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訴喲..我以為我最後的一句<舉一反三,觸類旁通>,就可以讓大家知道以下的意思...
偶忘了加請勿<混圇吞棗>了,,我想原則上的東西都有他例外的成分在其中,,各位的想法我也預料過,但既然是簡易,而我最後也加上了那一句話,起因是認為有心學習者理當自行查閱以求客觀,而文中的內容是方向的指引罷了,如果真的要說的明確,,好像整本書籍寫上來一樣,問題與非問題的拿捏就會更模糊.
四馬之地是否一定要全齊才會出車禍,,沖,害等等一些看法,包括12長生運的影響等等,,,這還是在於喜用的問題與原局氣數流暢與否以及歲運等總交互之後而產生的近似值的結論之歸納的其中之一而已,,我之所以不改原作在這一方面的直述;是因為他的說法也是歸納中可能發生的結果之一,,我之所以不加論述,也是因為原局動了之後,在複雜的喜用和格局的交錯作用下,除非我們知道問命者他原本的行動規劃,與客觀的大環境等等,,,否則也一言難盡於如大海撈針的百分之百的結果,所以這方面我就把原作所說的直接拿上來,給大家參考,,既然是參考就沒有代表說這是唯一的結果,,不然就有夠宿命論的..^^
因為精簡,,所以討論的空間就很多,但我敢說..沒有人,在命理來說啦,,{絕對沒有人}可以說他的說法和學習前人的經驗結果都是正確無誤的...<正確無誤的喲>..^^;否則我一定拆穿他....^^
既然是如此,我也沒有必要把原作的文章改到真的<正確無誤>的時候,再貼上來給問命者看...科技都有統計上的誤差值,命裡也一定有,,科技的誤差值通常在單位的換算間以及其他非人力所能及的一種思考自主性,,然命理也一樣,他的誤差值通說來講,就在於個人個性與努力積極的影響與自持與否,再加上人力無法預知的客觀外境干預.....因此我不懂{華阿姨}所謂要改到正確無誤的期待,是從哪裡來的^^
如果說一定要準到刑沖破害的<每一件事>都要寫出來才不會誤導大家,也才算正確,,那我想這裡的所有文章都要拿下來了不是嗎??...^^所有的命理書籍都要負擔民事瑕疵擔保責任嚕,,都要賠消費者錢嚕,,
是這樣嗎...所以我不知道{華阿姨}說我太不小心了,把{不知道正確與否的文章}拿上來給大家看.好像偶在欺騙一樣的意思...那我想反問,什麼是命理真正{正確}無誤的,{每一件事的發生與結束}都可以由命理的刑沖破害喜用歲運格局等交互下,全部都說出來的??...
因為是參考,就不是唯一的歸納結果,甚至不是絕對的..要討論可以,但不能因為這樣而<語出不遜>,,我是唸法律的,在法律實務上,<文字>的搭配與意境和客觀的作用我都會考慮到,只是可能一般人難以理解吧..^^在這我再重伸...原作有爭議的,我當然不會拿上來,,拿上來的,我又不經更動的,是因為這些論述所有的結論,也是眾多可能結果的一部分,,而生命的過程裡變化莫測,命理不可能單單的依據那一點點的理論就可以全部正確的斷驗,,所以,因為本來就沒有所謂的<正確>的觀念在命理裡,但有<近似值>的空間而已,是故;吾人並不修改,因為還是在近似值的範圍裡,徒增困擾於自己..^^
至於標示轉貼處的問題,因為不涉及著作權問題,且本人也明確標示<吾人整理>的字眼;自然對我來說,意義就不大了.....
阿彌陀佛,善哉善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