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太多了. 小弟說您"大限浪費掉了", 指的是25~34歲(虛歲, 實歲就是24~33)這十年內機會好, 如果這十年沒有機會, 那明後兩年的機會大概也與這十年差不多一樣而已, 假如這兩年還抱持與前十年同樣的態度, 那, 單身吧......這就不用說老公是怎樣的人, 以及會不會生孩子了.
或許應該說, 明後兩年如果您到街上看到男的就拖進房子逼問要與您結婚還是要死, 那可能找得到對象, 過了明後兩年之後的好幾年內, 甚至這樣做都沒辦法找到對象. 假如還像包括今年在內的前十年那樣, 那就孤獨了......
很多時候孤獨並非註定的, 而是自己的選擇, 選擇等待或選擇條件好的對象, 結果遍地桃花通通不發, 孤獨終生......少數人確實是註定孤獨或註定會結婚, 但自稱註定孤獨的, 十個有九個其實命中都有機會, 是自己放棄掉不要, 人家為了安慰他只好說他註定孤獨......有趣的是這其實是比較新穎的現象, 十年以前常見的是自己造成婚姻不幸推給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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