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dsl,
我真的很佩服你追蹤一個命理案例的精神.
這幾年來, 確實很用心也下功夫.
我不否認文字可以反應一個人當時的情緒.
有些人用反諷的方式表達, 有些人用直接的態度說明.
我應該是屬於後者, 偶而用前者的方式處理.
2005年來到D網, 我寫過若干文章. 如你說的1700多篇.
這幾年情緒的轉變很大, 趁著這兩個月無所是事, 我也翻看過.
不過, 我真的沒像你記得這麼清楚, 畢竟有些灌水區的東西早就不存在了.
我記得有一次我將一篇有關戊午馬女生的文章貼在灌水區, 用一種諷刺的意味說這位女生在工作上的疏失.
當時有人寫信提醒我, 這麼有趣的文章不要貼在灌水區, 貼在心情分享區才能保存.
今天我特地提到這篇文章, 因為其中對我的含意不只是這個女生工作上欠佳, 另外一方面我將對我前夫外遇女生的不滿同時抒發出來. 她也是戊午馬的.
眾人看到的是表面寫作者的文字, 並不能理解作者文字背後的含意. 除非作者自己點破.
而我把文章貼在灌水區主要是情緒發洩後就不覺得須要留存了.
事實上, 我寫過這麼多亂七八糟的東西, 從來都沒留底.
情婦與元配的這篇文章原文標題並不是"情婦與元配的對話".
我最開始寫這篇文章的標題是 "給王太太的一封信". 原文先發表於我的部落格.
如果你曾追蹤我的命理貼文, 你應該知道我就是王太太.
對於其中性愛的情節節是非常需要的內容.
兩性關係中, 我們長存在一個想法, 男女之間有朋友的友誼嗎?
外遇抓姦成立的基本條件是 "有實質發生性關係的證據".
如果是兩個人脫光衣服在賓館裡, 卻無法當場找到可以認定發生性關係的證據, 這樣是無法起訴的.
新聞曾提到, 一個女的將含有精液的保險套含在口中, 以免證具落入警察手裡.最後自己忍不住臭味吐出來, 敗露姦情.
夫妻之間, 無論男女, 最難忍受的就是肉體上的不忠誠.
如果與外遇對象只是曖昧的文字言語眼神上的出軌, 大多還能被接受.
這是一種吊詭的現象,就我個人而言,我反而比較在乎精神上已經愛上別人了.
所以當初抓姦並不在我處理前夫外遇的項目中.
而在外遇的行為中, 無論男女,他們都想知道外面的對象在床上是不是比自己強, 才勾引了另一半.
所以文章之中,性愛的行為變成一種炫耀自己被寵愛的證明.
事實上, 也從性愛的情節裡間接的說明, 外遇的關係恐怕只是性愛的激情.
文中反而沒有敘述兩個人相愛的熱情.
上述, 是我對文章再次進一步說明.
說實在的, 我沒有想要反駁你說的內容.
你用文章追溯我的命理軌跡其實是對的. 大部分的人都是以自己日常生活發生的事情作為文章的內容. 我不否認我就是這樣做的.
只是要提醒你, 這樣或許有點太片面. 畢竟你只看到一小部分, 並非全部.
許多人看我的文章, 都認為我的生命裡好像只追逐感情, 沒有其它的事情似的.
事實上,工作佔了我大部分的時間跟精神.
在工作上, 我並非一個感情用事或者感性的主管. 也許你從命理上也能發現, 我就不多說了.
在網路上, 拉拉雜雜的, 真的只能寫些感情的事情.
當然, 我命中感情不順, 就更會寫這些東西了.
其實我這兩個月閉門沉思, 除了上D網,寫寫部落格之外, 幾乎與外界隔絕.
沒有收入, 在台灣的帳上還支出將近20萬台幣,這種壓力是外人看不到的.
花了這麼多錢, 我當然有所收穫. 思索人生的未來跟方向, 這樣的結果是合理的.
這或許就是你說的際遇不順, 每況愈下.
當然我也會恐慌, 害怕. 但是面對這些豈是命理能夠給我解答的!
即使知道越來可能越糟, 但是命運這本書是我自己寫的, 也必須自己承擔.
所謂的傷官女, 七殺男都只是命中的過客.
走過這一程, 下一段路都不知道是什麼了.
我不是挑釁命理或者你的解說.
用一個我國中時後頂撞我老爸的話,
"前面的路有石頭有荊棘是你說的, 我沒走過, 我怎麼知道有沒有."
我選擇了自己的路, 20幾年後就要自己負責.
即使當初我走了我爸給我的路, 今天我仍要自己負責.
而你們說命解裡的, 不就是要問命的這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