違約要罰款....百萬"(忘了金額)
這些罰款跟條款是由F先生跟小李共同擁有.
並沒有包含我在內.
對於另一家工廠是利用價差賺取利潤. 利潤直接給小李.
當時我只想到小李把我當成是搖錢樹.
難怪他對我百般順從.
我很生氣, 立刻跟F先生說了這些事.
F先生現出比我更生氣的態度, 說他借3萬人民幣給小李, 還給小李48000人民幣去付貨款等等.
我認為小李在坑我們.
所以注意力都在如何把小李處理掉, 然後可以保有供應商繼續生產.
當時我在住小李租的27樓, 從台灣休假後我感到有人曾進去家裡.
我跟F先生說, F先生要我立刻搬家.
所有的關注力在都在我的安全問題,還有訂單生產上.
就忘記要簽約的事情了.
現在回想起來確實奇怪.
1. F先生既然跳出來說要籌措資金, 應該他最關心是否簽約. 萬一不賺錢 大家賴他帳, 他不是吃不完兜著走. 可是他隻字不提.
2. 照F先生的說法,小李拿走的錢只付給工廠25000人民幣, 其餘只53000人民幣卻從不曾聽他打過電話跟小李追討. 甚至事後連提都沒有再提過這件事.
3. 我不在廈門期間, 小李如何進去家裡的? 只有F先生有鑰匙, 其餘的人都沒有.
4. 跟工廠簽的合同裡, 是F先生跟小李共同持有利潤分享. 而且F先生在開完大刀兩個月還沒拆線就由台灣直奔廈門跟工廠簽約.
當時我還在上海, 有一張將近一百三拾萬人民幣的訂單在談. 這張單是利用匯差來賺利潤的.
如果依照他們跟工廠簽的合同, 一見訂單他們就立刻可以拿6萬人民幣. 其餘我賺的部分還要跟他們分.
大大, 我是不是中了別人的圈套還不知道ㄚ?
當初他叫另一個合夥人打電話跟我說 "一毛不剩"
事後卻跟我說所有的錢都是那個人花掉的, 因為他女朋友到廈門的機票, 住宿都是公司負擔的.
後來對質, 那些費用都是F先生親口答應那個人由公司承擔的.
我在6月叫那個人不要再去了, 畢竟被F先生說得那麼難聽.
結果我9月中回來, 那個人10月底就又過去跟F先生在一起做事了ㄝ.
如果這樣,我離開對他們也都好阿.
為什麼要這樣為了10萬來羞辱我?
難不成他們生氣的是搖錢樹不見了......................
我還需要還他錢嗎?
努力找工作中. 沒有忘記這件最重要的事情. 不然快要活不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