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訶般若波羅[*]蜜本無品第十一
是時須菩提白佛言:「世尊!如菩薩行般若波羅蜜,我亦不覺有菩薩,亦不見菩薩。當為何等菩薩說般若波羅蜜?當教誰?不見諸法終始,云何當為菩薩作字言菩薩耶?世尊!是字必不住、亦不不住。所以者何?是字亦不見、亦不可得。世尊!我亦不見五陰終始,云何當為菩薩作字?是故,世尊!是字不住、亦不不住。世尊!我亦不見六情、六衰終始,當云何為菩薩作字?是字不住、亦不不住。所以者何?是字亦不可見、不可知。云何為菩薩建字?是字亦不可見、亦不可知,是字不住、亦不不住。世尊!亦不見十八性,亦不見十二因緣終始。世尊!我亦不見十二因緣生滅根本,亦不見婬怒癡終始,亦不見六十二見,亦不見六波羅蜜終始,亦不見吾我、亦不見人、亦不見壽、亦不見命眾生終始,亦不見三十七品、空無相無願、四禪、四等、四無形禪之終始,佛志、法志、僧志、戒志、施志、天志、安般志、死志終始,亦不可得見。我亦不見佛十八法終始。世尊!五陰如夢、如響、如光、如影、如幻、如炎、如化,終始不可得,寂靜,不生不滅終始,不著不斷終始。及如法性之法真際終始,皆不可見。世尊!我亦不見善惡之法終始,我亦不見有為無為、有漏無漏之[1]終始。世尊!我亦不見當來過去今現在之終始,我亦不見不當來不過去不現在法之終始。我亦不見世尊終始,我亦不見十方恒邊沙國土、諸如來、無所著、等正覺,諸弟子及菩薩眾終始。世尊!諸法之終始,尚不可得、不可見,當教何等菩薩?當為誰說般若波羅蜜?[2]見字亦不住、亦不不住,是字不可得知;亦不可得、亦不可見,是故字亦不住、亦不不[3]住,何為菩薩作字?何以故?諸字法皆不[4]可見、亦不可得。世尊!菩薩者,合數建字法,亦無有與作字者。五陰、十八性、十二衰、三十七品、佛十八法,亦無有與作字者。世尊!譬如夢、[5]字、響、光、影、炎、化名虛空。世尊!譬如言地水火風空,亦無有與作字者。言戒、三昧、智慧、解脫、見解脫慧,是字亦無有與作字者。言須陀洹、斯陀含、阿那含、阿羅漢、辟支佛,其字亦無有與作字者。言菩薩、言道,言佛、佛法,其字亦無有與作者。言善惡,言有常無常、苦樂有我,[6]言寂言寂靜、[7]所有無所有,其字無有與作者。以是故,我狐疑。所以者何?諸法終始不可得見而為菩薩作字。世尊!是字亦不住於法性。何以故?是字無所有、不可得,是故字亦不住、亦不不住。若菩薩摩訶薩聞作是說般若波羅蜜,不惋不悔、不懈不怠、不恐不怖,當知是菩薩審諦住阿惟越致地,住於無所住。
「復次,世尊!菩薩行般若波羅蜜,色痛想行識不當於中住,眼耳鼻舌身意不當於中住,色聲香味細滑法不當於中住,六識不當於中住,六栽不當於中住,六覺不當於中住,地水火風空識不當於中住,十二因緣不當於中住。何以故?以色痛想行識空故。世尊!若五陰空者為非五陰,五陰亦不離空,空亦不離五陰;空則是五陰,五陰則是空。是故,世尊!菩薩摩訶薩行般若波羅蜜,不當於五陰中住,乃至十二因緣亦不當於中住。何以故?十二因緣空故。十二因緣則是空,空則是十二因緣。
「復次,世尊!菩薩摩訶薩行般若波羅蜜,三十七品乃至佛十八法不當於中住,佛十八法亦不離空,空則十八法,十八法則空,是故不當於中住。
「復次,世尊!菩薩摩訶薩行般若波羅蜜,六波羅蜜不當於中住。何以故?六波羅蜜空故,住則非六波羅蜜。六波羅蜜不離空,空亦不離六波羅蜜。是故,世尊!菩薩不當於六波羅蜜中住。
「復次,世尊!菩薩摩訶薩行般若波羅蜜,文字數不當於中住。文字數若多若少,不當於中住。何以故?文字數空故。
「復次,世尊!行般若波羅蜜菩薩,神通亦不當於中住。何以故?神通則是空,空則是神通。
「復次,世尊!行般若波羅蜜菩薩,色痛想行識無常,不當於中住。何以故?無常空故。假令無常不空則非無常,空亦不離無常。無常則是空,空則是無常,是故菩薩不當於中住。五陰苦、五陰無我亦不當於中住,五陰空亦不當於中住,五陰寂靜亦不當於中住。
「復次,世尊!行般若波羅蜜菩薩,如不當於中住,法及法性不當於中住,真際不當於中住。
「復次,世尊!菩薩行般若波羅蜜,諸三昧門、陀隣尼門不當於中住。世尊!菩薩摩訶薩無有漚惒拘舍羅,作吾我想,著於五陰,有仍五陰受般若波羅蜜,亦不順般若波羅蜜,不得具足般若波羅蜜,便不能得出生薩云若。
「復次,世尊!菩薩行般若波羅蜜,著於吾我想,住於諸陀隣尼三昧門,以想識求陀隣尼三昧門,又復有仍受般若波羅蜜,亦不應不順般若波羅蜜,不得具足般若波羅蜜,不能得出生薩云若。何以故?不受色痛想行識故。不受五陰則非五陰。所以者何?其性空故。諸陀隣尼三昧門不受,不受則非陀隣尼三昧門,其性空故。乃至般若波羅蜜亦復不受,本性空故。菩薩摩訶薩行般若波羅蜜,當觀性空之法。雖觀於諸法,不當使有所著,是名為菩薩摩訶薩無所受三昧。積聚廣大無限之用,諸羅漢、辟支佛所不能及。薩云若亦不受,乃至內外空及有無空亦不受。何以故?不可以[1]相行故。所以者何?相行有垢故。何等相?五陰相、三昧相是謂垢相。當作是受、當作是念。不爾者,異道人先尼終不有信於薩云若慧。何等信?信於般若波羅蜜,[2]不以相信解受持觀其所應,亦不以相、亦不以無相。作是不受相,先尼得解信要,便得度空性之慧,不復受[3]痛想行識。所以者何?以見解空相之法。何以故?亦不於內見慧、亦不於外見慧、亦不離內外事見慧。何以故?亦不見法當有可識知者,亦不於內五陰見慧、亦不於外五陰見慧、亦不離五陰見慧。以是因緣,先尼得解。得解已,便得信要於薩云若。是謂比諸法[4]等信以為證,而不見諸法。先尼作是解脫已,便於諸法無所受,不想不念故。是法亦無有得者、亦無有受者、亦無有解者。是法亦非受、亦非持、亦不可獲、亦無有念,一切諸法皆無念故。世尊!菩薩摩訶薩所以於般若波羅蜜通達來往於彼此岸者何?於諸法無所受。不受色痛想行識者,於諸法無所受故。乃至三昧、陀隣尼門無所受,於諸法亦無所受,不具足三十七品、佛十力、佛十八法不共,終不中道般泥洹。何以故?三十七品非三十七品,乃至佛十八法非十八法。是法非法、亦不非法,是為菩薩摩訶薩行般若波羅蜜不受五陰。復次,世尊!菩薩摩訶薩行般若波羅蜜,當作是觀:『言何許是般若波羅蜜?般若波羅蜜為是誰?誰有是般若波羅蜜?』菩薩行般若波羅蜜,當復作是念言:『不可得法、不可見法非為般若波羅蜜。』」
於是舍利弗問尊者須菩提言:「賢者!何等法不可得、不可見?」
須菩提報言:「般若波羅蜜不可得、不可見;禪、惟逮、羼、尸、檀波羅蜜,亦不可得、亦不可見,以外空、內空及有無空故。五陰亦不可得見,三十七品、佛十八法、神通,亦不有、亦不可得見。法性、法住、真際、佛薩云若,亦不有、亦不可得見,以內外空、有無皆空故。舍利弗!菩薩摩訶薩行般若波羅蜜,若作是觀、作是念,意不惓不厭、不恐不怖,當知是菩薩終不離般若波羅蜜。」
舍利弗問尊者須菩提:「何以當知菩薩不離般若波羅蜜?」
須菩提報言:「如色之狀貌離色,如痛想行識狀貌離痛想行識,如檀波羅蜜狀貌離檀波羅蜜,乃至般若波羅蜜狀貌離般若波羅蜜,乃至佛十八法、乃至真際,亦復如是。」
舍利弗問須菩提言:「五陰狀貌何類?六波羅蜜、佛十八法,狀貌何類?法性及如、真際,其狀貌何類?」
須菩提[A3]報言:「五陰無所有之狀貌,六波羅蜜、佛十八法、真際,亦無所有之狀貌。其類非物之類。舍利弗!是故當[5]如五陰狀貌離五陰,如六波羅蜜狀貌離六波羅蜜,乃至真際亦復如是。五陰離五陰相,乃至真際亦離其相,相亦離其真際。」
舍利弗問須菩提:「菩薩摩訶薩於中便出生薩云若[*]耶?」
報言:「如所問無有異。何以故?諸法無所出亦無所生。」
舍利弗又問:「何以故諸法無有生、無有出?」
須菩提報言:「五陰空,亦不見其出、亦不見其生。般若波羅蜜、佛十八法、真際,亦不見其出、亦不見其生。舍利弗!菩薩摩訶薩作是學般若波羅蜜,以漸近薩云若。[*]已漸近薩云若,便得身意相淨。已得身意相淨,便無婬怒癡。意強梁,貪意不復生,意終無六十二見事,終不於母人腹中生;常得化生,從一佛國至一佛國,育養眾生、普淨佛國土,至成阿耨多羅三耶三菩,終不離諸佛世尊。舍利弗!菩薩摩訶薩行般若波羅蜜,當作是學、當作是行。」
放光般若經卷第[6]二