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現在大限走到15~24,三方四正地空、地劫全現,運劫較低,也較為波折,打官司很難贏,可能到最後是白忙一場的局面。官司破財有可能不是破給對方,有可能是花在訴訟費上。
(訴訟費不見得是敗訴的付,如果他裝窮,法官有可能叫你付。況且你官司打贏的話,你可能會拿到一紙強制執行的命令,去執行他空空的戶頭,訴訟費用請看民事訴訟法§77條之一以後的條文)
但你的小限22歲上有天魁、天鉞貴人星,所以今年貴人比較現,有機會很對方一拼。但是所謂的貴人星曇花一現,只撐個一年,官司要打很久,24歲以前難有撥雲見日。
官司不可能在一年內結束,23歲你的小限又走天機化忌,到時候你可能易胡思亂想,日子可能會更難過。你的官司可能的結果,我的想法是先甜後苦,因為今年有貴人所以一開始順利,明年卻開始受挫,可能花了時間,又耗了金錢,又在精神上折磨自己(23歲天機化忌)。
給你的建議,不妨先去驗傷,再去鄉鎮市的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務必在一年內完結此事。但不要讓對方知道你的底牌,最好讓他知道,如果他不賠,你會提告。另外最好隨時準備錄音筆,如果他接近你時你就要啟動,講話不要威脅他,要威脅的話,頂多說你會採取法律行動,你會去告他,千萬別說你要打斷他的手腳,他可能也是想私下找你講話,錄你的音。
一般傷害告訴,他又不是拿刀砍你,我想法官頂多判拘役,可以用錢去關,如果判二十天,一天抵九百,頂多他賠給國庫一萬八。再來,你要刑事傷害告完,如果要向他求償的話,還要告民事訴訟,跟他求金錢上的賠償。賠償的話,法官還會估計對方的經濟情況來判賠,頂多判個三到五萬,所以官司三、四年下來,一審才會打完。
(刑法§277 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因為是刑事庭,所以一開始要先由檢察官那裡做犯罪的偵查與訊問,到法官那裡開庭,還很久。檢察官很忙的,處理你這個小案子,有可能一年才叫你們去開一次庭,非得問個二、三次才會有結果。還有一個建議,要不然調解委員會調解不成,檢察官會再要求和解,這時候你可以透過檢察官的壓力,強迫對方和解,這又是一條路,現在要選舉了,很多候選人的服務處都有免費的律師,可以做詢問的工作,法院也有排免費的律師給民眾做咨詢,門路你要自己去找,但驗傷一定要去做,避免對方反咬你。
不要想說要讓對方有前科,「想要一個公道」,我是覺得拿到錢就是對對方一個懲罰了,況且就算你打贏,你實在是贏了面子,輸了裡子,老人家雖然沒有什麼法律常識,但是就他們的經驗來說,打官司要花很多金錢和時間,所以他們才會勸你不要打。
如果你真的要打,那建議你有「拖」的準備,拖到二十五歲以後,勝訴的可能性較大。剩下的法律知識,你可能要問專業的了,命理版似乎不宜著墨太多。對了,也不要私下寫信來問我法律的事,我會駁回你的申請,以不受理判決結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