僅餘的一小片天空 由始至終,都未曾再一起過。(外間統稱「復合」)。分手十年,這數千日裏頭,如果你問我心底有沒有想過「復合」這事,我會坦白:「我有。」我確實有。但最終有沒有發生過?沒有。從來沒有,一直也沒有。
這裏面有愛嗎?當然。打從我認識這人。冥冥之中我們就成了彼此生命之中的一個守護者。這10多年,我歷劫過大災大難,說我們「復合」,並非如外間想的如此輕易簡單,分開這麼多年,我們各自經歷了很多,時間大概也讓彼此改變了很多,我和他再也不是10年前那個自己,要再走在一起,並不是空憑那個記憶中的對方就可成事,於我來說(尤其一個女人),這是一場跟幸福攸關的大事,豈能輕率,基本上我很多習性喜好甚至想法也改變,我猜,我現在喜歡甚麼,他又厭惡甚麼,都得重新確認。難道就憑10年前那點點一起的記憶麼?「復合」,都總得從原點開始。
從沒復合。從來也未曾有過甚麼求婚,分開多年,並不是所想像那麼「拎起個就行得」這麼簡單。
有些關係,我實在驚動不起。也不敢驚動。
縱使獨居,我偶而會感受到寂寞,也早習慣了跟寂寞混熟,我斷不會因為寂寞而亂踩入一些不明的狀況。
可以嗎?可以暫且放過我?人的情感,總需時間去處理、療傷、平伏(復)。「我都不過是個人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