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只想好好一個人照顧女兒長大,女兒也是我目前最掛心最擔心的家人,女兒我生我有責任要照顧她,監護權官司目前進行中,也是我最現在優先想處理的也最煩心的事,最後先謝謝大家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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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是妳現在的想法,妳是個很有責任感的媽媽,妳的女兒很幸福,有一個疼愛她的好媽媽,監護權官司無論妳有沒有拿到監護權,她都是妳女兒,這是無法改變的事實.
可是人的想法會變,妳真的有能力一個人照顧女兒長大嗎?妳的時間精神甚至健康願意無怨無悔的付出嗎?
女兒妳生妳有責任要照顧她!請問妳拿什麼為妳這句話背書,而不是空口白話!
如果換一個角度想,人生不能樣樣都想要,愛情.事業.子女.學業.健康....必須選擇時,妳怎麼抉擇?
如果妳有本事累積財富,先不爭監護權,將來孩子大了要栽培要花很多錢,孩子要留學創業都要用錢,妳再適時出現,我相信這樣做也仍然是個好媽媽,這樣的媽媽對孩子人生路的幫助不是一般媽媽可比!有時候放棄是內心最深沉的愛!
錢不是我煩腦的,我有能力賺錢養女兒,也是考量過後,覺得女兒跟我會生活比較好,我也是探視被為難,叫我不要來看小孩,
怕小孩跟我太親,對方是自私家庭,女兒回來,我也很願意讓對方家人看小孩,前夫夫業很久,
小孩丟給他父母照顧,我跟前夫也有官司,因為人生,不能樣樣都有,但女兒目前我最擔心的人
,其他官司勝訴,對我無所謂了,只要女兒好就好,一開始我選擇離婚時,對方以為我要女兒,就不會離了,
我不要讓小孩在那強來強去,女兒是個體,他快樂我也會快樂,只要讓我好好看小孩,前夫想要給小孩一個家
,我也回去復合四次,但現在小孩長大,他慢慢懂事,我要給他好一點生活,好一點環境,陪小孩念書,
這都是女兒跟我說的,我會陪他,我常跟小孩互動很好,好人格教育,也因為復合過,小孩關係是斷不了的,
只是前夫違反保護令,他真的是沒救,我跟他沒緣份,感情我也放下,磨過也知道太多事,感情很難堪了,
總總事對方阻擾,發生太多事,我因為看小孩,對方家不能溝通家庭,前夫有官司,對方父母告我看小孩妨害自由,
這官司我也沒事對方可會有誣告問題,但我不能給小孩在這樣環境長大,若這樣,我跟他們牽不斷,問題也會很多,
但我跟前夫都是小孩永遠爸媽,我會接回來最終只想給女兒好生活,更多人關心,不要在紛紛擾擾了,對我對小孩也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