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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4590 - 2009-11-22 13:27:13 轉貼 : 很令人心疼的一個故事~誰還她公道?
萍水 離線
飛龍在天
註冊: 2001-12-08
文章數: 515
來自: 擁翠山城
誰還她公道? 5歲遭殘忍性侵 18歲往生像小學生
更新日期:2009/11/21 18:48


台中市13年前發生女童遭竹竿刺穿下體的性侵害案件,案發到現在因為缺乏證據,官司遲遲無法定讞,台中高分院20日更七審,判決被告無罪,但被害人已經在今年3月往生,年僅18歲,身高只有130公分,苦等13年還是等不到司法給她公道。
遭遇不幸的林姓女童,曾經戴著兔寶寶的面具,公開慶祝劫後餘生,但一開口就讓人心疼,「我喜歡和小朋友玩,我不喜歡男生。」由於她身體虛弱,13年來進出醫院像走廚房般頻繁,沒等到司法給她公道,已經在今年3月過世,被告謝振茂昨日更七審判決無罪,被害人母親難過的說,「有罪無罪對我們來說已經不重要了,也沒有意義了,孩子也不在了,再說也沒意義,不是嗎?」

媽媽難過哽咽,心中的痛楚永遠無法抹滅。13年前,女童在台中旱溪偏僻的小巷子遭到性侵害,被銳利的竹竿猛戳下體再拉出,造成肚破腸流、子宮脫落,經手術救回一命,卻只剩下8公分小腸,消化吸收困難,只能吃太空食物。案發時她只有5歲、身高110公分,18歲往生時也只有130公分,瘦小像個小學生,誰看了都不忍。

里長郭松益表示,「成長很慢,雖然18歲才只有130公分而已,今年3月敗血症在醫院過世。」案件歷經13年訴訟,女童沒有歡樂童,人世走一遭短短18年,誰還她公道?(新聞來源:東森新聞記者吳淑萍、謝宗樺)

本則新聞由NOWnews提供 2009/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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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or:"grey"]任何方式的"獨立",都很浪漫; 任何"浪漫"的方式, 都要付出代價(高希均)
人生中發生過的事不重要, 重要的是記得什麼? 如何記得? (Gabriel Garcia Marquez)
如絮極輕盈, 隨風任來去, 身心若振奮, 眾善皆易成...(寂天)
幽思往昔心歡意, 不沾擾音木朽允, 努亦待時逢初情, 願淨慈心悅世明...(richfish)
人的行為是被鼓勵出來的~善如是, 惡復如是~& 若非對方需要, 則非善語!
少了點慧根, 世界大不同~自勉嘿~加油加油加油!!![/c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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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4609 - 2009-11-22 14:03:47 Re: 轉貼 : 很令人心疼的一個故事~誰還她公道?
花爵百鍊生 離線
四季平安
註冊: 2001-08-14
文章數: 4510
來自: 丐幫~^^
如乞兒聞:

看到這樣的新聞,真的很讓人難過。難過的不只是為這可憐的小妹妹,也為那未被定罪的凶手以其他眷屬。

記得前幾年有一部很轟動的漫畫,後來還拍了電影,叫「死亡筆記本」
在這個故事中,描述一個嫉惡如仇人-夜神月,他專門利用死神的筆記本來殺死那些法院沒有辦法定罪的惡徒。
但,人總是有私心的,會為了保護自己、保護自己親近的人、保護弱勢的人而有所偏頗。
更何況我們未必真的了解每個人是否真的有罪,或罪至於死~
所以,當人做了只有神才能做的事時,儘管理由再冠冕堂皇,也是自圓其說的殺人犯而已。

不可否認,以殺止殺、以暴制暴,卻實能收一時之效,似乎能讓壞人不敢輕舉妄動。
可是,在每個人心中的壞種,並不是可以用恐佈、權威的方式,就完全消弭的。
更何況,在真相未明、法律未判罪之前,就算是罪犯,也有其應有的權利。
不然的話,我們用私斷、一己之見去說誰有罪,誰無罪~
這樣對尚未定罪的人又公平嘛?

想起在聖經中有個故事,大意是說有個犯通姦罪的女子被眾人綁在廣場上,將被眾人以亂石砸死。
此時耶穌經過了,女子向他哀號,求他救贖。
那些反對耶穌的文士和以利亞人們,正等著看耶穌如何處理這個難題。
熟料,耶穌了解了原由之後,對這些群眾說:「你們之中誰沒有罪的,就可以丟他」
此時,所有手上拿著石頭,準備要砸人的群眾,紛紛放下了石頭,而女子也得到了釋放。

罪,故然可惡,但以罪止罪是否可取?
主啊,因為我有罪,所以我不能也無法說是與否。

新聞應該要講求平衡報導,也就是正反二方都要去做同等的了解,不然單方面的訴說,很容易誤導人們的想法。
這是應該是新聞的專業!

雖我對他人在罪未判定之前,不置可否,但仍有很多事是我們可以去做的。
比如說:在捷運上讓座,看到有人插隊時出聲制止,看電影時有人說話示意他不要這樣...
在很多小地方,如果我們可以去做,那就會變成一種氛圍,讓大家知道不用舉頭三尺,就有人的自律在那裡,因為有這樣的精神,而能慢慢變成一種守法的習慣。

死者為大。我們對死去的人應該要尊重,更要找出犯罪者,令其安息,也讓活著的人,得償遲來的公義。

對有罪的人,找出他的罪證來,證明他有罪,然後判他應得的教訓,不然就還他一個公道,這才是我們理想中的律。


亂七八糟說了一堆,我也不知道自己在說些什麼~
年紀大了,言有不當,尚祈各位海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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唬一唬,神清氣爽;爛就爛,氣定神閒。
人生千金不復,昨日再好亦遠。
當下彷彿,拈花一笑,似真非真,一夢如是。


忙忙忙!不一定什麼時候會上來~
大家且隨緣吧,有緣自能得遇。
PS. 不守版規一概不予分解!

古德。辣克

遵守版規不難~入境問俗不難。無心無意無誠,神仙降世也難!
一錢二緣三美四少年,五纏六黏七敢八好膽,九跪十姑成,十一褒十二痾十三嘮,十四假十五格。格分品格、人格、性格。
「本質、狀況、機會、變數」四要提點端詳,俾能於人有益。
長江後浪推前浪,前浪死在沙灘上,江山代有才人出,唬林永無第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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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4611 - 2009-11-22 14:09:50 Re: 轉貼 : 很令人心疼的一個故事~誰還她公道?
名稱 離線
見龍在田
註冊: 2009-06-25
文章數: 44
性虐待無罪 被害童家屬心寒
華視 更新日期:"2009/11/21 22:16"
性虐待無罪 被害童家屬心寒

十三年前,台中一名五歲女童林小妹,慘遭歹徒性侵凌虐,被迫摘除子宮截去腸子,女童因為長期營養不良,今年三月不幸過世。當時被捕的謝姓嫌犯,歷經十三年的訴訟,台中高分院以罪證不足,更七審判嫌犯無罪!林小妹的家人,長達十三年的苦苦煎熬,還是盼不到正義。

十三年前,五歲的林小妹妹就是在這片竹林,慘遭歹徒狠心凌虐,厭厭一息躺在冰冷的竹林,等到被人發現,腸子斷裂,子宮脫落,及時送到醫院,挽回一命,卻從此不能再吃食物,三天後警方火速抓到兇手,是這名謝姓遊民,當時有民眾氣憤難平,忍不住動手朝他的頭打一下,要他向社會大眾道歉。都已經俯首認錯,但十三年來,謝姓嫌犯卻遲遲沒有服刑,台中高分院更七審,還是判處無罪,林小妹的鄰居悲働,更氣憤法官為什麼讓兇手逍遙法外。怎麼會判無罪,原來當時嫌犯穿的這件血褲,血跡比對後不是林小妹的,用來性侵的工具也沒有嫌犯指紋,證據不足,來到謝姓遊民登記的戶籍地址,位在台中大里,賴小姐是他的朋友,直說謝姓遊民到處流浪,這個地址只借他接收法院公文。賴小姐說,當年謝姓兇嫌是被警方逼供,迫不得已才認罪,十三年的官司纏訟,對死者家屬來說,仍盼不到正義到來,情何以堪。(完整影音新聞請見:http://news.cts.com.tw/cts/society/200911 /200911210348682.html)

其實,我懷疑根本明知是抓錯人了,卻怕說穿了惹社會不滿。
但願世上有一種刑罰,能讓犯案者百份百身同感受被害人的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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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4645 - 2009-11-22 15:51:01 Re: 轉貼 : 很令人心疼的一個故事~誰還她公道?
913 離線
見龍在田
註冊: 2009-09-13
文章數: 97
缺少重要的消化器官,勉強維生,也是受苦受罪..

在世親人的思念會對往生者形成阻礙..

阻擋她迎接另一個新生命。



莫為往生者哀傷..

給予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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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犯罪者,我想知道他現在過得如何。




這些殘忍的犯行,已非人所為,而是禽獸。


生而為人,性如禽獸,枉為人身。








這則新聞類似食人魔、陳進興案,

無血無淚。




這些人,

不僅對不起受害者,對不起社會大眾,做出不良示範,

更對不起自己的生母,不孝。





人生不能重來,

妄想有下一次改過機會,只會一再重蹈覆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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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5145 - 2009-11-25 00:06:38 Re: 轉貼 : 很令人心疼的一個故事~誰還她公道?
伍修羅 離線
一元復始
註冊: 2004-04-07
文章數: 1313
判無罪的理由是???
看了很多的報導, 都沒有看到此項.

是真的無罪, 還是有人失職?

在憤憤不平的同時, 或許該檢討, 這個制度怎麼了? 這個系統怎麼了?

生氣不能解決問題, 失望也是.

如不能徹底檢討, 這種故事只會一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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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般帶不去,唯有業隨身

見微可以知著,一葉可以知秋;讀歷史可以知興替,學兵法得以知正奇.

善戰者之勝也,無奇勝,無智名,無勇功,故其戰勝不忒。不忒者,其所措勝,勝已敗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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